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中国音乐教育中实施的可行性研究
2020-12-06唐玲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唐玲 (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音乐教育现存状况
自改革开放以来,音乐教育随着国家教育部和社会的重视,开始获得全新的发展。音乐课程的改革到音乐课程的开设,再到音乐教师队伍的建立,音乐设施的完善等等方面开始有所提高。但是,音乐教育由于长期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它的发展在某些方面还是表现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学资源分配不均衡
改革开放后,学校音乐教育有很大的提升,但是它的发展确实还是不均衡的。尤其是在当前很多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对于音乐教育的普及还不够。在当今音乐教育界可以窥见两种不同的景象:在经济发达地区,音乐设施齐全且先进,设有专门的音乐教室。音乐教师具有很深的专业素养,教学方法丰富多样,教学观念能够与时俱进。而在经济落后的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音乐课的开展都很受限制,甚至还有一些地区连音乐课都没有。可想而知,在这种地区的孩子们他们的音乐天性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和利用,这对于他们而言是不公平的。音乐教学设备的缺失无法满足学生,使得学生享受不到教学设备可以带给人的情境感,不利于学生音乐素质的培养。
(二)音乐教育偏向智育化发展
音乐具有多种功能:教育功能、审美功能、娱乐功能等等。在多种功能中,审美功能是其核心。但是在大力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仍然存在着偏向着通过音乐教育促进学生对音乐的认知这样一种观念。具体表现在:(1)音乐教学内容知识化:“音乐元素的学习过于强调认知、歌唱教学不以审美体验为基础、欣赏教学以非审美体验为基础。”(2)音乐教学手段知识化:音乐教学过程中注重通过传授音乐知识,使学生获得对音乐的理解。学生学习音乐的过程中,缺乏学生的亲自体验,这违背了音乐教育教学的审美性原则和感性体验特征。
(三)教学中活动主体地位和作用含糊不清
关于音乐教师与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从音乐教育产生以来就产生了多种演变。从音乐教育历史的长河中,一共涌现出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教师中心论、学生中心论、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论。教师中心论是指在音乐教学中,强调教师在学生中的权威作用,一切教育的活动都以教师为基础。在传统的音乐教学中,表现为教师教唱一句,学生学一句的梨园式教学。学生中心论,学生是中心,教师要围着学生转,起帮助、辅导作用。这种观点的出现使师生关系从一个极端(以教师为中心)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以学生为中心),这在实际教学中也是行不通的。教师与学生双主体论是指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向学生传授音乐知识、解疑答惑。学生在通过教师的指导成为学习音乐知识的主体,同时在教学活动中还表现为体验音乐活动的主体、审美的主体。关于这一种观点,也有学者提出异议,提出了“双主体”的观点,教师和学生在教学活动中都是具有主体性的个体,它们分别是“教”与“学”的不同主体,有其存在的必然性。面对不同的观点,如何正确看待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就成为一个模棱两可的问题了。
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理念
奥尔夫教学法的核心理念是“原本性的音乐”。所谓“原本性的音乐”是指原始的音乐,正如奥尔夫本人所说,“绝不是单纯的音乐,它是和动作、舞蹈、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是一种人们必须自己参与的音乐,即:人们不是作为听众,而是作为演奏者参与其间。”原本性的音乐可以概括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综合性
远古时代,音乐就是伴随舞蹈、器乐而产生的。这种“歌舞乐”的形式是人体本能的体现。而在传统音乐教学中,音乐课往往是单靠教唱一首歌而完成教学任务,这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非常不利。所以,奥尔夫就是看到了传统教学法的弊端,他从原始音乐中受到启发,发展出“音乐、舞蹈、语言为一体”的教学法。这种教学法是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强调尊重人的这种本能行为。综合性的教学能让孩子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增强自信,从而让学生的个人行为带入一个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实践性
音乐是一门实践的艺术,学生只有通过亲自演唱、演奏才能达到对音乐的真知真会的状态。婴儿从生下来就是通过“音乐”逐步与对象世界构成联系,所以孩子具有天生的创造性。教师应该充分利用他们的创造性进行教学。
传统的音乐教学中,学生处于被动的地位,教学形式几乎是教师单向的传输知识,这十分不利于学生的发展。而奥尔夫音乐教育法中,学习音乐是孩子自己的事情,教师不能做过多的干涉。通过自己的参与、体验、理解音乐,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但有所提升,同时会增强他们的自信,在音乐学习过程中获得的成就感,为他们之后进行学习进行了良好的铺垫。
(三)即兴性
奥尔夫利用孩子天生爱玩的特点,在音乐教育过程中加入许多的游戏来引导孩子参与音乐。这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活跃了课堂气氛,同时对学生从游戏中找到音乐的灵感创造了条件。这种灵感会引导学生根据音乐做出相应的行为,教师要对学生即兴表现出来的行为给予表扬和鼓励。例如在具体教学中,当听到一段音乐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用绘画中线条的方式或是即兴为音乐伴奏或者是发出相应的动作等等,通过多种形式可以将自己对音乐的体会表现出来。
三、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中国音乐教育中实施的合理性
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其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丰富多样,这为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促进学生自主学习音乐、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提供了标准的范式。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方法可以利用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逐步培养学生创造的能力。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倡导“以人为本”,视人格的完善为最终的教育目的。针对当前音乐教育界存在的问题,奥尔夫教学理念切合当今中国音乐教育发展的理念,顺应当前音乐教育的发展,所以它在中国音乐教育发展的土壤中是能够立足发展的。
首先,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不是一套固定的标准,它的运用需要依靠各国的具体情况。所以,我们势必要将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国化”,创造出具有我们民族特色的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中国的音乐文化中,有着丰富的音乐素材,这些素材都能融入课堂中,利用奥尔夫教学法表现出来。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融语言、舞蹈、音乐为一体的教学内容又与我们中国传统民间音乐文化中的那些载歌载舞,连说带唱带演的特征是非常相似的,所以对于音乐教师来说,对于这一教学法的运用还是得心应手。
其次,奥尔夫教学法中“声势教学”采用的就是利用人身体的动作进行教学,不需要经费和先进的教学设备也能够实行这一方法,这为经济落后的乡村地区的教育发展提供了平台。另外,奥尔夫他还独创了一套奥尔夫乐器,奥尔夫乐器能够有效引导学生亲自参与音乐课堂。更值一提的是,这套奥尔夫乐器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衍生出更多丰富有趣的形式。教学中可以利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生活用品当作教学乐器,比如易拉罐、报纸等等。这些乐器制作简单、成本较低,而且效果收益也很好,这种自制乐器对于那些没有富裕的教学资源的地区来说是很有参考价值的。
再次,奥尔夫音乐体系从目标上更加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这与目前我国素质教育的实质是统一协调的。音乐教育是审美的教育,强调学生通过音乐的学习领悟音乐的美,提高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如果在音乐教育中对学生的评价方式是以成绩结果,忽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情况,势必会导致很大一部分学生在音乐学习中享受到的不是快乐,而是一种“压力”。因此,奥尔夫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强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体验与收获。学生接受音乐的程度因人而异,有的接受的快有的接受的慢,但是,要注意到每一位学生都是一个独特的个体,尽管在接受程度上有所差异,但是从音乐中获得的体验与感悟是值得尊重与接纳的。从音乐中获得的体验与感悟是他们独特思想的体现,音乐教育对多元音乐思想的接纳才能促进音乐教育的多元发展。因此,音乐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审美愉悦让学生在快乐轻松的环节中健康成长。
最后,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与当前音乐教育改革的潮流是一致的。奥尔夫音乐课堂中应该是围绕学生为主,学生是学习的主人,自主知全掌握在学生自己手中;教师是幕后指导者,他担负唤起整个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创造热情的任务。以往的音乐教师采取满堂灌的方式,不仅很难调动学生的主动性,教师自己长期以来也会产生厌学情绪。奥尔夫音乐教学采取的“探索”和“即兴”不仅能够发挥学审核过的积极性,同时也解放了教师长期以来被束缚的思想,能够开拓教师新的教学方法。值得一提的是,在教师指引的过程中学生如果遇到问题或者偏离教学内容时,教师应该及时鼓励,并引导学生走向正确的轨道。
我国的音乐教育发展目标就为了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从而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贡献。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以其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就为音乐教育改革提供活力源泉。这种教学法不仅受益于学生,对学生的身心发展有着积极的教育意义,同时也为教师在教学路上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蓝本,从而为教师的长足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但是,奥尔夫音乐教学由于引进时间还不够长以及我们国家音乐教育界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所以它应用到我国的初中音乐教育教学中,还需要一个长时期的实践和探究。作为每一个音乐教育者和研究者,还需要对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教育理念有足够清晰的认识,并要经过大量的实践和探究,要从实际情况中发现问题,改善问题。为推动我国音乐教育立足现在、迈向未来、迈向世界是每个音乐教育工作者不容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