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档案学开山之作
——《比较档案学》评析
2020-12-02常怡欣
■常怡欣
一、引言
《比较档案学》是吴剑梅、陈琼在2004年解放军出版社出版的档案专业教材。毫无疑问,比较档案学是一门比较“年轻”的学科,是我国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才提出这一术语,陈兆祦先生在其《比较档案学导论》中将其定义为:“比较档案学是分析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时期的档案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特点和一般规律的学科”[1];陈子丹教授在其1989年发表的概论比较档案学中则认为“比较档案学是以整个档案学为研究对象,对两国以上的现代化档案工作进行比较,并把外国档案学包括在内的一个学科”[2]。由此可以看出,比较档案学是一门既跨学科又开放的学科,它打破了国家界限、语言界限、民族界限而走在了前端。
二、主要内容
本书分为八章。第一章介绍了比较档案学作为档案学的一门分支的概况;第二章至第七章不仅对外国文件工作和档案工作理论、文件管理实践、档案利用、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和档案机构、档案教育、档案法规等方面详细讨论的同时,还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时期档案工作各方面的比较研究;第八章是立足于军队档案工作的角度,对不同系统的档案工作各方面进行研究。
在此书第二章中,两位作者将档案的三大理论,即:来源原则、价值理论和文件生命周期理论的形成时间和各国发展的状况以及电子文件出现后发生的变化进行说明,并对中外在这期间档案学的建树作一些比较。这对于研究比较档案学这门学科的学者来说,能够对其基本的发展过程、理论知识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对于之后的阅读或者科研能够有一定的帮助。众所周知,档案工作的基本环节有八个:收集、鉴定、整理、保管、检索、编研、统计、利用。而本书也从这几个方面——介绍分析了中外不同的发展状况,结构清晰,内容详实。由于档案与文件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档案是有价值并经过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的集合体,文件是档案的前身,档案是文件的归宿。
第三章就将文件管理与档案管理实践放在了一起进行讨论。作者不仅对管理进行了中外比较,还详述了档案人员应该具备的专业素质、中外档案机构的比较、各种档案机构之间的区别等等。其实不难看出,从整本书的结构来看,基础知识是占了相当一部分比重的,每一章都会对其讨论的内容的基础知识做一个基本的介绍,让读者清楚并且能更好地对接下来讨论的内容理解。所以,《比较档案学》这本书也并不仅仅是《比较档案学》,它涉及了许多《档案学概论》涉及的知识,即使一个从未学过档案相关知识的学者研读这本书,也会很容易接收理解其中讲解的知识。
全书第四章和第五章较为简单,将档案利用的必要性以及档案事业管理体制和档案机构进行了简洁的介绍,并且将国内的情况与外界进行了对比,也将现在的情况与过去的情况进行了一个对比说明。
本书的第六章和第七章着重介绍了档案教育与档案法规发展的现状以及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对比。我国的档案教育是1934年伴随着私立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设立档案馆教席问世的。然而法国早在1821年就建立了世界上第一所高等教育机构。可见,在档案教育的发展历程中,我国的开始还是稍有落后的。但是,我国的培养层次多,包括档案专业研究生教育、档案专业大学本科教育、档案专业大学教育,更为系统化,能满足不同层次的档案工作的需要。但是,我国的档案教育主要都是以档案学为主导,档案工作又是一项跨学科的工作,在科技发展的今天,档案工作往往与电子信息技术息息相关,这就导致了我国档案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常常无法胜任现实的档案工作。所以,笔者意识到我国的档案教育体系事实上还不是那么的完善,应该结合实际增加相应的课程,才不会出现“毕业即失业”的问题。
自1998年国家颁布《档案法》后,标志着我国档案事业开始步入一个以法治档案的法治建设轨道。档案其本身的属性决定了档案法规形成的必然,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就像会计当中的会计凭证一般,都是要留作备查的,不得随意损坏,那么就需要法律法规去保护它们。与其他的资本主义国家制度不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的档案法规模式主要以前苏联的档案法规为蓝本,国家档案全宗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实行集中管理、分级保管,各级政府机关均应向相应的档案机构移交档案。国家制度的不同导致法规确立的不同,所以中外的法规体系自然有所不同。总的来说,中国建立的档案法规体系适应范围更广、涉及领域更多、针对性更强、层次更分明。值得一提的是,文中专门讲述了私人档案,一直以来,私人档案其实并不那么受重视,在知网检索相关文献,也只能检索到几百篇而已。但是其实私人档案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些名人的档案可能对以后的研究有所帮助,就算是一些普通人的档案,也能促进后代对家族的了解。这使我想到,国外不乏有些家庭已经有自己的家族档案,为自己家族的发展留下了历史的印证。而在现代的中国人很少能够想到为家人、自己创建档案,这是档案意识的缺失,也证明档案并不存在在国人的意识当中,很多人甚至“不知档案”。这也是档案教育的失败,所以笔者觉得档案教育不应该只停留在高等教育阶段,应该向中小学教育扩展,这样才能使人人知档案、人人懂档案。
三、本书亮点
(一)首次涉及比较档案学
比较档案学是档案科学走向成熟与完善的必然产物,但是比较档案学的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比如档案界还没有建立起比较良好的学科发展政策,导致比较档案学尚未在教学内容中涉及,也就阻碍了其发展;比较档案学人才奇缺,正是因为比较档案学的特殊性,需要对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系统、不同时期的档案学理论与实践都有一定的研究,才能够研究好比较档案学;理论研究队伍的外语水平不高限制了比较档案学的发展,比较档案学的研究自然会涉及到外国的档案研究,并且不是一个国家,每个国家又有着自己国家独特的语言,这对于比较档案学者的素质要求很高;实地研究考察比较困难,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很难去国外考察,况且有些历史性的档案相当宝贵,无法轻易考察。所以,比较档案学的研究十分困难,在此之前,中国尚未编著出一本关于比较档案学的书籍。但即使如此困难,两位作者还是将这本书撰写了出来,这是我国比较档案学研究跨出的历史性的一步。
这本《比较档案学》是中国档案事业上第一本关于比较档案学的著作,这使我国的档案研究来说跨出了一大步,是档案工作者引以为傲的突破。同时,这意味着我国对比较档案学的发展有了一定的重视,能够启发更多的学者研究比较档案学,为我国的档案事业添上绚烂的一笔。
(二)详述军事档案工作
本书最为特殊的是,本书的最后一章留给了军事档案工作,这个系列的丛书是由总参办公厅和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组织全军系统的专家学者编写的,极具军队特色。正如中国解放军副总参谋长钱树根在序中写到的“军事档案反映人民军队保卫国家、建设国家、支撑中华民族从独立解放走向伟大复兴的光辉业绩。每一份档案都凝聚着先驱的智慧和汗水,都寄托着革命者的生命和意志。管好用好党和军队的这笔宝贵财富,是军队档案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那样,军事档案是极具价值的档案,也是要重点保护的档案。在对外国军事档案的研究过程中,能够发现我国军事档案的不足,从而改进我国军事档案工作。所以,在本书的最后一章进行军事档案工作的讨论,是非常正确而且必要的。并且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快地达到建立比较档案学的目的,这就是促进档案学的交流、发展与完善。
另外,本书中介绍了国际组织为了更好地保护档案遗产而签订的三个公约,即:《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海牙公约》)、《关于采取措施禁止并防止文化财产非法进出口和所有权非法转让公约》(《巴黎公约》)以及《关于国家对国家财产、档案和债务继承的公约》(《维也纳公约》),帮助我们了解发展中国家与新独立国家在国际上处理与档案有关的问题的法律依据和道义准则。
同时,此书或许还存在一些不足。由于比较档案学科的特殊性,涉及的领域之广,范围之宽泛,是原有条件无法完全完整的将其叙述清楚的。参考的和利用的对的资料相当匮乏,所以整本书花了一半的内容去介绍各国的发展情况,对于比较本身而言内容其实是不充分的。
四、结语
在本书对于档案在各个时期的发展,在各个国家不同的发展进行比较之后,我们能明显的看出我国档案的不足之处以及要改进的地方,这对档案研究工作来说是非常具有意义的,或许这也就是比较档案学的意义。如果只是比较,而不做改变,而没有进展,那么比较又有何意义呢?此书编撰的目的也正是帮助读者了解外国档案工作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把握不同国家在档案事业、档案工作、档案学术研究等诸方面的特点,优势,以求对我国档案事业的发展有所借鉴和推动。希望在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档案学者能够搜集到更齐全的资料,更好地对各国各个领域的档案学作一个详细的比较,做到真正的比较档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