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
2020-12-11高贵现
高贵现
(洛阳师范学院商学院 河南洛阳 471934)
党的第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在中国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和制度优势,并且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国家制度优势转行为治理效能做出了决定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已经深入人心,未来发展方向也已做好顶层设计,关键是如何贯彻执行。全会同时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作为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是今后制度发展的重要内容。
提升制度科学性,畅通制度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等组成的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体系,具有系统性、逻辑性和动态性等特征。在目前的发展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难免有不完整、不协调甚至有前后矛盾的地方,让执行者难以掌握,影响制度的执行。因此要坚持系统协调科学的观念,将制度进一步进行检查和完善,保持其完整性、协调性和科学性,比如我国曾经进行过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在设计和完善中,要坚持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制度的核心价值和人民属性,要排查和坚决改正制度间不协调、有矛盾的内容,要增强制度创新和结构优化,根据时代发展需要保持动态更新,及时废除和修改一些过时的制度规定。同时要配套完备的制度执行机制,提高制度执行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采用新的技术和手段,科学有序执行制度。这样以更加科学完备的制度实现“立治有体,施治有序”,畅通制度执行。
增强政治意识,自觉制度执行。全党全社会都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制度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将贯彻和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今后的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和遵守制度,充分理解制度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提升理论素养,树立制度权威,掌握制度执行规律,尤其是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头学习和遵守制度,以上带下,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同时,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积极在全社会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将制度执行与人民未来的美好生活联系起来,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遵守制度为荣、以违反制度为耻的良好氛围。通过全党和全社会的努力,把维护和执行制度视为自己的基本职责,内化为一种素质,上升为自觉的观念,形成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的习惯。
提升执行能力,保障制度执行。制度执行主体是构建制度执行力的核心,制度执行效果与执行主体的理念、能力、以及所拥有的执行资源密切相关。除了以上对执行主体进行思想教育,保证其执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外,还需要提升其执行能力,给与其足够的执行资源保障。要给予其足够的制度执行权利,维护制度权威,构建责权利统一的体制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逐利须尽责。要系统规划,责任共担,做好各个部门执行主体的衔接和配合,通过密切合作共同把一项制度执行好。要做好执行资源保障,给予执行人员足够的执行制度所需的资源,比如资金、设备和信息等,制定好执行的战略和计划,明确执行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要充分利用新技术带来的便利条件,做好制度执行技术手段方法的创新,及时进行执行效果的检查和反馈。这样通过培养一个优秀的执行队伍,保障制度执行。
健全法律体系,依法制度执行。法律制度和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同时是其执行的有效手段。国家制度一旦形成法律,就自然具有强有力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依法执行制度是建立权威高效制度执行机制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同时是四个全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我国发展中具有深远影响的根本性的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指出,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和政府要具有法治思维,将制度制定和执行与法律建立和执行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制度执行的需要完善法律体系,将法律贯穿到所有重要制度的执行中。同时,在全社会要形成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正如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的那样,“要坚持依法办事,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利用法律的强约束实现制度的有效执行。
完善监督体系,督促制度执行。制度的执行需要监督,要落实责任,强有力的监督是制度有效执行的必要条件。针对我国完备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相应的需要建立完备的监督体系。执行体统内部要成立专门的制度执行监督部门,独立行使监督权力,建立制度执行审计制度,实现制度执行全过程监督,对重要制度的执行实施监督全覆盖。建立人大、政协等部门的制度执行监督体系,更多的实行专项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做好日常监督,形成相互衔接、协调一致、内容完整的多元监督体系。对政府制度执行部门建立考核机制,责任落实到人,将制度执行效果作为各级政府和组织政绩考核的条件。对制度执行效果的考核要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将人民的满意度、幸福感和获得感作为制度执行效果的主要判别标准。有着严格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制度执行才会更加严格,不打折扣,有效防止“中梗阻”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