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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买地券道教词语考释*

2020-12-09姜同绚

关键词:道教阴阳太极

文 静, 姜同绚

(西华师范大学 文学院, 四川 南充 637009)

买地券是用于冥世土地买卖的一种随葬契约文书, 用以证明死者对坟墓土地的所有权, 从而得到地下鬼神的护佑。 买地券文本体现了丰富的道教因素。 买地券和道教关系密切一直是学界所公认的, 对其中道教文化的研究也是其宗教文化研究的主流方向。 买地券作为随葬文书所反映的生死观念一开始源自民间宗教, 中国古代民间一直崇尚自然、 信奉鬼神, 认为人有魂魄, 魂魄附体即人生, 离体则人死, 人死魂魄入阴间, 阴间是人们幻想的另一个世界, 是魂魄死人所去的地方。 后道教汲取大量的民间宗教营养, 不断发展壮大, 对民间宗教信仰产生了巨大影响, 买地券自然也受到了道教文化的渗透。 宋代是继唐之后道教发展的又一个繁荣时期, 买地券展现出丰富的道教文化特征, 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其文本中所涉及的道教词语。

关于道教词语, 刘祖国《〈太平经〉词汇研究》定义道教词语为:“与道教教义或道教文化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词语, 即使有的词语在全民语言中也有出现, 只要它们被用来表示‘道教意义’(可以是道教教义, 也可以是关于道教文化), 可以直接相关, 少数也可以间接相关。”[1]106周学峰《道教科仪经籍疑难语词考释》认为:“区分道教语词和普通语词以该语词有无表达道教语义、 是否主要用于道经文献暨其使用语境作为标准。”[2]43贺志伟《李白诗歌道教语言文化研究》提出:“道教词汇, 或称道教典籍词汇, 是指出现在道教典籍中表示专门的、 特定的道教文化含义的词汇, 甚至包括一些由道教传说典故精简、 缩略而来的词语。”[3]12并对“专门”“特定”进行阐释:“这些词语的某一义项专门用以表示与道教有关的事物或描绘某一道教活动, 这是认定道教典籍词汇的最低标准。”[3]12笔者认为前之学者言之有理, 以此为参考, 再结合自己的理解, 将道教词语界定为以全民语言为范围, 在道教经籍有使用语境且至少有一个义项与道教相关的词语。

虽然学界在对买地券相关的道教因素的研究中多少涉及到部分道教词语的考释, 但是专门从语言角度进行的研究还十分薄弱。 本文以宋代买地券为语料, 按照词语所在买地券年份的先后排序, 考释了八个与道教文化密切相关的词语, 祈请专家学者批评指正。

1 火乡、 金城

“火乡”“金城”二词出自宋元丰八年(1085年)《马氏四娘子买地记》:

生居城邑, 死葬宅地, 龟/□叶从, 相地袭吉, 宜于安厝, 乃到泰州/海陵县招贤乡小纪村之原, 遂用钱买/得葬地壹所, 其地东至日出, 南至火乡, /西至金城, 北至洞真, 周旋中央, 上至九/赫青天, 下拯九坎黄泉, 四维之内, 并是亡人所管。[4]325

“火乡”, 仙宫名, 即南宫, 南方神灵所在之处。 “乡”表示处所、 地方, 《诗·小雅·采芑》:“薄言采芑, 于彼新田, 于此中乡。”毛传:“乡, 所也。”陈奂传疏:“所, 犹处也。”[5]426道教认为, 南宫是魂魄的炼度所, 魂魄通过南宫神吏引领受炼才能仙化。 《皇经集注》卷十《庆验品续三十三章》:“即得南宫受炼。 注: ‘南宫, 朱陵府, 度魂炼魄之宫也。 受炼, 受南宫炼度也。’”[6]725《上清灵宝大法》卷三十七《焚请降真火日魂符》:“次厉声祝曰: 南昌上宫, 受炼官属, 火府神吏, 炼度玉童玉女, 引领亡魂, 诣火沼受炼。”[7]589五行学说以南方属火色赤, 东方属木色青, 西方属金色白, 北方属水色黑, 中央属土色黄解释四时天象方位, 后被道教吸收成为其教义的重要内容。 因南方属火, 魂魄受炼于南宫火池, 故火乡也指南宫。 《上清灵宝大法》卷十三《火炼咒》:“炎神炎神, 火铃火铃。 上通紫微, 下彻黄冥。 却秽炼魂, 赤帝之灵。 炎精二神, 三台流光。 炼胎易质, 魄炼魂康。 秽炁殂落, 乘烟飞扬。 除炁消息, 阳气混康。 精神益满, 洞入火乡。 混合九炁, 总契虚皇。 吴天有勑, 流金振芒。 九元焕落, 利贞无疆。 须臾, 见众魂出火, 已成全洁之身。”[7]417《金锁流珠引》卷六《存使唐将军法图》:“先步东方, 入中宫土, 即击北方凶恶灾害, 应口自消。 若南方火乡, 有鬼贼来犯我, 我以步东方, 入北方水乡, 转出南方, 而击伐之, 无不应心顺口, 自消散灭绝也。”[8]384

“金城”, 仙宫名, 西方神灵所在之地。 “金城”一词在道教典籍中多泛指神灵居住的地方。 如《云笈七签》卷一一三《崔生》:“复见金城绛阙, 仙翁御殿, 侍从森然, 出呼曰: 崔郎不取吾语, 几至颠毁。 崔生拜讫, 遂升洞门。”[9]773《广成集》卷一十二《张崇胤修庐山九天真君还愿醮词》:“玉阙金城, 包括神仙之奥府; 鑪峰云盖, 含藏真圣之高都。”[10]288在特定的语境中, “金城”特指西方神灵所在之地。 如《太上三洞神咒》卷八《布营隐身咒》:“东方起木城, 南方起火城, 西方起金城, 北方起水城, 中央起土城。 各各统领兵吏, 分布五方, 安营立寨, 驻扎拥护。”[11]108《道法会元》卷一二一《布营隐身》:“东方起木城, 卯。 南方起火城, 午。 西方起金城, 酉。 北方起水城, 子。 中央起土城, 中中。”[12]579子午卯酉中分别对应五行, “火城”即“火乡”, 指南方神灵仙宫, 如《道法会元》卷一二一《火铃符》:“右将剑顿于鬼户上, 右手持碗, 左手掐午文, 念呪: 南方丹天君, 流金大火铃。 半天横五岳, 翻海震乾坤。 周游六合内, 统领利天兵。 闻吾呼召至, 急速莫稽停。 收斩凶神并恶鬼, 速捉将来赴火城。 急急如南极火铃帝君律令摄。”[12]579在这样五行指对性很强的语境中, 东、 西、 南、 北、 中分别对应木、 金、 火、 水、 土, “金城”就表示西方神灵仙宫。

买地券常使用青龙、 白虎、 朱雀、 玄武来标注墓地四至, 如宋淳熙十三年(1186年)《蔡氏买地券》:“谨用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贯文, 兼五綵/信币, 买地一段, 东西一百步, 南北一百步, 东至青/龙, 西至白虎, 南至朱雀, 北至玄武, 内方勾陈, 分擘掌/四域。”[13]423青龙、 白虎、 朱雀、 玄武为四象, 是天空东、 北、 西、 南四个方向的星象, 也是四个方向的护卫神, 勾陈是指中宫的星象, 也即中方星神。 买地券中青龙、 白虎、 朱雀、 玄武不仅是作为星象表示墓地面积辽阔, 还是作为护卫神表示分别掌管墓地四周以保护墓地安全。 故宋元丰八年(1085年)《马氏四娘子买地记》中代表东南西北神灵所在的“日出”“火乡”“金城”“洞真”, 也表示墓地面积广阔以及有神灵护卫墓地。

2 法 阴

“法阴”一词出自北宋末《郑贤买地券》: 郑贤物故, 法阴付立契。[13]335

“法阴”, 效法于阴。 “法”表示效法, 《字汇·水部》:“法, 又则效也。”[14]244《墨子·辞过》:“为宫室若此, 故左右皆法象之。”[15]19“阴”, 道教的教义概念。 “阴阳”本中国古代的哲学概念, 一般指阴阳两气, 道教对其继承并加以发展。 道教对“阴阳”的解说有多种: 阴阳为道之本。 阴阳为化生天地万物的原质之气; 阴阳为人身体内得以生存的两种气质; 阴阳为万物禀赋的元气; 阴阳为善恶、 仁戾等道德属性。[16]506故“法阴”之“阴”亦包括道教对其的多种解说。 “法阴”与“法阳”对立, 在道教典籍中常对举出现, 如《太平经钞》乙部卷之二:“录身正神令人自知法。 天之使道生人也, 且受一法一身, 七纵横阴阳, 半阴半阳, 廼能相成。 故上者象阳, 下者法阴, 左法阳, 右法阴。 阳者好生, 阴者好杀。 阳者为道, 阴者为刑。 阳者为善, 阳神助之。 阴者为恶, 阴神助之, 积善不止, 道福起, 令人日吉。 阳处首, 阴处足。 故君贵道德, 下刑罚, 取法于此。”[17]341《周易参同契解》卷上:“卦有内外二体。 内卦三爻, 法一年之春夏、 一日之子后午前。 外卦三爻, 法一岁之秋冬、 一日之午后子前。 内卦法阳, 外卦法阴, 乾坤交泰之象。”[8]273此外, 还有“法阴阳”以表效法阴阳之义, 如《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三十四:“成其动则清静自着, 抑其躁则柔和自彰, 可以率天下于无为, 归万方于贞正, 法阴阳寒暑之运, 见生死得失之源, 于兹明矣。”[8]489《通玄真经注》卷九:“王者法阴阳, 运行有度。 霸者则四时, 不失其宜。 君者用六律。 与物有节……法阴阳者, 承天地之和, 德与天地参光, 明与日月并照, 精神与鬼神齐灵; 戴圆履方, 抱表寝绳, 内能理身, 外得人心, 发施号令, 天下从风。”[18]718

3 天 养

“天养”一词出自宋绍兴二十六年(1156年)《胡定国等为黄氏八娘买地券》:

维绍兴二十六年岁次丙子十一月己巳朔十/六[日]甲申, 哀孙胡定国兄弟/……/祖妣黄氏八娘大丧厝于邛州安仁县慈善/乡归德里相地数载, 用信钱置得墓田一所/啓造墓茔, 讫今乃不终天养, 用是月日迁坐/幽室, 谨立墓田四至如后: //东至青竜(龙), 南至朱雀, 西至白虎, 北[至]玄武, /上至苍天, 下至黄泉, /并是墓已为止。[13]359

“天养”, 大自然所供养的。 “天”, 道教谓自然之天, 《道德真经疏义》卷五《治人章》第二十二:“治人及天, 莫若式。 注: 及, 犹至也。 天, 自然也。”[19]955又《道德真经疏义》卷六《和大章》第四十一:“天道无亲, 常与善人。 注: 天, 自然也。 无亲, 谓平等也。”[19]963“养”, 供养, 《说文·食部》:“养, 供养也。 从食羊声。”[20]102“天养”在道教典籍有如《南华真经新传》卷十四:“夫冬则擉鳖于江者, 所以顺其天养也; 夏则休乎山樊者, 所以全其天乐也。 天养顺则可欲不能乱, 天乐全则万物莫能忧, 岂以宠贵而累心欤。”[18]239《太平经》卷六十七《六罪十治诀第一百三》:“今则或怀有德广大, 而反详愚闭, 绝道德之路, 不助天养其且生, 不助地养其且成, 不助帝王和诸民人。”[17]448“天养”与“地养”对举, 笔者认为若浑言之, “天养”“地养”皆可义为自然所供养的; 若析言之, “天养”则为受天所供养, “地养”为受地所供养。 天地本由道而生, 如《明真破忘章颂·道生天地》:“混沌未分, 先有道, 道无形色, 亦无情, 自然化育生天地, 天道轻清, 地道宁。”[21]848而产生道的根本是自然, 如《西升经》卷中《虚无章第十五》:“老子曰: 虚无升自然, 自然生道。”[10]502《海琼问道集·玄关显祕论》:“古者虚无生自然, 自然生大道, 大道生一气, 一气分阴阳, 阴阳为天地, 天地生万物, 则是造化之根也。”[22]142故天地为自然之天地。 此外《海琼问道集·玄关显祕论》有:“夫岂知天养无象, 地养无体, 故天长地天, 日光月明, 真一长存, 虚空不朽也。”[22]142《四气摄生图》序有:“天养人以五气, 地养人以五味。 饮五气者归天, 食五昧者归地。”[23]225笔者认为此“天养”一词并非我们讨论的“天养”, “天养无象”“天养人以五气”中的“天养”是主谓结构的短语, 而我们讨论的“天养”是主谓型的合成词。

4 守 尸

“守尸”一词出自宋熙宁五年(1072年)《王之湜买地券》: 古今所记, 凡有未葬之魂, 使作守尸之/鬼。[13]168

又宋熙宁五年(1072年)《史氏大娘买地券》: 古今所记, 凡有未/葬之魂, 使作守尸之鬼。[13]168

又宋绍定三年(1230年)《王夔符命赤书》:

太上咒曰: 上帝符命赤书, 王文济度死鬼, 速付/玉真, 上生天堂, 列简仙, 莹骨成烂, 面有金英, /太乙守尸, 三官卫灵, 忽然轻举, 上登太清。[4]475

“守尸”, 守护尸体, 以待返生还形。 “守”, 为守护、 保护之义, 《玉篇·宀部》:“守, 护也。”[24]54“尸”, 这里指人死后的遗体, 《说文》:“屍, 终主。 从尸, 从死。”段玉裁注:“今经传字多作尸。 同音假借也。 亦尚有作屍者。 从尸死。 死者, 终也; 尸者, 主也, 故曰终主。”[25]400“守尸”一词与道教尸解仙化密切相连。 尸解是道教的一种修炼方术, 指修道者死后, 魂魄脱离肉体于世而飞升仙化。 虽然肉体不能登仙, 被弃于凡世, 但是通过太阴炼形, 守尸营骨护肉等之后可以回生。 如《洞玄灵宝自然九天生神玉章经解》卷上:“今经言尸解者, 方免转轮, 终会仙道。 然功行未充, 鬼录有名, 不免三官追摄, 故暂寄形于嵌嵓穷谷之间, 令太一守尸, 三魂营骨, 七魄护肉, 胎灵结气, 久久更生。”[26]432-433《道枢》卷六《真浩篇》:“夫人之死也, 其形如生者, 尸解也。 足不青, 皮不皱, 目光不毁, 发不脱, 而坚形骨者, 尸解也。 尸解之仙, 方得御华盖、 乘飞龙、 登太极、 游九宫而已。 得道之士暂游太阴者, 太一守其尸, 三魂营其骨, 七魄卫其肉, 胎灵保其气矣。”[8]640“太一”指天神, 亦写作“太乙”, 是长生之大主, 可却除死籍, 延命永长。 道教除有“太一”守尸之外, 还有专门的守尸神承担守尸的职责, 并且渎职会受到戒律惩罚, 如《道法会元》卷二百五十一《守尸神》:“诸守尸神妄乱胁迫亡人, 乞觅财物, 及妄受生人祭享之类, 并针决, 流三千里。 余准土地正神律。 诸守尸神安妄乱转动生民死骨以左为右以右为左之类令生人不安者处斩。 诸守棺柩神准守尸神律。”[27]545

5 列 简

“列简”一词出自宋绍定三年(1230年)《王夔符命赤书》:

太上咒曰: 上帝符命赤书, 王文济度死鬼, 速付/玉真, 上生天堂, 列简仙, 莹骨成烂, 面有金英, /太乙守尸, 三官卫灵, 忽然轻举, 上登太清。[4]475

“列简”, 位次于记录仙名的薄籍之上。 “列”, 位次。 《小尔雅·广诂》:“列, 次也。”[28]1《国语·周语中》:“夫狄无列于王室。”韦昭注:“列, 位次也。”[29]17“简”, 本指古代用于书写的竹片, 《说文·竹部》:“简, 牒也。”朱骏声通训定声:“竹谓之简, 木谓之牒……联之为编, 编之为册。”[30]733在“列简”一词中, “简”指金简, 即道教记录仙名的薄籍, 《皇经集注》卷十《应验品续三十六章》:“功德昌盛, 黄箓书名。”注:“玄都仙籍, 金简黄箓, 以书其名。”[6]728《洞真上清青要紫书金根众经》卷下:“太上常以正月一日、 七月七日、 九月九日, 一年三遣玉晨元皇、 太极真人、 领仙玉郎, 诣东华青宫, 校定真仙簿录。 其有金简玉名者, 即言奏三元, 随学深浅, 玉童玉女防卫其身。”[22]431“列简”, 位次于记录仙名的薄籍之上, 即成为神仙, 位列仙班, 如《元始天尊说变化空洞妙经》:“行此道八年, 则玉名列简于太极上观, 当为太极诸仙人, 论兆之身, 尅得飞行, 上升上清。”[31]846《太上洞玄灵宝赤书玉诀妙经》卷下:“仰呪曰: 七炁之天, 素皇金堂, 白帝大神, 安镇西方, 华阴灵山, 号曰神王, 白羽飞裙, 建旗御龙, 上游玄清, 出入华官, 总领仙籍, 列简诸方, 吉日嘉辰, 万圣宴降, 徘徊九霞, 流散晖光, 金精焕焕, 白石洋洋, 开仙观灵, 神敷四乡, 愿道愿仙, 愿生愿长, 上愿既会, 靡不吉昌, 薄收通真, 改我形容, 变化自成, 与炁同翔, 身飞骨轻, 上升紫房。”[26]200

6 五殊、 二实

“五殊”“二实”出自南宋景定三年(1262)《徐宗宏券记》: 五殊二实一, 何偏驳不齐耶。[32]45

“五殊”, 五行之气, 即金、 木、 水、 火、 土。

“二实”, 阴阳, 即天地间化生万物以及引起万物发展变化的原始之气。

《岘泉集》卷一《太极释》:“夫五行阴阳, 阴阳太极, 五殊二实, 二本则一。 二实者, 天以阳生万物, 地以阴成万物。 动而阳, 静而阴, 阳变阴合而生五气, 由五气而生万物, 故曰五殊也。”[22]188“五殊二实”即为五行、 阴阳, “二本则一”, “二”指阴阳, “一”为太极, “二本则一”即为阴阳来源于太极。

太极是宇宙创生之初天地未分的原始混沌之气, 如《太上老君太素经》:“故易有太极。 太极谓太易。 太易者, 大晓易, 无有先之者, 谓皓皓白气也。”[6]463太极运动而分生阴阳, 阴阳变化以生五行, 如《元始无量度人上品妙经内义》:“混洞赤文, 旡旡上真, 此所谓无极而太极也。 元始祖劫, 化生诸天, 开明三景, 是为天根。 上无复祖, 唯道为身, 此所谓太极动而生阳。 动极而静, 静而生阴, 静极复动; 一动一静, 互为其根, 分阴分阳, 两仪立焉。 五文开廓, 此所谓阳变阴合而生水、 火、 木、 金、 土, 五炁顺布, 四时行焉。”[11]334故《岘泉集》:“是以五气布, 四时行, 万物生生而无穷, 五行一阴阳也, 阴阳一太极也。 太极散而为万物, 则万物各一其性, 各具一太极, 浑然全体, 而静者常为主焉。 兼有无, 存体用, 涵动静, 为万化之源, 万有之本者, 妙合二五之精焉。”[22]188“二五”指“二实”“五殊”, 即阴阳、 五行, 在道教典籍中, 常用“二五之精”来表示阴阳、 五行的精气, 如《太上老君说常清静妙经纂图解注》:“道居天地之先, 包含覆载, 寂静无名, 乃曰无极之真也。 无极之中道因虚极而已, 阳发而遂通, 无极而太极, 是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也。”[23]196《全真集玄秘要》:“无极之真, 二五之精, 妙合而凝。 无极之真者, 元神之妙应也。 二五之精者, 五行之妙合也。 妙合而凝者, 作成万有也。”[33]531

7 结 语

蒋绍愚先生认为:“词汇系统远比语音、 语法系统复杂, 与语音史、 语法史的研究相比, 汉语词汇史的研究是最薄弱的, 今后还许多工作要做。”[34]279道教词汇作为汉语词汇系统的一部分, 具有其不可忽视的价值。 本文考释的宋代买地券中火乡、 金城、 法阴、 天养、 守尸、 列简、 五殊、 二实这八个词语, 反映了道教仙宫仙籍、 教理教义、 道功道术等方面的文化特征, 望可备道教词汇研究、 汉语词汇史研究、 辞书编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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