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现象”对山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启示
2020-12-07樊晶
樊 晶
长治学院,山西 长治 046000
一、民办高等教育“陕西现象
陕西民办高校从无到有、从有到强,在“后开发和欠发达”的陕西经济条件下,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却独树一帜,成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佼佼者,这一现象称为“陕西现象”。[1]“陕西现象”是对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形态和显著成就的总体诠释和高度肯定。目前,陕西省已形成了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民办高校群落,并领先于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且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培华学院等几所学校已进入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第一梯队”,成为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领头羊。“陕西现象”的产生对山西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二、民办高等教育“陕西现象”产生的积极因素
根据协同理论,在各类复杂的系统中,尽管其属性不同,但整个环境中系统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而又相互协作的关系。[2]“陕西现象”的出现和发展离不开多方面的支持和相互协作。首先是国家、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国家和陕西省政府先后出台的各项积极扶持政策是推动陕西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坚实制度保障,尤其是相关部门领导对民办高校的实地调研考察,着力解决其存在的实际问题。在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关键阶段,1996 年《陕西省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2000 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办好民办高等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的出台,对促进陕西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3]此外,省委省政府不仅扶持、发展本省民办高等教育,更把本地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特色和成绩作为当地政府的一大政绩。在当地行政部门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重视的同时,社会各界也都广泛参与,各个不同行业如传媒、银行等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贡献力量,促进社会大众多方面、全方位地了解、认识民办高校。[4]
其次,陕西丰富的教育资源助力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在陕西省普通高校中有3 所“985 工程”高校、8 所“211 工程”高校,民办本专科高校18 所,独立学院30 所。此外,还有1200 余所各类科研机构,综合科研水平和能力在全国占据着重要位置。[5]这也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办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升的重要积极因素。
再者,热衷于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办学者的努力和奉献精神。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大批理念先进、风格独特、勇于创新、热心高等教育事业的民办教育家,如丁祖诒、胡建波、黄藤、姜维之等民办高等教育创办者。他们不畏艰难、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和坚定的教育理想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并做出了重大贡献。可以说,没有这些创办者个人的艰辛努力,就没有以万人规模著称的民办高等教育“陕西现象”。[6]
最后,民办高校自身不断地努力与探索。民办高校自身的实践和探索是其立足于高等教育市场的内在动力和根本因素。民办高校的发展要遵循市场规律,满足学生、家长、社会的针对性和多样化的需求,在办学过程中不断探索办学理念、发展方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模式等方面教育实践,进而形成办学特色,培育学校的核心竞争力,逐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
三、“陕西现象”对山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启示和思考
截至2017 年5 月31 日,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名单统计,山西共有民办高等学校15 所,其中2 所本科院校、8 所独立学院、5 所专科院校;陕西共有民办高等学校30 所,其中9 所本科院校、12 所独立学院、9 所专科院校。从民办高等学校的数量和办学层次来看,山西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远落后于陕西省,特别是在民办本科教育方面,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培华学院、西安外事学院等民办高校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已处于领先地位,而山西省民办高校起步晚、办学层次不高、且民办本科高校科研质量低、品牌专业、特色课程不鲜明等都制约着山西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7]本文通过借鉴“陕西现象”的成功经验,以期对山西省民办高教的发展提出一些启示和思考。
(一)提高山西省民办高校的公众认可度
公众对民办高校的认可是其生存于社会并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民办高校发展的无形资产。目前,社会公众对于民办高校在办学动机、办学理念、办学实力等方面仍存在或多或少的偏见,尤其是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民办高校。由于受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教育资源等因素的制约,外界对于山西省民办高校知之甚少,甚至省内公众对这15 所民办高校的认识和了解都很少,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省民办高校的招生规模、师资力量、经费来源等各方面的发展。因此,提高公众对山西省民办高校的认知和认可,树立正面的、积极的形象是促进民办高校发展的基础。
民办高校认同度的提高不仅限于家长和学生群体,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努力。首先,从政府方面来说,要客观地认识到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能够引入众多的外地生源,带动本地经济发展,因此要大力支持本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并将其显著的办学成绩作为政府一大政绩给予肯定,加强和巩固民办高校与政府之间的伙伴关系。其次,由政府牵头,联合社会各界广泛地参与对民办高校的支持,如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时常宣传报道民办高等教育的各方面利好信息,让社会更大范围地了解山西省民办高校的发展动态;金融机构方面尤其是银行可给民办高校提供信贷优惠和资金支持。再者,从民办高校自身来说,随着现代信息社会的发展,便利、快捷和发达的网络媒体更为民办高校认同度的提升提供了充分的条件。民办高校可通过参与各类活动,比如国家和各省地市组织的专业性技能比赛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组织举办专题研讨会等提高公众认知度;与学校的实习实训基地、合作企业、公司等联合开展活动;利用学校的各类媒体平台如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加大对学校的杰出领导、优秀代表人物、突出贡献和学校成绩的切实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从而提升民办高校的认同度。
(二)优化山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
民办高校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政策保障。教育政策是由人和组织制定的,不同的人和组织的认识是不一致的,所制定的政策也是有差别的。因此,教育政策也可以说是一种教育理念和指导思想。[8]在积极的教育理念和思想的指导下,制定山西省关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持性、引领性的政策,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特别是在政府财政支持有限的情况下,更应该在政策支持方面有所作为,扩大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生存空间。
由于民办高等教育本身的特殊性,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需要考虑其特殊的政策需求如对民办高校地位认可的政策需求、经费资助的政策需求等方面。[8]因此,在以国家政策为导向的基础上,通过对民办高校的实地调研,对其存在的共性问题给予积极的政策引导,制定符合山西省省情的扶持性政策,如税收政策、信贷政策、用地政策、激励政策、自主招生政策、经费资助政策等。尤其重视给予民办高校公平性的待遇和激励,如“三晋英才”支持计划、办学质量和特色奖励基金、优秀人才奖励基金等。在宽松的政策保障下,帮助其与银行、信贷机构、生产企业等建立相对稳固的合作关系,为民办高校的发展提供多元化投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共同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另外,针对各地市民办高校存在的具体问题,结合地市发展情况及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各地市的支持性政策,使其问题的解决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探索符合山西本地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模式
由于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均衡,进而形成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非均衡现象,各有其特点。如以万人民办大学为特点的“陕西现象”;为重要经济大省培养和输送技术人才的“江西现象”;以改制院校和独立学院、民办院校高起点办学为特色的“浙江现象”;以多元办学体制为特点的“广东现象”四大典型现象。[9]
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最终要靠学校本身的内生性和创新性发展。因此,山西省民办高等教育要实现特色办学,形成独有的民办高等教育“山西现象”就要根据山西民办高等教育自身发展情况,结合内外部发展环境、可用资源、市场评估等选择自己要走的道路和模式,打造民办高校的核心竞争力。所谓核心竞争力的本质特征即“买不来、偷不去、拆不开、带不走”。[10]就民办高校而言,与时俱进、满足社会需求的课程体系即是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因此,对于山西省民办高校而言,要精准把握和分析山西省改革和发展趋向,紧跟市场需求,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以课程改革为抓手,从课程的定位、设计、实施和评价四方面构建与时俱进、满足社会需求的课程体系,创建特色课程,以特色课程实现特色强校,进而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学校的内涵式发展,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多样化的需求。这不仅符合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特点,而且有助于推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山西现象”的形成,实现山西省民办高等教育特色办学之路。
四、山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契机
“改革创新 奋发有为”大讨论是山西省为全面提升改革开放质量和水平,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开放再提质、工作再抓实开展的一次全省大讨论。以“六个破除、六个着力、六个坚持”为主要任务,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重在解决转型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此,山西省各民办高校要以“改革创新 奋发有为”大讨论为契机,抓住改革机遇,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有意识地、自觉地针对学校发展存在的切实问题提出可行性改进建议,促进山西省民办高等教育进入新的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