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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
——基于新加坡的经验与启示

2020-12-10刘海波

关键词: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

肖 冰,许 可,刘海波

(1.中国科学院 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北京100190;2.中国社会科学院 工业经济研究所,北京100006)

知识产权金融是知识产权制度与金融服务业的有机融合,是经济高质量发展时期的重要创新业态,是重要的金融创新(1)吴成颂,汪翔宇:《市场竞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银行业系统性风险——基于14家商业银行的实证研究》,《经济与管理评论》2019年第2期,第118-127页。。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战略部署的积极举措,对于实现我国的创新驱动发展与“迈入创新型国家前列”的目标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2)范建永,丁坚,胡钊:《横空出世:知识产权金融与改革开放40年》,《科技促进发展》2019年第1期,第45-53页。。同时,知识产权金融作为创新的金融业态存在一定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水平与制度建设存在一定的地区性差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有必要通过先行先试的方式进行。2020 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海南是中国大陆地区第一个自由贸易港,拥有得天独厚的制度优势与地理区位优势,注重制度与政策创新(3)彭真明,王少祥:《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立法创新》,《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第31-37页。,作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的创新高地,有着切实的可行性和代表性,也有助于在后期将其实践经验推广全国。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对海南知识产权金融提出了“鼓励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的要求。同年,海南举办知识产权五指山论坛,聚焦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出席论坛的74 位国内知识产权与金融领域专家,联署发布了“知识产权运营支撑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的海南共识”。近年来,包括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内的我国多个地区进行了一些知识产权金融的有益尝试(4)张涵宇,王子文,李天懋等:《我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研究》,《国际金融》2018 年第8 期,第68-73 页。。

《总体方案》在基本原则第一条明确指出,要“借鉴国际经验,充分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实践经验,有助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对我国总体构建知识产权金融体系大有裨益。因此,本文以理论与文献为基础,选取新加坡作为自由贸易港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从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的发展背景、规划入手,对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经验与特色进行分析,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金融的发展对策与建议,希望对我国知识产权金融的整体创新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一、文献综述与方法选择

(一)理论与文献综述

关于知识产权金融是什么的问题,不乏诸多探讨。知识产权金融的概念起源于美国,属于科技金融的范畴(5)寇明婷,陈凯华,穆荣平:《科技金融若干重要问题研究评析》,《科学学研究》2018 第12 期,第2170-2178 页。。邓仪友认为,知识产权金融是知识产权(创新产品)与金融服务结合的产物,但其内涵、外延尚未在学术界形成统一认识(6)邓仪友:《政府推动知识产权金融的韩国经验及其启示》,《河南科技》2018 年第9 期,第46-49 页。。

知识产权与金融都是极为复杂的学术概念,可以从以下角度对知识产权金融进行初步划分:(1)从知识产权的类别分析,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客体,目前学术与实践中,多数提及的知识产权资本化指的是专利资本化,而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资本化相对较少,仅有部分学者研究了关于商标等其他知识产权资本化的问题(7)王莲峰,吕红岑:《商标资产证券化中基础资产的选择探究》,《电子知识产权》2019 年第1 期,第40-50 页。;(;(2)从知识产权资本化的方式分析,其方式主要包括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包括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等)、对知识产权进行保险等。英国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UK)将知识产权金融定义为知识产权股权融资、知识产权债权融资和知识产权保险(8)UKIPO:《Banking on IP》,2013 年报告。。艾毓斌等认为,知识产权金融是知识产权的证券化,是知识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效融合,但我国的知识产权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9)艾毓斌,黎志成:《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效融合》,《研究与发展管理》2004 年第3 期,第22-27 页。。宋伟等提出,知识产权金融是知识产权市场化的一种手段,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方式实现(10)宋伟,胡海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散机制研究》,《知识产权》2009 年第4 期,第73-77 页。。知识产权金融虽然能够有效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困难,但也存在一些制度与法律风险。例如,知识产权金融中存在着质押融资供不应求、融资能力差,融资风险收益、信用工具等不对称性问题和融资约束(11)苑泽明,姚王信:《知识产权融资不对称性的法经济学分析》,《知识产权》2011 第2 期,第41-45 页。。

为了促进知识产权金融的发展、解决知识产权金融中存在的问题,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进行了研究:(:(1)通过理论分析与模型构建法解决问题。一是从市场角度,可以基于随机森林理论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预警模型(12)苑泽明,孙钰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困境可以破解吗?——基于随机森林模型的研究》,《广东社会科学》2019 第6 期,第24-35 页。,可以建立风险影响因素的形成机理因果关系网络对知识产权金融风险进行仿真分析(13)鲍新中,霍欢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形成机理及仿真分析》,《科学学研究》2019 年第8 期,第1423-1434 页。等;二是从法律角度,可以进行知识产权金融专门立法(14)贺琪:《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立法模式选择——基于国外立法模式考察的思考》,《电子知识产权》2019 年第8 期,第48-56 页。。(2)通过经验借鉴的方式促进知识产权金融发展。一是针对欧美等发达国家进行研究,发现欧美国家知识产权融资的运作和实践已有相当的经验,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形成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融资政策及机制(15)钱荣国,夏太寿,王有志:《美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政策与机制及其启示》,《科技管理研究》2013 年第12 期,第167-171 页。;二是针对亚太地区的研究,研究对象主要为日本、韩国等国家(16)罗勇:《日本知识产权金融政策研究——以知识产权融资型信托为例》,《法制与经济》2018 年第10 期,第31-33 页。。

(二)方法与案例的选择

通过文献梳理发现,现有关于知识产权金融的研究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的系统性研究不足,鲜有系统的对知识产权金融发展体系进行分析的研究;二是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经验借鉴中的案例选择单一,除日韩外,鲜有针对亚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研究,更没有专门对自由贸易港的相关研究。因此,本文选取单案例分析方式,以新加坡为最优实践进行案例研究(17)许可,张亚峰,刘海波:《所有权性质、知识产权诉讼能力与企业创新》,《管理学报》2019 年第12 期,第1800-1808 页。,旨在借鉴新加坡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的特色,为我国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金融的创新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案例的选取是案例研究的重点,若案例选取典型性、代表性不强,则会影响研究的结论。选择新加坡作为案例的主要依据是:第一,新加坡具有优异的实践成果。新加坡是国土面积狭小、自然资源匮乏的岛国,但它却创造了经济增长的奇迹,是全球最富裕、科技最先进的国家之一。新加坡从工业经济转型为创新与知识产权经济,从传统的资本密集型产业阶段转型为现代的知识与技术密集型产业阶段,从效率驱动经济转型为创新驱动经济的成功经验,和其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做出的尝试,对我国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建设创新型国家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第二,新加坡具有特殊的典型性。新加坡与中国香港特区、迪拜等地,被公认为全球高水平的自由贸易港,是海南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的重要标杆,也是针对“自由贸易港”问题进行研究的强相关典型选择。第三,新加坡与海南具有很强的相似性。一是地理区位方面,新加坡与我国同属亚洲,与海南一样都有着优良的港口资源;二是产业相似,都是拥有丰富自然资源、旅游资源,却缺少传统工业;三是新加坡人口中有近八成的华人群体,在制度、文化等方面与我国存在很强的相似性,使得新加坡的实践经验更容易被我国所吸纳,也更容易在海南自贸港落地转化。

二、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概况

(一)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的背景

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体系形成与发展,得益于完善的金融营商环境与建设全球重要的区域知识产权枢纽的战略宏图。新加坡作为全球第四大金融中心,各类金融机构齐全、活跃度高,足以覆盖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对金融的巨大需求。同时,新加坡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形成了完整科学的体系,是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最为规范的国家或地区之一。

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的创新发展有着坚实的法律支撑,1969 年通过的《自由贸易区法》(Free Trade Zones Act)(18)《Free Trade Zones Act》,https://sso.agc.gov.sg/Act/FTZA1966,该法律最新修订时间2014 年5 月,2020 年5 月1 日访问。是新加坡自贸港区的核心法律,全面规定了自由贸易港区的制度安排,包括定位、功能、管理体制、监管制度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财税优惠政策主要涉及税收减免、鼓励国际投资等重要内容。

从新加坡国内政策法律的视角分析,2001 年新加坡商标和专利注册办公室改制为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Singapore,以下简称IPOS),负责知识产权法规的制定与调整,并与教育局等其他政府机构合作支持新加坡知识产权的创造、运营与保护(19)林宇,何舜辉,王倩倩等:《新加坡创新型城市的发展及其对上海的启示》,《世界地理研究》2016 年第3 期,第40-48 页。。IPOS 从2014 年至今相继启动了专利、地理标识、著作权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

从国家间条约的视角分析,截止2020 年,新加坡政府在知识产权领域坚持积极与国际接轨,已经成为包括《巴黎公约》(国际专利公约)、《伯尔尼公约》(国际版权公约)、《马德里条约》(国际商标公约)、《专利合作条约》(PCT)、《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在内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或国际组织成员。此外,新加坡还推广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跨国知识产权争议选择在新加坡仲裁已成为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重要手段。

以上种种措施,共同组成了新加坡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管理体系与环境,确保新加坡的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水平位居世界前列,为知识产权金融的发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二)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的规划

1.宏观层面 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发展规划源自于新加坡政府于2013 年制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新加坡律政部(Ministry of Law)于2012 年5 月成立“知识产权指导委员会(IP Steering Commit⁃tee)”,该委员会在2013 年3 月提出了“知识产权中心蓝图(IP Hub Master Plan)”。该计划指出,要凭借世界一流的法律与金融基础设施、优质的劳动力及重要的地理位置的优势,深度融合知识产权资源,以期在未来10 年将新加坡发展成为亚洲地区的知识产权中心。知识产权指导委员会在制定这一发展规划过程中,认为新加坡建设全球化知识产权中心的具体方向有三个:其一,是打造知识产权交易与管理中心;其二,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是建立高质量知识产权的申请中心;其三,是建设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中心。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知识产权指导委员会同时拟定了以下重要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

(1)为打造知识产权交易与管理中心,新加坡政府旨在增加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的渠道,将着力吸引高水平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交易活动的市场化程度,完善知识产权交易的规则,提高知识产权交易的透明性和可靠性。(2)为建立高质量知识产权的申请中心,新加坡政府旨在通过多种措施向企业提供世界顶级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以期有更多可资本化的高质量知识产权成果出现。同时,积极推动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沟通及合作,在广泛、深入的国际合作中发掘高质量的技术方案,吸引国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在新加坡申请专利或者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战略规划和布局。(3)为了建设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中心,新加坡政府旨在通过提供国际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以及完善、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确保新加坡成为全球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首选之地,让企业在新加坡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无后顾之忧。

新加坡建设全球化知识产权中心的方方面面都涉及了知识产权金融的发展,在顶层设计上对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的创新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指引。

2.微观层面 新加坡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计划,是上述三项规划中“建设知识产权交易与管理中心”里最重要的具体措施之一。对此,IPOS 针对科技型企业设立了为期两年、总金额为1 亿美元的“知识产权金融计划”(IP Financing scheme)。通过此项计划,新加坡本国企业(即在新加坡合法注册的企业,不要求其股东为新加坡国籍)可以将已获授权的知识产权(以专利为主)作为抵押物向指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针对此项贷款,政府将提供适当担保,以分担金融机构的风险。

该计划中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领域:一是知识产权投资,泛指针对知识产权的战略投资,包括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或收购专利,进而从转让或许可过程中实现收益,或直接投资技术型企业。二是知识产权贷款,贷款人将知识产权作为部分或全部抵押物的贷款。三是知识产权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与传统的资产证券化的最大区别在于,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以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作为基础资产。通俗地讲,就是以知识产权的未来预期收益为支撑,发行可以在市场上流通的证券进行融资。2016 年6 月,由新加坡星展银行(DBS)赞助,一家名为Masai Group International 的公司成为新加坡首家通过“知识产权金融计划”,将专利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物从指定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企业(20)《新加坡首例知识产权融资贷款获批》,https://www.worldip.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64&id=391,2020 年5 月15 日访问。。

三、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经验与特色

(一)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代表的发展经验

知识产权金融计划(IP Financing Scheme)是新加坡政府发起的,由参与式金融机构(PFI:Participat⁃ing Financial Institution)提供经济赞助,旨在帮助新加坡注册的技术密集型企业以商业发展和扩张为目标的知识产权货币化项目。该计划中,政府和金融机构将共同承担知识产权贷款的风险,以此提高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接受程度。指定的金融机构将在评估贷款申请人的商业项目及其信贷可靠性的过程中负责尽职调查相关工作。

金融机构只认可由指定评估机构的知识产权评估人员出具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IPOS 以评估机构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领域的业务能力与实践经验,作为选择指定评估机构的主要依据。同时,IPOS还会提供指南,供评估人员参考,以保证评估机构向申请人所提供评估服务的质量。而且此项目所涉贷款的利率并不是固定的,而是由金融机构视申请人评估状况决定。由金融机构确定贷款利率的原因在于:一是贷款是由金融机构所提供;二是提升金融机构在评估申请人及其知识产权的质量之后,自主控制风险的能力,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知识产权金融的积极性。此外,有关贷款资金的指定用途、利率、偿还结构和附加抵押要求等具体事项,由贷款人和金融机构双方协商而定,并经由金融机构批准。

1.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流程

第一步,资格审核。一是企业对自身是否符合资格要求进行自评估;二是前往指定的PFI 进行初审(信用评估);三是填写并向IPOS 提交“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申请表”(Form A);前往任意指定评估机构(POV:Panel of valuers)选择知识产权评估师对专利进行价值评估。申请人随后将从选定的评估机构处获得知识产权评估报告。申请所需的各种表格,申请人可以前往指定的参与式金融机构(PFI),知识产权局(IPOS)和IP Value Lab(IPVL)(21)注:IP ValueLab 是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的一家子公司,它为企业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的定制化协助,支持企业的商业运作和增长计划,让企业可以将他们的想法带入市场。等处索取。

第二步:贷款申请。将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Form B)、补贴申请表(Form C)和知识产权评估报告一并提交给指定金融机构。并在四周内(以评估报告时间为准)补充其他贷款申请的证明材料。

第三步:领取贷款。若贷款成功获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签署相关协议并提款。

根据IP Financing Scheme 的具体要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知识产权评估的主要流程可以分为三步:第一步,申请人获得金融机构的初步信用评估;第二步,申请人在指定评估机构中选择一名知识产权评估师,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第三步,申请人将正式的贷款申请和专利价值评估报告一并提交给指定的金融机构,等待金融机构批准。不同的评估类型会收取不同的费用(见表1),具体评估费用需申请人联系评估机构以获得报价。

表1 新加坡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收费概况

申请周期方面,通常的评估工作需要耗时约一个月,贷款申请的受理时间将由接受申请的金融机构对申请人及其知识产权进行必要的信用评估、尽职调查程序所决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四周,逾期的评估报告将不被金融机构和IPOS 所接受。

2.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贴方式

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申请,IPOS 将对专利价值评估方面的费用给予补贴。具体的补贴方式有两种:专利评估成本的50%;专利评估价值的2%或是25 000 新加坡元。IPOS 将以两者中较低的额度进行补贴。此项补贴的条件为:一是补贴只适用于在新加坡注册的企业;二是需以授权专利作为质押物,并必须经过规定的评估程序;三是贷款必须由指定的金融机构提供;四是在贷款资金用途方面,申请人必须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按要求使用了贷款所得的资金。

(二)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的优势与特色

1.政府适度引导的科学发展模式

研究发现,世界各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模式可以总结为“政府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两种。新加坡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是科技金融体系的重要构成要素,其政府在知识产权金融体系的构建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引导性作用。“知识产权融资计划”(IP Financing Scheme)的主要特点,是在政府引导下,通过政府与银行共同承担部分债务风险的方式,帮助企业使用知识产权获得银行贷款。

政府补贴已成为激励企业创新研发、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推手,新加坡政府在知识产权金融资源的配置中发挥引导作用,政府通过贴息贷款、信用担保以及引导基金等为科技活动提供融资支持(22)孙雪芬:《政府引导型区域科技金融体系构建——基于杭州未来科技城实践的研究》,《治理研究》2018 年第4 期,第59-66 页。,该模式有助于解决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融资风险分担问题。诚然,在知识产权金融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初期,政府补贴能够有效降低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的门槛和成本,有助于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程度。但同时也可能会引起知识产权金融发展过度依赖政策推动的问题。对此,新加坡采取有限补贴的措施推动知识产权金融的落地,实现了政府引导与市场自发进行资源配置间的平衡,有助于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体系实现稳定、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2.完善的市场化的发展体系

研究发现,以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为代表业务的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有着完善的市场化全流程业务体系。知识产权评估是对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的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评估,它类似于任何有形或无形资产评估,着眼于知识产权的未来经济效益,通过价值评估促进知识产品的开发和有效利用(23)周正柱,朱可超:《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研究最新进展与述评》,《现代情报》2015 年第10 期,第174-177 页。。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能够实现评估效率与评估权威性之间的平衡,避免政府管理部门过度干预市场交易活动。此外,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拥有着全流程的制度体系,从申请到获取资金都有一套标准化流程(SOP),实现了知识产权金融的成熟化与链条化。

3.成熟的人才培育模式

研究发现,世界范围内已有的知识产权人才技能培养体系,可以划分为“认证型”与“资格型”两类。新加坡在这两类模式中都展现出了其成熟度,例如,新加坡知识产权学院推出的“无形资产管理专业认证”,属于“认证型”培养模式的典型代表;而新加坡劳动能力技能系统-知识产权能力(IP WSQ)则属于“资格型”的培育模式。

四、推动我国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正确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海南自由贸易港应当学习新加坡的经验,以宏观法律政策为基础,正确发挥政府的适当引导作用,降低知识产权金融发展对政策依赖程度。将政府参与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的方式,从全额补贴、大幅奖励等直接干预的措施,转向适度补贴扶持、完善市场规则、健全法律等引导性工作。

第一,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法律制度、健全执法和管理体制,争取中央立法授权、政策供给与制度创新(24)曹晓路:《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创新的法律规制》,《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 年第3 期,第38-44 页。。一是在全国层面应继续不断修订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及有关法规;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科技成果、国家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消除知识产权证券化相关的法律盲点;二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和《总体方案》的要求下,借鉴《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金融相关问题设立特殊的法律规定或进行单独立法,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行知识产权金融立法的先行先试。

第二,建立创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与政策。海南自由贸易港应当学习新加坡宏观规划与具体措施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中央政府的指导下,在海南省政府的主导下,通过制定发展战略等方式对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进行引导和规划,有效协调和调动行政、市场资源。各级政府应当以服务者的角色与定位参与知识产权金融发展,通过在企业与金融服务机构之间搭建沟通平台,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交流、协调机制,切实推进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互动、互信。

(二)完善业务管理体系建设

新加坡的经验表明,知识产权金融的难点与痛点,并非在于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或具体合同条款的设计,而是在于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有效对接和协调(25)许可,刘海波,肖冰:《基于边界组织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新范式》,《科学学研究》2019 年第7 期,第1231-1237 页。。特别是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和互信,是知识产权资本化能够真正为市场主体所接受的关键问题。因此,应当学习新加坡的经验软硬结合,尽力完善全流程的知识产权金融业务体系。

第一,软环境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应侧重于知识产权金融的基础设施、营商环境、协调方式等方面的建设。具体是指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参与、协作下,通过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金融产品设计、风险分担机制和政府奖励补贴政策等具体措施,系统性、全面性地提升知识产权金融的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水平。有必要推进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银行或保险公司等市场主体主导下的,通过市场化服务途径和标准化业务流程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市场化推广的过程中,形成标准化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识别与市场价值评估体系;并借助该体系,全面提升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在市场化推广过程中的规范性、专业性。

第二,硬实力方面,海南自由贸易港应有计划地培育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专业化、国际化、中立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是有效提升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金融水平的手段。例如,新加坡的IP ValueLab(知识产权价值实验室),就是在政府的资助与支持下,结合银行、金融评估机构等市场化资源,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服务的机构。利用制度化的措施和市场化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知识产权风险评议和价值评估造成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国很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业务仅局限于代理知识产权申请的范畴。IP ValueLab 的业务实践值得海南自由贸易港学习借鉴。

(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育

由于知识产权金融广泛涉及经济、金融、法律、会计、科技、管理等多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专业化、职业化的知识产权金融人才队伍,能够有效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协调知识产权金融业务过程中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减少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因技术、市场等原因出现的分歧。还能够有效规避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机构在知识产权金融业务方面的业务能力。

注重人力资源的储备,建立高水平专业人才的沟通和交流网络平台(Skilled Manpower Resources Networked)是新加坡建设亚洲知识产权中心的基础性措施之一。因此,应当学习新加坡的经验,不能走简单模仿的老路(26)郑远强,郭君,朱丽军:《海南自贸区引才困境及广义人才引进机理研究》,《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年第6 期,第46-51页。,创新性的提升包括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内的我国知识产权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新加坡在知识产权人才技能培养制度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面临的“新问题”或“新挑战”以及呈现出的“新趋势”,值得在我国相关制度设计的过程中给以足够关注。现阶段,海南自由贸易港应当通过对现有的技术、法律、管理和金融等领域人才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同时通过引进、培训、提升等综合举措,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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