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盒子的监管现状及对策探究
2020-12-08张伟
张伟
摘要:
随着时代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越来越成熟,逐渐渗透在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中,为人们提供优质的服务,由此出现大量的互联网终端产品。基于此,本文从互联网盒子的特点入手,深入开展分析,明确现阶段监管现状,探索影响互联网电视盒子发展的因素,针对性提出合理的监管策略,以促使行业全面发展。
关键词:
互联网;电视盒子;监管
中图分类号:
G22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9129(2020)15-0192-02
引言:进入到5G的时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促使互联网时代呈现出明显的特点,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促使经济繁荣。为满足人们的需求,针对传统电视的创新改造成为必然,加强传统电视与互联网的融合,互联网电视盒子应时代而生,促使智能电视的门槛降低,大量的厂商、企业参与到盒子研发生产中,增大市场的活力,但同时也造成市场乱象,增大整体的监管难度,需要进一步创新监管,以满足当前的发展需求。
1互联网电视盒子概述
互联网电视盒子属于小型的计算终端设备,利用先进的技术将其与传统的电视相连接,促使传统电视实现网络功能,利用其互联网电视盒子的优势为人们提供多元化服务,甚至可以将手机、平板中的视频、照片等连接到电视中,促使服务呈现出多元化。在发展过程中,互联网电视盒子由于自身的进入门槛较低,促使其在发展过程中市场呈现出混乱状态,如既有百度、阿里、腾讯等各大互联网巨头的参与,也有大量的手机厂商、运营商参与,同时还有大量的非法互联网电视盒子,增大市场的监管难度,造成不良的影响。从现阶段的发展来看,不同的厂商研发的方向不同,进而产品的特色不同,有的注重广告与内容的延伸、有的注重信息服务、有的重视功能服务等,山寨与非法的互联网电视盒子则多以盈利为主[1]。互联网电视盒子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如注重电视频道的选择、节目数量的优化等,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享受优质的服务。例如,在线直播、电视点播等功能深受人们的喜爱,并且互联网电视盒子的消费通常为一次性,购买后终身可以享受服务,相比于传统的电视来说更具有优势,适应时代发展[2]。
2影响互联网电视盒子发展的因素
互联网电视盒子自身具有较强的特点性,以互联网电视终端为主导,快速的融入市场中,呈现出全面发展趋势,为人们提供优质的服务,但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较多的限制,如由于互联网电视盒子属于新型产品,进而其市场还不够成熟,受新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其进入壁垒较低。由于互联网电视的发展尚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为促使行业全面发展,我国相关部门对其干预性较低,为现阶段的互联网电视盒子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具有一定的促进意义,同时由于市场开发较少,其具有庞大的市场容量,发展速度较快[3]。同时现阶段的互联网电视盒子价格相对较低,远远低于电视机的价格,更新成本相对较小,进而容易被消费者所接受,促使激发出市场的活力,进入到高速发展的时期。现阶段,随着不断的发展,互聯网电视盒子技术逐渐成熟,促使其功能性逐渐提升,可以为人们提供优质的功能服务,以丰富性、多元性、扩展性以及智能性为主,同时开发安卓系统,可以为人们提供良好的服务,实现整体的功能优化,促使互联网电视盒子呈现出繁荣发展趋势[4]。
3互联网电视盒子的监管现状
现阶段,虽然新冠病毒疫情的原因导致了我国经济处在下行,但也促使了互联网电视盒子成为现阶段最为火热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人们在家防范新冠病毒无法外出时,互联网电视盒子成为家庭中不可或缺的物品,为人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其海量的优质资源、优质的功能与服务促使其受到当代年轻人热烈的追捧,推动互联网电视全面发展。但在发展过程,由于其自身的发展速度较快,导致现阶段的市场乱象较为严重,如山寨产品泛滥、盗版内容频现,更有甚者自建违规集成平台,多数以盈利目的为主,其行为限制了行业的有序开展。为保证市场有序发展,近年来我国逐渐加强对互联网电视盒子监管的重视力度,加强整体的管理优化,并出台相关的文件,但部分文件内容长期以来未能真正意义上约束到整个市场,市场监管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与不足,需要进一步的创新,以解决现阶段市场混乱现象。部分互联网电视运营商在发展过程中,为保证自身的利益,针对现阶段的市场监管经常出现“打擦边球”情况,寻找监管中存在的漏洞获取利益,造成的不良影响较为明显,因此在发展过程中,监管部门必须不断的创新,以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为基础,创新现有的监管制度与理念,完善现有的思想,打造全新的发展模式,强化监管意识,避免出现形式化情况,为互联网电视盒子的发展营造优质的市场环境,与时俱进,加强整体的管控,规范市场,以满足当前的发展需求[5]。
4互联网电视盒子的监管创新策略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电视盒子的发展符合现阶段市场的需求,为人们提供优质的个性化服务,但其监管问题的存在造成行业的良性发展受限,整体的监管不足,虽然政府积极出台相关的策略,但其部分制度呈现出“粗放”性,未能针对各个方面开展监管,还存在较多的漏洞,未能合理的对市场进行约束,因此应积极的开展优化,创新现阶段的监管理念与模式,以实际的互联网电视盒子发展状态为基础,针对性出台相关的制度与法规,避免出现形式化问题,坚决杜绝现阶段的监管形式化,保证相关的品牌在发展中注重标准,打击山寨与盗版,满足发展需求。
4.1加强整体的平台监督。在发展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出自身的优势,实现整体的监管,制定完善的监管制度,以制度为基础来开展创新,完善现阶段的发展模式,为互联网电视盒子市场的规范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例如,根据《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与现阶段的集成平台相对接,优化现阶段的发展体系,对于集成平台来说,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嵌入一个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地址,以形成完整的对接关系,保证集成平台的优势得到发挥,促使其产品的控制与管理呈现良好的唯一性,满足发展需求。加强平台的监督,针对现阶段监督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全面的优化,打造完整的监督体系,对市场中互联网终端产品进行约束,尤其是其访问互联网网的通道,需要保证其具有良好的唯一性,不能出现非法连接与访问情况,规范市场的行为。由此促使互联网平台在发展过程中可以提供优质的互联网集成服务,优化现阶段的发展平台,以电视节目服务为基础,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与此同时,针对现阶段互联网电视盒子监管中存在的不足也应积极的创新,完善现阶段的发展模式,尤其是传统上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必须全面进行创新把控,以促使其整体性提升,为人们提供优质的监管服务,适应时代发展[6]。
4.2优化终端产品的数量控制。明确互联网电视盒子监管的重要性,从多个角度创新,完善现阶段的发展模式,打造全新的发展体系,注重终端产品的数量控制,保证其产品数量,以促使市场的呈现出规范发展状态。例如,以广电总局181号文件为基础,其明确对现阶段的终端产品进行约束控制,要求现阶段的集成机构在选定拟定的合作终端产品的型号与类型、厂家等因素后续,需要根據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进行相关的客户端号码申请,以对市场进行规范。该方式完善了现阶段的发展模式,制定全新的发展计划,以广电总局为基础,按照统一的编号进行处理,实现一机一号,根据现阶段的互联网规则进行合理的处理,利用编号的优势来规范行为。针对现阶段市场上合格的产品进行发放相关的号段,根据实际要求进行针对性的产品生产,保证终端产品质量符合要求标准,实现行业的严格管理,从根本上杜绝假冒伪劣产品,以促使市场的秩序得到优化,打破传统的发展格局,满足现阶段的发展需求[7]。
4.3形成完善的终端产品统一标准。深入分析互联网电视盒子的特点,在发展过程中,应针对其特点开展优化与监管,加强整体的重视力度,优化现阶段的发展模式,为行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如针对现阶段各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发展过程中,对其安装的系统进行规定,保证其安装系统的唯一性,如TVOS系统,灵活利用其优势开展规范化的管理,促使其在各个方面实现统一的管理,以便于后续的市场监管,保证监管的全面性,涉及标准、系统、软件等多个方面,做好整体的技术限制,营造优质的发展环境,适应时代发展。
4.4做好整体的整改与升级。针对现阶段互联网电视盒子的监管进行全面的升级,优化现有的模式,完善现有的内容,对互联网终端产品进行整改,出台相关的政策与制度,有效的制止现阶段行业的乱象,督促生产厂家做好产品升级与内容优化,针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处理,杜绝存在的非法内容,严厉打击违“山寨”机顶盒和没有经过正常海关渠道进入我国的境外机顶盒,保证所有的软件得到平台的审查,经过审查后方可进行软件安装,为人们提供优质的服务。与此同时,还应积极对现阶段的发展理念创新,促使行业提升整体的监管意识,优化现有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处理,促使互联网电视盒子实现可持续发展[8]。
结论:综上所述,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电视盒子成为人们关注的互联网产品,其市场不断增大,因此在发展过程中应积极的开展创新,加强整体的市场监管,提升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有效的整顿现阶段市场乱象,明确互联网电视盒子的发展趋势,不断对监管体制进行升级,做好市场的防控与优化,从长远的角度进行监督,积极引进专业的人才,提升整体的监管意识,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充分发挥监管的优势,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
参考文献:
[1]王青亦.中国互联网电视的构成及特征分析[J].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2018,16(01):80-86.
[2]牟文静.新三网融合下有线“电视盒子”的生存之路[J].新媒体研究,2018,2(18):94-95.
[3]陈丽珊.运营商与OTT厂商携手将是视频业务变现王道[J].通信世界,2018,16(24):53-54.
[4]钊楠楠,樊峰辉.浅析互联网电视盒子的监管现状[J].广播电视信息,2018,16(01):52-53.
[5]张越.搜狐视频推互联网电视盒子S1进军客厅娱乐市场[J].中国有线电视,2019,15(12):1385.
[6]俞书伟,肖金花.智能盒子产品设计与评估方法[J].电视技术,2018,39(09):71-74+79.
[7]阮京文.互联网企业助推互联网电视飞速发展[J].广告大观(综合版),2018,16(02):112.
[8]孙冰钦,林歌.互联网电视的问题及发展趋势[J].中国传媒科技,2018,15(02):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