中药毒性分析及毒性作用机制研究进展
2020-12-13沈利辉
秦 川,沈利辉
(桂林市中医医院药剂科,广西 桂林 541002)
毒性是指在相对短时间或相对小剂量内药物对机体生理功能、组织器官的损伤作用。近年来,随着中药及其制剂的广泛应用,相关安全性问题日益突出,如“何首乌事件”[1]、“柴胡汤事件”[2]、“黄连事件”[3]等中药毒性事件,使得人们开始密切关注中药毒性问题。
1 中药毒性的定义及认识
古人认为毒性即药物偏性,无药不有,中药治病的基本原理在于以偏纠偏。如明·张景岳《类经·疾病类·五脏病气法时》中指出:“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偏也。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 ”[4]。 从狭义层面讲,中药毒性即药物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我国最早记录中药毒性的书籍为《神农本草经》,其中记载“ 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并将中药划分为上、中、下三品,其中上品无毒,久服多服皆不伤人;中品恐有毒,需慎服;下品有毒,不可多服。现代《中药大辞典》则根据毒性强度将中药毒性分为微毒、小毒、有毒、大毒及剧毒。
2 中药毒性的物质基础
2.1 生物碱类
生物碱属于一类含氮有机物,主要成分为雷公藤碱、乌头碱、麻黄碱等,在各科植物中均存在,生理活性强。雷公藤、附子、草乌、川乌、延胡索等中药中均含生物碱。附子中毒性成分乌头碱、新乌头碱、次乌头碱均可损伤大鼠代谢系统,且毒性依次减弱;附子、草乌及川乌中乌头碱毒性强,可严重损害神经系统,甚至造成呼吸衰竭。
2.2 萜和内酯类
主要包括马兜铃酸、马桑内酯、苦艾素及挥发油等,在芸香科、樟科、木兰科、伞形科、爵床科、大戟科及苔类植物存在。八角内酯可兴奋中枢神经引起惊厥; 黄药子萃取物中二萜内酯类成分是诱导肝毒性的主要毒性成分,亦是抗菌、抗炎及抗肿瘤的主要物质基础。
2.3 苷类
苷是由糖及非糖部分结合而成的一类化合物,包括黄酮苷、强心苷、皂苷、柴胡总皂苷、雷公藤多苷等,主要存在于桔梗、柴胡、黄药子、洋地黄等。黄酮苷可损伤肝脏及刺激胃肠道,导致黄疸、恶心呕吐;强心苷具有心脏毒性,小剂量强心,大剂量则毒害心脏,导致心动过缓、传导阻滞;皂苷类可抑制呼吸,损害生殖、心脏、肝肾及胃肠道;苍术苷、柴胡皂苷均可损伤肝功能。
2.4 无机矿物质类
主要包括铅、汞、砷等,在雄黄、朱砂、红升丹等中药中存在。其中铅属于一种中枢神经系统毒物,可损伤儿童智力,对心血管、消化、造血系统造成严重危害;汞的毒性以呼吸、泌尿及神经系统为主且最为严重;砷具有原浆毒作用,可导致神经、生殖、呼吸及皮肤系统病变及膀胱癌、肾癌、肺癌等恶性肿瘤。
2.5 毒蛋白类
毒蛋白又称致核糖体失活蛋白,主要存在于相思豆、蓖麻籽、苍耳子、巴豆等,主要毒性为腐蚀剂强烈刺激胃肠道,导致血尿、呕血、呕吐甚至死亡。巴豆毒蛋白可使局部细胞坏死,损伤肾脏而出现尿血;苍耳子损伤心、肝、肾,甚至造成脑水肿。
3 中药毒性的作用机制
3.1 肝毒性
既往研究[5]指出,肝毒性可分为直接肝毒性和间接肝毒性,中药导致肝毒性的主要作用机制在于肝脏纤维化、肝脏胆汁生成和排泄紊乱、肝细胞损伤、脂质代谢异常等,总胆红素、碱性磷酸酶、天冬氨酸转氨酶、丙氨酸转氨酶等可作为评估中药致肝毒性的临床指标。
3.2 肾毒性
早期肾毒性表现为肾小管功能损伤,部分中药可直接损害肾功能,造成肾组织结构变化,病情轻症者可见尿量减少、蛋白尿,重症者表现为尿少或无尿[6-7]。中药肾毒性机制包括直接损害肾小管、肾小球、肾间质及中药致溶血反应损害肾功能[8]。
3.3 神经毒性
中药神经毒性的常见靶点包括神经元、神经递质、轴索、髓鞘等,其中神经元毒性最为常见,主要表现为弥漫性脑病、伴发整个脑功能障碍。有研究指出,山豆根可使大鼠多巴胺能神经纤维于基底神经核及海马病变,造成神经元 变性、坏死及凋亡。洋金花、马钱子、乌头类等中药可通过增加或降低突触中神经递质浓度,阻止神经递质再吸收而损伤神经系统[9]。
3.4 生殖毒性
生殖毒性是指对雌性及雄性生殖系统的损害,包含生精、排卵,囊括胚胎发育、生殖细胞分化完成等过程。中药生殖毒性主要由于含有损伤生殖功能的化学成分,如重金属、蛋白、苷类及生物碱等。如吡咯双烷生物碱类、紫草、槟榔等同时具有生殖毒性和致癌性;苦参碱可抑制精子活性,甚至导致死胎[10-12]。
中药具有多成分、多靶点等特点,由此也被贴上“效果好、副作用小”的标签。由于传统意义上对中药毒性的认识较为局限,加上目前中药质量参差不齐,加工工艺欠规范,使得中药毒性事件随之增加。为减少临床上中药毒性问题,充分发挥中药独特的功效,应规范中药毒性试验标准,临床使用遵循规定剂量,避免出现超疗程、超剂量,进而减少或避免毒副作用,促进安全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