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普惠金融的县域实践
2020-12-08孔奇涛
孔奇涛
(中国人民银行新河县支行,河北 邢台 055650)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就是包容金融,本质上等同于现实中国语境下的小微金融、草根底层、大众金融和城乡基层金融。当前我国县域普惠金融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需要多方共同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之路。
一、当前我国县域普惠金融发展的不足
(一)普惠金融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一方面县域金融产品种类少。县域银行网点多提供相似的基础服务,产品创新明显不足。小微企业、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正蓬勃发展,亟须办理速度快、融资成本低、资金额度大的金融创新产品,而传统农户小额贷款无法满足现代农业生产需要。从客观情况看,县域实体经济与农村经济组织普遍存在规模小、基础差以及自身积累能力弱等特征,导致县域实体经济承贷基础不够。另一方面县域金融服务层次低。金融参与扶贫开发未能分类施策,风险显现。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未能充分细分贫困户,区别是否具有发展意愿,是否具有信贷资金需求,是否有发展能力和潜力等情况,缺乏重点支持的农户“准入”清单,且主要以农户个人信用和三户联保为主,没有商业性保险参与,信贷风险较高。
(二)金融基础建设亟需加强。县域科技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主要依赖物理设施提供金融服务,对现代化技术如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利用不足,不利于整合资源,主要表现为信用信息采集尚停留在各自为战状态,呈现碎片化的状况,金融机构未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在一些农村地区,低收入人群、少数民族、年轻人因为没有信用记录或信用记录不足,难以获得低成本的信贷服务。部分行政村没有宽带接通信号,无线网络未覆盖,制约金融机构网点和助农取款服务网点建设,影响普惠金融效能。
(三)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县域金融机构对普惠金融的支持亟待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机构相对单一,多元化竞争格局尚未形成,主要集中在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村镇银行、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四家。从担保机制看,现有县域金融中介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实力不强,缺乏相关政策法规的监管保护,难以获得金融机构认可。而县域生产经营主体自身资信水平不足,信用保护意识不强,又缺乏有效抵押担保,因外出务工等原因造成还款不及时现象较多,潜在金融风险较大。县域金融需求的主体多为农户,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相对滞后,活动中存在法规意识和信用意识欠缺或淡薄,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影响金融生态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二、进一步做好县域普惠金融的措施
(一)发挥金融机构主体作用,提升金融扶贫的精准性水平。一是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完善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的税收、监管和奖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逐步向县、乡增设或优化服务网点,根据贫困地区各类经济主体融资需求制定多样的金融方案,优化信贷结构,将更多的信贷资源投放到贫困地区,支持农业经济发展。二是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通过委托农村金融机构代理业务、发展流动银行等方式,逐步打破物理网点局限,努力延伸服务半径,扩大涉农信贷业务。
(二)创新金融服务提供方式,增强贫困地区金融供给能力。一是积极创新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结合传统农户与现代农业中农业产业化企业、现代农业科技、农田水利建设等对金融需求的差异性,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不同主体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需求。二是加快法律法规及政策顶层设计,在制度上允许农民的财产用于抵押担保。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灵活多样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抵押担保贷款。大力推广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订单农业与供应链融资、涉农直补资金担保贷款等。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及推广。三是发挥市场作用,优化直接融资环境,规范发展民间金融,有效拓展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发行股票及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使用。
(三)健全普惠金融市场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积极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强对准金融机构体系建设的规范和引导,在明确地方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监管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管理、规范,允许农户自愿、自发合作,鼓励和支持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或合作金融组织。大力拓展银政合作平台,国有商业银行直接同科技、农业、林业、社保、扶贫办等政府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共同拓展、开发、服务县域市场客户,扩大金融服务受众范围。构建全方位的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平台,稳步推进金融教育体系建设,发挥金融机构金融教育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将信贷产品与信贷对象分类和整合,有计划、有步骤地纳入农村金融教育培训体系之中,实行针对性地金融宣传与辅导,开展信贷产品的创新和推广工作。
(四)优化区域信用环境,营造普惠金融良好环境。一是做好信用知识宣传推广。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坚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实现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扩大金融教育覆盖面,加大农村地区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二是发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用。开展跨部门合作,充分利用各部门的优势和力量,扎实推进县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信用环境管理机制升级。整合各种信息资源,进一步建立公开、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失信惩罚机制,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