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产学研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与优化策略
2020-12-08黄文
黄文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湖南 常德 415100)
前言:在我国,产学研模式在1992年被提出,为高校以及现代社会发展提供了新契机。以校企合作模式为基础,高校应该与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培养具备创新意识以及高素质、能够致力于生产与技术开发的应用型人才,旨在通过高校教育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也能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较为多样,比如,产学联合办学、联合培养、定向招生等。
一、高校产学研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对产学研定位存在偏差
当前,高校还没有将通过产学研所创造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与发表科研论文置于同等的层次进行评价,这与政府和高校、高校之间以及高校与教师之间的评估机制无法分开。很多高校仍然将产学研定位于政府政策使然、能够带来科研管理费等方面。在我国,一些高校的机制并不能与产学研模式的发展相契合。从管理机构设置的角度来看,一些学校并没有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或者协调性部门;从育人机制的角度来看,监督及管理平台建设不够完善;从利益分配的角度来看,利益分配关系不够明确,对于高校发展产学研形成了一定的阻力。
(二)高校与企业在技术发展观方面存在矛盾
一些高校当中的科研人员在进行课题立项过程中,并没有对于科技成果的实用性、生产条件、工艺要求等方面形成清楚的了解,使得科研成果与企业的需求之间存在差异。另外,企业所希望获得的科技成就不一定与高校科研人员所研究的课题相符,使得企业难以将资金投入到合适的项目当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导致了高校与企业在技术发展观方面的矛盾。
(三)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层面支持不足
针对于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法规。但是,对于具体化的实施细则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监督协调机制也存在不完善的问题[1]。比如,并没有针对产权以及合作纠纷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在参与高校产学研当中的人员,在待遇、权益、设备、成果等方面也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高校产学研模式的优化策略
(一)高校自身的定位与职能
高校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前提是人才培养。这就使得高校应该革新思想观念,对于产学研结合模式给予高度的重视,参与产学研模式的各个主体应该认识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切实要求,特别是对于教师的管理以及认可。应该在政策层面支持与鼓励具备能力以及意愿开展产学研的教师,使得教师成为高校职能的落脚点,而不是仅仅以学术论文或者主观评价对于教师实施压制。另外,学校应该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使得教师能够转变观念。在进行产学研的过程中深入了解企业以及市场的需求,能够立足于高校的实际情况,开发实用性较强的技术成果,使其能够更加契合企业的生产实际需求,从而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科技创新服务。
(二)应用合理化的产学研模式
从产学研合作模式的角度来看,应该突出其针对性,将人才培养的层次、社会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存在差异化的侧重点作为依据,从而选择与高校自身发展战略以及市场需求相符的合作模式,提高产学研模式的有效性。比如,对于一些研究性质的高校,其旨在培养复合型以及创新型的人才,将教育重心放在研究生教育上,其科研项目的主题也以技术创新和原创基础理论作为标准。从这个角度来看,其开展产学研合作模式应该以高度精细化为主。另外,对于体现市场意识以及服务意识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给予强化。使得合作双方之间能够形成有效地吸引,促进高校与企业之间通过产学研模式形成更加紧密的关系。只有高校的产学研模式能够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并且在这种模式中得到效益时,才能够在更大的程度上促进二者之间进行相互结合。
(三)将企业的需求作为产学研模式的核心
高校在实施产学研合作模式的过程中,只有将企业的需求作为中心,才能够体现出其技术的创新性以及实践性。产学研合作模式应该突出企业需求为主体,这样才能够为技术创新提供明确的方向,使得技术创新能够呈现链条式发展。例如,近几年,我国广东省持续加强力度,建立基于市场需求,以企业作为主体,高校以及科研单位提供服务,政府搭建平台的合作模式。在这样的合作模式当中,能够使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使得高校以及科研单位的科技创新能力体现出来,形成较好的示范。高校产学研模式中体现企业的实际需求,能够使得其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不至于出现盲目开展科研项目的情况。
结论:综上所述,构建产学研模式已经成为了高校发展的新方向,也使得现代教育与社会建设之间形成紧密的联系。因此,应该对当前在高校产学研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清楚的认知,并通过高校自身的定位与职能;应用合理化的产学研模式;将企业的需求作为产学研模式的核心的方式进行优化。通过本文对高校产学研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与优化策略展开的一系列浅谈,希望能为促进高校发展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