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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法体系建设问题的探讨

2020-12-07唐昱琛

魅力中国 2020年1期
关键词:金融法分业金融业

唐昱琛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在现代社会中,金融业已经成为了当下炙手可热的发展项目,但是,这个行业有着很高的多样性、复杂性。因此,企业应当建设金融法体系,从银行法、证券法、期货法、票据法、保险法、外汇管理法等方面完善金融法的体系建设,保证各行业的金融安全,使企业能够更好的面对金融风暴。

一、贯彻“八字方针”

想要完善金融法体系不是简简单单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工作人员要经历漫长且艰苦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应当贯彻落实“八字方针”才能不断的推陈出新,从而实现金融法方面的突破。为了构建出优秀的金融法律体系,我国正式提出了规范、稳定、严格、快速的八字方针[1]。因此,工作人员应当从这四点入手进行体系建设,首先是规范,工作人员应当在法律法规方面进行规范,让金融法律法规可以符合市场环境,促进金融业的发展。其次是稳定,应当维护当前市场环境,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避免外界的金融风暴危害到我国的金融业,以此为基础进行改革。再次是严格,金融法律拥有一定的强制性,因此在发展金融业的过程中,一切行为都要严格按照法律作为依据,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环境。最后是快速,金融业的发展情况瞬息万变,一切信息可能在下一秒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工作人员应当无比快速,针对任何问题都可以立刻做出反应,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护金融安全。

二、健全金融安全立法

安全立法可以为金融业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而健全的法律体系更是可以促进金融业的全面发展,因此工作人员应当健全金融安全立法,弥补行业当中的空白,保证其完整性、可行性、可靠性。我国的立法部门应当了解当前的金融行业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合理分析金融形势,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找出我国法律体系的不足,对其进行修改与应用,从而全面掌控我国的金融市场情况,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工作人员必须清楚的认识到金融法体系的构建应当具有时代性,立法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以此满足社会的需求。例如,在2018年12月的北京金融安全论坛中,北京市副市长殷勇以“防范金融风险 维护金融安全”为主题进行了讲话,其提出的“加快地方金融立法,夯实地方金融法律基础”的观点受到了金融业的一致认可,立法部门也就此问题进行了改变,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改革,从而促进了当地金融业的发展。

三、提高风险防御意识

风险防范意识是保证金融业安全的重要条件。工作人员应当针对金融行业的各种危机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方案,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高收入的行业,只要金融机的工作人员能够准确把握市场脉络,提高风险防御的意识,就可以在未来获得更高的收入[2]。政府与公司在平时就要注重资金的积累,避免当市场出现波动时没有充足的资金进行调控。工作人员的投资不能盲目,在投资时应当先做好风险预估,从而降低金融波动带来的危害。同时,企业应当具备竞争合作的意识,企业可以通过结盟的方式提高对金融风险的抵抗力,联盟的成员要选择一些实力强、发展好、关系好的企业,这样才能保证联盟成员可以相互扶持、互相帮助,从而保护我国的金融安全。例如,亚洲金融合作联盟,也被称为AFCA,由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安保险、哈尔滨银行共同发起,此外。33家中小银行、保险、租赁等金融机构也积极加入其中,AFCA用“自愿、公平、独立”作为发展原则,将“抱团发展、创造多赢、共同超越”作为宗旨,成员之间优势互补通力合作,实现了共同发展的目标。

四、分业经营管理公司

在2018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中,央行金融研究所的所长孙国峰先生表示,“分业经营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防范风险的根本。”分业经营为当前金融业最有效的经营手段,所谓分业经营,是将金融的业务进行分类,由各个部门或分公司分别进行治理,从而提高其管理水平,通过这样的方法可以实现权责统一,让公司的各个部门可以通力合作,从而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同时,分业经营的方法还可以保障金融用户的财产安全,避免公司出现资金挪用等情况,为金融用户负责。工作人员应当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加强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使各项业务可以相互补充、互相制约,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地位。

五、实行监管体制,发挥防火墙作用

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业监管的职责划分权力分配的方式与组织制度。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体制应当能够保证对金融业有效监管,从而防御风险,保证金融的安全稳定,建立完美的金融市场。政府应当提高监管的力度,避免出现职责交叉与相互掣肘,要保证权力之间相互制约,防止出现权力集中的情况。在监管的权力集中于单个监管主体时,应当实行科学合理的权力划分方法,将职责进行分工,以确保监管权力可以正常行使。例如,2018年4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管理会刚刚成立就立刻根据法律法规对我国的银行业与保险业统一监督,对境内的中国银行、人寿保险、中国建设银行等实业进行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保证其稳健运行,将金融风险化解在无形中,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力,维护金融稳定。

结论:综上所述,完善金融法体系对于我国金融市场建设尤为重要。经过上述内容可知,通过金融法体系的作用,我国金融业可以实现规范、稳定、严格、快速的目标,各个银行业与保险业之间能够同理合作共同发展,从而减少金融风险带来的危害,提高我国金融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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