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精简与开放:区块链技术革新政府治理的三个维度
2020-12-07吕俊延
□吕俊延
(同济大学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上海200082)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出一系列要求,主要包括“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实行扁平化管理,形成高效率组织体系”[1]等。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再次指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2]区块链技术在政府治理中的合理应用,可以对建设一体化政务平台、数字政府建设、扁平化管理、数据共享、保护隐私方面有所突破,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很重要的实践价值。本文拟从大数据时代下政府治理的“技术之困”、区块链技术之特点、应对政府治理困境的实施路径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一、大数据时代政府治理“技术之困”
互联网的普及使人们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时代催生“智慧政府”的建设。黄仁宇曾指出,古代中国因政治架构过于早熟而没有形成“数目字管理”,因此长期处于落后状态[3](p230-235)。这里的“数目字管理”可以说就是目前以数据应用为导向的技术治理。如今,信息技术的迭代发展推动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作为第五项生产要素成为政府治理的基础性信息,也是推动政府治理革新的重要资源。政府部门需不断提高大数据驱动的政府治理能力,借治理的智能化而实现治理的现代化。大数据一方面可以使政府获取更广泛的、更全面的信息,提高决策的合理化程度;另一方面可以将纷繁复杂的多元异构数据快速转换成可利用的有效信息,从而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由此,“数据治国”的理念应运而生[4](p62)。然而,大数据在助推政府走向智慧治理的同时,也给政府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政府治理回应性不足
政府治理的回应性本质上是一种政府与公民双向互动的过程。大数据时代下,政府治理回应性不足主要表现为“策略式回应”和责任意识淡化。首先,数据的海量性容易使政府在庞杂的信息面前忽视微观上的精确度,这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政府的“策略式回应”。大数据时代,信息的迅猛增长使政府需要掌控的数据越来越多,形成了基于数据的“知识鸿沟”[5]。一方面,政府为了掌控公众偏好以及政策效果等治理信息,强化了对公民需求的策略性回应[6](p52-67)。政府倾向于选择性回应那些容易引发群体行动或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网络诉求,而忽视公民的其他公共服务的诉求,进而弱化政府与公众间的有效互动。另一方面,由于大量的数据信息的生成路径不甚严谨,政府部门基于劣质数据的海量挖掘可能造成数据失真和数据异化。海量的、低质量的数据可引发“显著性检验”的问题。如果政府决策建立在失真的数据基础之上,则会加大公共政策偏离现实的风险。
其次,大数据驱动的决策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政府的责任意识。政府在对技术的革新持开放态度的同时,也应搭建一个合理、有序的政府回应体系。但是,随着群众政治参与意愿的增强和信息渠道的拓宽,日益凸显政府回应性不足的问题。因为大数据时代下,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通畅,因而更容易获得政府信息,并积极参与到政府治理的过程之中。这就要求政府与社会之间打破壁垒,在助推社会便捷式参与政治的同时,积极、有效地回应公民诉求。而数据算法的“科学化”和“专业化”的幻觉使政府官员患上了“工具依赖症”。一旦因数据或算法的缺陷而陷入决策失误,政府很容易程式化地将责任推给算法或算法公司,进而导致政府部分决策缺乏回应性和针对性。
(二)政府组织精简化有限
政府治理一般沿用科层制结构,机构之间和层级之间会形成各种壁垒。大数据的应用,会部分重塑政府的组织架构,减少机构间的壁垒,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但也要警惕“ 数学破坏的武器”[7](p1-14)。随着数据信息的极度累积,对其分析和解读所依赖的鲜活个体也会日益增多,这就必然会造成政府权力的强化和组织规模的进一步膨胀。这种基于大数据的算法不仅是技术的更新,更是一种权力形态的最新展现——算法政治也就应运而生[8](p3)。可见,大数据的应用并没有瓦解旧有的政府架构和组织结构,而是受其影响和制约,甚至可以说是既有结构的映射。
“智慧欧洲”计划的总设计师杰里米·里夫金(Jeremy Rifkin)认为,第三次科技革命打破了金字塔式的政府组织模式,并重塑了权力关系[9](p70)。大数据技术扩大了公民的信息和知识的占有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部门对信息的独控权。信息共享驱动共同决策,这从某种程度上使公民越来越不满于传统金字塔式政府组织对政治参与的阻碍。在大数据时代,现有的垂直式以及等级式的政府组织模式与公民迫切的参与诉求之间出现明显的不适应性。若大数据时代仅是简单嫁接传统的政府组织模式,后果将是进一步固化臃肿的组织机构,进而阻滞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这必将促使政府改变传统垂直单向度的权力运作模式,建立一个自适应治理机制,以合理地向非政府行为体分配决策权[10](p306-322)。但技术具有两面性,它既为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提供了手段,同样也成为疏远人民的工具。技术逻辑和官僚制逻辑的关系产生结构性张力,必须通过进一步的技术革新和制度变革加以克服。而如何进一步变革技术,实现权力的分散化和组织架构的精简化,就对政府治理的技术手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政府运作开放度较低
建设开放型政府是国家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现阶段,政府在开放性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政府数据开放的程度有限,尚未充分发挥数据的效用;二是政府部门数据资源条块分割严重,碎片化难以有效整合;三是大数据驱动决策容易将政府部门引向“算法黑箱”的困境,降低决策的透明度。大数据算法决策中程序不公开以及过程不透明的特点,将政府的最终决策权转移给没有感情的算法,而算法往往内嵌偏见,影响公平公正信息的提供[11](p3-16)。看似充分运用工具理性而做出的决策,反而因没有“合感情性”,极大侵蚀政府决策的合法性[12](809-828)。此外,部分政府官员在维稳逻辑、避责逻辑以及晋升逻辑的作用下,难以深入贯彻与落实大数据所蕴藏的价值内涵。保守的治理理念加之“算法黑箱”的内在逻辑,共同阻碍了政府运作开放程度的提升。
政府开放数据的能力决定了政府数据的开放程度。官僚科层体制、碎片化的性质以及各部门间数据缺乏统一标准的状态,则影响了政府开放数据的能力。由于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的工作启动较晚,导致大量的数据处于尚未开放的状态。实践中,政府数据开放面临着三大挑战:信息不对称、公共精神缺失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这些挑战使政府开放数据的意愿与有效执行之间产生“中梗阻”。因此,需要进一步推进政府开放数据,通过新技术的应用,满足人们的知情权,以解决开放政府建设中的问题。
政府在应用大数据时面临着诸多挑战。应当看到,大数据时代政府治理的“技术之困”很大程度上植根于大数据技术的特点,并受制于技术水平的局限性。大数据时代政府治理涌现出的回应性不足、精简化有限以及开放度较低等问题,是因为数据驱动的政府治理多为业务流程的转变,而非全面改善政府的数字化能力。对此,需要思考以下三个问题:第一,数据是否等于事实本身?大数据时代对政府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需要过滤无效的误导信息。数据的海量性使政府获取的数据质量无法保证,若过度依赖甚至迷信低劣的数据势必影响政府有效回应民众的诉求。第二,数据驱动的政府组织是否是既有结构的投射?传统官僚制的等级结构无法适应技术革命的治理需求,因此,需要突破层级化的组织架构,实现政府组织的精简化,而这是大数据无法改善之处。第三,数据算法是否进一步造成政府决策的“黑箱”运作,降低决策的透明度?数据的使用和开放,必须以制定内部的保护政策为前提,只有在保护的基础上才能开放、才能共享、才能提供使用。因此,政府应探索新的技术工具来实现政府治理的变革。
二、区块链技术的内涵和特征
区块链中所有的交易存储在分类账中,所涉及的节点都有一个分类记账的副本。每一个区块记有一次交易,该区块会根据前排区块的数据信息进行运算,然后自动生成“时间戳”。而区块是有效事务的时间戳批次,新的交易出现时,则须紧跟上一区块(信息块)。所有的“块”相连形成“链”,因此命名为“区块链”。区块链技术在不同的节点上存储相同的信息,只有当节点达成一致时才会添加新的信息。所有节点都保有完整的信息,大大减少了对一个中心的依赖,降低了系统故障所带来的风险。将区块链技术与政府治理相结合,进而打造区块链支持下的智能型政府,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一个切入点。区块链在政府采购、专利保护、政府文件公开、签证护照办理、人力劳动力数据存储等领域的深度应用,有利于优化政府部门的政务服务。区块链技术的可扩展能力增加了社会信任度,对经济和其他社会活动产生了重要影响。具体而言,区块链主要有如下特征:
(一)多中心化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大多数政府的组织形式都是沿着一个中心的模式运行。之所以采取“中心化”的模式,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集中力量调配资源来进行大规模生产。然而,这一模式的弊端也十分明显。它不仅加大了信息交流和传递的成本,也使下级组织被动地接受上级的信息[13](p33-43)。自区块链问世以来,多中心化一直被视为其核心属性。中心依然存在,只不过是多中心状态下弱化的中心控制,其架构和治理都是多中心的[14](p12-23)。此外,从存储的角度上看,区块链上的数据有效存储在不同的主体上,并形成广泛的共识,不存在一个中心掌握所有存储权,因此区块链的存储也是多中心化的。
(二)数字信任
理论和实践均可证明,互信的社会治理成本最低。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将信任视为重要的社会资本,只有实现高度的社会信任[15](p360),社会才会健康而有序地发展。技术的进步使得人类社会从“风险社会”向“后信任社会”迈进。区块链数字信任的机理体现在,人们可以信任整个系统,而不必去信任所有的参与者。它的优势在于其不需要信任一个第三方(如公证人),而是通过加密代码强制执行指令,以保护参与者免受欺诈风险。可以说,区块链是创造信任的机器。区块链技术通过建立一个数字信任机制,为人类创造高度信任的社会提供可能性和制度基础。分布式的账本通过数据共享,弥补了第三方担保的缺陷,推动数字信任社会的建立[16](p6-10)。当公民和政府共享记录访问权时,不信任的可能性就会降低。
(三)可匿名性
互联网时代下,人们在享受网络带来便捷的同时,隐私权常常遭受侵犯。大数据时代,处处留痕可寻,事事有迹可查。人们对自身隐私遭受侵犯的“嗅觉”正在失灵,“我的数据,我却作不了主” 的情况日益蔓延[17]。如何保护个人隐私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在匿名方之间创建可靠的交易流的能力,使区块链有望解决公民隐私泄露的困境。匿名意味着“未命名或未被识别”,在区块链的程序运作过程中,由于各节点间的信息交换都在固定算法上操作,系统可以自行判断交易是否有效。因此,区块链中只能查到交易的转账记录,而无法获知交易主信息,这极大地保护了用户的隐私,也有利于交易信用的累积。
(四)不易篡改
各级政府网站承载着巨量的公民信息和政府数据资源,一旦中心化存储的信息遭受黑客攻击或者被篡改,将严重威胁政府安全,后果不堪设想。区块链的不易篡改特性,将有效保护政府网站储存数据的安全。数据一旦上传到区块链中,所有的记录都会在多个账本中被保存下来,且很难对所有账本同时进行修改。这是因为,每个链上信息的更改都会立即显示在用户的分类账副本上,并赋予参与者加密的权限,使其无法更改或删除信息。因此,每个新块都永久链接到牢不可破的链上。数据的不易篡改性可搭建客户间的相互信任机制,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同时形成共识。为了区块链中的数据安全,开发者会建立一个访问密钥。数据如果被篡改,则前一个密钥就会失效。因此,一般情况下很难对区块链中存储的信息进行伪造或虚构。
基于上述四大特点,区块链能够改变信息的传递方式、提高组织的协作效率,可有效解决大数据时代政府治理的“技术之困”。如果说人工智能是一种生产力,能提高生产的效率,使人类更快、更有效地获得更多的财富,那么区块链就是一种生产关系。人工智能以及大数据的发展实现了政府治理工具的改进,而区块链技术将进一步实现政府治理的革新[18](p44-50)。具体而言,区块链技术可用于解决当前治理系统中回应性不足的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活动的有效性。它还有利于形成规模适度、架构合理的政府治理模式,从而实现政府治理部门的精简化和扁平化。此外,区块链技术使政府工作更加透明,进而降低运行成本,推动政务的进一步公开。于是,在逐渐认识区块链价值的基础上,世界各地政府部门都开始探索区块链技术对政府治理的革新方式。
三、以“善智”促“善治”:区块链技术对政府治理的革新
信息时代下,社会日新月异而导致危机事件频发,因此,人类逐步迈向了一个高危的“风险社会”。政府管理者如何改善公共服务的供给,并降低社会公众的不安情绪,将成为衡量政府治理成效的关键因素。而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为代表的新兴技术正成为推动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和服务创新的重要驱动力。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转变治理理念,主动根据技术变革的需求推动治理方式的重塑,以“善智”促进“善治”,充分发挥技术推动治理变革的作用。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深刻地影响着政府治理体系的运作,使政府愈发成为一个回应性、精简化和开放性的治理系统。
(一)以区块链技术督促政府的回应性
政府回应是善治的基础,其本质是官民互动[19](p31-52)。政府部门是作为双重角色存在的,既是民众利益的代表者也是民众诉求的回应者[20](p6)。政府治理必须围绕公众的诉求进行,并建设渠道畅通的回应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建成人民满意的“无缝隙政府”[21](p231)。具体而言,政府的回应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政府建设责任型政府的意愿;其二是政府通过供给服务满足民众诉求。责任心是提升政府回应性的基础,有效供给公共服务是回应性的结果。政府的回应性、责任性与服务性密不可分[22](p36-41)。因此,区块链技术对政府回应性的革新可通过构建责任型政府与服务型政府而体现。
1.以技术强化责任意识,建设责任型政府。
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曾指出,政府必须要对民众的需求做出合理回应,因而有效的政府往往都是“市场”驱动的。当政府充分回应并满足了公民以及市场的需求时,才能称之为责任政府[23](p61)。责任型政府的实质是政府机关为增强治理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而采取的一种政府运作形式,是政府从“权力本位”转变为“责任本位”的一种外在显现。大数据时代下,数据驱动的决策并不必然引领责任型政府的建设。这就需要有外在的监督机制促使政府决策的公共性。区块链技术不易篡改以及可回溯的特征,可有效解决该问题。链上可溯的技术特点使得政府行为得到有效约束和监督,这种压力倒逼政府从过去的被动式回应转向满足性响应。信息的可回溯性也促使政府提升了汇聚民情的能力和对社会需求的回应能力,进而形成一个政府和公民间双向互动的回应机制。
2.以技术强化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政府。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自后工业时代被提出以来,始终伴随着科技进步而不断完善和发展。公共服务的供给成为公民信任政府的一个主要驱动因素。新公共服务理论将政府的作用界定为服务而非掌舵,强调了政府与公民双向互动的新型管理模式[24](p61)。“政府再造大师”戴维·奥斯本(Da⁃vid Osborne)指出,政府官员要有“顾客”意识与服务理念,尽可能满足公民的需要[25](p175)。政府部门应主动挖掘公民的潜在需求,将未来的顾客转化为现在的顾客,在前瞻性的服务中,引领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26](p48-52)。区块链技术为服务型政府的塑造提供了重要契机,这种塑造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形式。
首先,在服务的质量上,区块链技术拓宽了政府与民众之间互动的方式和渠道,可有效赋予服务型政府新的生命力。数字化时代,我们每一个人已经不可避免地被数字化,变成了一堆数据的合体。区块链技术可以创建一个数据网络平台,便于第三方在此进行信息验证,这就加强了对公民隐私的保护。“区块链+政务”服务模式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结合大数据作为切入点,去解决开放共享数据所带来的信息安全问题。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的同时,保障公民的个人隐私不被盗用、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一方面,区块链技术可以拓宽政府的公共服务渠道。它打破了政府单一主导、“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为供给高质量公共服务打开方便之门。另一方面,区块链技术有利于实现公共服务的个性化。服务型政府的本质是根据民众的需要来供给服务。政府通过搭建区块链大数据平台,形成个体的数据档案,为供给个性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此外,区块链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可以使政府跳出信任危机的泥淖,节省运行成本。
其次,在服务的效率上,区块链技术将优化服务流程,开拓线上服务的渠道,助力政府提供智慧服务。政府部门在本地部署各自的区块链节点,使得其分布式账本与业务系统数据保持同步。同时,只有数据的哈希值会被存储到区块链中,并不会同步完整的原始数据。每条数据的哈希值只有数十字节,可以以极小的数据带宽消耗来实现数据记录的安全同步,减少各部门的工作量使得政府工作者的业务数据不用全量、冗余地复制到中心化数据交换系统中,从而减少了信息化服务中心对中心化系统的维护负担。区块链技术可以将学籍信息、财务记录、护照信息、医疗信息等公民个人隐私数据完整地保存在同一个平台中,并为每个对象提供一个永久的可供验证的数字身份[27](p29)。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将依靠个人信用记录,而不是其他条件来提供公共服务。此外,区块链账本的使用可以实现财产、版权等方面的确权认证,简化交易和登记的流程。政府部门通过加密访问可验证的声明来验证公民身份,这将简化繁琐的服务程序,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
(二)以区块链技术促进机构的精简化
精简型政府建设的首要追求是:政府以最小组织规模和最少组织架构达到市场利益最大化和政府秩序最优化。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有利于政府规模和组织架构精简化的革新。
1.区块链技术为政府规模的精简化提供可能。
系统权变组织理论强调环境对政府规模的作用。政府应适应外界的不断变化,寻求与环境的最大一致性。因此,政府规模应该是不确定的,应伴随与之相关的外界环境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技术环境的优化,有利于组织规模进一步精简化。区块链是一种与组织结构直接相关的技术,多中心治理机制则是区块链技术的核心。区块链为包括官僚主义在内的现有政府治理模式的革新提供了技术工具[28](p7-19)。
引入多中心治理的理念可有效解决政府规模膨胀的难题。该理论主张在政府治理中打破单一中心的治理方式,并设置多维的制度以加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协同共治[29](p11-12)。各治理主体由于受自身利益的驱使,通常不倾向于紧密合作。而多中心、跨界互联、多方参与正是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内核。区块链技术可以搭建任由公民核查的完整数据库,摒弃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全权托管的单一管理角色。在区块链多中心技术的辅助下,各部门的协同治理将成为可能。政府治理借助区块链技术分散治理结构并实现部门协同治理,可有效控制组织规模。
2. 区块链技术有利于实现政府组织架构的扁平化。
现行科层制的政府组织架构,强调严密性、稳定性以及高效性,使组织僵化、官僚气浓厚[30](p226)。传统官僚制自上而下推动决策的实施,由于职级较多,层级间信息沟通不畅。因此,科层制势必要随着技术环境、政府理念的变化不断革新,而扁平制组织可能成为一个适应新治理生态的政府架构。政府治理过程中,技术的双向赋权有效地拉近了政府与公民间的距离。区块链的多中心化的特性打破了以前“中心化”信息存储和传递的方式,由原来“一中心”存储、层级传递的方式转为多中心存储、平铺传递的方式。这种方式有两个优势,一是减少信息传递的层级,二是降低因层级架构的过滤性而导致的信息传递的失真性。
区块链多中心化的技术缩短了政府信息向下传递的时间,使得政府发布的相关信息可以直接越过中间层级,快速到达基层部门或公民的手中。区块链技术的不易篡改、可追溯性和多中心等特性,可以减少不同层级政府部门间的数据鸿沟,使得各个节点的参与者都可以平等地介入管理,进而为政府扁平化治理提供技术铺垫[31](p67-78)。与此同时,来自基层部门的重要信息也可以直接传递到上级政府手中,从而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与时效性。区块链技术的有效应用成为信息直达民众的“直通车”,有效缩短了政府与民众之间信息传递的时间。传递层级的缩减,有利于政府内部组织结构的流程再造,减少层级内耗,促进政府治理结构的扁平化。
(三)以区块链技术提升政府的开放性
开放型政府是比透明型政府更高一层的价值目标,其中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是其核心内容。开放型政府不仅需要有效调动公民的参政议政热情,更需要加强公民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构建开放型政府是确保政府行为合法性的内在依据和外在要求。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有利于形成开放共享的治理网络,通过官民互动以增加彼此信任。政府工作不断公开、透明的过程是政府逐步建立公众信任的过程。因为当个人能够追踪到任何影响其生活的信息来源时,他们更有可能增加对政府的信任度,这也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体现。区块链技术对政府治理开放性的革新,集中体现在鼓励多元共治和推动透明型政府建设两个方面。
1.以区块链技术搭建多元共治平台。
政府治理经历了一个治理逻辑更迭,即从强调政府主导作用的“科层治理”,到以市场为主的“市场治理”,再到发挥市场与社会结合作用的“多头治理”的变迁。区块链技术用分布式账本的形式,实现底层数据的互联共通,为社会和市场参与政府治理提供了可能。在科层制内,区块链技术可以作为机构交流的共同交易层,摆脱传统政府部门中“信息孤岛”的状态,使部门间合作成为可能。区块链技术通过促进信息在不同主体间的联通,为社会、市场和科层制内部协同治理搭建了数据平台。
此外,区块链数据链上实现了全流程可溯。政府信息被记录于一个高度公开、防止篡改的区块链中,从而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同时,政府的行为也将得到有力监督。区块链账本高度公开的特性,使得一切交易行为都将公之于众,难以藏匿。区块链技术不易篡改的特点可以确保将政府治理过程的真实数据呈现给公民,便于发挥公民监督政府的职能。公民可以全程追踪政府数据的来源与用途,有利于实现政府信息的开放与共享。这种公民选择性参与治理的过程,通过弱化的中心控制避免直接民主下的“选民冷漠”[32](p187-194)。例如,公民借助区块链技术全程可溯、不易篡改的特点,可以对政府部门公共预算的执行进行监督,有选择地加入政府治理过程中。
2.以区块链技术推动透明型政府建设。
政府治理引入区块链技术,可以提高政府运行的透明度。使用区块链对数据及多方哈希进行记录同步,能够留下不可篡改且发生时间明确的数据记录。基于此记录,内部审查人员能够清楚地进行穿透式监管。此外,分布式账本系统可将政务数据同步更新到网络中,使每个参与者都能够通过区块链网络中的可信节点对记录在区块链上的数据进行真实性验证,促使政务服务变得阳光、透明、可信。区块链的应用使得政府部门的职能公信力与技术公信力叠加提升,从而更好地履行阳光型政府的定位。公民不必因办理某一事项而向互不统属的政府部门提交各项证明,政府机构也可以有效杜绝信息的重复录入[33](p11-17)。例如,应用区块链中的“时间戳”,可提供一个完整的不易篡改的数据库,可在行政审批、产权保护、药品监管等领域广泛应用[34](p9)。区块链的分布式共享账本还可用于政府招标领域,解决招投标面临的消息不公开、过程不规范、监管成本高等难题。智能合约可让政府直接在区块链上处理招标数据,进而将整个招标过程公之于众。线上智能合约保证了招投标流程按照既定规则运行,从而避免招投标规则被中途篡改。目前,这一技术已在政务实践中得到应用。例如,青岛市政府借鉴硅谷模式,利用区块链建立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模型,实现对于开放共享数据的权限设置,从而降低了关键数据泄露或被非法使用的风险。
从某种程度上讲,工业文明以技术进步为标志。技术的社会属性是其根本属性,即它不仅是社会发展的成果,同时也是撬动社会发展的杠杆。但是技术不是纯粹的存在之物,也是经过组织建构的秩序化与制度化的存在。就技术发展与政府治理变革的关系来看,虽然尚无足够的证据表明技术革新会直接诱发政府治理的变革,但技术的不断进步势必会提高政府治理的精准度和效率,从而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区块链技术不仅为我们展现了便捷社会的美好图景,也为政府治理变革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路径。作为一种革新的力量,区块链技术从回应、精简和开放三个维度,促进责任型、服务型、精简型以及开放型政府的建设(见表1)。政府运作过程中通过发挥区块链技术的价值和功用,可以架起技术革新政府治理的桥梁,以“善智”推动“善治”的达成。
表1 区块链技术对政府治理的革新
四、结论
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变革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而区块链的出现为创新政府治理方式提供了技术支撑。政府治理的技术化倾向已成为现代政府治理中不可逆转的趋势。区块链技术可有效解决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政府治理难题。这一技术不仅为我们展现了便捷社会的美好图景,也为政府治理变革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路径。当政府部门应用区块链实现的公共利益超过所需成本时,区块链应用就会不断发展壮大,并为政府治理提供良好的技术基础。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转变治理理念,主动根据技术变革的需求推动治理方式的重塑,以充分发挥技术推动治理变革的作用。这种转变不应局限于单纯的渠道或治理方式的转变,而应是理念、模式和文化等整体的发展重塑。当前,以数据化驱动的政府治理仍未能形成融合性的高质量的治理体系,政府内部还需完善治理机制、创新技术模式,以整体性为导向释放政府治理的动能与效率。
回应、精简和开放是区块链技术革新政府治理的三个维度。其中,回应以责任的承担和服务的供给为表征;精简以组织规模的整合和架构的扁平为内容;开放则以多主体参与和工作公开为核心。其应用深刻影响着政府治理的运作,使政府愈发成为一个回应的、精简的和透明的治理系统。三个维度的实现可有效增强体制的包容性,进而实现对政府的整体智治。同时,也应认识到,虽然区块链技术在政府治理中有丰富的应用场景,但是不可避免地还面临诸多的挑战[35]。例如,多中心化的区块链系统如何保证在如此大数据量的情况下正常运作,并且顺利解决全国范围内大量跨部门的数据按需共享并且相互保密,以及保证所有数据的合法性、安全性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管。对此,一方面应加强对政府工作者智治思维的培训,促进智治与传统治理的有效融合;另一方面应夯实智治的法治基础,对区块链应用的边界予以明确规定,做好公民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