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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吹打乐“吵子会”的文化内涵与功能

2020-12-07刘一播

吉林艺术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庙会道教民俗

刘一播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100081;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河北 承德,067000)

一、“吵子会”音乐的流传分布及用乐形式

京津冀地区以吹打乐器形式组合的民间音乐组织有:音乐会、南乐会、吹打班、吵子会等,称“会”者,一般都是与民间宗教祭祀仪式或民俗活动有关的群众自发的音乐组织。各地虽皆为吹打乐,但主奏的乐器、使用的场合以及在仪式中发挥的功能均不相同,在不同场合演奏不同风格的曲目,在传统礼仪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如此大相径庭的演奏形式,使河北形成了风格各异、异彩纷呈的吹打乐乐种集群。

吵子会于清代时就已相当盛行,是一种至今在民间庙会香会中仍十分活跃的器乐合奏形式。以“吵子会”命名的民间吹打乐社主要集中在京津冀地区,其他地区并无以“吵子”命名的乐社或乐种,可见京津冀作为孕育和发展“吵子会”的“风水宝地”,使得“吵子会”具有十分鲜明的地域性特征。“吵子会”目前流行于北京门头沟塔河村、千军台村;河北廊坊香河县、安次县;河北高碑店撞河村、曲堤村;河北承德丰宁县,而冀东、抚宁、丰润的武十番则称“吵子鼓”,天津有一种以铙钹大鼓演奏的“南吵子”。纵观“吵子会”分布的地区,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点向京南、京西、京北四散型的传播轨迹。

“吵子会”音乐主要是以吹奏乐器与打击乐器相结合形成的吹打乐形式。 “吵子会”音乐在各地的曲牌略有不同,但所用乐器和音乐结构基本相同。吹奏乐器以唢呐为主,并演奏旋律;打击乐器有鼓、大镲、小镲、大钹等,主要用来掌控音乐的速度,增加音乐气氛。打击乐器的演奏特点是根据乐器体积的大小分为两组,即大铙和大钹为一组,以齐奏为主;小镲小锣等形制小巧的乐器,为另一组,以齐奏为主。在大铙和大钹演奏点数的中间穿插小镲小锣持续单击。大铙和大钹演奏点数多为三、五、七的单数点。各点的节奏型见表1。而唢呐的吹奏只作为间奏,出现在小镲小锣演奏时。这样巧妙而别具一格的音乐结构安排,形成了“吵子会”音乐此起彼伏、吹打相间的音乐形式。吵子会以极具冲击力的风格特色,富有动感的表现力,纵横南北,深受人们的喜爱。

民间吹打音乐之功能,在于教化,在于娱乐,且大多以民俗仪式的方式体现出来。因而,中国传统民族民间吹打乐乐种,大多与民间习俗生活,古代宫廷典礼和宗教仪式等结合一起。在幅员辽阔的城乡,尤其是在远僻阔野的民间村落,伴随着乡间祭祀礼仪、民俗信仰和婚丧节日仪式,几乎不间断地传播、流行、生存,成为我国民族民间器乐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吵子会”音乐中蕴含的道教音乐文化内涵

京津冀地区的民间吹打乐,大多依附于本乡本土的民族宗教祭祀礼仪的民俗活动而存在。古往今来,在充满民间习俗特色的“庙会”“香会”祭祀仪式中,以吹管乐器与打击乐器组合的吹打乐乐种,往往是充满宗教信仰色彩的,而这样的用乐形式已成为祭祀神灵、娱神、娱鬼及娱人的礼仪主体部分,作为吹打乐种的“吵子会”也是民间“庙会”“香会”等祭祀仪式用乐的代表。吵子会的吹打乐技艺一方面来源于寺庙道观的民族宗教信仰祭祀礼仪,如道教法事、打醮等祭祀神灵的仪式活动,乃至发展为鼎盛时期规模宏大的“庙会”“香会”活动;另一方面其吹打乐技艺大多来自于寺庙道观僧侣道士鼓吹“乐手”赋闲收徒时的“口传心授”,进而把吹打技艺、曲目曲牌等散落和引入民间,逐渐发展成为比较完善的民间吹打乐体系。

道教音乐与“吵子会”之间存在着天然的联系,可以说,民间吹打乐“吵子会”音乐是对道教音乐某些片段的变体和“复制”。北京道教庙会兴盛于明清时期,在北京城域内外所建宫观繁多,庙宇林立,后这些庙宇陆续成为京城定期举行庙会的场所。从类型上看,北京道教庙会多是集祭神、娱乐和贸易为一体的群众性集会活动,有所差异的只是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形成的道教庙会,在形式和功能上各有侧重。北京门头沟妙峰山香会是京城有名的道教庙会,每年四月和七月都会在妙峰山举行盛大的庙会,各会档都要按顺序上山进顶,“吵子会”位列其中,是众多会档中唯一用乐的会档。

近代道教音乐,基本上承袭明清以来的音乐传统,并作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遗产,被乡间民俗仪式用乐吸收与沿习。以河北承德丰宁“吵子会”为例,丰宁“吵子会”主要用于当地正月十三前后各村举行的花会活动中,而花会仪式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当天从庙里迎请三官爷,由两人抬着三官爷的轿子,行像走会,走遍村里各个街道,最后花会结束再恭送三官爷。三官爷为道教神祇,即天官、地官、水官。说明“吵子会”是起会请神和刹会送圣的重要伴奏用乐。

早期道教音乐所用乐器,以钟、磐等打击乐器为主,道教称为“法器”。近代虽然吹管乐器、丝弦乐器和打击乐器并用,但演奏中仍以吹打乐器为主。法器演奏亦是道教道场仪式乐的主体部分,在祈福道场起经中,道士身着道衣、道袍,头带道帽,其中一名身着黄色大法衣,手持宝剑(笏板),其他道士都各持一件法器肃立,打击奏乐,有紧有慢。道教斋醮科仪中使用的器乐曲有纯法器演奏的打击乐曲,有加入笙管笛箫的吹打乐曲等形式。道教注重纯法器乐曲,常用于法事的开始、念唱之间的衔接和结尾等位置。“吵子会”也十分重视打击乐曲牌,例如丰宁“吵子会”曲牌的名称是以打击乐器发音数的不同组合来命名,如七五三、三三七五、七五等,在打击乐曲牌之间穿插吹打乐曲牌。“吵子会”音乐与道教音乐二者从仪式活动和音乐形式等方面都表现出密切的关联性。

三、“吵子会”音乐的表现功能

1.“庙会”表演功能

庙会,是从古代延续而来的一种社会习俗,最初它与佛、道的宗教祭祀祈拜礼仪,以及民间信仰仪式活动交织在一起,且“唇齿相依”,相伴同行。旧时的庙会大都设在寺庙内或其附近,故被称为“庙市”或“节场”。但在远古时期,“庙”与“会”却有着不同的含义。首先,“庙”被释为祭祖之场所,汉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庙”解释为“尊先祖貌也”,可见古时的“庙”含有宗庙之意,仅为帝王、贵族祭祀祖先之场所。对于“会”的注解,也并非只释义为“聚会”,据《周礼·春官·大宗伯》所载:“春见日朝,夏见曰宗,秋见日觐,冬见曰遇,时见日会”,可见古时的“会”属于天子与诸侯或诸侯之间的聚首,富有外交礼仪性质。后期由于实施华夏庙会改革方略,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庙会”,虽与远古时期的“庙会”存在渊源关系,但其所涵盖的内容略有不同,其社会功能变得更为民俗化,已经从远古时期的祭礼场所,以及统治者为社稷与诸侯相聚的礼节性仪式,衍变和扩展为集宗教祭祀、文艺娱乐、商贸集市为一体的社会民俗活动中心,并逐渐形成规模化效应,其传统性、娱乐性、集贸性功能更贴近社会民俗的生活需要,因而为广大城乡民众所喜闻乐见。正如薛艺兵在《民间吹打的乐种类型与人文背景》一文所言,“僧庙道观与民间的联系则更为密切,寺庙音乐原本就是在广泛吸取民间音乐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明清以来,民间延请僧道颂经、吹打、做法事之风盛行,村镇俗民也效法僧道,纷纷兴办乐社,为乡里丧俗吹打、诵经。”[1]

从京城诸多庙会来看,同为集祭神、娱乐和商贸为一体的群众性集会活动,却因所处的时代和地域不同,在类型形式与功能上,或多或少地存在某些差异。参考《中国古代的庙会》[2]和《老北京的庙会》[3]中对庙会种类的划分,可将北京历史上的道教庙会粗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以进香敬神为主的庙会。这类庙会每逢道教祭祀日期,由宫观住持开庙,民众相约前来进香朝拜,此种庙会是以庙为中心展开的宗教仪式活动,以进香敬神为主,娱乐活动为附。庙会进香敬神可分为两种形式,即“香火”和“香会”或“香市”。多数北京道教庙会属于这种类型。二是以游春为中心内容的庙会。三是以商贸活动为主的庙会,即在道观中设定期市集,交易百物,故又称“庙市”。以上三种类型庙会以娱乐和宗教活动居多。四是脱离庙宇范畴,以经济为中心。在这种庙会上,完全以商业贸易为中心,故称为“市集”。可见,北京的道教庙会实际上包含了“香会”“春场”“庙市”等多种涵义。

古往今来,在充满宗教信仰色彩的“庙会”“香会”祭祀仪式中,是音乐将“庙会”“香会”烘托得如此兴旺红火,民间吹打乐“吵子会”可以说功不可没,它作为庙会会档中的一档,参与祭祀礼仪和朝拜仪式,在用乐颂神、娱人两个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清代李光庭《乡言解颐》(卷二地部29寺观)所记:“酬神演戏之日,……唯有娘娘庙有庙会,其自各庄来者,自作把戏。惟有张家庄之耍铁叉、打吵子鼓,及车辕轴之转悠悠为最。”据上述史料可得知,“吵子”在“酬神演戏之日”的庙会中表演,庙会作为承载“吵子”表演的媒介和生存的土壤,庙会的兴衰、传播范围也直接影响着“吵子”的发展。

2.“香会”文化功能

在我国北方民间常常以行香走会的方式向神灵表达敬意,以期实现各自的心愿,于是逐渐形成了结合许多地区、许多同行业的人共同到寺庙道观中进香的组织、团体——香会。

香会是一种民间团体,“他们都是一种职业或一处居住的地方联络结会”,其组织结构因地域、环境不同而有所差别。有的以村镇为单位,有的以家族为单位,有的以行业为单位等。香会的人数不限,从十几人至上千人均可。有关香会内部有规范的组织结构,可依据几块碑文的记载,在康熙二年的引善老会中有“中军吵子都管”一职,在乾隆五十二年献供斗香膏圣会有“吵子都管”一职。“中军吵子都管”是管理巡查防卫的人,“吵子”即“哨子”的谐音,这很有可能与“吵子会”名称的由来有关。

香会分为文会和武会,文会没有表演,武会又分为会规以里(井字里)和会规以外(井字外),会规以里的会档共有十三种,会中称“幡鼓齐动十三档”,十三档会表演用的道具和器械是由娘娘庙里的设备和器物发展而来的。所以,武会也叫走会、赶会、过会,它是民间各种歌舞技艺的大荟萃,表演种类五花八门,热闹非凡。

“吵子会”作为武会会档中的一档,“吵子会”是俗称,正名叫“献音老会”。“老会”有别于“圣会”,“老会”指起会三百年以上的,起会时间短的叫“圣会”。“吵子”分为“文吵子”和“武吵子”两类,就“文”和“武”的概念也有着不同的理解,一是以南方吹打乐性质的十番乐的分类理念解释,认为有唢呐主奏为“文吵子”,纯打击乐的为“武吵子”;二是这两种“吵子”的用乐不完全一样,“武吵子”相比“文吵子”多了两面大鼓、铙、钹,数量分别为八副、十二副、十四副,根据出演人数随意变动,在表演过程中,带有虎跳、跟斗等动作,有“舞”之意。

“吵子会”的独到功能可以在“香会”用乐上得到显现。在李光庭《乡言解颐》(卷二地部29寺观)文中提到的“张家庄”,即位于今天北京门头沟境内的娘娘会,也就是妙峰山(古称妙高峰)香会,在明代已十分流行,是我国华北地区最重要的庙会之一,已经延续了300多年,清代香火最盛,有遍及华北的数十万香客,香会150余档,其中武会专门负责娱乐表演,如高跷、秧歌、中幡等,武场音乐演奏成为古幡会的主会档,旗幡舞动。庙期,各地的香会相聚于此,按照规定的顺序,列队整齐,井然有序,边走边演,鼓钹齐鸣,热闹非凡。每年旧历四月二十八日及六月初一“丰台十八村”集合于樊家村,然后按顺序从夏家胡同出发分别到看丹药王庙、造甲村药王庙、中顶庙赶会进香。走会时,一路上浩浩荡荡,绵延数里,锣鼓喧天,观众云集,蔚为壮观。而“吵子会”作为起会、串街、刹会的伴奏用乐,在香会进行的各个环节中都必须以吵子会音乐伴奏,贯穿整个香会活动始末,对香会仪式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据介绍,“吵子”是“幡鼓齐动十三档”中的第十二档会,又称“献音老会”或“献香老会”。在清末时期,“献音会”曾奉命进京给慈禧庆贺六十寿辰,因其表演精湛被“授予”黄云缎旗织幡幌,上书“万寿无疆”,被封为“皇会”。自此至解放初期,每逢花会时节,都是显尊至贵的“献音会”,挑挂黄云缎旗,走在会档前边,宣称皇封“献音老会”,以宣荣耀。

香会寄托了中国劳动人民祛邪、避灾、祈福的美好愿望,是旧时的一种祭祀神祗的民间组织。在北方,民间常常以行香走会的方式,向神灵表达敬意,以期实现各自的心愿。可见,香会既有久远的历史渊源,还是保留我国古代祀神活动、仪式的重要形式之一,其中的吹打音乐包涵着深厚的民间艺术基础和文化底蕴。

3. 祭祀礼仪功能

我国是礼仪之邦,古代有“五礼”之说,祭祀礼仪被称为是吉礼,包括祀天神、祭地祗、祭人鬼等,它是最为普遍认同并采用的礼仪。一般而言,祭祀仪式都有严格的仪程,各仪程演奏不同的乐章。

“吵子会”的祭祀功能,与旧时祈拜天神地祗所显现的祭祀功用具有相通性,二者均是在祭祀民俗礼仪的仪式中获得“乐”的表达和宣泄,并试图以“乐”的形式来祈求和获得神灵护佑。而吹打乐音所蕴含的信息和展演程序及内容,充当着神人之间灵魂沟通的语言和媒介,从局内人的视角而言,音乐发挥着特殊的功用。所以,我们从民间吹打乐“吵子会”在祭祀仪式中的音乐功能分析,发现其中既有敬神、送神、娱神的宗教功能,又有娱人娱乐的世俗功能。在仪式过程中,音乐除了我们看到的演奏与听到的旋律这些表象特征外,更重要的是赋予了音乐神圣性和社会性等深层次的含义。张月在《民间礼俗用乐文化内涵探析——以高碑店吵子会为例》一文中,阐述“吵子会的演奏几乎均与祭祀和民俗仪式有关,而这些仪式又或以信仰为支撑;在功能方面,吵子会义务承载村里重大时节迎神仪式用乐,具有为神奏乐的意义,其社会功能和实用功能更为突出。”[4]可见,“吵子会”作为祭祀仪式用乐特殊的民间吹打乐乐种,主要包含着祭祀功能和礼俗功能,其主旨在于以“乐”的方式,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民众。

四 、结语

民间吹打乐“吵子会”在当地民俗礼俗仪式中占有着显著位置,发挥着庙会花会烘托气氛的助兴功能、情感交流和休闲的娱乐功能等多项功用,它以独到而鲜明的吹打音乐特性,满足人们抒发内心喜怒哀乐情感世界的需要,功利所在,毋庸置疑,不可或缺,这是其长传不衰的原因。

“吵子会”音乐不但具有烘托节日气氛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具有祭祀娱神的文化象征。现如今,“吵子会”仍以纯正的民俗信仰和宗教风格,服务于城乡百姓的生活之中。同时,浓厚的民间习俗仪式氛围为“吵子会”的生存与传承提供了十分肥沃的土壤。神人共享的民俗仪式文化语境,成为“吵子会”音乐得以传承的一种最为重要的内在驱动力。

注释

①以四分音符为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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