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的理论维度与实践维度*
2020-12-09李雪梅张雅妮
李雪梅, 张雅妮
(大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24)
1 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的理论维度
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是长期探索实践的产物, 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理论维度看, 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 明确坚定人民立场的主张和依据
“立场”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两种解释。 从广义角度讲, 指认识和处理问题时所处的地位和所持的态度; 从狭义角度讲, 特指阶级立场。 人民立场就是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站在“人民”立场上看待、 分析、 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
坚定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贯主张, 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 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立足新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工作出现新发展、 新变化的现实情况, 进一步明确了坚定人民立场的主张和依据。 马克思、 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无产阶级的属性做了界定, 认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 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1]283这一观点充分表明共产党人领导的无产阶级运动是为了维护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 从而明确了共产党人的“人民立场”。 列宁立足俄国基本国情, 把维护无产阶级和实现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宗旨, 将马克思、 恩格斯关于人民立场的主张付诸实践, 引导俄国十月革命走向胜利, 并成功推进社会主义建设。
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将人民立场作为执政的立足点, 在长期革命、 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人民立场的主张。 革命时期, 党关于人民立场的探索是围绕革命实践展开的, 其目的是为了实现民族解放和国家独立, 在这一过程中逐渐达成了依靠人民进行斗争、 建立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建立人民政权、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识;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 确立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夯实了人民立场的制度基石,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世纪,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立场, 主张在科学发展、 协调统一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进入新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中国共产党的人民立场属性,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 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2]5, 主张坚持人民立场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 一切依靠人民、 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从理论上, 而且在准确把握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的基础上, 将坚定人民立场的主张贯穿于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 经济水平不断提升,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 但与此同时社会发展中不平衡、 不充分的问题日益突出, 人民对教育、 就业、 医疗、 养老等各个方面的需求并未得到满足, 供需矛盾依然尖锐且不断激化, 利益格局调整带来的阻力和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将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治国理政的首要任务, 站在人民立场上提出了许多新思路、 新战略、 新举措。 在深入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促进“一带一路”建设、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 不仅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广大人民的利益和幸福而奋斗, 而且立足中国、 面向世界, 合理关切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主张与各国人民结伴而行, 共创美好未来。
1.2 指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方向和道路
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 人民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 是历史活动的主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式中强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虚心向人民学习, 倾听人民呼声, 汲取人民智慧”[3], 充分体现了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坚定信仰和使命担当。 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首先坚持了“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的主张, 同时为新时代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即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中汲取智慧, 全心全意做好人民公仆。
两种切口由于选择的部位不同,其美观程度、术后产妇感觉疼痛不适的程度、伤口的愈合、从切皮到胎儿娩出的时间、胎头娩出的难易程度、手术暴露的术野、术后的黏连情况、再次手术的难易等方面两者有所不同。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突出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 是社会实践和认识的主体。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科学地揭示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 指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着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无论是生产力还是生产关系的变革主体都是人民群众。 在《神圣家族》中, 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将人民群众置于社会历史发展的范畴考量, 强调“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 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 群众队伍必定会扩大”[4]287, 进而指明历史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人民群众。 列宁将历史活动归结为群众事业, 认为:“只有在人口的大多数首先是劳动群众的大多数进行独立的历史创造活动的条件下, 才能顺利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才有保障。”[5]154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力量源泉, 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依靠力量, 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是一场伟大的变革, 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是不可能实现的。
中国共产党人也始终坚信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 是真正的英雄。 毛泽东同志认为:“在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过程中从来都不存在什么上帝或者救世主, 如果有的话, 那就是全中国的人民群众。”[6]1102邓小平同志更是提出, 唯有将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四个现代化的实现才真正有希望。 江泽民同志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党, 怎样建设党”的重大问题, 提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张, 密切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 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始终尊重和保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主张。 胡锦涛同志则认为,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必将是全国各族人民, 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观点, 着眼于新时代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对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参与程度, 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2]38, 必须发挥人民主体作用, 通过对人民群众的教育引导, 不断转变群众的思想观念, 动员群众、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认为,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自觉向人民群众学习, 拜人民为师, 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 毛泽东同志曾说过:“我们应该走到群众中间, 向群众学习, 把他们的经验综合起来, 成为更好的道理和办法。”[6]993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尊重人民首创精神, 拜人民为师。”[2]276习近平总书记不仅从书本上了解世界, 而且更愿意通过实践调研了解人民的生活现状、 需求和愿望。 执政以来, 他深入大凉山、 走访革命老区, 听民心、 重民意、 解民惑、 答民疑。 在他看来, 调查研究就像“十月怀胎”, 正确的决策不是一堆人坐在屋子里苦思冥想就能形成的, 必须在人民群众的改革实践中才能产生。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人民, 他说:“当我们为自己考虑的越多时, 我们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会越来越远了。”[7]65他将对人民的情感运用到治国理政的工作中, 人民在他心目中有着最高的位置。
1.3 表明维护人民利益的信心和决心
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表明了我们党维护人民利益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人民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进步, 中国共产党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 除人民利益之外, 我们党没有任何自己的私利。
维护人民利益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使命和担当。 在《共产党宣言》中, 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 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发展之所以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党始终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 人民群众对党的支持与拥护程度取决于人民利益的实现程度。 邓小平同志认为,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实现共同富裕, 必须将实现人民的利益落实到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 改革是为了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着想, 不改革“人民不能容忍, 我们党也不能容忍”[8]396, 并且提出“凡是与群众有利的事情, 都要尽力提倡与实行”的主张。 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继承了邓小平同志关于维护人民利益的主张, 坚信“群众利益无小事”, 从维护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出发, 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推进并落实关系亿万家庭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 在满足人民对更稳定的收入、 更健全的民主、 更喜闻乐见的文化、 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更舒适的居住环境等的需求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 向全国人民交上了一份厚重的民生答卷。
“为政之道, 以顺民心、 厚民生为本”。 维护人民利益, 要抓住人民最关心、 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统筹做好各领域的民生工作, 尤其要落实到解决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问题上, 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习近平总书记很早就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 从“为百姓打水井、 兴办铁社业、 兴办沼气池”的为民初心, 改变正定“高产穷县”面貌的为民情怀, 到以“脱贫致富”为己任的为民宗旨, 长期的基层实践让他真正体会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 深化了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的认知, 展现了切实为人民谋利益的实干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人民利益必须从正视和解决人民身边的小事做起, 在任何情况下领导干部都要把广大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自觉将实现人民利益作为检验工作和政绩的标准, “凡有损人民利益的事坚决不办, 凡是为民造福的事一定要千方百计办好”[9]33。 习近平总书记的基层从政经验让他深刻认识到维护人民利益的重要性, 也为新时代治国理政打下坚实基础, 更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维护人民利益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1.4 重申接受人民检验的意义和价值
“人民检验”从广义上来说, 指主体对发展成果是否有获得感和满意度的评价。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创造者的基本原理是自觉接受人民检验的深厚理论依据,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 是发展成果的享有者, 更是发展实践和发展效果的检验者。 人民检验是反映政策实施的“晴雨表”, 是衡量一切工作成效的标尺。 人民检验是一个过程, 这个过程不仅表现为人民要求主动参与其中, 而且表现为人民期盼参与的结果能够得到回应, 要保证这个过程的顺利进行就必须畅通保障人民检验的渠道。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始终将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阅卷人和评判者。 早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 毛泽东就提出了“人民是最好的鉴定人”的主张; 邓小平同志也认为“凡是得到绝大多数人拥护, 维护绝大多数人利益的事情, 无论多么困难终将取得成功”。 习近平总书记赞同“人民是检验主体, 实践是检验标准”的观点, 指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 必须自觉接受监督, 将人民的认可和拥护作为检验标准。 从老百姓对他印象不好到与当地人民同吃同住同劳动, 从不谙世事的少年到不负众望勇挑重担, 从与群众建立感情到人民视他为朋友甚至亲人, 习近平总书记从自己多年的基层实践中深刻体会到脱离人民的无力感、 人民尊重的满足感和人民认可的幸福感, 因此, 他特别强调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 如担任正定县县委书记时, 习近平总书记勇担责任, 力主推出“人才九条”政策, 真正选拔为人民办实事的人才进入干部队伍行列, 进而从源头上减少了干部队伍脱离人民的现象。 主政浙江时期, 他更是以敏锐的政治眼光, 着力解决群众监督渠道不畅通、 监督体系不健全等现实问题, 切实维护了人民的表达权、 参与权和监督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 在领导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过程中, 习近平总书记重申了自觉接受人民检验的重要性, 指出“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不是由自己说了算, 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 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10]。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历史的检验是公正的, 自觉接受人民检验要确保人民检验的渠道畅通。
人民检验表现为一个过程, 即“人民对客观对象的主观感受—人民通过某种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相关部门对人民诉求的关注—人民诉求的满足—新的工作思路和模式的形成”, 至此, 人民检验的第一个过程顺利完成。 在人民检验的整个过程中, 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人民的利益诉求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要完成这个过程就必须保障人民检验渠道的畅通。 一方面, 要通过调查研究倾听人民呼声。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场合强调“调查研究”的重要性, 在《之江新语》一书中, 他更是运用大量笔墨阐述了要通过调查研究倾听人民呼声, 解决人民困难, 做人民群众贴心人。 他认为, “进一步畅通与基层群众交流沟通的渠道, 对发扬民主、 体察民情、 解决一大批群众反映激烈问题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 要建立长效的与民商量机制。 人民检验对改进党的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人民检验也存在其固有的弊端, 这种弊端是基于“人民检验”本身难以实现量化, 掺杂着较为复杂的主观认知, 因此, 建立长效的与民商量机制对畅通人民检验的渠道就显得尤为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 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 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够, 要想把事情办成办好是很难的。”[2]292这种“商量”不仅可以为人民群众答疑解难, 正面指出人民意见和建议中不恰当的地方, 同时也可以使党的政策主张更好地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认同, 最终让“人民检验”取得一个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结果。
1.5 达成实现人民幸福的目标和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 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 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因此, 实现人民幸福是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的重要内涵, 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最终达成的目标和共识。
首先, 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强调人民是幸福生活的创造者, 并将实现个人幸福、 社会幸福和全人类幸福的目标统一起来。 幸福是人的幸福, 因此, 谈及幸福总是离不开“人”的话题, 马克思主义跳出西方感性主义幸福观和理性主义幸福观的局限, 构建了基于唯物主义理论主张的幸福观,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文中, 马克思明确指出:“废除作为人民的虚幻幸福的宗教, 就是要求人民的现实幸福。”[1]2并进一步阐明了无产阶级是实现人类解放和人民幸福的现实力量, 从而将幸福的主体从抽象的人具体化为“人民”。 群众史观的幸福论认为, 人民是社会历史的主体, 是幸福生活的创造者, 也是幸福生活的享有者和评判者。 习近平总书记继承了马克思关于人民幸福的观点, 并在此基础上做出了原创性贡献, 将个人幸福、 社会幸福和全人类的幸福联系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认为, 作为“社会人”的个人幸福是以社会幸福为前提, 以全人类的共同幸福为价值指向, 因此, 实现个人幸福必须回归到人的现实生活, 发挥历史主体的积极性、 主动性, 进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以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既关心中国人民的幸福, 同时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 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从而为世界上有志于摆脱困境的国家和人民的幸福贡献了中国智慧、 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
其次, 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指明了实现幸福的根本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认为, 实现人民幸福不仅需要具体的制度安排, 更需要切实可行的现实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新年贺词和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广大人民群众坚持爱国奉献、 无怨无悔, 让我感到千千万万普通人最伟大, 同时让我感到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11], 指明了实现幸福的途径——奋斗。
幸福靠劳动创造, 靠奋斗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 劳动是创造幸福的源泉, 空谈误国、 实干兴邦, 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切难题都要靠劳动才能解决,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都离不开劳动。 幸福靠劳动创造, 靠奋斗实现, 无论是“撸起袖子加油干”, 还是“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都成为激励广大人民的精神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团结和带领人民在经济发展、 民主法治建设、 生态环境改善、 国防军队建设、 全方位外交布局以及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充分证明了这一观点。
最后,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幸福的最高境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是幸福生活创造者和实现幸福途径”的主张, 揭示了一般意义上的幸福, 而理想状态的幸福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剖析资本主义社会弊端、 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及其发展一般规律的基础上, 进一步指出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 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将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新社会模式, 只有在这样的社会中, 人民幸福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幸福。 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主张, 立足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将实现和维护人民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 在满足人民对更好的教育、 医疗、 文化、 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需求做出新的努力, 极大地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 为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迈向更高层次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尽管中国当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现实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还有很大差距, 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 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发展, 中国将不断由“人的发展”迈向“人的科学发展”, 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民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也将得到更大的满足。
总体而言, 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以历史为视角、 以现实为依据、 以解决问题为导向, 从理论维度阐明了其科学内涵, 强调要始终坚定人民立场、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自觉维护人民利益、 主动接受人民检验, 始终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并且将个人幸福、 社会幸福和全人类的幸福联系在一起, 不仅强调中国特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组织、 动员和团结广大人民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而且立足中国、 面向世界, 合理关切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为实现世界人民的幸福贡献了中国方案。
2 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的实践维度
从实践维度看, 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既是社会实践的产物, 同时也指导着美好生活的实践展开。 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 要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 强化工作落实, 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2.1 经济建设要处理好“量”和“质”的关系,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量”和“质”是衡量经济发展的两个重要指标,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首先要夯实以雄厚的经济实力为特征的物质基础。 就全国而言, 改革开放40多年来, 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经济保持高速增长, 并且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经济总量位居世界前列, 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但是不同行业以及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 工农、 城乡、 区域发展不平衡, 资源消耗、 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供给质量不优等引发人民强烈不满, 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剪刀差”。 经济发展速度已经不是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单一因素, 更重要的是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 因此,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要重视处理好经济发展中“量”与“质”的关系。
处理好经济发展中“量”与“质”的关系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 从毛泽东同志“数量不可不讲, 质量要放在第一位”思想, 邓小平同志“质量第一”理念, 江泽民同志“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的主张, 再到胡锦涛同志“科学发展观”, 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不断摸索, 勇于实践, 通过实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系列举措, 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片面强调经济发展速度所带来的后果, 但是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面临的困境。 2014年, 习近平总书记做出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判断, 强调要处理好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关系, 以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 效率变革、 动力变革,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 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 进而指明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经济发展方式和途径。 此外,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 更标志着中国经济发展重心将实现由速度到质量的转变, 经济结构转型、 增长动能转换, 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未来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 高质量生活水平的实现目标亦指日可待。
2.2 政治建设要处理好“谋划”和“落实”的关系, 保证人民当家做主
“谋划”和“落实”是推进政治建设要处理好的一对重要关系, “谋划”体现的是制度安排, “落实”强调的是主体利益的维护。 以什么样的思路谋划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起着根本性、 全局性和长远性的作用。 中国是发展中的大国, 科学的指导思想和严谨的制度安排是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 党带领人民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成功开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形成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 实践证明,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好制度。
制度的设计固然重要, 但制度的落实却关系制度谋划与安排的最终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保障人民权益、 维护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因此, 在新的奋斗征程上, 要继续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 多层、 制度化发展, 保证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做主, 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政治权益。
2.3 文化建设要处理好“深入”和“浅出”的关系, 扎根群众为民立言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 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独特文化传统, 中国近百年的历史命运,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决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文化发展道路。 因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推进文化建设必须要处理好“深入”和“浅出”的关系。
“深入”就是要抓住人的根本, 理论彻底才能说服人, 要切实把学问写进群众心坎。 “浅出”就是要善于运用贴近群众实际的语言进行理论解说, 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的大众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的文艺界、 社科界委员时指出:“文艺创作者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要弄清楚为什么人的问题, 弄清楚为谁创作、 为谁立言的问题, 这是一个根本问题。”[12]因此, 文艺创作者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首先要夯实自身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 要深入理论研究, 多下苦功, 练好基本功, 多练真功夫, 自觉担负起以文化人、 以文育人的使命, 紧紧依靠人民, 为人民立言。 人民是社会历史的主体, 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 广大文艺创作者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要重视研究人民现实生产和生活, 关照人民精神生活, 深入实地调研, 了解百姓生活状况, 走进人民内心世界, 与人民对话, 着眼于满足人民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要, 以人民群众听得进的语言进行理论阐释, 创作出广大人民真正喜闻乐见的作品, 从而让理论更好地为群众掌握。
2.4 社会建设要处理好“过一山”和“登一峰”的关系, 维护人民切身利益
社会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极其重要的一环, 也是美好生活建设的基础工程, 社会建设的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 习近平总书记认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 没有终点, 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2]362社会建设必须要处理好“过一山”和“登一峰”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社会建设, 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截止2018年底, 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9 899万减少到2018年底的1 660万, 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1.7%, 并且连续六年超额完成千万以上减贫任务。 此外, 各级政府持续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 大大减轻了人民的医疗负担, 切实维护了人民的健康权益。 无论是就业率、 升学率还是医疗保险覆盖率都有了大幅度提升, 这些成果的取得给人民带来切切实实的好处, 但社会建设中面临的挑战和潜在隐患也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 因此, 社会建设任重而道远, 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 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决心和信心, 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 一年接着一年干, 过一山再登一峰, 从而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2.5 生态建设要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实现人民幸福生活
生态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2019年两会期间,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谈及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他认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从根本上讲是有机统一、 相辅相成的,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13]所以, 生态建设必须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理清“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很早就运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阐明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 他认为, 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 能够为经济发展创造源源不断的综合效益, 而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从根本上取决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式。 所以, 经济发展不应该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 生态保护也不应该以舍弃经济发展为方式, 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对立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应该在发展中保护, 在保护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 虽然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但也积累了许多生态环境问题, 保护生态环境, 解决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成为党和人民共同的期盼。 十八大以来, 我们党将生态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围绕生态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 新主张, 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 长远性的工作, 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日益得到满足, 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改善生活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实现了双赢。 天更蓝、 山更绿、 水更清, 人民的幸福感更强烈, 人民生活越来越幸福。
3 结 语
总的来说, 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最新产物, 是反映人民利益和需求, 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科学理论, 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内涵, 具有鲜明的时代性、 创新性。 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不仅为实现中国人民的美好生活指明了方向, 而且为世界上有志于摆脱困境的国家和人民送去温暖和希望, 它将在实现中国梦和世界梦的伟大征程中继续释放理论魅力, 结出累累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