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新时代条件下邓小平“两个飞跃”理论与实践
2020-12-07刘嘉敏
摘要: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创新,它的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状况。新时代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了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坚持“第一个飞跃”不动摇,并以“第二个飞跃”思想为指导,积极推动农业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探索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创新农业科技,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关键词:“两个飞跃”;新时代;继承;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0)20-0027-04
邓小平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创新性地提出了“两个飞跃”思想,为农村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明了方向。新时期,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继承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两个飞跃”思想,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思想引领和行动指南。
一、“两个飞跃”思想的提出和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现状
(一)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的提出
农为邦本,食为政首。农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邓小平对“三农”问题始终给予高度关注。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突破口和基础,他认为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如果农民没有摆脱贫困,整个国家就不能摆脱贫困。1990年3月,邓小平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提出了“两个飞跃”的重要思想,“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1]355
邓小平提出的“两个飞跃”思想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发展道路的科学总结,也是对上世纪90年代及21世纪农业改革与发展的长远设计与规划。它指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科学性和必要性,以及封建小农经济固有的落后性与局限性,同时指明了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结合国内外历史经验和我国现实国情,中国既不能走改革前脱离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农业发展道路,也不能走西方国家“土地私有化”的发展道路,而应该走符合中国实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之路。
(二)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粮食产量从1978年的6095亿斤增加到2019年的13277亿斤,增长了一倍之多。除了依靠科技进步之外,农业的巨大发展还取决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生产力从“一大二公”①的生产关系中解放出来,极大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 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并使我国农业发展逐步走上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道路。
我国农业发展虽然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还没有从根本上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农业发展目前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首先,土地由每家每户承包经营,农业生产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小而散”农业生产成为规模生产的障碍,不利于集体农业发展;其次,小农户生产,经营成本高,劳动力投入大,对市场竞争、市场需求等信息难以全面掌握,缺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农业效益低下;再次,农业规模小,经营分散,先进的农业科技难以应用,农业机械化水平低,农业现代化进程发展缓慢。改革开放以来,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指导下,农业发展“分”的优势比较明显,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集体经济“统”的优势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习近平也多次指出,我国农业发展“‘分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但‘统怎么适应市场经济、规模经济,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2]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但是农业农村的发展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国家现代化的短板,如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二、坚持“第一个飞跃”不动摇,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也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我们坚持以邓小平农业思想为指导,在继承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的基础上,与时俱进,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始终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不动摇
农业兴,则天下安;农业衰,则社稷危。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問题,历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对“三农问题”都给予足够重视。毛泽东曾提出“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重要论断,邓小平对“农业的基础性地位”也做过很多经典论述。早在1962年,邓小平在谈到恢复农业生产问题时就指出:“农业搞不好,工业就没有希望,吃、穿、用的问题也解决不了。”[3]322在70年代中期,邓小平刚恢复工作不久,就强调要首先抓好农业,提出“确立以农业为基础、为农业服务的思想”[4]28。80年代初期,他在规划国民经济战略目标时指出:“战略重点,一是农业,二是能源和交通,三是教育和科学”[1]9。1990年,邓小平再次强调:“农业问题要始终抓得很紧”[1]355。邓小平将农业发展放在国民经济发展战略重点的首位,并一再告诫人们:“农业是根本,不要忘掉”[1]23。在邓小平看来,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和基础,尤其是中国这样的发展中人口大国,农业的重要性极为显著。
新时代,习近平也始终坚持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要稳固农业基础地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早在201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从治国安邦的高度把握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置于经济建设的首要地位,明确提出要构建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他指出:“要加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和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5]112习近平以战略家视野审视“饭碗”问题,他曾指出“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旦发生大饥荒,有钱也没用”,并强调“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6]21。确保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为此近几年一号文件中都突出强调“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这对保障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是立国之本,对于中国这么一个人口大国而言,解决13亿人口的温饱问题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农业发展不仅关系到人民的温饱问题,而且还影响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坚持农业的基础地位”是从我国国情出发,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论断。
(二)不断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邓小平的“第一个飞跃”思想即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农民创造了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生产责任制。邓小平对包产到户给予明确肯定,并在政策上积极引导,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不断完善,最终形成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实践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一项创举,它把个人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相结合,打破了人们对集体土地只能集体经营的僵化认识,在不改变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使广大农民获得了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把农民的手脚放开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农民的意愿,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坚持稳定承包权,不断放活经营权,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7]32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对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了进一步部署,以不断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使命。
“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适应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一方面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它既保障了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又保障了农户对土地的承包权,也能更好用活土地经营权,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它可以促进土地流转,打破过去单一的集体经济,利于实现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多形式的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以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理论和制度上对“三权分置”制度予以肯定并将其纳入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实现了对改革开放之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飞跃和发展,是农村改革的又一次制度创新。
三、以“第二个飞跃”为指导,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之路
邓小平曾明确指出“仅靠双手劳动,仅是一家一户的耕作,不向集体化集约化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不可能的。”[8]1350“第二个飞跃”的思想核心就是把适度经营和发展集体经济结合起来,走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发展之路。新时代,党中央不断创新集体经营方式,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积极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一)积极推动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集体经济实现形式
“实行适度规模经营,走集体经济”的提出为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之路指明了方向。邓小平曾说过,农业发展要从分散的小规模的家庭经营走向适度规模经营。分散的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从根本上说它仍然是一种小农生产形态,农户土地面积小、投入高、产出小,不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引领家庭经营走向规模化生产,利于农业领域的社会分工协作,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和社会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构建和不断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多次指出“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9]“三权分置”为农村土地制度的流转提供了政策保障,也有效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发展。多形式规模经营突破了传统集体经營形式,加强了集体经营“统”的层次上的创新。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一是要坚持耕地集体所有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土地自愿流转、适度规模、杜绝承包经营者搞非农业的原则,不能剥夺农民的利益,侵犯农民的财产权利。二是积极探索推动实现“统分结合”适度规模经营的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不是单一一种形式,它不仅仅是指土地流转或者土地集中,也不单是指经营权集中在一个人手里,适度规模经营可以有多种经营方式,要积极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三是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关键要把握好适度规模的“度”,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多层次、多形式适度发展,使其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水平,避免重走人民公社的老路。
(二)创新农业科技,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农业的出路在于实现现代化,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出路在于发展科技。鄧小平非常重视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农业问题的最终解决要靠科技。他曾经指出“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学。”。[1]17邓小平认为没有现代化科学技术,就不可能建设现代农业,这种重视农业科技的思想在新时代更加突显其价值。
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依旧是粗放式的农业生产模式,主要依靠低技术基础上的高物质投入来支撑,这样带来的只会是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不可逆的农业发展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农业跨越式发展,必须以农业科技作为重要支撑点。农业出路在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进步。“十三五”规划中首次提出了“藏粮于技”战略,再次强调科技对于农业发展的重要性。2019年1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强调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时代,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重视科技的力量,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为农业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使我国真正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一是加快农业科技研发。科技研发要适应新形势下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新要求,不断完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二是加快农业科技推广。鼓励地方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换率,同时要完善和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对农民的科技指导和技术培训。三要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体制,用优惠政策激励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不断提高我国的农业科技水平。
(三)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针对我国“以粮为纲”的方针,邓小平积极推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出农业要因地制宜、综合经营、全面发展的现代农业思想,纠正了长期以来我国形成的单一农业传统思想。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业领域主要矛盾的变化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习近平通过对闽东的考察,提出闽东地区农业综合发展的思想。针对闽东沉睡的山海资源,习近平创造性地提出了“靠山吃山唱山歌,靠海吃海念海经”的“山海经”策略,强调农业要综合开发,走“大农业”的发展路子,向农业多层次、深层次进军。新时代,党中央提出要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让农民获得更多的收益。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农业发展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它不仅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长期存在性,而且提出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为我国农业现代化道路指明了发展方向。新时代,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与时俱进地坚持和发展了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为我国农业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前景,带领亿万中国人民一起建设全面小康社会。
注 释:
①“一大二公”:具体是指第一人民公社规模大,第二人民公社公有化程度高。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本报评论员.追求统分结合的最佳结合点[N].新华日报,2013-03-17(A01).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22.
[4]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8.
[5]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112.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21.
[7]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32.
[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1350.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17-02-06(001).
作者简介:刘嘉敏(1993—),女,汉族,山东淄博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责任编辑:李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