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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家庭:城市化进程中城郊农民的家庭结构转型

2020-12-09

人口与社会 2020年2期
关键词:子代代际城市化

纪 芳

(华中科技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一、 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中国农村正经历着急剧的社会变迁,农民家庭也由此发生了相应的转型。尤其是2000年以后兴起的打工经济,促使大量农村人口到沿海发达地区务工,造成了农民家庭一部分在城市、一部分在农村的分割局面,形成了诸如“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等不完整的家庭形态。关注转型时期农民家庭结构变迁实际上主要讨论两个问题:一是现代化背景下农民家庭形态和结构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二是农民家庭如何应对现代化发展带来的风险和压力。

围绕家庭与现代化的关系,学界展开了丰富的研究,大体上形成两种研究路径:一种是以西方家庭现代化理论范式为基础,从结构论和价值论的视角出发,讨论现代化进程中家庭结构、功能和关系的变化。按照西方的家庭现代化理论,伴随工业化发展,家庭结构趋于核心化,且核心家庭与亲属的关系弱化[1]。西方的家庭现代化理论深刻影响了中国的家庭研究。在家庭现代化理论的映照下,学界主流观点认为中国城乡家庭变迁的总体趋势是家庭结构核心化、家庭规模小型化[2]。但与西方国家家庭结构核心化主要受制于工业化和城市化不同,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主要受制于土地改革和集体经济等制度变革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社会转型[3]。同时,随着家庭规模缩小,家庭关系也渐趋平等和民主化[4]。与西方家庭现代化不同的是,中国家庭在现代化过程中并没有成为“孤立的核心”,反而呈现出“功能网络化”[5]的特点。

另一种是本土化的家庭现代化观点,以经验为基础,遵循功能主义深入家庭内部探讨农民嵌入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重组家庭结构和资源以应对现代性发展压力,揭示了中国家庭的能动性和活力。一般认为,打工经济造成农民家庭离散化,形成了“流动家庭”[6]。但本土化的研究指出,现代化不仅是市场化等现代性力量单方面改造农民和农村的过程,而且是农民适应性转化和调试的产物[7]。面对复杂多元的社会变迁,农民家庭在资源、关系、伦理等方面重构了家庭的实践形态,形成“功能性家庭”[8]。功能性家庭强调农民家庭通过资源转移、权力让渡和伦理重构释放家庭的巨大能量以回应现代性压力,本质上反映了农民家庭的发展趋向。因此,无论是中西部农村的“新三代家庭”[9]还是苏南发达地区农村通过“并家”形成的“新联合家庭”[10],本质上都是以城市化为目标对家庭结构和资源进行整合以增强家庭应对现代性压力的能力。

本土化的家庭研究在极大程度上丰富和完善了既有的家庭现代化理论,揭示了中国家庭在现代化过程中的能动性和主体性,彰显了中国家庭的独特魅力。然而,由于功能性家庭的理论视角强调家庭应对现代性压力的能动性,主要关注家庭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现代性压力对家庭结构、关系和秩序的影响,而较少关注家庭资源相对充裕的情况下农民家庭应对现代化压力所发生的变化。中国农村区域差异显著,不同地区农民家庭拥有的资源不同,城市化的条件和要求也有所不同。城郊农村因为距离城市更近,务工机会较多,务工成本相对较低,有些农民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城市化的能力更强。这种情况下,农民家庭不会因为城市化的压力而过分挤压家庭资源,代际关系不紧张,家庭内部也没有产生明显的伦理性危机,型塑了一种新的功能性家庭形态,笔者称之为“城乡家庭”,以区别于强家庭发展目标与弱家庭发展能力下进行家庭结构和资源重组所形成的“新三代家庭”。本文以京郊Q村为例,(1)本文的经验材料来源于笔者及所在团队于2019年8月15日到8月25日在北京市Q村开展的为期10天的田野调查,文中的人名均做了技术性处理。分析城乡家庭的内涵与特征、形成机制和实践逻辑,主要讨论城乡家庭如何重塑农民家庭的内部关系以回应现代性压力。Q村是一个农业型村庄,全村共有236户、460人。村里的年轻人基本上在市区就业,在村的都是50岁及以上的中老年群体,农业生产以种桃为主。Q村的城市化率高达70%,2000年左右该村农民开始在县城买房,大规模买房则是在最近五年。在城市化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农民家庭内部的关系、结构和资源配置呈现出新的特点,并发挥着新的功能。研究城乡家庭为理解农民家庭现代化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和路径。

二、 城乡家庭的内涵与特征

(一) 城乡家庭的内涵

广义上来说,城乡家庭有三种表现形态。第一种是城乡分化视角下的城市家庭和农村家庭两种类型的家庭。例如,杨善华从城乡比较的视角讨论家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与变迁[11],王跃生讨论城乡家庭结构变动时对城乡两种家庭类型进行比较[12]。第二种是指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家庭因外出务工导致部分家庭成员在农村,部分成员在城市所形成的城乡家庭。研究者较早关注到打工经济对农民家庭形态的影响,如杨重光认为城市化引发农民家庭的裂变,导致“一半家在城市,一半家在农村”这种特殊的城乡融合的“家”[13]。杨华指出“新三代家庭”一半家庭成员生活在农村,一半常年生活在城市,本质上是不完整的家庭[14]。因此,这类城乡家庭具有两个典型特点:一是城市化的目标尚未完成;二是家庭关系和家庭生活呈现出残缺性和不完整性。或者说,这正是农民家庭为实现城市化目标而对家庭劳动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与整合的结果,是一种家庭策略安排。第三种是指农民家庭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子代在城市生产生活、父代在农村生产生活的城乡家庭,与第二种类型不同的是,这是由两个完整的家庭单元构成的半城半乡家庭结构,城乡之别体现在家庭内部的二元家庭形态。本文所讨论的城乡家庭就是第三种类型。

如上所述,城乡家庭是由于子代进城安居、父代留村生活所形成的半城半乡的二元家庭结构。城乡家庭有双重内涵:一方面,子家庭与父家庭是两个相对独立完整的家庭单元,分别从属于城市和乡村两个不同的体系。子代在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有独立的生活空间和经济收入,生产生活方式高度城市化。年老父代在村务农,维持传统的小农家庭形态,有独立的生产方式与闲暇活动。另一方面,父家庭与子家庭具有融合性,而非完全断裂的关系。城市里的子代会定期回来看望父母,农村父代会去城里跟子代一起过冬。一位农民很形象地称他与儿子的关系是“一家两制”,即形式上是两个家庭,本质上仍然是一个家庭。

城乡家庭区别于中西部地区农村形成的新三代家庭,后者是基于家庭城市化压力形成子代进城务工、父代留村务农的功能性家庭形态,强调父代对子代的经济支持,形成了厚重且失衡的“剥削性”代际关系[9]。城乡家庭与新三代家庭的共性在于都坚持“一个家庭”的本位观,以实现家庭的整体性发展为目标,形成代际合力与支持。不同之处在于,城乡家庭基于城郊区位优势,家庭资源相对充裕,在城市化压力下形成的代际挤压不强,家庭结构趋于核心化,代际关系相对和谐,呈现出代际平权化的特点。从这个角度说,城乡家庭与新三代家庭既有着中国农民家庭的普遍共性,又因为区域和资源结构差异呈现出现代化进程中农民家庭的两种不同实践形态。

(二) 城乡家庭的基本特征

1.家庭结构弹性化

新三代家庭作为农民家庭适应现代化的典型实践形态,其父代与子代围绕共同的家庭目标形成代际整合与功能聚焦,家庭成员在时空上的分离具有长期性和相对稳定性,由此形成一种稳固的家庭结构,即父代在村务农,子代在城务工,家庭成员每年只有短暂的相聚,导致家庭生活不完整。相比之下,城乡家庭的结构更加灵活。在家庭结构形态上,城乡家庭形式上是两个家庭,实质上是一个家庭,后者处于隐匿状态。一方面,父家庭与子家庭是两个相对独立的家庭单元,表现为经济独立、居住空间独立以及社会交往独立,日常生活分开。另一方面,二者又保持紧密的内在关联,不仅表现为父代仍然为子代提供代际支持,比如帮忙带孙子以及提供农产品等,而且保持紧密的情感互动,父代随时进城看望子女,子代则随时回村看望父母,一般是每周末回来。家庭成员的分离是短暂的,父代和子代不断往返于城乡之间,家庭流动性较强,家庭结构更有弹性,既非单一的核心化,也非纯粹的扩大化。因此,与新三代家庭不同,城乡家庭的家庭流动是短期内的频繁流动,是一种自然的流动而非劳动力策略性安排的结果,从而使家庭结构更具有弹性,并通过频繁的周期性流动弥合了家庭形式上的城乡分割,使家庭在流动状态中保持完整。

2.代际关系和谐化

家庭关系包括两个基本层次:纵向的代际关系和横向的夫妻关系,其中代际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构成中国农民家庭纵向延续的基础[15]。我国传统的代际关系是一种相对均衡的“反馈模式”[16]。城市化进程中农村的代际关系发生重要变化,体现为代际关系失衡[17],这是新三代家庭的基本特征。新三代家庭实质上是将家庭的发展压力向上转移,实现代际资源向下传递,从而导致父代在新三代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失衡的代际关系之所以能够维持是因为代际关系的价值基础尚存,即父母可以从失衡的代际关系中获得宗教性价值意义[18]。不同于这种失衡的代际关系形态,城乡家庭中的代际责任相对均衡,代际关系不紧张、无压力。京郊农村代际关系和谐主要是因为区位优势和家庭少子化。区位优势体现为:(1)本地正规就业机会充分;(2)作为全国的婚姻高地,婚姻压力不大;(3)社会保障水平较高,有利于减轻家庭养老负担。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时期实行严格的一胎政策,当地农村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家庭少子化意味着家庭规模小、家庭关系简单,从而避免了家庭内部因为资源竞争而引发的代际、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紧张。因此,在家庭资源相对充裕的情况下,家庭的发展压力相对较小,不会因为子代的城市化压力造成对父代的剥削,代际关系相对和谐。

3.家庭权力平等化

有研究认为,劳动力社会化是造成家庭权力结构平权化的重要原因[19]。在现代观念中,努力奋斗逐渐代替了家庭成员围绕特定目标而展开的“权力游戏”,家庭的空间分离也消解了“家庭政治”的发生场域,家庭成员从“家庭政治”的“权力游戏”中解放出来[20],使得家庭内部的关系日益缓和。也就是说,在家庭的发展主义话语下,基于传统父权所形成的家庭政治随着现代性压力的进入而自然消解,使子代在家庭中获得主导性地位。

城乡家庭也面临父权衰弱,但子代并非主导的权力结构,而是家庭权力趋于平等化,没有绝对的权力主体。一方面,父代通过务农和社保养老金获得充裕的经济收入,基本上不需要子女负担;另一方面,子代通过城市正规化就业实现在城市体面安居,基本上也不需要农村父代的资源支持。父代和子代分别通过务农和务工实现经济独立,子代不依赖父代,父代也不依赖子代。而且,由于年轻子代不懂务农,年老父代也不懂子女在外面的工作,所以彼此不会过多干涉,只是在一些大事上会共同商量。即便父代保留了一定的家庭权力,其权力行使也不会渗透到子代小家庭。总之,城乡家庭内部没有绝对的主导性权力,家庭关系趋于民主化。

三、 城乡家庭的建构逻辑

城乡家庭产生于城市化的基本目标完成后家庭内部的自然型塑,这种半城半乡的二元形态并没有造成家庭内部的割裂,反而促进了家庭关系的融合。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城乡家庭形成的前提条件,或者说,城乡家庭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自然结果,本质上体现着家庭的发展趋向。维系城乡家庭二元形态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小农村社体制,通过为在村老人提供农业生产机会和村庄生活场域,减轻子代的养老负担,年轻人稳定的城市生活才具有可持续性。从农民家庭内部来看,之所以子代进城后没有与父家庭断裂,反而保持着亲密的关系,这主要是基于家庭内部的伦理和情感性关联。

(一)工业化与就近城市化

工业化是城市化的动力引擎,我国高速的城市化进程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工业化发展紧密相关。北京市作为我国工业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其大工业经济的发展不仅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而且带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形成了本地劳动力市场,为当地年轻人提供了充分的就业机会。Q村的年轻人大多在京就业,在不同的行业和岗位总能找到就业机会。

发达的县域经济为城乡家庭城市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首先增加了农民家庭的发展资源。发达地区的本地劳动力市场具有就业机会充分、就业时间充足和就业成本低廉的优势[21]。子代进城就业获得稳定且有保障的务工收入,父代在村获得务农收入,形成了积累性较强的半工半耕结构,增强了当地农民家庭的发展能力,通过两代合力能够顺利实现城市化,完成城市化的时间较中西部农村更短。

其次为城乡家庭城市化提供了弹性空间,农民可以根据家庭能力自主选择与之相匹配的城市化水平,城市化过程更加灵活。Q村农民大多在区里买房,只有少数条件极好的才到北京市买房,条件差的就到乡镇买房或暂时不买房。北京市固然有更好的就业机会和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但同时生活成本也更高。在家庭经济水平难以支撑北京市的城市生活时,县域城市化才是更理智的选择。因此,在地区经济水平较高、市场就业机会相对充分的情况下,农民家庭的城市化流动不是急剧的、刚性的,而是可以选择的、有主体性的,城市化过程也更有弹性。

最后,城乡家庭的城市化不仅是空间上的城市化,更是生产、生活、教育三位一体的全方位、高水平城市化。中西部农村在婚姻和教育等外在压力驱动下,农民进城买房后仍然面临维持城市生活的压力,因而不得不重复、多次外出务工,结果只是完成了空间上的城市化。而京郊农村年轻人的生产工业化和生活城市化先于空间城市化,子代通过城市正规就业可以维持城市的中产生活水平,并通过精细化的子代教育实现城市社会复杂的家庭再生产目标,从而实现更高水平的城市化。因此,本地工业化与就近城市化为年轻人进城安居提供了有利条件,使年轻人真正能够在县城安居。

(二)小农经济与村庄熟人社会

工业化推动京郊农民就近城市化,进城的年轻人不需要依赖农村资源维持城市生活,他们以后基本上也不会再回到农村定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和农业对当地农民而言又意味着什么?在中西部农村,由于农民家庭的发展目标与匮乏的资源不匹配,农民家庭的城市化具有反复性和长期性特点,因而不得不在城市化过程中保持与农村经济和制度的关联,从而形成“半城市化”状态[22]。半城市化本质上是以农村资源系统支持不稳定的城市生活,这种支持机制体现在对进城子代的资金支持、实物支持以及进城失败的风险抵御三个方面[23]。

而在高水平城市化的京郊地区,由于子代的城市生活基本上不需要农村父代提供直接的资源支持,农村不再发挥稳定器和蓄水池的功能,而成为中老年人退养和年轻人闲暇生活的场所。实际上,农业和农村的意义更多是相对于中老年人而言的。Q村形成家家户户都种桃的小农经济形态,在政府的技术性支持以及村集体提供的统筹性公共服务下,小农经济可以解决父代的养老问题,从而减轻城市子代的负担和压力。一位60岁的农民帮助儿子在城市稳定后回村种桃,为养老做准备,五年存了20万元。小农经济的另一个优势在于维系了村庄社会生活的完整性,长期共同的生产生活强化了农民之间的社会关联,满足了农民对日常生活互助的需求。所以Q村的社会交往比较紧密,人情、关系、面子等熟人社会机制还可以发挥作用,村庄中形成了一些私人性的朋友圈。因此,这种村庄社会不仅能够有效满足中老年人的生产生活需求,而且满足了他们的社会交往需求。在村庄社会中,他们不仅可以通过农业生产获得独立的经济收入,而且有独立的社会交往活动,有邻里乡情,有熟悉的生活环境。很多中年妇女要去城市里帮忙带孙子,但一到周末他们就会回村,认为村里有人玩,可以聊天,还要回来帮忙种桃,团聚一下……总之,对父代而言,他们的生活归属仍然在农村。

如果说工业化和城市化为城乡家庭中的子代在城市体面生活提供了充分的资源条件,维系了城市子代家庭的独立性和完整性,那么小农村社体制则为城乡家庭中的父代维持完整性和独立性提供了充分的制度性保障,两种资源结构相互支持,共同构成城乡家庭的经济基础。由此可以反观中国与西方家庭现代化的路径差异,即西方的家庭现代化是以完全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为基础,而中国的家庭现代化则是以子代正规就业与父代非正规就业为基础的渐进式城市化。农民家庭围绕家庭的发展目标对家庭劳动力资源进行最优化的整合与配置,从而实现家庭的整体性发展。同时,这种父代留村务农、子代进城务工所形成的“半工半耕”也不同于新三代家庭模式下的“半工半耕”,前者是本地工业化发展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对劳动力自然吸纳的结果,是基于产业结构所形成的劳动力自然分工;而后者则是农民基于家庭发展压力主动选择的结果,符合农民家庭需求和约束条件的家庭经济模式[24],更体现了农民家庭的主体性与策略性。

(三)家庭伦理的双向互动

工业化、城市化以及小农村社体制促使了农村父代和城市子代两种不同类型家庭的形成,但是难以解释两个相对独立的家庭单元为何能够“藕断丝连”,从而形成半城半乡的家庭形态。城乡家庭不仅意味着家庭内部二元化的家庭形态,还意味着两个家庭单元保持某种内在关联,从而呈现出一体化的特征,而这种内在关联的机制就是家庭伦理。

中国的农民家庭是以伦理为本位的家庭经济组织,在这种伦理规范中,每个家庭成员基于特定的身份和角色被赋予相应的责任,从而将个体的行为嵌入家庭的整体性需要之中[15]。在城市化背景下,现代发展压力导致子代的发展主义话语居于主导地位并对传统的家庭伦理进行重构,强调父代对子代的无限责任。新三代家庭遵循更为彻底的“恩往下流”的伦理规则,父代对子代不求回报的付出,而子代对父代的反馈则维持底线状态[20]。与之不同,城乡家庭中的家庭伦理强调代际双向互动:一方面,父代为子代提供伦理性支持;另一方面,子代为父代提供情感性反馈。子代进城后就进入“自食其力”的阶段,代际支持从帮忙买房等直接的经济支持转向帮忙带孙子等辅助性的劳动力支持,父代的生活重心转向为养老做准备。但这并不意味代际关联的减弱,实际上父代对子代的支持仍然是开放的,一旦子代有需要,代际支持的阀门就会自动开启。同时,子代也会经常回来看望父母,给父母买吃的、穿的、用的,生病时也会回来照顾。因此,父代和子代虽然分开生活,但仍然联系密切,正是这种伦理性使得父代与子代保持永久性关联。

案例1龚某,57岁,在村种桃,老伴是电工。他们有一个儿子,33岁,在北京市某出租公司工作,未婚。2013年儿子已在通州市买房,首付50多万,基本上是龚夫妇承担,儿子还房贷。儿子现在有个女朋友,计划今年结婚。龚很高兴,很激动地说:“儿子结婚后还要帮他带孙子,他们需要我带多大我就带多大,只要儿子需要,就永远支持他,只要自己身体好就永远干下去。能干一天是一天,身体不好干不动的时候就是给他们添负担了。”

四、城乡家庭的实践机制与功能

(一)城乡家庭的实践机制

城乡家庭具有明显不同于新三代家庭的基本特征和建构逻辑,其家庭再生产的实践机制也有所不同。从根本上说,新三代家庭是通过“压力上移”的责任分担机制和“恩往下流”的资源输送机制,对家庭的资源和结构进行整合与重构,导致了代际转移的非对称性和不平衡性[20]。而城乡家庭的实践机制并非单向的责任转移与资源输送,即“牺牲父代发展子代”的逻辑,而是通过家庭责任的双轨化分配与家庭资源的选择性整合实现父代养老与子代发展的同步进行,从而实现整个家庭的协调式发展。

1.家庭责任“双轨化”分配

城市化的目标基本完成后,父代的生活重心就会回归到为自己的养老做准备,开始真正为自己着想。比如,他们通过务农为将来养老存钱,以及保证家庭日常生活的基本开支。他们基本上不会找子女要钱,除非生大病的时候。总之,父代的日常生活与未来养老的责任基本上是由他们自己承担,而不是寄希望于子代。就子代而言,他们进城安居后也是依靠务工收入维持在城市的基本生活,进入“自食其力”的阶段。进城子代基本上不需要农村父代的资源支持,就不会造成对父代养老资源的挤压。年轻子代一般是双职工家庭,夫妇两人在市区就业基本上能够维持城市中产生活水平,其家庭任务的核心是子代教育,以及给他们的子女买房,实现在城市社会的扩大化再生产。(2)李永萍将家庭再生产分为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化再生产,其中简单再生产是指家庭资源主要用于完成家庭继替的目标,扩大化再生产是指家庭资源除了用于完成家庭继替之外,还用于完成家庭的发展性目标。参见:李永萍.功能性家庭:农民家庭现代性适应的实践形态[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44-60.这是属于子家庭的发展性任务和责任,很大程度上都是由子代自己承担。从这个角度来说,父代帮助子代进城安居实现了父家庭的扩大再生产,完成了整个大家庭的发展使命,然后他们会逐渐转为更多为自己考虑。子代在城市的生活基本稳定后,至于他们能否实现进一步的家庭扩大再生产则是子代自己的事情了,父代只会提供辅助性的支持而不会成为子家庭发展的责任主体。

因此,在城乡家庭形态下,父家庭与子家庭有着不同的目标任务,父代和子代各司其职。父代不依附于子代,子代也不依赖父代,形成“双轨化”的责任分配机制。责任双轨化分配体现了城乡家庭“分”的一面,反映了父家庭与子家庭相对独立和相互支持。正因为父代承担自己的养老责任,子代才能在城市轻松稳定发展;因为子代能够在城市稳定发展,父代才能在农村安心养老。

2.家庭资源选择性整合

表面上看,城乡家庭是一种“分”的家庭形态,二者在物理空间、居住形式、生产生活方式、消费观念以及家庭任务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城乡区别。但正如农民自己所言,他们还是“一家人”,与子女是“共同体”的关系。虽然城市化的目标完成后家庭的发展压力减弱,但家庭内部仍有一定程度的资源整合。资源整合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资金支持,二是劳动力支持。首先,父代对子代的资金支持以重要节点为基础,而不是常态化的支持,比如,儿子要买车或创业的时候。即便如此,父代也只是适当支持而非全力支持,代际支持的力度相对较弱。其次,劳动力支持主要就是帮忙带孙子。帮忙带孙子已经成为当地父代的基本共识,甚至内化为他们的“义务性”行为。一般是父辈男性在家务农,女性进城带孙子,每到周末就回村,形成“周末夫妻”现象。父代对代际支持的界限很清晰,他们就是帮忙带孙子,等到孙子长大不需要接送的时候他们就不用带了。

因此,城乡家庭中的代际支持是阶段性支持,而且只有部分家庭成员(通常是中年女性)参与,是基于子家庭所处发展阶段需要而进行的选择性整合,资源整合程度并不高。家庭资源选择性整合的重要基础在于子代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和体面安居,不需要父代的无限付出,所以父代才能够安心为自己的养老做准备。尽管如此,父代也没有完全放弃对子代的支持,而是继续保持代际支持的开放。家庭资源的选择性整合有利于提高子家庭应对发展压力的能力,增强家庭功能适应性的同时避免了子代对父代的过分剥削。

案例2汪某,60岁,在村务农。汪有一个儿子37岁,孙女今年7岁。儿子、儿媳都在北京工作,儿子在公司上班,儿媳是护士,他们已经在北京市买房,平时住在城里。汪说,从儿子上大学到结婚、买房、买车,差不多花了他50~60万。前几年他一直在为儿子操心,干活也有压力,最近四年才开始为自己存钱防老。“儿子稳定了就可以不用管他了。稳定的条件就是要有房、有孩子、工作稳定且没有外债。只有这个时候才能轻松一点儿,想少干就少干一点,不然心里就会一直压着。”汪已经存款20万,他说存钱也是为了将来老了不找儿子要钱,减轻儿子负担。“过去是养儿防老,现在不行了,要有思想准备,将来可能指望不上儿子,他也有自己的工作和家庭,赶上这个时代,没有办法,只能这样。”“跟儿子是一个家庭,儿子将来需要钱,你还是要给,没准还要帮他借。只能顺其自然地为自己准备,先把儿女都整好,再把自己顺下去。”

(二)城乡家庭的功能效应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家庭变革呈现出从“去家庭化”到“家庭化”的特点,而“家庭化”正是个体应对现代性风险的一种方式,表明家庭对个体具有不可替代的工具性价值[25]。现代性压力打破农民以“过日子”为核心的家庭再生产路径,城市化目标的注入激活了农民家庭的功能维度,塑造了转型时期的功能性家庭形态[8]。如果说新三代家庭是通过对家庭结构、关系和资源的重构与整合实现子代进城的共同发展目标,那么城乡家庭则是通过保持代际相对独立与有机互动实现父家庭和子家庭的协调发展。在城乡家庭形态下,父家庭与子家庭既相对独立又能够有机融合,家庭内部既有面向城市的发展目标又保持与农村的有机互动,发挥着资源互通、功能互补、情感互动与伦理共担的功能。

1.城乡资源互通

城乡家庭虽然是由城市的子代家庭和农村的父代家庭两个家庭单元构成,但两个家庭却是共通的关系。父家庭与子家庭似分未分、似合未合的关系形态使代际之间保持紧密的内在关联,代际资源互通渠道通畅。资源互通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日常生活方面,比如子代经常给父母买东西,但他们回村后吃的、住的、用的都由父母提供,从而将私人的资金转化为家庭的公共生活资源。二是特殊情况下的代际资源流动,比如子代办大事的时候父母要支持,父母生大病时子代也要承担部分医疗费用,代际资源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和区分。城乡家庭通过代际资源双向流动维持着家庭内部的相对均衡,代际资源的流动本质上是城乡资源的互通。

2.代际功能互补

城乡家庭资源互通是实现代际功能互补的一个重要条件。城乡家庭实际上同时承担着子代发展和父代养老的双重功能,其中父代的任务是为养老做准备,子代的任务是实现在城市社会的家庭再生产甚至是家庭扩大化再生产。代际资源互通实际上是在家庭内部形成一个支持体系,为子代核心小家庭应对现代化风险和压力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城乡家庭对父代养老的意义在于保持进城子代与农村父代的有机互动,子代通过频繁回村看望父母能够满足父代的情感诉求。因此,城乡家庭不仅利于子代而且利于父代的双重作用有助于实现代际功能互补。

3.家庭情感互动

传统的乡土社会通过关系来运转,关系运转的原则是关系越紧密越好,乡土社会习惯于将陌生的关系拟亲化,将朋友关系熟人化,将熟人关系自己人化,从而形成一个紧密的社会共同体,以应对社会风险。而现代社会运转的方式则是保持适当距离,无论是在家庭内部还是社会交往过程中,相处时要把握分寸,为个体保留充分的私人空间。城乡家庭中父代与子代的生活空间相对独立,形成既亲密又有距离的关系,避免家庭成员因过密接触引发家庭矛盾和摩擦。比如,外出带孙子的中年妇女一到周末就要回村,那些平时与父母分居于城乡两地的子代每到周末也要回村。这种周期性的代际互动形成适度距离,使代际之间进退有据、张弛有度,有利于增进代际情感。

4.责任伦理共担

尽管城乡家庭内部是两种相对独立的家庭形态,但本质上仍然是“一家”的关系。一方面,父代以子代在城市稳定生活为自己的伦理责任;另一方面,子代也对父代有着基本的伦理责任,体现在父代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时刻的照料以及日常生活中对父代的关心,伦理责任具有双向性。家庭伦理将父代和子代两个不同的家庭单元融合到一起,型塑了城乡家庭形态。城乡家庭通过伦理共担不仅维系着家庭的“共同体”本质,而且为父代养老和子代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在支持。责任伦理是城乡家庭能够实现资源互通、功能互补和情感互动的前提和基础。

五、结语

家庭现代化理论认为,家庭现代化是家庭结构趋于核心化、家庭亲属关系不断弱化的过程。基于北京城郊Q村农民家庭的经验考察,农民家庭没有因为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而完全分解,反而型塑了子代进城安居、父代留村务农的城乡家庭结构。城乡家庭呈现出家庭结构弹性化、代际关系和谐化、家庭权力平等化等基本特点。工业化与就近城市化、小农村社体制、家庭伦理作为家庭发展的经济基础和伦理基础共同塑造了城乡家庭形态。城乡家庭具有兼顾子代发展和父代养老的双重性,其实践机制在于通过家庭责任的“双轨化”分配和家庭资源的选择性整合实现父家庭与子家庭的协调发展。城乡家庭中的父家庭与子家庭既相对独立又保持有机融合,在家庭内部发挥着资源互通、功能互补、情感互动和伦理共担的功能,从而在实现子家庭发展的同时避免造成对父代的挤压,增强了家庭的柔韧性和功能适应性。因此,家庭现代化的变迁并不意味着家庭重要性的衰弱,中国家庭的凝聚力依然很强[26],并在家庭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型塑不同的家庭关系结构。

城乡家庭的基本特征、建构逻辑和实践机制与新三代家庭存在显著的区别。新三代家庭本质上是基于家庭的发展性目标形成子代对父代的依赖,甚至以牺牲父代资源为代价,从而不断强化“恩往下流”的传统家庭伦理。新三代家庭形成的强代际整合与代际剥削及其导致的代际关系紧张,根本原因在于家庭资源匮乏与农民家庭发展目标之间的张力[27]。而京郊地区的城乡家庭基于家庭资源优势型塑了平权化的家庭权力结构、亲密且有边界的家庭关系以及相对均衡的家庭伦理互动模式,是农民家庭现代性适应的另一种实践形态。城乡家庭既是现代化与城市化发展的结果,也是农民家庭自主实践的结果,农民家庭的实践逻辑刻画了家庭现代化的基本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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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的城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