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危险会避险 ,交通安全“拍了拍”你
2020-12-10白晓娜
本刊记者 / 白晓娜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这句曾在《流浪地球》中大火的台词,一直在警醒着我们切勿酒驾、醉驾,时刻要切记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知危险会避险,只有时刻关注生活中的交通安全隐患,我们才能避免交通问题带来的伤害。
案例1
11月24日早7时03分,G65包茂高速776+200米处关庄立交桥面因团雾发生三起交通事故。现场40余辆车相撞(其中一辆为34吨甲醇槽车),造成10余辆车起火。
事故发生后,陕西省铜川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16辆消防车、105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警出动。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陕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铜川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公安、消防、应急、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抵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11月25日,从铜川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11月24日23时左右全部救援结束,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
“整个事故的经过还在调查中,相关善后、事故评析工作正在进行。”铜川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经初步调查,现场3起交通事故均因团雾天气及长下坡桥梁结冰等引发。
TO:冬日路上司机
在寒冷的冬季,又遇上雨雪天,路面湿滑,行车要注意,慢、稳,保持车距,不可急打方向盘;转弯时应提前减速,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转弯半径应适当加大,以防止急转猛回造成侧滑;勿在雪天后将车停在坡道路面及积水路面,以防冻住车轮,让轮胎变形或爆胎。遇上下雨天,天气通常比较阴暗,开车视线也一定会受到影响,因此开车时候,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这样天气下开车,车主们可以开启日行灯、近光灯和雾灯,这样增加行车光线,保障行车安全!
那当我们如案例上遇见团雾如何应对?
1.减速慢行。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2.切勿急刹。突然进入团雾区域时,很多人下意识的反应就是一脚急刹。然而,这样容易引发连续追尾事故。如果不能驶离高速公路,应选择紧急停车带停车,停车之后需立刻打开双闪,以提示后方车辆注意。还要将三脚架警示牌放在来车方向150米外,人员迅速撤离到护栏外,防止发生追尾事故。
3.使用灯光。进入团雾区域,迅速打开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通过路面标线及前车尾灯引导视线,行驶中不要急打方向、随意变更车道。需要注意的是,不要使用远光灯,远光灯在雾里会造成散射,使驾驶员眼前一片雪白,非常危险。
4.尽早驶出高速公路。在高速路上遇到团雾,尽量溜边慢慢往前行驶,一旦有出口或服务区,赶紧驶入服务区或驶出高速公路。
案例2
11月19日19时38分许,许某驾驶出租车,在深圳福田区侨香路由东往西行驶至农林路口时,该车车头左侧与由李某华驾驶的两轮电动车车身右侧发生碰撞事故。
事故发生后,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及事故勘查工作。很不幸,电动车骑行者最终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交警现场对肇事车辆驾驶员许某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0mg/100ml。交警调取现场公共视频,发现事发前惊险画面。外卖小哥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电动车违反信号灯指示进行了第一次闯红灯。当他通过第二个红绿灯处,电动车经过路中安全岛时并未停下,且未走斑马线,而是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前行,再一次违反信号灯指示闯红灯。此时,车辆行驶方向信号灯变绿,一辆出租车径直向电动车驶来。仅仅一瞬间,悲剧发生。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TO:电动车骑行者
1.不闯红灯。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2.走非机动车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原则、右侧通行原则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3.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在意外发生时或许有保命的作用!
4.按规定让行。骑车人减速慢行、停车瞭望可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时要下车推行。
5.控制车速。车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要控制车速。一旦车速过快,更易引发事故,加重事故后果。同时,车速过快会降低反应时间和操控能力,难以应对道路上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
6.安全骑行。驾驶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驾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骑车人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从而引发事故。骑非机动车夜间出行,尽量选择光照条件良好的、道路设施良好的路段通行。无论是白天或夜间,行人与非机动车都不可进入车速快、车流多的地方。
案例3
2020年9月16日19时29分许,在山东菏泽市中南世纪锦城门口处,一行人横穿马路时,被一辆小型轿车撞伤。正在附近处理事故的民警徐宁、李超、彭效冰发现后,迅速赶到现场救助伤者,并对事故展开勘察。
经查,事发当时,轿车驾驶员卢某某驾驶鲁R3***A号小型轿车沿菏泽市区长城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中南世纪锦城门口处,晁某某突然横穿马路,轿车躲让不及,撞倒晁某某,造成晁某某受伤。
晁某某加速横穿机动车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晁某某加速横穿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是该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确定晁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卢某某无责任。
或许有人认为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是较小的违法行为,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但血的教训一次次向我们敲响警钟,不同选择,不同结果,从往年行人事故数据来看,“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的”最为多发。
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行人横过马路时自认为机动车不敢撞过来即便撞上了倒霉的也是机动车。但事实并非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TO:行人
1.走在路上不要看手机。不少人在路上也是“低头族”,不管是有没有在走人行横道都在玩手机。“低头族”最容易出现不走行人道、不看交通灯、不看来往车辆和周围人群的情况。所以在在走路时要做到,看手机不走路,走路不看手机,遵守交规不仅是司机们的责任。
2.不要带耳机。耳机非常容易屏蔽我们周围的环境,让你陷入自己的世界,这时候即使汽车喇叭声音再大也有可能躲闪不及,或者压根听不到声音,酿成大祸。
3.在路上不要打闹。朋友间走在一起聊天经常会打闹,让无论是过往的自行车还是汽车也都人心惶惶。大家走在路上,最好随时注意周围,走人行道,要相互礼让,做文明行人。
结语
交通连着你我他、交通安全靠大家。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社会各界的创造和维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良好交通习惯。走文明路、驾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同创造幸福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