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诏书规制考:以皇帝遗诏和即位诏为中心
2020-12-07张之佐
摘 要 就帝制时代的中国而言,有关遗诏和即位诏的记载,大明王朝可以说是最为完备的。这些诏书内容十分丰富,具有非常重要的史料价值。作为公告性质的诏书,遗诏和即位诏的基本格式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开头用语;第二部分是诏书内容;第三部分是诏书的结尾用语;第四部分是落款加盖玉玺,体现皇权的至高无上。
关键词 明代 遗诏 即位诏 格式
中图分类号 K248 文献标识码 A 收稿日期 2020-03-07
★作者简介:张之佐,西北师范大学丝绸之路与华夏文明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研究员,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明史。
Abstract It can be argued that Ming Dynasty, as a typical feudal empire in ancient China, had the most complete records of testament and enthronement edicts. These imperial edicts are very rich in content and have very important historical value. As imperial edicts with the nature of announcement, the basic format of the imperial edicts is divided into four parts: the first part is the opening words, the second part is the contents of the imperial edict, the third part is the ending words of the imperial edict, and the fourth part is the signing and stamping of imperial jade seal, reflecting the supremacy of imperial power.
Keyword Ming Dynasty; testament edict; enthronement edict; format
就帝制时代的中国而言,有关遗诏和即位诏的记载,大明王朝可以说是最为完备的。明代由洪武至崇祯,总共延续了276年,先后历经17朝16帝,前后主要通过历代实录共留下12份遗诏和16份即位诏(外加一份复位诏),是研究整个明代政治、经济、军事以及社会生活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具有非常重要的史料价值。作为公告性质的诏书,明代皇帝的遗诏和即位詔,以其特有的格式体现皇权的至高无上。
一、明代诏书的基本格式
明代诏书有一定的格式,起首句一定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结尾语为“布告天下,咸使闻知”或“布告中外,咸使闻知”,中间则叙述诏告天下事件的内容。诏书由内阁拟稿,经大学士定稿进呈,皇帝批阅后,以墨笔楷书,由右至左直写,写在大幅黄纸上。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偏上位置书写年号及年月日期,并骑年盖月钤用“皇帝之宝”。纸张接缝处正面也盖有骑缝印“皇帝之宝”。
作为公告性质的诏书,遗诏和即位诏的基本格式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开头用语。明代诏书的开头用语多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元时诏书,首语曰“上天眷命”,明太祖朱元璋谓此“未尽谦卑奉顺之意”,始易为“奉天承运”,表达“见人言动皆奉天而行,非敢自尊”之意。《明太祖实录》载:
上以元时诏书首语必曰“上天眷命”,其意谓“天之眷佑”,人君故能若此,未尽谦卑奉顺之意,命易为“奉天承运”,庶见人主奉若天命,言动皆奉天而行,非敢自专也。[1]483
诏令文字的重要更改,似乎把明太祖尽心奉顺天命、不敢自专的心理充分表达出来了。其后此制相沿,成为皇帝诏诰文书的开首套语。
曰“奉天”,还因为明太祖朱元璋初定大朝会正殿为“奉天殿”,于皇帝所持大圭上刻“奉天法祖”四字,在下行的文书中,对臣下自称“奉天承运皇帝”。沈德符曾评论说:
按太祖“奉天”二字,实千古独见,万世不可易。以故《祖训》中云:皇帝所执大圭,上镂“奉天法祖”四字,遇亲王尊行者,必手秉此圭,始受其拜。以至臣下诰敕命中,必首云“奉天承运皇帝”。太宗继之。[2]46
明太祖对诏令起始语句的更改,是诏令程式的一大变革,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在万明看来,这一改动虽说明人评价是更“尽谦卑奉顺之意”,但也加入了人的主动因素:关键是“奉”与“承”,相对以往是突出了主体;“奉天承运皇帝”分别表现了对上天和现实两个不同层面的关注:如果把上天归为上帝的世界,把现实的世界视为人的世界,则同时表现了对神和人的两种立场,就此而言,是明显有别于元朝的[3]6。
但必须指出的是,现遗存于世的《明实录》所载明代皇帝二诏的文献文本,都没有“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起始语,但在明人文集如杨士奇《东里别集·代言录》中则明确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作为起始语句①。以明太祖即位诏为例,现存文献文本均不见“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起始语句,但在《孝陵诏敕》中所见题名不同的此诏,是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开始的。一般来说,前代诏书的形成分为三个部分,一是臣子之奏,然后是诏书本文,最后是诏书下行于内外各官署文。而留存于世的明代皇帝二诏文献文本,却只有诏书本文,这是明代诏书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对元朝诏令文书特点的继承[3]20。
第二部分是诏书内容。这一部分是诏书的重点。诏书的内容如果是以一个主要内容为核心,则以一段书写;如果包含多条内容,则以条目分段书写。在分段书写的时候,诏书文本均以“一”开头,表明新条目的起始;这从论文所引明代皇帝二诏内容或附录所收明代皇帝二诏文本全文便可窥见一斑。
就明代皇帝遗诏来看,赵轶峰认为其基本内容涉及以下数事:回溯在位治绩、检讨缺失、宣告病笃将终、认定继位之君、嘱托嗣君善为政事、叮咛内外臣工辅佐嗣君、规定丧礼原则、抚定地方诸王、军政大员。此外,他还认为,以上事项因涉及皇权轮替,其语虽简,但关系重大;从太祖遗诏到熹宗遗诏,可以明显看出遗诏内容范围及行文次第基本相同,已高度程式化[4]。
就明代皇帝即位诏来看,除却洪武帝外,其余皇帝即位诏均包括三项基本内容:宣示合法、宣布改元、诞布新政。合法性陈述文字,则主要取决于嗣君即位是否为异常情况。新君若如朱允炆在常规情况下即位,即位诏此款简单明了;新君若如朱棣、朱祁钰、朱厚熜等在非常规情况下即位就要特别陈明其合法性。改元文字,皆极简明,除却部分年号具有特定含义之外,其余基本上没什么讨论之必要。各即位诏的最重要差别,主要在于诞布新政项。此项一般以“大赦天下”名义开列多款,有时不用“大赦”名义,而以“所有合行庶政并宜兼举”之类语句引领开列[5]。作为诏书中最能表达最高统治层现实关注与举措的部分,诞布新政项的内容往往依当时情势而各有不同。
第三部分是诏书的结尾用语。就明代皇帝遗诏来看,多以“诏谕中外,咸使闻知”作为结束用语;此外,尚有以“诏谕天下,咸使闻知”“诏告天下,咸使闻知”为结束用语的,还有以“诏告中外,咸使闻知”[6]307“故兹诏谕,咸使闻知”[7]460以及“布告中外,咸使闻知”[8]4247作结束语句的。
第四部分是落款加盖玉玺,即前文所论以诏书用宝来体现诏书的合法性、严肃性。
二、明代诏书的体式
以上就明代二诏的基本规制进行了回顾,下面来看一下明代诏书的体式情况。
就诏书的体式来看,明代文书的体例要求很严格,每种文书都有定制,不可混用。以重要上奏文书“题本”为例,其尺度、行款、结构程式规定如下。
1.尺度。关于尺度,《大明会典》云:“国初定制……凡公事用题本,其制比奏启本略小,而字稍大。”[9]1209又云:
(洪武)十七年,奏定天下诸司文移纸式。凡奏本纸,高一尺三寸。[10]1220
可知题本的尺度应为一尺左右。
2.行款。关于行款,《大明会典》载:“题本每幅六行,一行二十格,抬头二字,平行写十八字。头行衙门官衔姓名疏密俱作一行书写,不限字数,年月下疏密同。若有连名挨次,俱照六行书写……”[9]1210
3.结构程式。至于结构程式,《大明会典》则说:“题本式:某衙门某官等官臣某等谨题为某事,备事由云云。谨题请旨。如不用请旨,止用谨具题御。余同。”[9]1209-1210
4.落款及用宝。关于落款及用宝情况,《大明会典》则说:“凡启奏题本事例,洪武十五年定……年月及正面上俱用印信,毋致漏使。”[9]1210
明代题本的体式,基本为清代题本所沿袭。
其他所有正式文书均有一定的书写规范,而且其中的官府行移,还以法令条例的形式予以制度化。洪武十五年(1382)颁布的《行移署押体式》和《行移往来事例》,是官府所有文书往来必须遵守的法规[10]1210-1220,也是对前代文书工作制度的总结。
明代文书在书写文字的规范化、抄写符号及文书用纸等方面也有明文规定。例如,在书写文字的规范化方面,明代文书规定奏本须用《洪武正韵》字体②;黄册用细书,不准浮贴,错处修改后须用印压盖[11]358。这些显示了明代文书制度的全面、完备。
5.文书抬头。我国古时文书在书写的时候,一般都是以自右到左,从上到下的竖行排列;遇有出现尊长时,则要按照一定格式,提格或提行书写,称为抬头[12]。沿袭秦代以来文书抬头制度,明代文書中有空抬、平抬、单抬、双抬、三抬以至四抬。以遗诏和即位诏为例,诏书中“天”“太祖”“太宗”“皇考”等当时需要特别尊敬的文字,均另起高出三格书,“皇帝”高出二格书写,即所谓“抬头”。书写中遇有需要特别尊敬的字眼,空一字书写,为空抬;另起一行平齐书写,为平抬;单抬、双抬、三抬、四抬分别是另起一行高出一字、二字、三字、四字。抬头制度是帝制时代等级制度在文书书写格式上的反映,由于当时错综复杂的等级制度和文字本身的复杂多样,再加上文书程式的特殊要求以及各个不同时期的制度变化,明代文书抬头格式的具体情况十分复杂。一般原则是:称皇帝、称上谕、称旨、称御者,抬二字;称天地、宗庙、山陵、庙号、列祖谕旨者,抬三字;称朝廷、国朝、国家、宫殿门名,用单抬;用四抬的格式不多。根据以上基本原则,临文时加以斟酌,引而伸之,推而广之。
三、明代诏书的颁读
明代诏书的颁行有一套隆重而烦琐的仪式。这种仪式不单是皇帝的日常行政文书所没有的,即使其他诰敕文书也不多见,或见而不及,其复杂程度远远超过文书工作手续。颁诏有颁诏大典,迎诏、接诏有迎诏、接诏仪式,以渲染其隆重性,突出其重要性。根据《明会典》所记:“朝廷颁命四方,有诏书,有敕书,有敕符、丹符,有制谕、手诏。诏敕先于阙廷宣读,然后颁行。敕符等项,则使者赍付所授官员,秘不敢发。开读、迎接仪各不同。”[13]1190颁诏由太和殿发出,盛以云盘,张黄盖出午门,载以龙亭,依仗引导,官员护送,至承天门宣读,金水桥畔还有文武百官、耆老百姓跪地听宣。宣读完毕,金凤衔下,仍设龙亭,由大清门出,送至礼部。再由礼部翻印,刊刻誊黄(副本),分送内外衙门。所谓“金凤衔下”,是用木制涂成金色的凤凰将诏书衔于喙中,由天安门缒下。
1.遗诏颁读。遗诏一般是在皇帝驾崩后第二天公布,据《大明会典·丧礼》记载,洪武三十一年(1398),制定了遗诏发布的有关制度:
一、在京五府六部等衙门官员,闻丧次日各易素服乌纱帽黑角带,赴内府听宣遣诏毕,于本衙门宿素服,朝晡诣几筵哭,仍各置孝服、至第四日成服,朝晡哭临至葬毕而止。仍自成服日为始,服孝服二十七日而除。其命妇,亦于第四日各具孝服,由西华门入哭临,不许带金银首饰。
……
一、差行人齐捧遗诏,前去各布政司并直隶府州衙门开读。
一、在外大小衙门文武官员人等,诏书到日,素服乌纱帽黑角带,行四拜礼,跪听宣讫,举哀,再行四拜礼毕。各置孝服,至第四日成服为始,每旦率合属官僚人等,于本衙门朝阙设香案哭临,三日而除[14]1489-1490。
《明史·凶礼一》的记载也大同小异:洪武三十一年(1398),太祖驾崩。礼部经过商议决定,京官听到丧耗的第二天,穿素服,戴乌纱帽、黑角带,到内府听皇上的遗诏。在本官署斋戒留宿,朝时和晡时到灵座前哭丧。三天以后穿上丧服,众官于朝时和晡时聚集举哀号哭,到埋葬后停止。从穿上丧服之日起,二十七日除服。受封号的命妇要穿上孝服,除去首饰,从西华门进入聚集举哀号哭。诸王、世子、王妃、郡主、内使、宫人都服斩衰丧三年,二十七个月除服。凡是到朝廷处理政事,都穿素服,带乌纱帽、黑角带,退朝穿衰服。群臣穿麻布圆领衫,戴麻布冠,系麻绖,穿麻鞋。受封号的命妇则穿麻布大袖长衫,用麻布盖头。殉葬器物要按照仪仗队办理。神位牌用栗木,制度依照家礼。差行人齐捧遗诏。在京城外的百官,诏书到达之日,穿素服,带乌纱帽、黑角带,拜四拜。听到宣读遗诏完毕,高声号哭哀悼,又拜四拜。三天后穿上丧服,每天早上摆设香案聚集举哀号哭,三日后除丧[15]1446。
从太祖时期的遗诏颁布情况来看,明代皇帝遗诏的颁读仪式基本上与丧事礼仪密切相关。太祖之后诸帝,基本上是遵循了洪武旧制③。洪熙元年(1425),“仁宗崩。皇太子还自南京,至良乡,宫中始发丧,宣遗诏。文武官常服于午门外四拜。宣毕,举哀,复四拜……皇太子至,常服,诣次四拜。听宣遗诏,复四拜,哭尽哀”[15]1451。其后诸帝形式大体相沿承袭,如嘉靖四十五年(1566)肃皇帝丧礼规定:一、发丧。殿下括发,诣大行皇帝宫内举哀……哀毕,各归丧次。是日,颁遗诏[14]1492。
2.即位诏颁读。即位诏颁读时举行盛大仪式的历史意义,不仅在于宣扬其“奉天承运”,皇帝权威得以强化,而且更重要的是,皇帝以仪式所寄寓、隐喻和象征的意义,向帝国臣民宣布了其即位的合法性。
洪武二十六年(1393)制定了颁诏仪礼,规定:颁诏的前一日,由尚宝司在奉天殿设御座和宝案,殿内陈列中和韶乐,还要在午门及承天门外大乐,在承天门上也要设宣读案。颁诏之日,在奉天殿内摆好仪仗,公侯、百官身穿朝服站立在午门和承天门外。俟皇帝升殿后,礼部官员捧诏书到宝案前用宝,然后将诏书放置在云盖中。校尉擎着放置诏书的云盖,出奉天殿东门,到奉天门,至金水桥南午门外,最后,在公侯的引导下,将诏书迎至承天门上。诏书到位之后,文武官员各就各位,行四拜之礼。其间,礼乐齐奏。拜毕,由宣读展读官升案,高声称“有制”,众官跪。礼部官员捧着诏书授予宣读官。此时,宣读官才高声宣读诏书。宣诏毕,礼部官再将诏书捧置到云盖中。文武官员闻诏后再行四拜之礼,礼乐再奏。乐止后,众官员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第三次行四拜之礼。最后,仪礼官宣布礼毕,皇帝起驾。礼部官此时将诏书分授使者,百官退。诏书颁行的仪式才最后结束[13]1191-1192。嘉靖六年(1527)和隆庆六年(1572)对颁诏仪式又进行了一些修改,基本程序有些微调整,但仪式的烦琐和隆重程度都没有变化。
关于这种微小变化,《明史·嘉礼四》也有相同的记载:嘉靖六年(1527),续定颁诏仪制,鸿胪寺官设置诏案,锦衣卫在奉天殿内的东面设置云盖盘,另外在承天门上设置云盘,在午门外面设置綵车,鸿胪寺官员在承天门上设置宣读案。文武百官进入宫殿阶前的红色地面站立等待,皇帝穿着冕服升座,按朝廷仪制进行。翰林院官员捧着诏书跟从,到皇帝宝座前向东站立。文武百官进入班列,拜四拜,出来到达承天门外。礼赞颁布诏书,翰林院官员捧着诏书交给礼部官吏,捧到云盘案上。校尉擎持云盘盖,都从宫殿左门出去,到达午门外面,捧持诏书放置在綵车内。公侯伯三品以上的官员在前面引导,承接到承天门上,宣读诏书礼赞拜跪,都如同上面的仪制。礼部官吏捧着诏书交给锦衣卫官员,放置在云匣中,用綵索拴系在龙杆上,颁布降下。礼部官吏捧着放置在龙亭内,用鼓乐迎接到礼部,交给行者颁布施行。隆庆六年(1572),诏书送出到皇极门,便上奏说礼仪完毕,皇帝就返回了[16]1415-1416。
注释
①如杨士奇《东里文集》中《东里别集·代言录》所收录仁宗、宣宗、英宗即位诏和仁宗遗詔均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作为起始语句。
②据《大明会典》记载,“正统间奏准,凡表笺字画俱用《洪武正韵》写进。”又,《礼部志稿》载:“嘉靖八年题准铸印局官儒今后应造印记关防,专以《洪武正韵》为主,《正韵》不载方取许氏《说文》,二书无从查考者,方将先儒著述六书等书参考。”凡此种种,均表明明代是用《洪武正韵》作行政文书的正字规范。
③成祖朱棣病逝于榆木川,史籍仅载“遗诏一遵太祖遗制。”
参考文献
[1]明太祖实录:卷二九,洪武元年春正月丙子[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校勘本,1962.
[2]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列朝·更正殿名[M].北京:中华书局,1959.
[3]万明.明代诏令文书研究——以洪武朝为中心的初步考察[A].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研究室编.明史研究论丛:第八辑[C].北京:故宫出版社,2010.
[4]赵轶峰.明代的遗诏[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46-54.
[5]赵轶峰.明前期皇帝的即位诏——从洪武到正统[J].求是学刊,2011(1):141-147.
[6]明仁宗实录:卷十,洪熙元年五月辛巳[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校勘本,1962.
[7]杨士奇.东里文集:东里别集·代言录·即位诏[M].北京:中华书局,1998.
[8]明熹宗实录:卷八七,天启七年八月乙卯[M].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影印校勘本,1962.
[9]李东阳.大明会典:卷七六.奏启题本格式[M].扬州:广陵书社,2007.
[10]李东阳.大明会典:卷七六.行移署押体式[M].扬州:广陵书社,2007.
[11]李东阳.大明会典:卷二十.户口二·黄册[M].扬州:广陵书社,2007.
[12]孙书磊.明代公文制度述略[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57-62.
[13]李东阳.大明会典:卷七四.传制仪·开读仪[M].扬州:广陵书社,2007.
[14]李东阳.大明会典:卷九六.丧礼一·大丧礼[M].扬州:广陵书社,2007.
[15]张廷玉.明史:卷五八,礼志十二·凶礼一[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6]张廷玉.明史:卷五六,礼志十·嘉礼四·颁诏仪[M].北京:中华书局,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