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民族学院的发展历程、历史贡献及其现实启示
2020-12-08秦娟
文/ 秦娟
一、延安民族学院的发展历程
1937年10月27日,在关东军参谋长东条英机及其特务机关直接导演下,改组“蒙古军政府”为“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宣布内蒙古脱离中国而“独立”。在这样的危机下,团结少数民族统一抗战至关重要,亟需培养大批优质的少数民族干部。和现实维度具有推动意义。延安民族学院在八年的办学历程中,因为政策调整、战争形式的转变和为了满足各时期的不同需求,先后辗转延安、定边、城川三个地方办学,经历了四个办学阶段。第一阶段是1941年9月至1943年3月,是延安民族学院初期;第二个阶段是延安大学时期,1943年3月至1944年4月,中共中央为了加强进行整风运动和精兵简政,决定把鲁迅文学艺术学院,民族学院,行政学院,自然科学院,社会科学院等延安的几个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多的学校合并在一起,成立延安大学。第三阶段为三边时期,1944年4月至1945年3月,为了让学生能够深入民族地区实际,中共中央西北局决定将民族学院与位于定边的三边师范,三边地委干部训练班等合并为“三边公学”,校址设在三边师范旧址,当时民族学院虽然并入三边公学,但沿袭原有民族学院建制。第四个阶段为城川时期,1945年3月开始,抗日战争的形势发生巨大变化,民族学院根据中共中央西北局和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指示,迁址当时陕甘宁边区唯一一个蒙民根据地——城川继续办学。在当时,绥蒙及西北地区急需蒙古族、回族干部,于是,民族学院里较为成熟的学员纷纷被派到前线工作。经过1944年年底和1945年年初的两次大的师生调出后,民族学院仅留下工作人员30 多人,学生90 多人。1945年3月底,这支不足百人的学生队伍在伊盟工委书记赵通儒和学院副院长王铎的率领下,从定边迁到内蒙古伊克昭盟的城川。延安民族学院的组织机构设置较为正规,设立教育处、研究处、总务处。教育处下设教务室,注册室,图书室和阅览室。民族问题研究处处长刘春,研究处下设蒙民问题研究室、回民问题研究室、藏民问题研究室。总务处设有会计科,总务科,生产科,医务室,休养所。学校的重大事宜都由院长,副院长,各处处长组成的校务委员会决定。[3]同时设党总支,保证学校教育计划的完成。
延安民族学院的教学方针坚持以抗战为中心,培养和造就大批军事、政治方面的民族抗日干部。课程设置紧扣其培养目标和教学方针,紧密联系抗战时局的需要和各民族学生的实际,开设马列主义、中国革命问题、哲学、民族问题、汉语文、民族语文、自然常识、时事政策、等多种课程。
二、延安民族学院的历史贡献
(一)延安民族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摇篮,是少数民族干部培育的里程碑
延安民族学院并不是偶然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民族问题不断探索中民族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实践。先后培养出了500 多位少数民族干部,都是民族解放及民族地区建设的骨干力量,为民族地区输送了大批德才兼备的民族干部。
延安民族学院培养出党、政、军、民、学各领域的少数民族优秀骨干,培养出五十多位省军级以上的干部,如曾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杨静仁,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高克林,曾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的刘春,曾任国家兵器工业部纪委书记的彭达,曾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的李贵,曾任国家民委副主任的杨东生,曾任国家对外文委副主任的王仲方,曾任国家监察部监察员的章孟南,曾任中央统战部办公厅主任的云图文,曾任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的宗群,曾任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的牙含章,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的布赫,曾任中央统战部司长的彭炳汉,曾任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秘书长的云北峰,曾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四川省委书记天宝,曾任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主任的张杰,曾任北京总队二师九团团长白进初等。
延安民族学院为少数民族地区输送大量军事人才。如于1945年12月成立的内蒙古人民自卫军骑兵独立旅的重要军事骨干李森、寒峰、奇峻山、塔拉、克力更、孔飞、王铎、刘景平等人都是延安民族学院培养的。内蒙古人民自卫军骑兵独立旅是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领导的第一支民族武装,后改编为内蒙古人民自卫军第16 师。这只骁勇善战的部队先后参加辽沈、平津战役,立下赫赫战功,建国后曾三次参加国庆阅兵。
(二)延安民族学院是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重要研究和探索实践基地
延安民族学院组织学生就民族问题开展了深入调研,为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成熟奠定了理论依据。延安民族学院成立后,少数民问题研究室是在西北局和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和民族学院研究部基础上建成的,附设在民族学院。负责研究西北少数民族问题,分为蒙民、回民、藏民三个研究组。研究部在几年的时间里,先后深入民族地区,开展社会调查,进行了大量的科研工作,先后写出了《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蒙古社会经济》《藏族问题研究》等专著。其中《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和《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比较系统地阐明了党对蒙古族和回族的政策,强调少数民族的命运与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各族人民只有彻底的抗日,才能争取一切其他方面的解放,并提出了实行民族平等,尊重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改善民族关系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成为延安时期开展民族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三)延安民族学院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试验田
随着我们的党日渐成熟,特别是经历了长征,深入广泛地和少数民族同胞交流交往之后,中国共产党内的仁人志士开始意识到中国的民族分布特点,民族文化的独特性不适用联邦制,逐步开始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处理民族问题的道路,那就是民族自治。为探索民族自治如何实现,中国共产党建立了如宁夏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等一批民族区域自治政权。长征时期是民族自治探索的关键时期,为建国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奠定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三、延安民族学院的现实启示
史学大家吕思勉曾说:“历史虽是记事之书,我们之所探求,则为理而非事。”可见,探究历史的归宿和重点在于探究规律,在于形成指导当下的宝贵经验和启发。延安民族学院的历史对当下具有深远的现实启示和现实意义。
(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延安民族学院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试验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曲折的历史探索中逐渐确立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实事求是精神的彰显。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生命力;它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毋庸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
(二)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用人之要,莫先于育人。延安民族学院的历史向我们无可辩驳的证明了,国家的繁荣发展、长治久安离不开民族问题的解决,民族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忠诚担当的民族干部,民族干部的涌现离不开诲人不倦的民族学院,民族学院的成功离不开中国共产党正确的民族政策和强有力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