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魇镇与禳解
——工匠的信仰与精神世界①

2020-12-07南京林业大学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江苏南京210037

关键词:鲁班工匠

杜 游(南京林业大学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7)

杨莹婷(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1135)

魇镇,或称魇胜、厌胜、巫蛊,是旧时人们为了降灾于他人而常会使用的一种迷信仪式,带有巫术的性质。魇镇是人类共有的一种文化现象,早在原始时期就已经存在,关于它的起源、流传等问题已难以确考。在中国历史上,上至宫闱,下至乡闾,魇镇之术都曾大行其道。由于其歹毒、神秘的特性,魇镇仪式只能秘密地举行,一旦事情泄露往往会引发严重的后果,甚至引发轩然大波。汉武帝晚期发生的宫廷魇镇事件,波及皇后和太子,受牵连者达数十万人之众,史称“巫蛊之祸”,影响深远。

由于认识水平的原因,魇镇之术在民间尤受崇信,但因普通民众对此心存惧意,敬而远之,唯恐受其祸乱,所以对其不够了解。晋代干宝在《搜神记》中收录了这样一则故事:

魏郡张奋者,家本巨富,忽衰老,财散,遂卖宅与程应。应入居,举家病疾,转卖邻人阿文。文先独持大刀,暮入北堂中梁上,至三更竟,忽有一人长丈余,高冠,黄衣,升堂,呼曰:“细腰!”细腰应诺。曰:“舍中何以有生人气也?”答曰:“无之。”便去。须臾,有一高冠,青衣者。次之,又有高冠,白衣者。问答并如前。及将曙,文乃下堂中,如向法呼之,问曰:“黄衣者为谁?”曰:“金也。在堂西壁下。”“青衣者为谁?”曰:“钱也。”在堂前井边五步。“白衣者为谁?”曰:“银也。在墙东北角柱下。”“汝复为谁?”曰:“我,杵也。今在灶下。”及晓,文按次掘之:得金银五百斤,钱千万贯。仍取杵焚之。由此大富。宅遂清宁。

在这则故事中,一大宅先后易手于张奋与程应二人,结果一衰一病,大宅遂成为一栋典型的“凶宅”。此后,第三任户主阿文胆大心细,通过一系列打探分别在堂西壁下、井边五步、墙东北角柱下和灶下挖出金银与杵,将杵取出焚烧之后“宅遂清宁”。

五代孙光宪《北梦琐言》中记载了这样一则轶事:

唐文德中,小京官张寓苏台,子弟少年时在丈人陆评事院往来,为一美人所悦,来往多时,久而心疑之,寻病瘠,遇开元观吴道士守元,曰:“子有不祥之气。”授以一符。果一冥器婢子,背书"红英"字,在空舍柱穴中。因焚之,其妖乃绝。

一张姓小京官,被陆姓官吏家中一美女迷惑而生病,幸得一道士授符,在家中的空舍柱穴中找到一个冥器女俑,烧掉之后,妖异便不再出现。

此后关于屋宅魇镇的记载更加频现于各时期的野史笔记之中,其中又以明清时期的江南地区最多,“今之巫觋,江南为盛。”[1]明杨穆在《西墅杂记》中有如下记载:

余同里,莫氏故家也。其家每夜分闻室中角力声不已,缘知为怪,屡禳之弗验。他日专售于人而毁拆之,梁间有木刻二人,裸体披发,相角力也。又皋桥韩氏,从事营造,丧服不绝者四十余年,后以风雨败其垣,壁中藏一孝巾,以砖弁之,其意为砖戴孝也。又常熟某氏建一新崖,最后生女多不贞,二三世如之,一日脊敝而葺之,于椽间得一木人,为一女子,三四男勾引淫亵,急去之,帷箔方始清白。

这段记载分述了三则类似的小故事:一莫姓人家自从造好新房后,家中始终不得安宁,每至深夜,室内角力摔跤之声不绝,人人皆惊诧不已。莫姓富户多次请人攘拔而无效,房子无奈被拆之后于房梁之间发现了两个木刻的裸体小人正在角力,深夜的摔跤声即由此而来。一韩姓人家造房之后,家中死丧不绝长达四十多年,后来因雨院墙毁蚀,偶然发现其中有一方用砖掩盖的孝巾,拿掉之后,家中从此太平。还有常熟一户人家,家中女子竟二三世不贞,也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才发现,在椽间竟藏着一女形的木偶,正被三四个男形木偶“勾引淫亵”。所有一切事端皆由此而起。

以上事例中,虽无直接出现工匠的身影。但其叙事结构与方式已与后来许多笔记中的“工匠鬼术”条十分类似,实际上在人们的观念中,“梓人(木工)造屋,必为魇镇”。[2]“凡梓人造房,瓦人覆瓦,石人甃砌,五墨绘饰,皆有魇镇咒诅。”[3]人们完全确信,工匠是通晓魇镇之术且会经常使用的一类人群,能在屋中埋物降魇而不易使人发觉者,除工匠者外无有他人。因此没有明言魇术乃是由工匠所下,实在是因为已无须特别说明。

南宋洪迈的《夷坚志》中出现的这则故事,足见人们已经意识到此类状况是由工匠的魇镇祸乱所致:

中大夫吴温彦,德州人,累为郡守,后居平江之常熟县。建房方成,每夕必梦七人,衣白衣,自屋脊而下。以告家人,莫晓何详也。未几,得疾不起。其子欲验物怪,命役夫升屋,撤瓦遍观,得纸人七枚于其中,乃圬者以傭直不满志,故为厌胜之术,以祸主人。时王显道㬇为郡守,闻之,尽捕群匠送狱,皆杖脊配远州。吴人之俗,每覆瓦时,虽盛署,亦遣子弟亲等其上临视,盖懼此也。

而这也并不是由于人们对工匠的偏见而产生的误解,实际上工匠在营宅建屋的过程中确实会趁机降魇妨害主人。关于这一点在作为古代工匠指导用书的《鲁班经》中可以找到明确的证据:

一个棺材死一人,若然两个主双刑,大者其家伤大口,小者其家丧小丁(藏堂屋内枋内)。

黑日藏家不吉昌,昏昏闷闷过时光,做事确如云蔽日,年年疟疾不离床(藏大门上枋内)。

铁索中间藏木人,上装五彩像人形,其家一载死五口,三年五载绝人丁(深藏井底或筑墙内)。

一块碗片一枝箸,后代儿孙乞丐是,衣粮口食尝冻饿,卖了房廊住桥寺(藏门口架梁内)。

门槛缝中书一囚,房若成时祸上头,天大官司监牢内,难处监中作死囚(藏门槛合缝处)。

覆船藏在房北地,出外经营丧江内,儿女必然溺井河,妻儿难逃产死厄(埋北首地中)。

一块破瓦一断锯,藏在梁头合缝处,夫丧妻嫁子抛离,奴仆逃亡无处置(藏正梁合缝内)。

……[4]

《鲁班经》又称《鲁班经匠家镜》,全称为《新镌京版工师雕斫正式鲁班经匠家镜》,所谓“匠家镜”,言其对于工匠的作用就像一面镜子,有“指南”或“手册”的意思,这一名称清楚地反映出此书是一部供匠人使用的工具书。《鲁班经》是明万历年间由北京提督工部御匠司司正午荣等三人汇编而成。一般认为《鲁班经》是在其前身——长期在民间流传的手抄本《鲁班营造正式》的基础上经重新整理、汇集和增补而成的一部全新的著作。在这部由官方组织编修刊印的权威的木工匠作则例中,从所收录的诸多咒符魇术的功能、用法、形制以及藏处来看,都与前例中的记载完全吻合,足证建屋工匠确实是下蛊降魇的元凶。

《鲁班经》中的记载表明,工匠魇镇必须要通过具有象征和模拟性质的媒介才能实现,这些媒介本身所具有的性质、情状、动态,又会给屋宅主人带来类似的结果。这种施法的手段具有原始巫术的思维特征,符合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所提的“顺势巫术”的原则。所谓的“顺势巫术”是根据对“相似”的联想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应用巫术”,即只要能在两种事物之间找出某一“相似点”,那么这种巫术便具有了实施的基础和空间。[5]16-17这是一种十分原始的巫术,从弗雷泽所举“顺势巫术”的例子看来,多是一些诸如新几内亚、美拉尼西亚等偏远地区的原始部落,弗雷泽自己也说,这是一些“野蛮人所恪守的禁忌”。[5]22从以上歹毒至极的工匠口诀中,也确实完全体现了出这一点,恐怖野蛮,全无文明社会的痕迹,实在难以想象这是出自于文化经济繁荣的明万历年间,且具有官方背景的工具书。

但若深入分析,便可发现这一现象并非是不可解释的。工匠作法魇镇最直接的原因是报复雇主的压榨、不公和克扣。关于这一点古人也非常清楚,“木工于竖造之日,以木签作厌胜之术,祸福如响,江南人最信之,其于工师不敢忤嫚。历见诸家败亡之后,拆屋梁上,必有所见,如说听所载,则三吴人亦然矣。其它土工石工,莫不皆然,但不如木工之神也。”[1]清杨式传在《果报见闻录》中也说:“(魇镇)皆主人造屋薄待工匠或克减工食之故。”[6]因为传说中,工匠有魇镇的本领,他们的形象也变得恐怖起来。随着这一传说的盛行,唯恐工匠的魇镇巫蛊会影响到整个家族甚至祸及子孙后代,民间对于工匠的态度确实发生了一些改变,“营造房屋时不宜呵斥木瓦工,恐其魇镇,则祸福不测。”[7]但很明显,这种改变是出于缺乏了解的恐惧,而不是工匠们想要获得的尊重。换句话说,这种改变并没有弥合工匠和社会其他群体之间的裂隙,甚至有可能反而扩大了这种趋势。

但就像并不是所有的屋主人都会呵斥慢待工匠一样,在具体的操作中,魇镇也只是众多工匠法术中的一种,除了降灾,工匠也有为主人添福的手段,同出于《鲁班经》的记载:

竹叶青青三片连,上书大吉太平安,深藏高顶椽梁上,人口平安永吉祥(藏钉椽屋脊下梁柱上)。

梁画纱帽槛画靴,枋中画带正相宜,生子必登科甲第,翰林院内去编书。

斗中藏米家富足,必然富贵发华昌,钱财万贯家安稳,米烂成仓衣满箱(藏斗内)。

双钱正梁分左右,寿财福禄正丰盈,夫荣子贵妻封赠,代代儿孙挂绿衣(藏正梁两头,一头一个,须要覆放)。……[4]

这些歌诀无一不蕴含着吉祥的寓意和美好的祝福,平安、吉祥、生子、登科、封官、富贵……几乎囊括了农耕社会对于未来的所有憧憬。虽然不见于笔记,但在《鲁班经》中,添福类的歌诀确实存在,而且就数量而论,也与魇镇一类相差不多。可以想见,这类歌诀必定是工匠在觉得受到主人的优待和礼遇时才会施予的祝福。但实际上即使歌诀的祝福真的一一实现,也绝对没有人会把家族的昌盛、官场的得意或是子孙的富贵与工匠的祝福联系起来。因此,这类歌诀之所以不为人记载,仍然与工匠的身份有关。

在工匠的法术中还有一类,既不属添福也不算魇镇,如:

墙头梁上画葫芦,九流三教用工夫,凡住人家皆异术,医卜星象往来多(画墙上画梁合缝内)。

医卜星象之流虽然不是社会上层,也少有显赫的地位,但在古代对于一般民众而言毕竟是一种常见且正当的谋生手段,这类歌诀虽没有欲使屋主人富贵吉祥的字眼,但也绝没有招惹灾祸的意图。此种没有明显倾向的歌诀只有寥寥数条,应该也较少使用,显得比较异类。

这样看来,房屋中的魇镇固然是工匠在作祟,但这只是一方面。在工匠的叙事方式中,就如同一个厉害的术士,一个合格的工匠除了要有降灾的本领,也要有能为主人添福的能力,可能还要根据情况(主人本身的家庭状况、职业、人口等)辅以某些中性的法术。根据这一要求,匠人会依凭自己对于主人(或其家人)的观察来决定究竟对其施以何种法术,这是一个关键的过程,工匠通过这一仪式完成了心理暗示上的身份转换。这也就意味着,魇镇和添福是工匠同时具备的两种技能,二者共同构筑了一整套对于工匠身份重新叙述的范式。在这种话语下的权力叙事结构中,工匠不再是操斤弄斧的体力劳动者,而是具有高超法力的主宰者,营建则仅仅是工匠施法的一种工具和手段。传统的、尊卑有序的社会装置只会令工匠感到窒息,在这样的环境中,工匠所受的控制、歧视、甚至虐待,是结构性、系统性和持续性的。由于不存在平等交往的基础和可能,因此几乎可以说,在所经历的每一段雇佣关系中,工匠所受的压榨只有程度和形式之分,而没有性质上的区别。更加令人绝望的是,对于工匠的压迫早已成为维持国家权威和社会传统的必要方式,为了家国的利益、社会的运转,工匠是必须要被牺牲掉的群体,没有谁会出于同情而拯救他们,每当需要工匠的技术和劳作时,每一个人都自动成为施虐者。而更可悲的是,为了生存,工匠根本无力拒绝这种压迫。

魇镇在封闭的工匠内部流传日久,逐渐演变为一种传统,成为一种必须举行的仪式,工匠们甚至普遍相信,在建屋的过程中若是缺失了这一仪式,其本人会反受魇镇之害。“闻凡梓人(木工) 家传未有不造魇镇者,苟不施于人,必至自孽。稍失其意,则忍心为之”。[8]至此,为了避免反噬自身,工匠的魇镇已成为无差别的、彻底的诅咒行为,甚至连最高统治者亦难免于此。《明史·薛祥传》中记载:“时造凤阳宫殿。帝坐殿中,若有人持兵斗殿脊者。太师李善长奏诸工匠用厌镇法,帝将尽杀之。”朱元璋称帝后曾在家乡凤阳大修宫室,有意定都于此,但最后却不了了之,各种原因众说纷纭,这则正史中的记载不免引人遐想。定都凤阳可以说是朱元璋一直以来的心愿,其态度之坚决使得群臣几乎无人敢于劝谏,而出身贫苦一向节俭的朱元璋为了将凤阳打造成一座“万年不易的金汤之地”,几乎调集了全国的资源,前后役使工匠百万。最终建好的宫城由三套城垣组成,里外相套,布局宏伟,城墙内的关键部位都灌以铁水。但吊诡的是,洪武八年,朱元璋在亲自检查了凤阳中都的建设情况之后,决定弃都,并且永远废止了凤阳宫殿的继续营建。根据《太祖本纪》的记载,朱元璋于当年四月辛卯幸中都,至丁巳日已回到南京。考虑到来往路途所耗时日,朱元璋在凤阳新宫驻跸的时间大约只有短短的半个月,这当中的心态变化实在令人费解,而确信宫殿受到了工匠的魇镇,废都恐怕便是生性多疑的朱元璋唯一可能的选择。在记载中,朱元璋仿佛听到了有人持兵器在殿脊打斗,后李善长进言,这是由于工匠魇镇所致,于是在暴怒之下,朱元璋大开杀戒。在今人看来,这则记载当然有诸多可疑之处,“有人持兵斗殿脊者”便令人无法置信,毕竟工匠的魇镇在实际中绝不可能造成如此后果,但朱元璋听闻到的究竟是什么呢?若是考虑到朱元璋的社会底层出身,或许他对于民间工匠的这套伎俩并不陌生,可能于某些蛛丝马迹之中察觉到了宫室的异样,至少也无法完全排除宫室被工匠魇镇的可能,最终他借故降下雷霆之怒,处死所有涉及工匠,并无奈废都。

在这则记叙中,工匠被认定对皇帝的宫殿降下了魇镇,其中可见两点:一、工匠在营建过程中会降魇镇祸人已为人们所熟知。二、在人们的观念中,工匠的魇镇行为不论对象也无分贵贱,即使是皇宫亦不免会成为工匠下蛊的目标。至此可以说工匠能做法魇镇的形象已经完全确立起来。而这也正是工匠们一直在宣扬自己会魇镇法术的目的,是他们一直期盼的,而工匠们是否因此获利并改变了境况呢?从一些记载来看,工匠们所期待的情况显然没有出现。

余从来不信(工匠魇镇),亦无祸福。家有一老木工,当造屋时,戏自诩其能,余诘之曰:“汝既能做凶,亦当能做吉。屋成能令永无鼠患,当倍以十金奉酬。”工谢不能也。[1]

这则故事中,一个老木工向主人吹嘘其神通,目的当然是想借此在主人跟前提升身价,获取更多报酬。但主人并不不买账,反诘难以十倍酬金令他施法使房屋永绝鼠患,老木工于是无奈承认无法实现。笔者以为,这则故事十分具有代表性,应是当时工匠与主人交涉时的常见景象。每当工匠搬出魇镇之术唬人以索要高酬时,主人多半会如上文所示故意设置难题诘难匠人,以使匠人知难而退。由此看来,工匠们煞费苦心为自己营造起来的形象并没有获得广泛的承认,而且极易被否定。相反,在触及一些权贵利益时魇镇还会给自己招致祸端。仔细分析起来,前文所举朱元璋屠戮工匠之事,也并不一定是他笃信魇镇之术的表现,皇帝暴怒的更深层次的原因恐怕在于工匠的魇镇实际上是一种反抗的表达,历来帝王们对于魇镇巫蛊之事采取血腥手段也往往并不在于其真实性,而在于其反抗的态度,权威受损才是帝王们真正所不能忍之事。由此可见,工匠的魇镇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实际的好处,反而时时会遭受其害。

在研究工匠魇镇行为的过程中,风水师或许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佳的参照,而风水师也极有可能是工匠们一直想模仿的对象。但若用风水师与工匠相较,可以发现二者的差异十分明显。古时的风水师望气相宅、择七批书,在很多方面影响着人们的重大抉择,属民间所谓的“上九流”中之一员。①“上九流”之说见于民间,不同时期与不同地域有所区别。流传较广的说“上九流”者:一流处士、二流医、三流风水、四流推、五流琴棋、六书画、七僧、八道、九麻衣。时至今日,在东南亚等很多地方,风水师仍是受到社会尊重的职业。或许,工匠的魇镇也是受到风水师的启发,然而他们的模仿并不成功,完全没有模糊两者之间的身份界限。

分析起来,风水师和工匠之间确实存在着不可逾越的巨大鸿沟。风水师一职可以追溯到历史早期,在当时选址择居是关系到部落存亡发展的大事,是首领的重大职责。周部落的首领公刘、亶父都因为族人找到一处宜居之所使部落从此兴盛而为后人祭奠。商代的盘庚为了迁都做了大量的考察勘测占卜等工作,迁都之后果然使“殷道复兴”。《周礼·夏官》设有“土方氏”,其职责“掌土圭之法,以致日景。以土地相宅而建邦国都鄙。以辨土宜土化之法而授任地者。王巡守,则树王舍。”虽然这些人并不简单等同于后来的风水师,但也可见从事此类工作的无疑都是地位崇高者,非普通人可以担当。此后,风水术进一步为帝王所掌握和重视,风水师的地位也就此奠定。东汉光武帝笃信风水,对风水师极为宠信;东晋的郭璞因为善于风水数术,成为皇帝和权臣争相笼络的对象,并在后世不断受到追封;唐代的著名风水师李淳风曾出任要职太史令、杨筠松官至金紫光禄大夫;明代的风水师廖均卿因定龙穴有功而被封爵。风水师源于巫觋,一直以来都是统治者不可或缺的有特殊技能的专业人员,自诞生之始就有尊崇的地位。民间风水师主要出身于不仕的文人,这些人大多对易学、经学有比较全面的了解,能引经据典,也有解读和运用术数的能力,较高的文化素质是他们从事这一职业的优势。在长期的实践中,风水师们也遵循了文人的一贯传统,撰写了大量的指导性著作,使得风水术逐渐演变为一门高度理论化的学问。根据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芮德菲尔德“大传统”“小传统”的观点,由知识精英们主导的风水学说在传播的过程中具有天然的优势,更易被人们接纳和信服。②“大传统”“小传统”理论是一种二元对立分析模式,用于说明在复杂社会中同时存在的两种不同文化层次的传统,是文化传统多元性、层级性的区分和理论构建的研究工具。所谓“大传统”是指以城市为中心,由少数上层人士、知识分子等人通过书写的方式所形成的精英文化,通常被视为权威的或正统的文化;而“小传统”则是指一般的社会大众,特别是在乡村中由多数农民所代表的,主要通过口传方式形成的基层文化。该理论是立足于群体差异来划分文化和传统的,即把社会上层、知识阶层的文化传统归结于大传统,把乡村社会和农民阶层的文化传统归于小传统。“大传统”和“小传统”差异的一个重要体现在于:前者能够通过文字以书面的形式传承,而后者则主要依靠口口相传,换言之,是否存在文字记叙是“大传统”“小传统”的重要区别。由于有文字、可以被阅读和阐释,“大传统”更易于被记忆、接受和传播,因此它的影响更为广泛也更加深远。而“小传统”则因为没有文字,限制了传播的范围,其传播的人群也相对比较固定,所以很难形成太大的社会影响。

反观工匠的魇镇,一来没有历史渊源,所能假托者只有春秋时期的鲁班,与上古传说时期各部落的先祖与半神们相比,丝毫没有优势。而且鲁班也只是在匠人群体内部被奉为祖师爷而被神化,其地位来自于江湖,缺乏社会整体认可的基础。二者,工匠所恃的魇镇是一种邪术,被人恐惧且不耻,尤其受到统治者的深恶痛绝,在这种氛围的影响下,使用魇镇者不可能受到社会的尊重。最后,如前文所言,工匠的魇镇是一种典型的“小传统”,只能在封闭的工匠群体之间流传,无法在全社会范围内达成共识。更深入地分析还会发现,工匠所构建的这套权力体系和分配原则的社会成本太高,远远超过了中国古代农耕社会可以承受的范畴。匠人虽然身份低微,但数量庞大,若是社会认可了工匠的身份,把他们置于和风水师相当的地位,那么则只有放弃以极低的成本随意差遣役使他们,而改用高价购买的方式才能获取他们相同的劳动,这是农耕国家无法承担的代价。此外,农耕经济是我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基础,是社会稳定和权力系统正常运行的保证,若是匠人的地位与风水师相当而远超农户,则无疑是在鼓励民众“弃农从工”,这简直不啻一场社会革命。因此,无论工匠如何自我吹嘘,自我神化,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已经决定了人们绝不可能接受这套说辞。工匠的身份卑微,易受奴役是全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工匠们对于自我身份的重构注定不会被社会认可。

尽管魇镇不能帮助工匠提升地位和待遇,但这毕竟是一门邪术,人们难免会对魇镇有所疑惧。随着工匠的魇镇之术为人所知,民众对于它的防范也在不断加强,从而出现了许多禳解之法。《农政全书》中就有这样的记载:

凡卧室有魇魅捉出者,不要放手,速以热油煎之,次投火中,其匠不死即病。又法,起造房屋于上梁之日,偷匠人六尺竿,并墨斗,以木马两个,置二门外,东西相对。先以六尺竿横放木马上,次将墨斗线横放竿上,不令匠知。上梁毕,令众匠跨过,如使魇者,则不敢跨。

又如清王椷《秋灯丛话》中有这样一则记载:

余家有祖遗公宅一区,凡族人寓其中者,不数年即贫乏他徙。后倾圮拆毁,梁隙间有木寸许,镂两马驾车向檐外作奔驰状,御者鞭其后,乃知为匠役厌胜之术也。或谓营造将落成时,取锯木行马,立大门左,架以丈木,置斧头一柄于其下,逼令众匠跨之,即可解。

可以发现,禳解的方式与魇镇如出一辙,从性质上来说,二者同属“顺势巫术”,而《鲁班经》中亦有对于魇镇的禳解之法:

凡造房屋,木石泥工匠作诸色人等蛊惑魇魅,殃害主人。上梁之日,须用三牲福礼,攒匾一架,祭告诸将神、鲁班先师,秘符一道念咒云:“恶匠无知,蛊毒魇魅,自作自当,主人无伤,暗诵七遍,本匠遭殃,吾奉太上老君敕令,他作吾无妨,百物化为吉祥,急急律令。”即将符焚于无人处,不可四眼见,取黄黑狗血,暗藏酒内,上梁时将此酒连递匠头三杯,余者分饮众匠。凡有魔魅,自受其殃,诸事皆祥。[4]

禳解的出现,标志着工匠的魇镇彻底褪去了神秘的光环,失去了法力,至此工匠重新构建自己身份的意图已成泡影。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正是由于工匠的魇镇,唤起了社会对于工匠诉求的回应,尽管工匠的身份地位无法改变,但毕竟吸引了社会的关注,人们对于工匠的了解也随之加深,并开始意识到这个群体不可忽视的力量。人们使用与工匠同样的手法来破除工匠的法术,甚至是在《鲁班经》的指导下一步步施行,这简直可以视为对工匠群体价值的一种肯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禳解不是人们用以抵御工匠的一种工具,而是在对匠人群体有所了解之后而形成的一种默契。

魇镇是处于社会底层,长期遭遇不公又无力改变境况的匠人们集体想象的产物,他们当然没有自己所吹嘘的神力。早在《鲁班经》成书之前,魇镇就已广泛流传于工匠群体,和锯、刨、凿、锉一样成为工匠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在其他行业内部或许也有类似的传说,但大都会在信息的交叉对比中消解,成为仅具形式意义的传统或仪式,但工匠身处极端封闭的群体,本身无法跳出这个圈子,也无力破除这种迷信。工匠们用魇镇来对付和震慑苛刻的主人,虽然实际运用并不如工匠所设想,甚至有可能会招致祸端,但这是他们仅存的可以凭依的手段,也是仅剩的能够慰藉自己的工具,诘难和打击只会让他们将更强烈的愿望投寄于魇镇,极小概率的巧合会在匠人狭小的圈子内不断地回应、增强和放大,从而得到对魇镇效果的“证实”,工匠在这个轮回中永远无法解脱。然而工匠的魇镇确实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人们出于对魇镇本身的恐惧而创造了禳解之法,在看似滑稽的斗法过程中,人们开始出于实际需要被动地了解工匠。魇镇和禳解不仅仅是巫术,更是一个文化现象,它深深植根于当时特殊的社会土壤,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古代工匠的社会地位与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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