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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学本科教学改革策略探析

2020-12-08景明浩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11期
关键词:国际私法本科教学

摘要:当前我国国际私法本科教学主要以课堂讲授方法为主,虽辅以不同的案例教学方式,但存在着教学内容庞杂、法律术语晦涩、理论抽象、课时有限等问题,以至对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效果不佳。由此而言,国际私法本科教学应切实贯彻以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教学理念,在增加固定学时进行案例分析和训练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进行不同的教学设计,特别是着重选取国内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案件作为讨论案例,只有如此,我国国际私法教学才能提升质量,真正培养出合格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关键词:国际私法;本科教学;司法中心主义

doi:10.16083/j.cnki.1671-1580.2020.11.018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20)11—0080—04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以及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高质量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显得尤为重要。国际私法课程是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重要科目,而如何培养出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型法律人才是国际私法本科教学一直以来面临的首要问题。在传统的国际私法教学体系下,学生基本能够掌握国际私法知识体系和基本知识点,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明显不足,使得学校教学与法律实践之间存在“断裂”的情况。本文希望通过对国际私法本科教学的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的反思与探讨,提出具体改革的建议和意见,不仅是为了提升国际私法本科教学的质量,更是为了培养出适应实践需要的高质量法律人才。

一、国际私法课程的性质

国际私法虽兼具国际法性质,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为内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规制的必要手段。法学本科学生培养的目标是建立内国法律体系架构及累积基础法律知识。但更为重要的是,法科学生培养的目的是让学生用所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去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这里所提及的法律知识包括法律制度、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等。作为非常重要的应用法学之一,国际私法课程的教学目的也是为了培养能够在实践中解决法律问题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国际私法因其调整对象的特殊性而成为独立的部门法学。虽然国际私法不像刑法、民法等实体法一样,用法律规范直接规制相应的法律关系,而是间接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但毋庸置疑的是,国际私法是应用法学,因此国际私法本科教学必须以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这一点是由国际私法的学科性质决定的,也是由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大势和中国司法审判实践所决定的,所以树立实践化的国际私法教学理念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国际私法学教学所面临的紧迫问题。[1]然而,在国际私法的教学过程中,其学科性质与教学实践之间存在着很多矛盾之处,使得国际私法本科课程教学存在不少问题。

二、国际私法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国际私法教学除了运用情景教学法、讨论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传统的教学方法外,近年来还有一些学者提出学生补充教学内容法、学生编写案例等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尝试。笔者在教学过程中也多次尝试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实现效果更佳的教学目的,但总体来看,学生在构建了国际私法的知识体系、普遍掌握基本知识点的情况下,还是无法正确和熟练运用国际私法知识来解答实际发生的案例,特别是对实际发生案件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明显不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本文针对这一现象,首先分析当前国际私法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的课堂讲授方法仍为当前大部分高校国际私法教学方法的主流

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一种以教材为基础,对抽象概念进行分析、比较、区分,最后给出主要定论性差别的单一授课模式。[2]虽然大部分讲授者注意到了本科生法学思维能力培养和动手能力提升的重要性,并且在课堂讲授过程中也增加了案例分析、问题讨论等具体措施和手段,但课堂讲授仍占据了大部分学时。上述问题主要归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教学内容庞杂

国内学界对国际私法的研究范围历来存在争议,而这一争议问题自然延伸到了国际私法教学。韩德培教授主张的“大国际私法”包括冲突法、实体法、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和涉外诉讼与仲裁。[3]我国国际私法教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上述内容作为课堂讲授的内容,显然在有限学时内无法完成上述内容的讲授任务,更别提单独分配学时进行案例分析和训练,而为了完成教学任务,大部分讲授者只能通过单向传授的方式进行教学。

2.法律术语晦涩,理论抽象

与国内民法不同的是,国际私法并非用实体性法律规范规制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是通过自身的冲突规则对实体法律适用进行分配。上述特点也使得国际私法这一学科透着一丝神秘和困惑。国际私法的很多理论和制度也与国内民法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特点,如国际私法特有的识别、反致、先决问题、公共秩序保留制度、间接调整方法等,都会对国际私法初学者造成学习上的困难,所以在国际私法讲授过程中不得不用更多的时间向学生详细解读这些晦涩难懂的知识点。

3.国际私法课程学时有限

2018年,教育部发布了《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采取“10+X”的分类设置模式。依据此规定,国际私法课程由之前的法学专业必修课程变为“其他专业必修课程”,由各院校根据各自办学特色决定是否设置为必修课程。上述规定必然影响国际私法课程的学时分配,甚至课程開设。即便国际私法在作为法学必修14门核心课程的时期,学时最多的也基本控制在64学时以内。鉴于国际私法内容庞杂,包括总论、各分论以及涉外民事诉讼与仲裁等内容,所以大部分讲授者更青睐于通过课堂讲授的方式完成设定的教学任务。

(二)当前繁杂多样的案例教学方法未能从根本上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传授知识是国际私法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使学生养成一种正确的法律思维和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才是当前国际私法教学改革面临的紧迫任务。[4]法律思维的培养主要依靠案例分析和训练完成,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就要选择有质量的实际判例,安排学生主动分析和研判案例,并在不断的犯错与纠错过程中提升学生的分析与判断能力,这才能真正体现案例教学的实际价值,切实提高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然而,当前很多高校的国际私法教学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1.讲解式案例教学方法仍占多数

案例教学主要可以划分为讲解式案例教学和讨论式案例教学。讲解式案例教学即在讲授国际私法中的某一制度或法律条文时,通过案例的引入和讲解,进而实现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制度或法律条文的目的。讨论式案例教学则是在对案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案例的主要法律关系和焦点问题,最终对案例要解决的法律纠纷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也可以理解为从法官的角度去研究和审视案例。前文述及国际私法涵盖众多晦涩难懂的制度和规定,讲授者在授课过程中更青睐使用一些经典案例来解读制度,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但这些经典案例过于古老,既脱离实际,也无法激起学生的兴趣。

2.选用案例质量不高

国际私法法官造法的特点造就了国际私法历史上大量经典案例,如在讲解反致制度时使用的“法国福果案”、在讲解法律规避问题时使用的“鲍富莱蒙诉比贝斯柯案”等,这也是当前国际私法教材介绍和讲授者使用的主要案例。虽然这些经典案例说明问题性强,但历史过于久远,学生往往也提出质疑这些几世纪之前的经典案例对于我们当前的法律纠纷解决价值何在。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们通过经典案例的学习确实能够加深对相关解释制度和条文的印象,但一旦遇到实际审判案例,学生们却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解答。在实际审判案例的训练过程中,学生们对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确认、民事法律关系的识别、案件的焦点问题确定以及实体法的适用,往往存在着错误判断和解决障碍,这也足以说明我们当前的案例教学方法还没有真正达到提高学生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的目的。

此外,当前的国际私法案例教学往往与课程讲授同步进行,未能单独分配学时进行案例教学与案例训练。虽然同步进行案例教学能够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点和相应法律条文,但国际私法是适用在涉外民商事案件审理的全部过程中的,如果不能单独分配一定的时间进行案例分析和训练,必然会将案件审理的各个过程进行肢解,不利于全面分析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更不利于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案件分析能力的培养。

(三)国际私法基本制度和法律条文解读占用学时过多

随着《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于2011年开始正式施行,我国国际私法立法体系基本确立,以国际私法单行立法为主,同时适用《民法通则》《海商法》《票据法》等法律规范中的相关国际私法法律条文。近年来,国际私法课程教学也越来越重视对国际私法法律条文的介绍与解读,究其原因,一方面考虑到国际私法学科的实际应用性,相关法律条文是法学工作者日后从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的法律依据,有必要正确认识和理解;另一方面,学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也为国际私法讲授者对法律条文讲授提出了现实要求。仅《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就有52条法律条文,如加上“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一”和其他相关法律条文,国际私法涉及到的条文数将超过一百条。国际私法法律条文的详细介绍和解读必然使得没有过多的学时去进行法律思维培养和案例分析训练,不利于学生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的提升。

三、提升国际私法本科教学质量的策略与建议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从国际私法教学理念和案例教学具体措施两个方面进行改变,以期从根本上提高国际私法本科教学质量。

(一)树立以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国际私法教学理念

近年来,无论是国际私法学术研究还是国际私法教学理念的确立,由“立法中心主义”向“司法中心主义”转变是当前国内国际私法学界的主流。[5]从国际私法教学理念角度去解读“司法中心主义”,是指国际私法课程教学应紧密围绕司法审判实践展开,具体包括:学生能够通过国际私法课程学习构建起国际私法体系框架,熟练运用知识体系解决法律问题;能够理解和掌握国际私法基本制度和知识点,正确适用于司法审判实践;具备法律思维和案例分析能力,能够应对司法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涉外民商事法律纠纷和问题。[6]“司法中心主义”的提出,要求国际私法教学必须以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

涉外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相关理论知识,还要求学生能够用所学知识去解决涉外民商事法律问题。以此为理念的国际私法教学要求授课者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做出一定的改变,即国际私法课程的设计、展开以及教学方法的适用应以法律思维能力培养和案例分析能力提高为核心目标。为此,国际私法教学就需要合理分配案例教学学时,提升学生法律分析能力;增加学生自学内容,培养学生自学能力;选择高质量的审判实例作为案例教学范例,提升学生法律逻辑思维等手段和方法。国际私法教学只有在确立以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教学理念的情况下,才能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才能够保障学生在日后司法审判实践岗位上正确应对涉外法律问题。

(二)提升国际私法本科教学质量的具体策略

1.不同教学内容适用不同教学方法

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国际私法知识储备与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缺一不可,因此应区分不同教学内容适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在国际私法总论部分应以课堂讲授方式为主,辅以示例性案例教学,使学生牢固掌握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基础性内容。国际私法总论部分涵盖了国际私法的基础法律知识,包括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概念、原則等基本问题,初学者理解起来比较困难,且一些国际私法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制度又距离我们时间较远,适用讲授式教学方法,更易于学生们加深理解和掌握。国际私法基础理论部分是该学科司法应用的基础,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对于国际私法分论部分,其教学目标应侧重于学生国际私法知识体系的构建,以案例讨论教学方法为主,侧重于学生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国际私法分论部分涉及到涉外物权、涉外债权以及涉外婚姻家庭和继承领域的法律适用问题。此部分内容不仅更为具体化,而且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其他部门法中均有相应法律条文予以对应和涉及。此部分的教学目的不仅需让学生们深入理解相关法律条文的设置和立法目的,更为重要的是让学生们能够用所掌握的法律条文解决所涉领域的法律纠纷和问题,因此讨论式案例分析教学方法能更好地实现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目的。

至于程序法部分,由于大部分院校都设置了民事诉讼课程,在诉讼法课程中介绍涉外民事诉讼和仲裁的居多,因此建议采用以学生自学为主,讲授者进行辅助性指导的教学方式,不在国际私法课程中进行专门的讲授。

2.讨论式案例教学应着重选取国内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案件作为讨论案例

几个世纪前的经典国际私法案例让国际私法的应用价值大打折扣。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涉外民商事案件不仅可以使学生理解国际私法学习的重要性,同时还能激发学生对这一学科的学习兴趣,有助于这一学科的课堂教学展开。相较于教师编写的、有目的性的案例,司法审判实践中涉诉的案件法律关系更为复杂、适用的法律文件更多。这类案件虽为学生分析案例提高了难度,但恰恰能实现案例讨论的目的,更具实战性,能够实现提高学生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真正实现学生法律思维的形成和案例分析能力的提升。此外,实际判例的复杂性能够切实提升学生案例分析和研判能力,能够从根本上提高学生对实际发生的法律问题的解决能力。

3.分配固定学时进行案例分析和训练

国际私法贯穿于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的全过程,在课程讲授的某个环节和部分进行案例分析,不利于学生综合分析案件并提出应对方案。法律思维能力培养和训练要求学生对案件进行整体认识和把握,通过全案不同法律问题的研究和思考,进而用所学法学理论知识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因此综合把握案件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国际私法案例教学有必要分配出固定的学时,选取典型的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案例,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案件分析能力,真正地将学生培养成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四、结语

随着我国在国际社会地位的不断提升以及我国参与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我国涉外法律人才缺口巨大,这也对国际私法教学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当前我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效果不佳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法学教育中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存在弊端是其中原因之一,国际私法教学自然也存在需完善和改进之处。因此我国国际私法教育者在未来的国际私法教学中应以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为己任,创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切实提升应用型法律人才能力,为我国的法律建设和对外经济与法律交往培养更多的人才。

[参考文献]

[1]黄志慧.面向实践的国际私法学教学——论我国国际私法学教学改革的方向[J].梧州学院学报,2018(02).

[2]姜曦.国际私法教学改革探析[J].重庆与世界,2011(09).

[3]肖永平,毕小婧.中国国际私法学四十年回顾与展望[J].武大国际法评论,2018(06).

[4]翁杰.论国际私法教学中多维思维方法的引入[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8(09).

[5]何其生.中国国际私法学的危机与变革[J].政法论坛,2018(05).

[6]朱鹤群.基于问题中心主义之案例教学方法探讨——以国际私法案例教学为例[J].中国农业教育,2018(02).

[责任编辑:刘爱华]

Analysis of the strategy of Undergraduate Teaching Reform in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JING Minghao

(Law School,Yanbian University,Yanji Jilin 133002,China)

Abstract:At present, the undergraduate teaching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in China is mainly based on classroom teaching methods, supplemented by different case teaching methods, but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such as extensive teaching content, obscure legal terms, abstract theory, limited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class hours, so that the training effect of students' problem-solving ability is not good. Therefore, the undergraduate teaching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should implement the teaching concept of training applied legal talents. On the basis of increasing fixed class hours for case analysis and training, different teaching designs should be made according to different teaching contents, especially focusing on the cases in domestic judicial practice as discussion cases. Only in this way,we can improve the quality of 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teaching and cultivate qualified applied legal talents.

Key words: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undergraduate teaching;Judicial Centralism

收稿日期:2020—07—20

基金項目: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中韩自贸协定视域下的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吉教科文合字[2016]第264号);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韩自贸协定视域下的中国专利保护制度研究”(2015N14)。

作者简介:景明浩(1981—),男,吉林梨树人,延边大学法学院,讲师,国际法博士。研究方向:国际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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