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煤炭企业政工人员职称管理工作
——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政工职称管理工作为例
2020-12-07章亚妮
章亚妮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山西 吕梁 033300)
要按照山西省、山西焦煤集团政工职评办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推进新时期政工干部队伍建设,要始终紧扣国资国企改革的发展方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方案,不断提高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政工干部队伍支撑评定质量和水平。
一、政工队伍建设是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法宝,通过政工干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力量,为企业安全生产贡献力量。政工工作作为国有企业宣传党的主张、凝聚全员思想共识、强化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始终沿着党的领导路线,紧扣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的号召和要求,充分调动全员实干奋进、艰苦奋斗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当前国资国企改革的攻坚阶段,政工职称评定工作要紧密结合国资国企改革的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从优化人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增强工作主动性的角度深入考虑,并结合煤炭企业中政工队伍建设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重要的鲜明的导向,高度认识到越是改革变革时期越需要通过政工工作来消除和避免一些错误观念和消极思想,进一步强化政工干部的主人翁意识,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强化政策学习应用能力,深入调查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企业改革稳定发展。
二、结合企业发展实力,严格政工职称评聘
政工职称评聘工作是一项涉及到政工人员切身利益的大事,抓好这项工作,对于政工队伍稳定至关重要。结合国有煤炭企业特点,评审标准需要进一步量化、细化,使岗位条件更具体、更符合实际,便于企业具体操作执行。政工职称评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政策规定的学习与宣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评审政策规定,做到控制评审范围,掌握评审条件,执行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树立公平公正的工作作风,确保高质量完成评审工作。
(一)准确把握评审范围
国有煤炭企业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主要集中在党群部门,包括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纪委、工会、团委等部门,其中保卫、信访、人事、退管等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方可参加政工专业职务的评审。针对岗位不明确的参评人员,要突出工作实绩,看思想政治工作成果,要求本人提交有自身业务特点的工作成果汇,内容必须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可以是工作总结、起草文件、讲话稿或者论文等。考核参评人员的实绩,也是考核其是否以主要精力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而不是其他某一方面业务、技术或者行政工作实绩。在评审环节要仔细查看申报人员具体工作情况,工作内容是否和思想政治工作相关。
(二)严格掌握评审条件
各级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委会要对参评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主要把握六个方面,看履历是否在政工岗位,到学信网检查学历是否真实,计算政工工龄是否符合条件,核查有无职称,通过申报表看工作成果,最后核对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系列作为一个专业职称系列,有其显著的专业特点,只有合格的政工人员才能申报相应的技术级别。在评审中,要重视参评人员学历、资历,更要注重实际工作业绩,结合两方面作出判断。针对少数优秀人才,对企业有突出贡献的思想政治人员,条件可以适当放宽,按破格条件处理。
(三)评聘制度分离
政工职称为政工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发展平台和晋升渠道,赋予他们权力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职责义务。要切实加强政工职称聘任管理,针对部分人“职称到手,大胆无忧”的想法,加强政工岗位聘任管理及考核工作,将政治思想工作水平较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真才实学的人员聘任上岗,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同时将那些已调离政工岗位,工作能力不强,不能认真履职的人员解聘或者降级聘任。
(四)提高政工职称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政工评审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政策性,需要实时掌握上级新政策、新思路,政工职称管理工作人员需要不断加强学习政策,钻研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更好地为参评人员服务。实际工作中政工职称管理人员存在评审政策掌握不扎实,工作程序不明确,申报材料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改进工作方法,从流程上具体规范工作,形成“统一管理,分类指导”的职称评审工作管理模式和工作格局,确保工作有序规范,切实提高工作质量,推进政工干部队伍建设。
三、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工队伍建设工作质量
规范化、标准化是政工队伍管理的目标要求,也是适应新时代政工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负责政工队伍职称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从自身角度进一步强化新时代政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申报、评审到档案管理,要对标对表,精细管理。首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认真梳理排查核实政工人员现有情况,建立专业技术档案,使政工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其次,逐个核实,认真查对。对政工人员档案材料进行核实审查,资料部分短缺或丢失的内容,与其本人取得联系,及时补交材料,完善档案资料,并对材料目录逐一进行登记,建立电子档案,准确分类,方便查找。再次,完善管理,规范运行。整理完善政工人员专业技术档案,使用统一档案袋,统一封装,设立政工人员专业技术档案专柜,按政工人员类别分类入档,给相关部门编号,统一管理,确保一人一档,统计相关单位政工人员,建立政工人员统计表,留存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