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养方式对青少年自杀行为的影响
2020-12-08毕灵斐
毕灵斐
南京理工大学,江苏 南京 210094
一、引言
家庭是人最先接触和持续接触的环境,研究发现,家庭教育中,父母教养方式对个体的人格发展、行为习惯和思考模式具有基础性的奠定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个体用怎样的方法解决问题。青少年阶段的社会化过程虽然加入了学校教育的因素,但家庭的影响并未衰减,在特殊情况下甚至可能成为青少年问题行为实施的关键控制因素。什么样的教养方式会促进青少年自杀行为的产生成为值得深思的问题,因此本文旨在归纳不同教养类型的特征并分析其对自杀行为的影响,为预防青少年自杀行为提出家庭层面的建议。
二、家庭教养方式研究综述
(一)家庭教养方式的概念
家庭教养方式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1993年,Daring&Steinberg认为家庭教养方式是指父母在对子女抚养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相对稳定的行为方式和行为倾向,是对父母各种教养行为的特征概括。国内学者林磊概括了父母多样的教养行为,将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如指导、抚养子女等,所表现出的不随情境改变的行为风格和一系列行为倾向称为父母教养方式。总而言之,家庭教养方式是指在以亲子关系为主体的家庭生活中,父母在抚养和教育子女的过程中所呈现出的一种趋于稳定的行为倾向和行为模式,包含了具体的教养行为、教养理念和教养习惯。
(二)家庭教养方式的类型
国外学者Baumrind将父母教养方式划分为四种:放任型、权威型、专制型和宽容型;Maccby&Martin在此基础上划分成权威型、溺爱型、专制型、忽视型四个类型。国内学者陶沙从溺爱、忽视、专制、民主、惩罚、成就要求和教育的不一致等七个型对父母教养方式进行了划分。关颖用简单粗暴型、因材施教型、启发引导型、放任自由型和娇纵溺爱型来划分家庭教养方式。
三、教养方式对自杀行为的影响
(一)专制型教养方式
父母强制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给孩子,较少听取孩子的想法和感受,甚至有采取暴力手段的倾向。这种教养方式的孩子被动、消极、缺乏安全感,且带有过度敏感和神经质的特点。
(二)溺爱型教养方式
父母一切以孩子为中心,满足孩子的一切诉求。该种家庭环境下的孩子容易自私自利,且较少遭遇拒绝和挫折,所以当欲求未满时容易诱发极端行为。
(三)忽视型教养方式
父母忽视对孩子的陪伴和教育,容易导致内向的性格,缺乏沟通表达能力,遇事不懂得发泄情绪和如何疏解。
父母教养方式与自杀行为直接相关,父母的行为和情绪会影响青少年的自杀意念。香港的研究表明,自杀意念与很少表达爱意的专制型教养方式、母亲高控制欲和不良家庭氛围有关;澳大利亚的研究也指出,当孩子感受到高控制感、低爱意时,会有两倍风险报告自杀意念、三倍风险发生自我伤害行为。
四、小结与建议
(一)小结
自杀是一种主观意义上、有意识的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青少年因为缺乏较为成熟的认知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旦遇到不良生活事件、不良家庭环境等危险因素,很容易导致自杀行为的发生。不良的家庭教养方式是促成青少年自杀行为的重要因素,专制型家庭教养方式所体现出的体罚、冷漠、专制、缺乏关爱特征与自杀行为成正相关,对自杀行为起直接作用。
(二)建议
1.普及科学教养方式,提高父母对管教青少年的科学认知,避免采用单一的体罚、责骂等专制型教养方式。
2.应当重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情绪变化,及时帮助他们疏解积郁,从源头避免自杀行为。
3.家校需建立合作机制,老师应当时刻关注青少年的异常变化,给予他们更多的引导、支持和帮助。
4.应当对青少年开展抗逆力和生命安全教育,提高抗压能力和对生命的重视程度。
青少年自杀行为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频发的热点事件,不能单纯归因于外部环境或者自杀者本人,而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重点分析了家庭教养方式对自杀行为的影响,剖析了专制型家庭教养方式对自杀意念的刺激作用,以期唤起家庭对教养方式的重视以及家校合作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