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民合作社发展面临的几点问题
——以城固县农民合作社发展为例
2020-12-10王美荣
王美荣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农经站,陕西 汉中 723200)
1 基本情况
城固县位于陕南秦巴山区,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自2017年修订《农民合作社法》之后,我县农民合作社逐步规范健康发展,有效提高了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收益。同时,《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的印发,也为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指明了路径和方向。截止2019年底,全县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共计881个,入社成员27315人,带动农户57265人,涵盖了粮油、果蔬、种植、养殖等领域。创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3个,省级示范社12个,市级示范社14个,有8个合作社录入陕西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册。虽然我县的农民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2 存在的问题
2.1 专业人才稀缺,创办初心不纯
从目前发展状况来看,严重缺乏产业领军人才。一是大多数合作社的领办人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他们在从事农业生产中实践经验丰富,但因年龄、学历等因素的制约,经营理念、市场意识、其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已不能满足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要求。二是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匮乏。导致在如何做大做强合作社和对农产品的定位上吃不透,摸不清,市场开拓能力明显不够,且合作意识不够浓,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创新发展壮大。三是个别合作社创办目的不纯,仅仅是想着能不能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扶持,以取得国家重大项目资金或征地等方面的便利;有的为了完成当地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有的为了套取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补助资金,因此造成了“空壳社”、“挂牌社”现象的存在。
2.2 品牌意识淡薄,营销方式单一
很多农民合作社实力弱,生产规模太小。截止目前,全县获得注册商标的合作社仅有14个,有独立包装的农产品12个。具有明显区域性特色的柑橘、茶叶、食用菌等农产品,没有形成品牌化。由于领办人缺乏创建高质量品牌的意识,资金投入也少,导致所出农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传统的以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的单一营销方式,不能实现产销对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合作社的经济收益。
2.3 运行不规范,管理体制不顺
农民合作社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实力不清的问题。有些合作社成立之初,虽有规范的章程和完善的机制,但由于领办人年龄大、受教育程度低,民主意识不强,管理水平有限,按照章程设立的各项制度,实际上没有发挥到真正作用。部分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运作和管理不谨慎。虽然社员参与了盈余分配,但只是按照出资额度进行分配,实质上就只得了利息,并没有依照章程规定按交易额或交易量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分配。由于合作社财务人员变动频繁,日常收支不能及时入账,没有定期对社员进行财务公示,且大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成员账户。财务状况混乱不规范,在社员退社时无法提供财务结算的相关依据,导致社员从中受益小,严重影响了其投入发展的积极性。处于农产品生产阶段的农民合作社,精加工和新型营销模式还未融入市场,缺乏市场竞争力和认知率。
2.4 资金、政策扶持力度不足
农民合作社在发展时自身积累资金能力不够,尤其是在产品运营,深加工和拓展业务环节对资金的需求较大。社员入社缴纳的会费非常有限,融资渠道狭窄,信贷难度大,额度低,严重制约了其生产经营。政府在资金、信息、技术、防疫、财务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扶持,引导力不够。在政策补贴上,更倾向于有经营实力、带动能力强的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资金支持数额太少且随意性较大,发挥的作用有限。各级政府虽在扶持合作社发展方面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没有落到实处。
3 对策意见
3.1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综合素质
领办人作为合作社发展的核心人物,他们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未来合作社的发展壮大。需要加大对合作社负责人的强化培训,提高他们的认知,增强其作为“领头羊”的意识,培养造就一批有技术、知市场、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强化合作社负责人多渠道获取市场信息的能力。定期在合作社内部开展团建活动,培养和增强社员参与合作社发展的主人翁意识,保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态势;聘请专家对社员开展系统的技术培训,实地指导教育,不断全面提高社员的组织化程度和科技文化素质。鼓励引导他们改变固有思想,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并且在一些带动能力强、示范作用好的合作社派驻农民专家进行实地指导。邀请金融专业人员定期对合作社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促使其熟练掌握农民合作社财务核算、年度业务报表编制,做好盈余分配等工作,如实核算合作社的财务收支情况。合作社的财务人员也要不断发挥“干中学”的精神,平时多积累,努力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财务控制能力。
3.2 促进规范运行,完善管理制度
一是建议政府部门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对合作社性质、组织形式、办社原则和目的的广泛宣传工作,营造发展合作社的良性氛围。鼓励农技人员和农林类专业的大学生到合作社工作,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合作社。二是农业、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帮助合作社健全财务会计、民主管理和盈余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指导示范社财务管理进行财务信息公示,从而进一步规范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把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关,注重实地调查和现场勘查,避免出现注册虚假内容的“空壳社”、“挂牌社”。三是农业部门(尤其是农经站)要加强对合作社的动态监管。组织乡镇农经站辅导员对辖区内合作社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合作社档案,对办社目的不纯、套取财政补贴、没有实际运营的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良性土壤。四是加强推进示范社的引领作用。定期组织负责人赴外地学习考察办社先进经验,加强资源互补共享,实现联合共赢。
3.3 创建优质品牌,拓展营销模式
随着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增强和消费理念的转变,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比较信赖的高品质农产品。一是合作社要增强商标意识,结合自身优势,规避劣势,增加资金投入,创建高品质的农产品品牌。二是借着土地流转的东风,合作社领办人应有计划的扩大规模生产、加工、销售,并且运用好互联网技术,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提高合作社品牌化发展。三是合作社领办人要转变传统农产品的营销模式,加强品牌建设力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互联网营销模式,可利用微信、短视频,多渠道,多方位扩大农产品的受众范围,从而实现产销对接,增加合作社的经济收益和知名度。政府牵头成立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发布农产品的相关信息,便于消费者浏览、搜索、购买。
3.4 落实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积极扶持合作社提高标准化生产经营水平,鼓励支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的申请和认证工作。制定和出台一些切实可行的帮扶鼓励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社发展,降低财政补贴门槛,提高补贴标准。执行好政策、落实好措施,让收益和实惠能落到每一个社员手里,增强合作社的自我发展动力。同时安排一定资金,对疫情期间受损严重的合作社,给予一定帮扶补助。二是整合涉农资金向合作社倾斜,落实贷款补贴补助政策。金融机构简化贷款办理程序,及时放贷,帮助合作社解决资金短缺的困难。农业、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加强沟通配合,研究探讨适合我县实际的农业合作社发展优惠政策,积极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保驾护航。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要根据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严格遵循领办人要求和当前市场需求,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区域、多层级的联合发展,全力打造高质量,硬品牌、运行规范的合作社,积极稳定的推进全县农业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