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中国与国乐建构:王光祈音乐民族主义思想探析
2020-12-08叶洁纯
叶洁纯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音乐系,广东 广州 510303)
从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到1895年的甲午战争,西方列强的不断侵犯刺激着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兴起。中国知识精英们要求中国摆脱传统王朝的模式,转型为现代民族国家。近代中国音乐的发展始终与民族国家命运紧密相连,音乐被当作改造国民、塑造国民的有效手段,进而被纳入国家的教育体系之中,开始在学校和社会音乐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更为重要的是,在当时的音乐知识精英看来,中国不仅是一个政治实体,还是一个文化共同体,应当具有中国之所以为中国的民族特性。音乐不仅成为塑造现代国民、挽救民族于危亡的利器,更是一种文化,彰显着鲜明的民族特性和民族精神,关系到唤起国人的民族认同和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是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20至30年代兴起的国乐建设运动,就是在民族国家和民族文化之名义下进行的一场规模宏大的民族事业建设志业。王光祈作为近现代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和音乐学家,他将民族主义政治理想与音乐学研究和国乐建构有机结合,开启一条独特的音乐民族主义建构之路。因此,本文将从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历史背景下,考察王光祈的民族主义思想及其与音乐研究和国乐建构思想的互动关系,分析在民族主义政治理想的指导下,他是如何运用古今中外的思想和知识资源构建现代中国国乐,其国乐的内涵及建构的目标、方法与路径是什么,并对其音乐民族主义思想的特点和意义作出思考。
一、“少年中国”:“民族主义”政治理想
1919年7月1日,王光祈与李大钊、曾琦、周太玄等人在北京正式宣告成立少年中国学会,目标是创造一个“少年中国”。“少年中国”是一个典型的民族主义话语表达,最早由梁启超提出,而王光祈则将之付诸实践,并作为终生奋斗的理想。在王光祈心目中,少年中国具有进步的意义,它是适于世界时代发展潮流的,即他所说的“二十世纪之少年中国”。可见,少年中国的表达,一方面,确切地反映了他对中国民族国家在世界史时间序列上,相对于西方国家,居于后进地位的敏锐反省;另一方面,表明了他对进步的、创造的、洋溢着青春活力的现代化中国的期望。
少年中国理想的实现有着明确的宗旨,王光祈对此进行了详细阐释。首先,倡导由中国青年担当创建少年中国的生力军,学会的宗旨第一条即为“振作少年精神”。五四时代的启蒙思想家在新的历史转折期选择了青年,赋予重任,寄以厚望。李大钊写道:“凡以冲决历史之桎梏,涤荡历史之积秽,新造民族之生命,挽回民族之青春者,固莫不惟其青年是望矣。”[1]200经历过五四运动洗礼的王光祈自然地洞察出青年学生是一个具有相当社会影响力的社会群体,从1915年的抵抗“二十一条”到1919年的五四运动,再到1925年的五卅运动,都充分地展现了青年学生的社会动员力量。他指出,少年中国学会的精神就是中国大多数青年思潮的结晶,“少年中国学会最重要的使命,就是把中国青年的精神表现出来,没有中国青年的思潮,便没有少年中国学会”。[2]80因此,王光祈决意要从青年下手,造成健全团体,少年中国学会的目的就是要集合全国青年,创造一个少年中国。
其次,反对政治改革,主张社会改良。亦即是说,先改造人,再改造社会和政治。学会的宗旨是:“本科学的精神,为社会的活动,以创造‘少年中国’”[2]79,明显体现出这种思想倾向。在改造人的方面,王光祈指出:“现在中国人的思想行为,无论在什么主义之下,都是不成功的。若要现在的中国人能有应用各种主义的能力,必先使中国人的思想习惯非彻底的改革一番不可,非经过一番预备功夫不可,少年中国学会的目的,就是努力从事这种预备功夫。”[2]74显然,这种思想反映了近代以来改造国民性的基本思路。在启蒙思想家看来,只有改造国民的素质,实现人的现代化,中国的社会才能进步,政治才能清明,国家的富强才有保证。王光祈也深信,要改造中国,就必须先从少年入手,“有了新少年,然后‘少年中国’的运动才能成功”[3]48。
坚持社会改革,反对政治改革,在王光祈的思想中占着重要的地位。这种思想的形成,除了与上述的改造国民性观念有关之外,也受到了当时的社会政治大环境和社会思潮的影响。中华民国建立,标志着形式上已经建立了现代民族国家,但是,民族国家建设却长期停滞不前,突出表现为虽然有了民族国家的外在形式,但未能建立正常的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政治规则和运作方式,虽然形式上是统一的民族国家,但实际上内忧外患,国内军阀割据,外部强敌觊觎,也没能发展出整合社会政治生活的有效手段。政治参与权被控制在少数政治精英、地方军阀手中,他们为了各自利益而争斗不休,而广大民众特别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工人和农民却被排除在政治舞台之外,政治资源分配上的极端不平衡导致中国社会始终没能形成横向上融合社会群体、纵向上同化社会和经济阶级的政治共同体。这种分崩离析的政治局面严重影响民族国家意识和认同的塑造,对民族国家建设形成障碍,也和社会民众间广泛的民族主义情绪相抵触。在新文化运动方兴未艾之际,不谈政治,拒绝政治,而致力于教育文化改造,在当时形成一种很有号召力的社会思潮。王光祈看到,“自新文化运动发生后,社会改革之呼声遍于国中”[4]130,他断言,“吾人不能再以毕生百分之九十九之光阴,为争夺政权而谋改革中国之用,吾人须从今日起,即以毕生精力投之于社会事业”[4]126。
从表面上看,王光祈批判政治和国家,例如,他揭露“美国式政治的民本主义”是“少数人的最大幸福”,“供野心家的利用”,是“万恶之原”,而俄国施行的国家社会主义,是以“国家至上”为核心的国家主义,制约和束缚了个人生活和自由。[5]174-175他甚至在给友人信中宣称:“我是一个反对国家主义的人,我以为国家只是一种政治组织,可以随时取消的”[6]111。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缺乏爱国观念和无视国家的意义,他是这样理解国家的:“国家是一种团体生活。国家主义便是主张缩小个人自由,从事国家生活,造成一个最强固的团体——国家”[7]72。他看到,“在欧、美、日本国家主义最发达的国家,人民往往自愿牺牲身命财产,谋国家的兴盛,所谓‘爱国运动’”[7]72。王光祈肯定了“爱国运动”的积极意义,主张对国人进行团体生活的训练,使之爱团体的心理发达,从而发展成为爱国运动,致力走一条渐进改良的路线来创造少年中国。
然而,这种思路也导致了在民族国家建构的问题上,王光祈更偏向于民族建构的一面。他明确提倡民族主义,认为民族主义就是“以争求中华民族独立自由为宗旨”[8]161,即是指争取和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独立和自由,而对中华民族的认识则清楚地表明了他对以五族共和为原则的民族共同体的认同。近代以来,中国所面临的民族国家的建构,主要包含国家建构和民族建构两大部分。前者是政治性的,建立现代的政治制度和法律秩序;后者是文化性的,建构基于共同的历史文化经验上的中华民族。实际而言,国家建构与民族建构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互相促进,互为表里,不可分割,但王光祈显然是通过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的划分,将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切割开来,主张先从社会改革入手,先把包括国民性改造在内的文化建设基础夯实。这也就决定了他日后要从文化层面上为中华民族建立一种共同的民族文化,希望以民族文化复兴运动来实现中华民族之复兴,并将音乐作为从文化上恢复民族特性、复兴中华民族的起点和着力点,通过创造具有中华民族性的国乐唤醒国民,为建设一个独立富强的民族国家奠定社会文化基础。
二、礼乐复兴的文化救国之路
(一)民族文化复兴运动的提出
1925年,王光祈发表《<少年中国运动>序言》一文,明确指出少年中国学会的希望就是唤醒“中华民族之复兴”,少年中国运动就是一种中华民族复兴运动,并极力主张借重民族文化复兴运动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王光祈看来,民族文化的兴衰与民族意识的强弱互为因果,直接关系到民族的盛衰。他说:“大凡一个民族在世界上能维持其相当的位置,与其他民族并立,必须备有一种‘民族文化’,以表现他的生活思想、行为习惯等等特色,同时又以之促进本族的团结。反是者其族必亡,或终为人所奴隶。”[9]164他曾严肃地批判西洋人对中国采用的文化侵略政策,肯定和鼓励学会同人多发表“民族主义教育”“反对教会学校”的文章,以激发国人的民族意识。同时呼吁国人,“对于中华民族的根本思想欲加以拥护;对于中华民族的‘民族文化’欲加以阐扬”。[9]166后来,他把音乐作为从文化上复兴中华民族的最重要途径之一,努力创造少年中国,终生不辍。
值得关注的是,从文化层面着力推动建构民族国家的进程,正是文化民族主义的核心思想和话语逻辑。从近代各民族国家的形成情况来看,文化层面上的统一与认同确实曾对民族国家的构建产生不可低估的作用。最突出的例子莫过于德国。19世纪德国统一过程中,俾斯麦凭借其铁血政策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决定德国统一的更在于其社会文化基础,即经由赫尔德等思想家培植起来的为德意志民族共享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德意志民族对这种文化和精神天然的、无条件皈依的情感,才能把散居在各个邦国的德意志人民凝聚在一起,最终实现了国家的团结与统一。[10]51-57德国的经验表明,在缺乏政治、经济统一条件的情况下,首先从文化上确立起民族的共同认同将不失为一种实现统一的积极方式。事实上,民国初年的中国也大致如此,政治腐败,军阀割据,工业化、科学化、城市化等都还没有起步,所以,王光祈要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培植起统一的民族文化、民族特性和民族精神,为少年中国打下一个非政治的基础。
(二)以礼乐为民族文化之根
那么,什么代表了中华民族的真正文化呢?中华民族的根本思想,即中华民族性又是什么呢?王光祈认为中华民族的民族文化是中国古代的礼乐,而中华民族性则是一种“谐和(Harmonie)态度”。他将中华民族称为一种“哲学民族”,通过对历史的追溯,他发现孔子学说是以礼乐为基础,礼乐养成了中华民族的根本思想。他说:“吾国孔子学说,完全建筑在礼乐之上,所谓六艺亦以礼乐二字冠首,吾人由此以养成今日中华民族之‘民族性’。”[11]21而中华民族独立的唯一的特性就是一种谐和态度,具体表现为“爱和平,喜礼让,重情谊,轻名利是也”[11]21。他说:“昔日民族之所以繁衍一时者,以保有此‘民族性’之故。今日吾族之所以奄然一息者,以将失此‘民族性’之故。吾国昔时之屡为外族征服,而终能自拔者,亦以保有此‘民族性’之故。今日之虽不为人瓜分,而势将自灭者,亦以将失此‘民族性’之故。”[11]21礼乐是中华民族生存的根本,所以,“礼乐不兴,则中国必亡”[11]21,而要唤起中华民族的再兴,就必须复兴礼乐以及恢复经由礼乐培育起来的民族特性。
王光祈主张借重复兴礼乐和恢复民族特性的方式来复兴中国的思路,除了与他自身的传统文化素养有关,更重要的,还与他在德国的经历有着直接联系。宫宏宇注意到,王光祈之所以倡导礼乐复兴,与他在德国所经历的“德国人之研究东方热”“辜鸿铭热”密不可分。[12]17第一次世界大战集中暴露了西方资本主义的种种弊端,使一些西方人对自身的文明失去了信心,开始把目光转向非欧文明尤其是东方文明。1918年,斯宾塞的《西方之没落》在德国出版便迅即引发了德国国内的中国文化热,这不仅使初到德国的王光祈对中国文化的价值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而且增强了他对自己民族传统遗产的信心,他一方面开始批判新文化运动中思想界对西方理论学说的简单抄袭,一方面则要求国人要自己创造新文化,以贡献于世界。[13]106
王光祈认为,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精神之所由系,生活之所由出”,各民族有着各自的特殊色彩与根本思想,这些都取决于遗传、历史、信仰、环境、习惯等因素,因此,每一个民族共同体都是一个独立的存在,一种独特的个体,它的存在本身并非是笼统而抽象的,而是在哲学、科学、美术等具体方面表达自我、体现自我、反映自我,这些自我表达的总和便成为该民族的文化,并具有了独一无二的个性。在这个意义上,每个民族及其文化均为相互平行且独立的体系,具有同等的价值,因此,世界上并不存在什么唯一的和首善的文化范式。这种思想的意义不只在于它是否指出了各个民族文化各具的特色,更在于肯定了各种民族文化具有同等的价值,即肯定了中国文化在世界民族之林具有独立的地位与价值。在这种思想前提下,王光祈强调拥有四五千年历史、具有博大精深的文化传统的中华民族自有其民族文化在,礼乐就是真正的民族文化,谐和态度就是纯正的民族特性,它们是数千年来中华民族的思想、行为、感情、习惯等的具体体现,西洋文化与民族文化之间非但不能随便通融假借,更不能以西洋文化来救中国,所以,“唤醒民族改良社会之道”,必“自礼乐复兴始”。
三、乐本主义:以礼乐为音乐救国之哲学基础
王光祈是这样阐释礼乐的:“礼也者,小而言之,则为起居进退之仪;大而言之,则为处事待人之道……乐也者,小而言之,则为涵养性灵之具;大而言之,则为协和万方之用。”[9]166“‘礼’便是外面行动的一种节制,‘乐’便是内心生活的一种谐和。”“‘礼’这样东西,亦只算一种我们内心谐和生活之表现于外的。换一句话说,只算是‘乐’之一种附带品。”[14]33因此,他得出结论:中国古代的孔子学说,乃至法度文物和精神思想,全部建筑于音乐基础之上。[14]33质言之,乐为礼之本,而礼则为乐之附庸。王光祈的礼乐观被国内学界称为“乐本主义”[15]17-18,而与以往“礼本主义”——“乐附庸于礼”的礼乐观相对。
有学者分析指出,王光祈之所以将音乐视为孔子学说之根本,是因为中华民族性的谐和态度与音乐的谐和因素之间存在一致性。[15]18但是,这种认识只看到了思想的表面。实质上,王光祈之重建或重新诠释礼乐,真正的用意并不是要使中国古代的礼乐复兴,乃是要以之为哲学基础,为他致力用音乐改造国民,以国乐复兴中国提供理论支撑。相对于古代礼乐这一实体,王光祈更看重的是立礼制乐的目的,即礼和乐对人的外在行为和内在心灵的共同作用。礼可以节制人的外在行为,而乐则可以陶养人的内部心灵,而内部心灵决定并制约着外在的行为,因此,乐是礼之本,在人的塑造过程中占据着首要地位。从表面上看,王光祈对礼乐的解释与中国古代的礼乐观似乎存有矛盾,但是,二者在关于音乐陶冶人的性情这一目的上则是相同的。古代的礼乐强调以礼节制人的行为,以乐调和人的性情,要求音乐受礼制约,为礼制服务。[16]17而王光祈也深知音乐对于改善人心、陶情养性所起的巨大作用,正如他极力推崇孔子用乐化民的思想,认为音乐对于人的身心存在三方面的功用:一是音乐要素之谐和,用它改造国民,能够使其自身乃至人类和自然都处于一种谐和的状态;二是音乐中之节奏(Rhythmns),可以引导和调节人的行动,是涵养德性之妙法;三是音乐中含有美感,能使人态度闲雅,神思清爽。[17]481在王光祈看来,音乐是一种陶冶国民感情、改造国民精神的利器。王光祈提倡复兴中华民族的途径,包含了民族文化复兴运动和民族生活改造运动,他指出,国民生活的改造除了理智教育和职业教育两方面之外,还应注重感情教育,[9]166-167要引导国人获得一个丰富愉快的人生,谋求中华民族之复兴,就必须从速提倡音乐。可见,王光祈提倡礼乐复兴,将音乐作为礼乐之根本,立国之基础,是要求音乐负起改造国民生活的责任,从而在根本上为中国现代化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政治运行环境。其强烈的功利色彩是显而易见的。这是近代以来把音乐当作改造国民性和救国图存之道的思路的延续,而且,它与古代的礼乐传统所要达到的“修身及家,平均天下”的理想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不过古代的礼乐所要实现的是以天下为认同的君主王朝,而王光祈所要实现的是以中华民族为认同的现代民族国家。
此外,王光祈还引西方音乐思想史上以乐治心、以乐治国的传统来证明音乐改造国民性的重要价值。他了解到,古希腊的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就曾利用音乐以提高国民道德,建立了音乐伦理学一科,而自希腊文化衰微后,音乐则从伦理作用变为美术作用,成为活泼精神、激励气概之一种利器,从而塑造了西方人今日之健全体格与精神。相反,在中国,正是由于音乐一直未能得到重视而被视为末道小技,才造成今日之中国人精神萎靡。尤其是当他留学德国时,他猛然发现,音乐在德国人的生活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音乐是他们抒发感情之具,精神寄托之所,支撑着战后德国民众的精神与意志,从而促使德国战后的工业和人民生活水平迅速回升。王光祈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有发达的音乐文化就必有富美之国民,其民族和国家必然勃兴,这对于仍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中国无疑是一剂妙方良药。①关于王光祈感受德国音乐生活并思考中国礼乐制度,再到用音乐的方法实现少年中国的理想的考察与分析,可见王勇《王光祈留德生涯与西文著述研究—— 一位新文化斗士走上音乐学之路的“足迹”考析》,上海音乐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第34—39页。于是,他提出要实现救国救民,“舍音乐其莫由”[11]24。
可见,王光祈把少年中国的政治理念、中国传统的礼乐思想以及音乐的手段,结合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基于这样一种逻辑关联,他把音乐变成了实现自己终身目标——少年中国的一种手段。这才激励着他日后义无反顾地走上音乐道路,因为音乐已经变成了一种复兴中华民族的途径,坚持音乐,就是坚持救国。他相信,意大利文艺复兴,“既闻诗人但丁之歌,复睹古都罗马之美”,成就了少年意大利,那么,中华民族是以音乐立国之民族,只要以音乐为先导,创造一种体现中华民族性的国乐,使中国人固有之音乐血液重新沸腾,从而唤起国人的民族意识与民族认同,则少年中国必将灿然涌现。[17]484-485
四、建构一种中华民族性的国乐
王光祈在《欧洲音乐进化论》中表达了一个“著书人的最后目的”:“希望中国将来产生一种可以代表‘中华民族性’的国乐。”[14]36他赋予了国乐双重的内涵与责任。第一,强调了国乐是中华民族自立之根本,必须表现中华民族的谐和态度;第二,他提出,国乐的创立是中国音乐走向世界的第一步,其方法是融合中西于一炉,其目标则是立足于世界音乐之林,与西洋音乐并立和对峙。为达成上述目标,王光祈对国乐的内容和建构方式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划。
什么是中国的国乐呢?王光祈明确指出:“国乐,是要建筑在吾国古代音乐与现今民间谣曲上面的。因为这两种东西,是我们‘民族之声’。”[14]37这种界定,首先是建立在他对国乐所提出的三个条件之上的。第一,国乐必须代表民族特性。王光祈一直强调音乐的民族性,认为各民族的思想、行为、感情、习惯等互异,故造成了风格特性各不相同的音乐作品。例如:西方人习性豪阔,其音乐亦壮观优美,使人生富贵功名之感;东方人则恬淡多情,其音乐亦清逸缠绵,使人生高山流水之思。前者代表城市文化,而后者则代表山林文化。西方人性喜战斗,音乐则多激昂雄壮之音,使人辄思猛士;中国人则生性温厚,音乐亦柔蔼祥和,使人生息戈之意。前者代表战争文化,后者则代表和平文化。古代西方艺术与宗教紧密相关,为教堂卵翼之物;中华民族则生息于孔孟学说之下,养成一种哲学民族,音乐的价值在于陶养性灵。[11]27-28在他看来,由于音乐中的民族性如此明显和强烈,不但不能将西乐作为中国国乐的内容,就连古代中国历史上的胡乐也应排除在外。王光祈指出,近代中国所流行之乐器,如胡琴、琵琶等都是古代从外族(外国)传入中国的,而学校所用之风琴以及外国军乐亦是西乐之一种,这些都不能表现中华民族的特性。唯有笙、箫、笛、七弦琴才是中华民族音乐之正统,尤其是古代音乐(主要包括了昆曲、琴乐等文人音乐),虽然它是古代生活的产物,已不适合表现现代民众的感情,但是,它的最高价值在于谐和人心,这是中华民族音乐的价值体现,而它也是数千年来培育中华民族特性——谐和态度的最初基因,是“民族之声”之一主要代表。因此,要培植中华民族独特的民族性和国乐就必须挖掘这个源泉,将古代音乐整理清楚,以此培植中华民族固有的纯正的民族特性和音乐文化。
第二,发挥民族美德。如前所述,王光祈重建礼乐的根本目的在于他把音乐当作改造国民生活的工具,他看重的是音乐对国民的感情和精神所发挥的陶养功用。因此,他反对音乐的娱乐功能,强调的是音乐的道德教化功能。他认为:“凡是迎合堕落社会心理的音乐,都不能称为国乐”[14]40-41,国乐必须能够促进民众的向上精神,使其内在心灵谐和而高尚。这种思想甚至表现在王光祈对待西方音乐体裁的态度上。王光祈追溯了西方音乐从古希腊至9世纪的单音音乐、9世纪至14世纪的复音音乐、14世纪的对谱音乐、17世纪的主音音乐这样一段漫长的发展进化历史。但是,他并不认为越进化的音乐体裁则更加进步,尤其是对谱音乐,因为,在他看来,音乐艺术的最高目的不在于形式上的繁复和美妙,不在于官能的刺激,而在于表现内心的情感和影响人心。所以,虽然对谱音乐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美妙的音调,却违背了音乐陶冶人心的真理。他甚至认为,中国古代音乐与古希腊音乐均为单音音乐,而不是复音音乐,这并“非不能也,是不为也”。因为,古代的中国和希腊都把音乐作为“治心治世”的工具,“不以‘繁音’悦耳为贵故也”。[18]201由此可见,国乐的建构必须以善作为最高目的。
第三,畅舒民族感情。王光祈特别强调国乐还应该表现一般国民的生活和感情,而不能成为智识阶层之专享。他说,古代音乐只能畅舒“考古先生”和“高人隐士”的感情,惟有流行于民间的谣曲(主要是指民歌)才是一般民众口耳相传、抒发感情的音乐体裁。诚然,中华民国是一个以中华民族为认同符号,融合了汉族、满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等各族的现代共同体,那么,王光祈要改造的自然包括了凝聚在共同体之下的所有民族成员,即现代民族国家中的全体国民,其中既有一般智识阶层,也有普罗大众。所以,国乐的建构就必须以他们所认同的音乐——中国古代音乐和民间谣曲作为材料和基础。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王光祈的国乐内容是排除了胡琴、琵琶等为代表的胡乐,其中隐藏着中国传统的华夷观念,即将古代的胡人作为外族,此种观念显然和民国时期提倡的五族共和认同有所抵牾,这是王光祈国乐论述中有所忽略的重大环节。站在后人的角度来看,此种现象体现了传统华夷观念并未因为封建王朝的覆亡而彻底消失,而民国提倡五族共和正是力求清除传统华夷观念的影响,奠定现代民族国家的基础。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王光祈将民间谣曲作为国乐之一内容,还受到了19世纪以来欧洲各民族、国家创造国乐的启发。他在《音乐中之民族主义》一文中提到了19世纪以来,包括丹麦、挪威、芬兰、俄罗斯、捷克、英国等民族和国家创造国乐(即国民乐派)的历史和经验:“一方则利用欧洲各先进民族之已有艺术,他方又融合本国固有之民间谣歌、跳舞各乐,造成一种国乐,以代表其民族精神。”[11]25这种历史和经验,为王光祈的国乐建构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他相信,中国古代音乐和民间谣曲都是民族之声,是民族精神的反映,将它们作为国乐的内容,必定能够培育国民的民族精神。
在建构方法方面,王光祈主张中国精神与西方形式之结合。他认为,中国国乐的建构,“一面先行整理吾国古代音乐,一面辛勤采集民间流行谣乐,然后再用西洋音乐科学方法,把他制成一种国乐。”[14]38即国乐的创造必须以本民族音乐为主体,以西方音乐的科学方法为工具。可见,这是一种明显的中国精神(内容)本位外加适度的西方物质(形式)文明的模式。这种思维逻辑在近代以来的音乐思想中始终占据着主流地位。早在清末曾志忞等留日知识分子的“采西方音乐的曲调,填以中文歌词”的论调中,便已经流露出中国的精神(内容)文明、西方的物质(形式)文明这种二元对立模式以及调和折中的端倪。郑觐文关于中国音乐的自然性质、西方音乐的科学性质的区分是其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这种论调开始风行一时,王光祈的国乐建构思想就是其中的典型。在他看来,音乐可分为内容与形式两方面,内容是音乐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是具有民族性的,而音乐科学或形式只是一种工具,是含有国际性的,是理智的产物,可以施诸万国而皆准。因此,音乐的内容和民族性成为了判断其艺术价值的最高标准。他注意到:“欧洲近代音乐,是当首推德国,但是德国各位音乐大师,对于音乐形式(如调式、谱式、乐器之类)的贡献,实远不如希腊意大利荷兰诸种民族之多,他们不过把前人已经发明的,拿来千锤百炼,而今居然造成世界音乐霸主的地位。”[14]42王光祈认为,德国音乐能够居世界霸主地位,不在于调式、谱式、乐器等形式方面的创造,而是其中融入了民族之精神,“德国之加入音乐世界,实自十八世纪始,其时适在旧乐(复音音乐)尚未全亡,新乐(主音音乐)又未成熟之际。日耳曼民族以其来自森林之故,富于沉毅精神,深于内心生活,值此新旧绝续之交,忽产生两大伟人,一曰巴赫(Bach),二曰亨登(Handel),将此新旧两大潮流融合一炉,冠以日耳曼民族之深厚精神,开后此音乐界之未有奇观”[19]16。因此,在他看来,中国国乐的艺术价值关键在于其所含的中华民族性,作为一种音乐符号,它必须体现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特性,必须表达民族美德和畅舒民族感情。他说:“若是一个民族的国乐,具备了上述三种条件,自然必能得着世界的承认。”[14]41但是,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与他对民族文化的阐释存在矛盾。他认为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精神之所由系,生活之所由出”,日耳曼民族的音乐,拉丁民族不必尽懂,拉丁民族的音乐,斯拉夫民族不必尽懂。那么,如果一种音乐只具备某个民族的特性,那它将如何能够获得世界各民族、国家的接受和理解?这是王光祈所没有考虑到的,因为对他而言,对音乐中民族性的强调,不仅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利器,更是维护本民族音乐文化的独立价值,重新确立它在世界音乐之林的地位之一种有效策略。因此,创造国乐的第一步就是把音乐分为内容与形式两个层面,而中华民族性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和最高的艺术价值。
王光祈的这种回应方式,由于坚持了内容与形式、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区别,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坚持了本民族音乐文化的相对独立性,对于今天的音乐文化建设仍具有一定启示意义。虽然他对于民族音乐文化独立性的强调旨在固本立国、抵制西化,但同时也明确意识并公开承认了西方物质(科学)文明的积极意义。王光祈曾批评,近代以来国人习得的西洋文化,诸如兵车炮舰、政治组织和工商实业,只不过是西洋文化之细枝末节,西洋文化的精髓应该是用以培植和整理它们所采用的科学方法,而这正是中国文化衰微和不适应现代社会的最根本的原因。因此,国乐的创造,应积极学习和运用西方音乐中的科学方法,诸如调式、谱式、乐器一类。此外,他还强调国乐的创造应注重对西方音乐的技艺及形式方面的学习。他发现,西方音乐进化中“以调式进化史最为重要”,而这与中国国乐的创造有着密切关系。与西方音乐相比,“中国音乐现在进化的阶段,大体上尚滞留于单音音乐时代,即或偶有伴音之用,亦复极为简单,不能与西洋近代音乐相提并论”[20]227。而且,王光祈还强调应该注意音乐进化与时代精神(政治、宗教、哲学、美术等)之间的关系,他从音乐的形式、内容、技术与美学等方面进行了阐释,认为音乐进化是从多调进为无调,从善进为美,从理想主义进为物质主义,从有机体进为无机体,从古典主义进为表情主义。[21]213—224他虽然强调音乐的最高目的在于善,却不能否认对美的形式的追求是西方音乐进化的一种主要动力,相形之下,中国近代音乐虽保留有古代善的驱壳,却不具美的形式,这正是它在近世衰弊的重要原因。因此,王光祈强调,中国国乐应兼重善、美两方面,即以中国古乐与民间谣乐为善之驱壳,融以西方音乐之美的形式,再用它的科学方法创造而成。由此可见,在中西音乐比较中,王光祈既强调从横向上考察中西民族音乐各自的特质与特色,又注重从纵向上考察其各自进化程度上的差异,形成了两者具有同样价值和相辅相成的指向。前者有助于肯定各民族文化的同等价值,避免了民族虚无主义;后者则有助于发现差距,取长补短,从而避免了保守的文化自足情绪,增强了批判精神与进取意识。
由此可见,王光祈主张国乐的创造,是要在坚持以本民族音乐文化为主体的基础上,学习西方音乐的科学方法和美的形式,并不包括其精神层面。相反,在他看来,西方的精神文明是一种征服态度,存在相当大的缺陷,从而导致了尽管他们拥有伟大的音乐和音乐家,也未能平息它所带来的战争灾难。他甚至认为,中国当时的军阀混战与含有征服态度的西方音乐的输入之间不无关系。②“观近世欧洲音乐,虽有巴赫(Bach)、白堤火粉(Beethoven)(德国两位最大之音乐家)之不世人才,曾不足以息欧洲数年血战之机,与夫欧人争名夺利之念。今者西洋音乐流入中国,军阀则战兴方酣,学校更弦歌久绝,其为得为失,殊不易言。”见王光祈《德国人之音乐生活(节录)》,冯文慈、俞玉滋选注《王光祈音乐论著选集》,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年,第24页。相形之下,中国的民族性——谐和态度,不仅是中华民族得以自立与复兴的精神资源,而且可以弥补西方精神文明之缺陷,甚至感化全人类。[14]36因此,含有谐和态度的中国国乐经过调和西方音乐的科学技术后,必定能成为一种世界音乐,它不仅能够唤醒中国国民,促进民族复兴,还能够助益全世界。
结语
王光祈音乐民族主义建构是全面系统的,从建构的目标、内涵到路径和方法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是近代中国民族国家建设和音乐文化建设过程中的一种建构方式。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风起云涌的历史时刻,音乐家们始终心系国家民族的命运,力图为民族国家建设贡献力量。在音乐民族主义建构上,他们的思想和主张虽因认知、感情、处境、知识结构等方面的差异而存在多样的诠释方式,但都是民族主义思潮影响下的产物。他们致力于中国国乐的重建,用国乐来改造国民,创造具有民族特性和民族精神的国乐,以此为作为民族认同的符号,并极力重建中国音乐在世界音乐中的主导地位。从少年中国政治理想到中华民族性的国乐的建构,王光祈阐释了其音乐民族主义的建构,他将少年中国作为其民族主义政治理想并为之奋斗终身。他倡导由中国青年担当生力军,反对政治革命,主张社会改良。他认为中国不仅是一个政治实体,还是一个文化有机体,具有自身独特的民族文化、民族特性和民族精神,因此,力图通过民族文化复兴运动来实现中国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为此,他将中国古代的礼乐作为民族文化之根,将谐和态度作为中华民族性,并通过对礼乐的重新诠释和音乐在德国社会的现实影响作为理论依据,要求创造一种中华民族性的国乐,将之作为救国救民的一种有效手段和推动中华民族复兴的一条重要途径。在此,中华民族性的国乐与少年中国的政治理想融为一体,成为王光祈音乐民族主义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重建国乐的世界地位问题上,王光祈认为具有谐和态度性质的中国国乐是一种世界音乐,对内能改造中国国民性,推动民族复兴,对外能弥补西方精神文明之缺陷,能够助益全世界。从表面上看,中国的民族精神和国乐似乎带有超越民族之上的普遍性价值取向,具有世界主义的特征。但是实质上,这是一种以世界主义面目出现的民族主义,王光祈的目的显然是要借助中国音乐文化的世界意义,来维护和重新确立民族文化及其在世界音乐文化中的中心地位,诚如他所言:“我们的国乐大业完成了,然后才有资格参加世界音乐之林,与西洋音乐成一个对立形势。那时或者产生几位世界大音乐家,将这东西两大潮流,融合一炉,创造一种世界音乐”[14]37。的确,近代以来,在中国音乐思想中,“民族主义由世界的普遍价值出发,世界主义靠民族的实际存在而获得普遍意义”[22]548—549。因为中国音乐人在内心深处对于中国音乐落后是不服气的,也是十分不愿意接受的。然而,残酷的现实使得他们不得不面对中国确实落后的现状,同时不得不服膺于代表着科学和进步的西方音乐。于是,外在的压力和内在的紧张通过寄希望于光明的前景进行释放,对现实的焦虑通过想象未来而得以舒缓。在他们的设想中,中国音乐在世界音乐体系中将会占有重要的地位,即便不能超越、凌驾于西乐之上,至少也可以与其并驾齐驱、平起平坐。即便是致力于融合中西、超越中西,以世界主义面貌出现的大同境界,其骨子里还是民族主义,同时隐约留存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心主义的遗风。这是王光祈音乐民族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中国音乐民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