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侗族大歌的传承
2020-12-07潘振彬
潘振彬
(贵州省黔东南州文化馆,贵州 凯里 556000)
侗族大歌是一种多声部、无伴奏、无指挥自然和声复调式音乐,是自然的演唱方法;主要模仿大自然的蝉虫鸟鸣、高山流水之音而闻名,侗语叫“嘎老”,“嘎”指的是歌,“老”指的是粗、大、众、广等意。其演唱特点一人领众人合,一高众低。低声部是主旋律,高声部是副旋律。侗族大歌需要三人以上才能演唱,一般演唱8——16人左右效果最佳。上世纪80年代以前,在每个侗寨都有男、女不同年龄段的歌队,一般每支歌队由8——16人左右组成,多的则达数十人。对歌一般在歌堂、鼓楼、节日、娱乐和农闲时吃相思活动中举行。
侗族大歌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由于旋律优美动听,又是多声部、无伴奏、无指挥为世界所公认。侗族大歌在侗族人民精神生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就像歌里所说的“饭养身,歌养心”,大歌已经融入了侗族文化血脉之中。2009年,侗族大歌入选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于社会变化和经济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打工潮,以及由此带来外来文化的严重冲击,侗族大歌传承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
一、侗族大歌传统传承特点
侗族大歌之所以长盛不衰,是建立在有效的传承方式上。侗族大歌是集体演唱的歌,其传承特点具有群体性。
侗族歌队是从小经过长期训练,在不断选择、组合和调适中磨合而成的。歌队是由年纪相近的青少年长期在一起生产和生活中逐渐形成,女性歌队基础是可歌堂(侗族“堂舞”),男性歌队的基础是换工组织(侗语“高伴”)。女孩到10岁左右就组成一个歌堂,集中在一起学做女工、学习唱歌,有时候甚至白天一起劳动,晚上住在一起。学歌词的时候,相互提醒,相互补充,一起念诵,最后学会一首完整的歌词。然后产生一两个记性好,能够记住歌词起头的人,作为歌队唱歌的起头人(侗语“起关”)。在练习唱歌的时候,又从中产生嗓子好,适应唱高声部的人(侗语“黑嘎”)。有了能起头的人和唱好高声部的人,歌队就能自如地演唱各种大歌。其中,有性格相互适应和嗓音相互磨合,完善大歌的所有演唱技巧。有些不能适应歌队集体的人在磨合被调整,有的加入其他歌队,同时他歌队的人也加入,但歌队整体不会发生大的改变。
男性歌队形成和女性歌队差不多,其基础是换工小组。平时喜欢在一起的男孩组成,白天每天轮流到一家做农活,晚上一起学歌,一起到女性歌堂去行歌坐夜,一起和同歌堂的女孩对歌。歌堂不是对歌的正式场所,正式场所是鼓楼,但歌堂对唱大歌最好的练习场所。经过几年的练习和磨合,和女性歌队一样逐渐形成人员相对固定的歌队。
一个村子一般有几支歌队,至少是由不同年龄段组成若干个梯次歌队,只有比较各方面完善的歌队才能在鼓楼里对歌。鼓楼对歌的歌队是代表村寨表演,担负着村寨的荣誉。每个歌队都有一个或者两个相对固定的歌师,作为演唱的幕后指挥。在初次对歌的时候,歌师坐在歌队的后面,导歌队的演唱。演唱习俗和各种礼仪,基本由歌师掌握,歌队主要负责唱歌。当歌队达到成熟的时候,可以离开歌师的指挥,由歌队中一位大家认可的人充当歌师的指挥角色或者相互提醒。歌队的演唱不仅是自己表演、供村人和客人欣赏,同时对年纪小的歌队起到示范和鼓励作用。
侗族人一生以歌相伴,所以大歌才不间断地代代相传,儿童听歌、少年学歌、青年唱歌、老年教歌,这是侗族人一生与歌的关系。儿童听歌分为自觉和不自觉两种形式,不自觉的是在观看成年人唱歌、对歌活动听歌,自觉听歌是同父母亲(特别是母亲)带着孩子在唱歌、对歌。母亲在对歌时抱着孩子,意思是孩子还小还不会唱歌,母亲是代表孩子在唱歌,而孩子也是实实在在的在听歌。在这期间,父母边代孩子唱歌,同时在教孩子唱歌。到了少年时期,孩子记忆力和理解能力与成年人比较接近,就可以正式的学歌。少年学歌以“歌伙伴”形式接受歌的教育,教歌的人是有一定造诣的歌师担任,从词、曲到演唱习俗进行系统的教育。到了青年时期人已经成熟,是村寨的生产和文化活动中心,是唱歌、对歌的主体。人到老年的时候,歌队不整齐或者身体状况不好的时候,由几个歌队组成一个歌队,继续唱歌,记性好、嗓子好的转为歌师,教育下一代唱歌,使歌代代的传承下去。
侗族以前是没有文字民族,以歌载史、以歌传史。侗族大歌是依靠口传心授、口耳相传长久地继承下去。为了让人喜欢,便于记忆,让人传唱,侗族把最美好的语言用来编歌,“用好话编歌,用好钢打刀”,就是这个意思。侗歌承载着侗族历史、文化、教育和道德规范等等,人们通过唱歌、听歌和参加各种与歌唱相关的活动,耳濡目染,达到教化功能。
二、目前侗族大歌传承存在的问题
侗族大歌传统传承方式对照,正当侗族社会已经失去了这些主要条件,有的条件已经基本不存在,对侗族大歌有效的传承产生极大的影响。
学唱侗族大歌最佳年龄是少年、青年时期,并且要长期的集中在一起训练和磨合才能达到默契程度。现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都在学校上学,低年级晚上有作业,高年级晚上还要集中上自习。歌堂是侗族大歌最佳演练场所基本不能更深的运行。
侗族大歌的学习和演练主要集中在学校放假时间里,学歌时间少、磨合时间短,演唱技能就会大大的下降。由于没有长期正式的侗族大歌训练,演唱侗族大歌活动基本无法开展,歌堂只能成为聊天、打牌和嬉闹的地方。
完成义务教育之后的青年,基本成为村寨的主要劳动力。在以前,是男性换工小组形成和女性歌堂基本稳定的年龄段。但现在,这些正当年的青年基本外出打工,留在村寨的只有少数人,无法组织完整歌队,更无法进行大歌的有效学习和演练。即使有了条件比较成型的歌队,由于演唱大歌失去了对唱的对手,也失去继续学习和提高技巧的能力,整个侗族村寨演唱大歌的气氛大大下降。
侗族大歌主要演唱时间是传统节日和空闲时间村寨之间吃相思活动中,是民族传统文化活动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最具有吸引力的民族文化活动。由于大量青壮年人外出打工,节日气氛淡化,集体性的活动如吃相思、歌堂、鼓楼对歌等活动基本无法开展而停止,侗族大歌演唱平台基本崩溃。与此同时,这些外出打工的年轻还带来外来文化,有的甚至不良的文化(比如打麻将),对侗族传统文化产生极大的冲击力,稀释了民族文化,抑制侗族大歌的演唱气氛。
由于学习侗族大歌条件受到限制,演唱侗族大歌的生力军外流,传统的侗族大歌演唱机制基本瓦解。
三、现代条件侗族大歌传承方式初探
侗族大歌不仅是侗族人民的文化遗产也是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更是世界优秀的文化遗产,如何进行有效的传承是当务之急。我们认为可以多种方式,政府和传统结合,侗族大歌的传承还是可以继续有效地开展下去。
侗族大歌进入国民义务教育体系,使之成为学校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小学生年龄段正是适合侗族大歌学习的最佳时机,成为国民教育之后,侗族大歌学习形成了常规教育。这种传承方式,在一些侗族地区已经进行了多年的实践,证明是有效的,现在一些大专院校也设有侗族大歌专业,但还缺乏应有的力度和适应的机制,学校教育还须进一步提高,这样才能培养具有专业水平的侗族大歌演唱和研究人员。
政府适当投入,鼓励民间传承。侗族大歌同时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有负责推动侗族大歌的传承。在法理层次上,立法保护侗族大歌,提供保障侗族大歌的传承法律依据,从法律上规定对侗族大歌的传承有功的人士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其次政府投入人物财力,帮助侗族大歌的传承,积极创造利于侗族大歌传承的活动,举办侗族大歌演唱条件的文化活动,使侗族大歌能在传统的文化土壤里健康发展。
侗族大歌这一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在各方面都具有极高学术价值,须对侗族大歌进行全面的记录保存和深度研究。侗族大歌的演唱是一种文化运行,要对整个活动进行多媒体的记录,采用摄像方式记录整个演唱过程,完整收集演唱过程相关的文化生态,建立系统数据库。同时深入调研,挖掘探讨侗族大歌的学术价值,包括探索当下社会条件侗族大歌的有效传承方式。为侗族大歌继续的传承提供借鉴,推动侗族大歌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