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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人在闽:抗战时期浙江人在崇安县垦荒运动述评

2020-12-06丘新洋复旦大学历史学系

浙江档案 2020年11期
关键词:福建省难民

丘新洋/复旦大学历史学系

福建省崇安县[1]地处闽浙赣三省交界地带,北临江西上饶,东接浦城,与浙江衢州、金华相距甚近,地理位置极为重要。近代以来,崇安县盛产茶叶、竹笋、香菇和纸张,经济较为繁盛,故有“金崇安”之说和“花不尽的崇安钱”之誉。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后,国共双方角逐于南方各地的革命根据地,崇安县因地处闽浙赣交界地带,深受国共“围剿”与反“围剿”的影响,频繁的战争动乱使得人口锐减、土地荒芜、经济萧条。1934年末,随着中央红军北上,国民党政府得以重新占领崇安县。为恢复经济生产,崇安县在国民党福建省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开展垦荒运动。但不久之后,由于抗战全面爆发和国土大面积沦陷,国内粮食供给问题日趋严重。为配合国民党政府粮食增产计划,崇安县成立了垦务所开展移垦工作,接收了来自浙江、台湾等地的难民,此举推动了当地的粮食生产。

近年来,关于抗战期间的垦荒运动已取得了较多的研究成果,学者们依托地方档案对垦荒事业进行了详尽叙述[2]。福建省地处东南沿海地区,地理环境和农业生产模式均与北方大相径庭,对福建省垦荒运动进行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展示垦荒运动史的另一镜像。崇安县地处闽浙赣边区,移垦至此的群体既有日据台湾下的台籍难民,亦有邻省浙籍、赣籍的难民,还有福建省内沿海地区的难民,因此崇安垦荒在福建垦荒史上有一定的特殊意义。近年来对台籍难民[3]来崇垦荒的研究已有不少,但对于人数更为庞大、垦荒时间更早的浙籍垦民,学界却缺乏足够关注。从1936年至1945年,有近7000多名浙籍垦民来崇开垦荒地。但随着垦荒运动的深入,土农和客农在经济上的纠纷也愈发频繁,进而造成严重的土客之争。值得关注的是,同样为抗战背景下垦荒运动,武陵地区的土客却形成了和谐共生的关系,因此崇安地区土客农之争的例子说明了,当土客农间出现切身利益的纠纷时,“国难当头”的民族认同在地方社会所起到的巨大作用是有限的,正如孔飞力(Philip A.Kuhn)在研究中国移民史时所言,“在历史上,中国移民之间基于方言和地缘的亲情,远比身为中国人的国族情感更为恒久炽热”[4]。本文在基于多方史料的基础上,梳理浙籍垦民来崇与赴崇垦荒的基本史实,进而分析抗战大背景下垦荒运动为何出现严重的土客之争和逃垦弃垦现象。

一、“金崇安”的破灭

崇安县地处福建北部,“土质肥沃,气候温和,东南及中部平坦,农产较富”[5]。自中国茶叶贸易卷入国际市场后,当地的农业经济便依托传统而庞大的茶叶贸易,并带动竹笋、香菇和土纸等特色商品的发展,“在全盛时代,纸的输出每年有三百万元,大多数由江西各县所消费,笋和香菇也有三百余万元,浙赣一带为他们的消费地”[6]。对于崇安而言,茶叶贸易和其他农产品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远大于粮食生产经济产值。早在19世纪中叶,曾探访崇安县的罗伯特·福琼(Robert Fortune)就写道,“县城周围都是山,有些山上种了很多茶树,尽管山坡上东一块西一块有些较为肥沃的地块,但是这些山看上去大部分都很荒凉”[7]。民国时期的社会调查也表明,崇安县“因自然环境优越,农业生产较易,生活易于解决,致一般农民习性懒惰,每年农产除稻谷外,其他作物极少栽培”[8]。

不过这种情况很快发生了转变。1927年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在南方建立了中央革命根据地,在此影响下,1930年中共崇安县委便建立了一个与中央苏区遥相呼应、与赣东北苏区互为犄角的以崇安为中心的闽北苏区,而后又被划入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和中央苏区的版图[9]。随着国共两党“围剿”与反“围剿”的激烈角逐,地处苏区边缘地带的崇安陷入战火,当地的农业、商业遭到严重打击,有近三分之二的土地荒芜,人口亦从1930年的14.9万降至1936年的4.8万[10]。1935年初,重新主政崇安县的国民党政府急欲振兴经济,国民党县长陈正民说:“崇安夙称产米之区,今荒弃至此,若不设法救济,则丁赋损失,民食堪虞。”[11]在此背景下,崇安县开展了垦荒运动。闽浙赣三省交界地带历来人口交流极为频繁,当赣东北发生动乱时当地百姓纷纷逃往福建或浙江,如1930年和1931年间曾有万余名来自江西上饶、铅山、弋阳、横峰等地的难民涌入浙江衢县、金华、龙游等地[12];当赣东北因战乱人口减少时,浙江亦有迁移难民至上饶、德兴、横峰等地开垦荒地的计划[13],所以崇安县陷入人口锐减、土地荒芜急需移垦难民的境遇之时,国民党浙江省政府当即予以关注。1936年,国民党浙江省政府便致电福建省政府“拟移民闽北垦殖”,并派宋增渠、陈国瑜等人赴闽北进行调查[14],而此事亦与福建省的垦荒计划不谋而合。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闽浙两省对垦荒运动尤为关注。杭州沦陷使得大量难民涌入浙江西南部,为稳定地方秩序和减少安置经费,浙江省政府积极选送难民移垦闽赣,而福建省政府因粮食紧缺急需大量人口开展垦荒运动,由此开启了一段浙人入闽的垦荒运动史[15]。

二、浙民来崇:一段垦荒的历史

浙江人在福建省崇安县的垦荒运动可分成三个阶段:从1936年崇安县垦荒政策出台至1937年10月垦务所成立,为初始阶段。1937年10月垦务所成立至1942年撤销,是发展阶段。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崇安县成立垦务所,垦荒事业步入正轨,这一阶段因为浙江难民急剧增多,所以来崇垦荒的人数规模增大,同时也是土客农纠纷最为频繁、逃垦弃垦现象最为严重的阶段。1942年崇安县垦务所撤销至1945年抗战胜利是垦荒运动的延续阶段,由于浙籍闽省主席陈仪的去职和闽省主席刘建绪对垦荒运动不够重视,浙籍垦民人数持续减少。

(一)初始阶段(1936年1月至1937年10月)

1935年初,国民党政府重新控制了崇安县。面对人口减少、田野荒芜的景象,国民党县长陈正民意识到若不及时恢复生产,崇安“粮食赋税等前途不堪设想”;又见“浙江省旧处州属之庆元、龙泉、遂昌、云和等县,山多田少,人民勤于耕作,苦无其田,如能移置本县从事耕田,实于复兴农村大有裨益”[16],于是恳请福建省政府出面向浙江省政府传达此意,希望浙江能分饬庆元等县,号召当地农民积极赴崇安开垦荒地。不久省政府便在回函中表示,崇安县县长关于移民垦殖一事“为兴复农村,事尚可行,应准咨请浙江省政府令饬庆元等县妥酌办理”[17]。崇安县政府的请求之所以能及时获得省政府的支持,是因为此时的省政府亦在着手荒地勘察和开荒移垦等工作。1935年底为招垦难民,福建省赈济会难民生产事业管理处制定了《招垦办法》,并规定筹办移民垦荒的地点以闽西北为限[18]。在此背景下,崇安县政府也相应颁布了招徕客农垦荒的办法,积极号召浙江省邻县各地垦民前来开垦荒地。

为推进垦荒事业进一步开展,崇安县政府开始了垦荒前的准备工作。第一,勘察本县各区的荒地情形。其实早在1935年2月,福建省应南京国民政府的要求,就已经办理土地陈报工作,作为“编造粮户清册,为改制征粮之根据”[19]。或许是因为治安缘故,崇安县并没有出现在第一期、第二期土地整理完成的名单中。然而勘察荒地的任务极为繁琐复杂,此项工作进展极度缓慢,以至于浙籍垦民到来之际县政府尚不知各区荒地的具体情形。为此县长陈正民深感焦虑,他在1936年2月对工作人员表示,“迩来各处农民,频以函询,欲来本县开垦,咸以路远,不明异乡地方情况,裹足不前”,希望各区长能把当地荒田土壤的优劣、垦区有无空房等情况调查清楚[20],以利垦荒工作开展。1个月后,崇安县政府再次发函催促,强调“此项农民开垦计划为目前救济农村第一要政,各该区、会长务必提起精神”“倘有田无人耕种,则农村经济必永无起色”[21]。第二,大力宣传崇安县垦荒之优势及相关政策。考虑到闽北和浙西南均为山地,情形殊多隔膜,崇安县政府“特开具调查事项清单,函请查明示复,以便转知”[22],针对垦民可能提出的各项问题,县政府甚至预先草拟了《崇安县地方情形问答单》,内涉当地气候、地貌、荒地多寡、房屋有无、治安如何等移民极为关心的问题。1936年1月底,来自浙江诸暨的最早一批客便抵达了崇安;至1937年7月,有4000多名浙籍垦民前来开垦荒地,但由于垦民水土不服、土客冲突等原因,有1000多垦民最终返回浙江,留在崇安继续垦荒的客农还有2500人,算上家属有3000多人[23]。

(二)发展阶段(1937年10月至1942年)

1937年1月,在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的推动下实业部拟具并公布了垦荒实施方案,并指定福建、江西、浙江等12个省作为第一期实施垦荒的省份,福建省政府亦把垦荒事业列为1937年经济建设的中心和该年预定的八项工作之一。所谓“垦荒之法,因各地情形而不同,惟初步工作,须先从调查着手,调查明确了,而后经营设计,方有准绳”[24],故福建省政府首先进行的便是清荒工作,原本此项工作在1936年就应完成,“奈因交通、治安、政费种种特殊关系,迄未着手举办”[25],因此省府决定委托福州私立协和学院聘请各县专家组织荒区考察团,将全省划分为闽东、闽西、闽南、闽北四区,进行分期考察,再根据考察结果拟就实施垦荒计划报告[26],以供政府参考。然而正当清荒工作紧锣密鼓进行之时,日本发动七七事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8月25日,日本在华海军宣布将封锁从上海到汕头的海岸线,“对于往来船只,即行强制检查”[27]。沿海港口被日军封锁给福建省的粮食供给带来了巨大挑战。福建原系缺粮省份,粮食缺口多赖海外洋米和赣米填补,而海港被封使得洋米无法输入,加之全面抗战爆发后江西亦加强了对本省粮食的管控,因此福建粮食短缺问题便凸显出来。为此福建省政府更加注重省内粮食生产,并在1937年7月听取了闽北荒地勘察团的报告,“认为实有认真开垦荒地之必要,并以巨款为垦荒经费”,于是1937年10月,崇安县垦务所作为福建省第一批垦务所宣布成立,垦荒事业也进入了实质性、正规化阶段。

随着侵华日军南下,浙西南各县因为杭州沦陷、沿海难民涌入而感到吃力,正如一篇鼓励浙籍难民入闽垦荒的文章所言,“逃难到金华的四千余人,在难民收容所已经住上一个多月了。坐食而不能生产,在地方果然觉得供应难继,在难友本身更感前途茫茫,冻馁堪虑”[28]。位于闽浙赣交通枢纽中心的江山县更是如此,涌入当地的难民加重了财政负担,为此江山县在4月的一份便函中表示,“若令长此坐食,地方供应,固感困难,而坐吃山空,尤是减少抗战力量,自应另谋妥善办法,以资补救”[29]。而恰在此时,福建省的移垦工作正进行得如火如荼,浙籍崇安县县长蒋伯雄更是积极地动员诸暨、龙泉、遂昌、庆元等县的难民前来垦荒,一时间浙籍入闽垦荒的人数大为增多。1938年2月初,县长蒋伯雄还派出农林股长林道铭前往浙赣边境招募难民[30],然而此时的难民却多麇集于钱塘江下游的金华、汤溪等地,江山、铅山难民此时亦不多,正如林道铭2月14日在江山写给崇安县垦务所所长何祖炘的信中所言,“今天上午晤及丁琮县长,据说以前中日战争开始时,江山难民很多,目下难民多已回去,故此间现已无民可招”[31]。因此崇安县转而发函金华等地“择其具有耕作能力而能率领家眷实行土著者为佳,编组移送”,并增派徐礼荣赶往该地协助办理。于是第一批500多名浙籍垦民便于3月18日从金华出发前往崇安[32],经过江山、上饶等地,直到26日部分垦民才抵达崇安。在此后的几批难民中,至少有1200多名浙籍难民入闽垦荒,其中在崇安垦荒的有1031人,连同家属在内有近3000人[33]。根据1938年崇安县垦务所的计划,除了第一期移垦500户浙籍垦民外,还将办理第二期、第三期,倘若要开垦整个崇安县的荒地,将要移垦两万人的浙籍垦民[34]。但随着日军加强对福建沿海地区的袭扰,福建沿海难民不断增加,移垦浙籍难民计划遭致中断。

(三)衰弱时期(1942年至1945年)

1940年底曾有几则报道称,福建省政府与浙江省政府接洽,希望移民十五万浙籍难民到闽西南部开垦荒地,因此“浙省府特派民政厅长阮毅成及士绅金润泉、吕公望、黄人望等赴闽,谒陈主席面商详细办法”[35]。不过从目前的档案来看,这一浙人入闽计划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部署和执行。因为从1940年下半年开始,福建省主席陈仪正忙于粮食公沽政策的推广和执行,此外日军对福建沿海的袭扰愈甚,省内沿海难民急剧增多,福建的移垦工作已无法顾及浙江了。1941年3月份福建省赈济会难民生产事业管理处发出训令,要求“除继续招收贷款垦民外,一面劝导本省沿海近战区因受战事影响而失业之渔农民”,“以疏散人口密度,开拓内地富源”[36]。这一点在1940年10月制定的1941年度移垦分配表中得到了证实[37],除了80户自动报垦名额给了浙江、安徽等地的垦民外,其余320户均分配给了福建省内各县。

1941年4月,随着福建省会福州的沦陷和粮食公沽政策的失败,国民党福建省政府主席陈仪辞职,新接任的主席刘建绪对移民垦殖事业关注甚少,不但缩减垦荒经费,甚至还扣押了行政院下发的垦荒补助[38],加之1942年浙江已不再是福建招募难民的地区,因此1941年以后已经很少有浙籍难民入闽垦荒。尽管如此,仍有若干浙籍难民前来询问,表示“今各乡已在相继密集难胞组织团体(现已有四五百人),不甘再做顺民,意欲来闽事垦荒为国家增加生产”[39]。浙籍垦民入闽垦荒人数虽然减少,但在1942年浙赣战役后却又有相当多的浙籍难民涌入闽北各地避难。如黄绍竑所回忆,“三十一年(1942年)的寇灾,逼得浙省好多的人到外省去度流浪生活,尤其是福建、江西,为浙江灾民流浪的两个目的地”[40],以至于南平市区的人口从1万猛增至10万,建阳地区亦因地处交通枢纽中心,有多达两万余名的难民涌入,而其中又以浙籍难民占多数[41]。1945年抗战结束后,流浪在闽北地区的浙籍难民纷纷返回家乡,而移垦崇安的浙籍垦民因为在崇安生活多年,已慢慢融入当地的生活[42]。

三、逃垦与弃垦:治安、疾病与土客冲突

1936年至1945年间,有7000多名浙籍垦民在闽浙两省政策的鼓励下来崇安开垦荒地。然而不幸的是,土匪横行、水土不服带造成的疾病以及日益严重的土客纠纷,让浙籍垦民难以一一应付,最终出现了严重的逃垦、弃垦现象。

抗战期间,虽然崇安县境内治安较过去更为安定,如政府所宣传的,地方上“有国军一旅驻防,治安决可无虑”[43],但实际上当浙籍垦民来崇生产生活后发现小规模的土匪问题还是较为严重的。1938年4月,私立福建协和大学的农村经济教师翁绍耳曾率领民训队抵达垦民最为集中的第四区区署所在地,当组织学生唱完救亡歌曲之时,就听见土匪的枪炮声,“始知是壮丁叛变,私通散匪,里应外合”,“崇安散匪尚多,三五成群者有之,成百整千者亦有之,拦途截劫,但未伤人。剿匪军队一到,即化而为农,驻军一去,贼性复发”[44]。翁绍耳还听闻有些散匪极爱铁器,锄头、锅之类均洗劫一空,这显然不利于垦荒运动的开展。其实,土匪进村或拦路抢劫的现象在福建内陆山区仍较为普遍,曾在清流、明溪一带进行荒地调查的人员也常在他们的调查中提到“路劫”或者土匪进村,并指出有些地段的土地丰美却无人耕种,正是因为匪患极烈[45]。

匪患之外,因水土不服造成疟疾横生,亦是导致浙籍垦民弃垦、逃垦现象的主要原因。浙籍垦民的垦荒事业极为艰苦,早晨四五时便起床,中午在田间午餐,直至黄昏方回,而晚归居住的地方虽然如崇安县政府所宣传的“崇安的空屋及庙宇等公共地所很多,你们来开垦,可将各乡不十分破损的空房子,犹为修理,就可暂时居住”,但住所环境却是相当恶劣的。“有系自建,有则借住祠宇空屋,有则租用,其中大部分均主畜舍,且污臭不堪,居住空气不能流通,妨害垦民健康至为重大”[46]。公馆一处的庙宇内竟住了62人,“人已拥挤又因低湮空气不通,阳光不及”[47],这势必给劳累一天的垦民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加之闽北山岭重叠,地方瘴气甚重,民众又缺乏卫生知识,崇安的疟疾横行,“旅行到崇安的人,只要滞留三天,便会染到疟疾”[48]。如来自遂昌县的29岁垦民王文银,1938年2月2日便入崇开垦荒地,但尚未垦荒便身患疟疾,于6月中旬病逝。而福清垦民所患疟疾的状况也很严重,“来此山地,水土不服,患病者十之九人,死亡者亦不下数十人”[49]。其实,福建省政府在办理垦政的同时曾要求各地垦务所必须组织巡回医疗队,也确实在1939年初下令月拨两百十五元作为巡回医疗队的经费,但因为省县政府之间对医疗经费的使用问题产生抵牾,所以直到1939年3月巡回医疗队仍然没有成立,而此时第一期的垦民因病死亡者已达47人,占垦民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强,其中浙籍垦民便有27人[50]。到了7月,疟疾致病的情况更为严重,据电报反映,崇安县公馆一带有310余名垦民患病,其中270余人均与恶性疟疾相关。而此后尽管巡回医疗队成立了,“疾病人数因此大为减少”,但医疗队又常因药品缺乏陷入困境。1939年7月公馆地区的垦民疟疾频发,据报该地垦民十分之九染病且有死亡现象,然而县医院却缺乏足够的经费和奎宁注液、奎宁粉、奎宁丸等药品,而“弥感棘手”[51]。由此可知,水土不服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疾病给浙籍垦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如1940年浙籍垦民代表所呈的文书中谈到“自民国二十六年(1937)至二十八年(1939)来崇垦荒,因水土不服计户数不下千余户,至二十八年终止,调查死亡回籍达千分之四百有奇”[52]。

除了治安与疾病,土客农之间频繁的纠纷与冲突也使得浙籍垦民难以安心耕作。浙江庆元县垦民曾省三等人移垦崇安南岸、南树等村后,当地农村复兴委员会并未给予配垦。他们依照崇安县政府招致客农垦荒办法第十一条“开垦熟地成熟后,取有永佃权,无故不得退换”,急切希望当地能准予配垦,并在开垦成熟后给予永佃权,但客农的这些要求被当地的土农所反对。在一次有各乡保长及各业主并客农代表参与的会议上,土农周燕堂表示,“崇安习惯原有田皮田骨两业主,田皮即永佃权之性质,如再许永佃权是皮田之外加以田皮,绝对不能承认”,他甚至表示“永佃权之取得须经业主许可,县长何能代为设定”;而客农曾省三所提出的能否通融至第三年再行纳租的请求,也被土农游鸾翔以“业主逃难初回生活,极感困难”[53]的理由拒绝。随着客农人数增多,土客农之间关于土地租佃权的纠纷日益增多,彼此之间的矛盾最终在1937年的春天爆发,发生了土农驱逐客农的严重事件,土农抵抗移民并村且要求收回田宅,而“浙籍移民,以生命财产所在,亦起而抵抗,因之客农春耕,限于停顿”[54],甚至有新闻报道称,浙农代表罗德京等“向省请兵保护”[55],该年有五六百人返回浙江与此类的土客纠纷不无关系。随着垦荒运动的深入发展,土客农之间的纠纷更是频繁不休。1939年4月浙江旅崇同乡会致文垦务所长何祖炘,称“最近各处土人纷纷均群起霸种,将各垦民之田犁去,虽经各垦民向其理论,该土人等均置之不理”,若政府不出面制止,“则各处不法土人势将蜂起效尤,恃强霸种”[56]。而地方保甲长及土农给上峰的文书内容完全相反,他们抱怨称“有屋悉被客农占据,有田均被客农霸耕,无业者□变有业,有业者反成无家”;一些诸暨客农“阳以垦荒为名,阴实抱有计划的一贯侵略政策”,使得“所有在崇者亦尽惟诸暨农之马首是瞻,引类呼朋,日聚日众”,但土农与其理论时“则结党咆哮,以武力相威胁”[57]。

由此可知,匪患的存在、疾病的流行和土客农纠纷带来的困扰,是崇安县垦务所垦民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也是浙籍垦民逃垦弃垦的三大因素。当然逃垦弃垦的现象并不是浙籍垦民所独有的,福建沿海垦民亦常逃返原籍,如1939年,36名宁德籍垦民在半个月内就有11人逃垦。总体而言,崇安县垦务所招垦的工作和弃垦的现象是“同步”的,官方数据显示,1938年至1941年福建各地的垦务所垦农均在减少,崇安县垦务所更是如此,从1938年的21102人减少至1941年的393人[58]。逃垦弃垦的现象不但造成垦政工作瘫痪,更使得垦政经费浪费严重,这是因为浙籍垦民入闽开垦荒地多是携家眷同来,生产资料和生活所需需要福建省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垦费支持,如崇安县垦务所共贷给第一期垦民14000多元,而浙籍垦民便占了百分之五十[59],所以当浙籍垦民出现逃垦、弃垦现象的时候,垦务所即照知邻县要求配合,“严予查缉,追回贷款,给予相当惩罚”[60]。而面对垦民的逃垦回籍现象,省赈济会也常发文指责地方办事不力,“各垦所垦民潜逃案件数见不鲜,关于潜逃垦民所有贷款照章责令连保赔偿一节,究竟各该所有无认真办理,切实执行及其办理情形如何,未见具报”“似此空言了事,靡费垦币至堪”[61]。尽管如此,浙人入闽开垦荒地仍然产生了积极影响,从1940年7月福建省各县荒地概况表来看,崇安县已勘荒地面积虽然排名第四,但已配垦面积却位居第一。到了1942年初,崇安县垦务所竣垦的面积已达七十二万市亩。总体而言,浙籍垦民在垦荒运动当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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