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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1917年殷承瓛出任川边镇守使及其治边探析

2020-12-02裴儒弟

西藏研究 2020年2期

裴儒弟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100875)

1914—1925年正式的川边镇守使一共有四位,分别是张毅、刘锐恒、殷承瓛、陈遐龄,学界关于川边镇守使的研究较少①主要成果有:裴儒弟的《川边镇守使陈遐龄治边研究》(《青海民族研究》2018年第4期),论述了川边镇守使陈遐龄治边措施和困难;裴儒弟的《民国时期川边镇守使的治边活动》(《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7年第2期)和裴儒弟的《民国前期康区政治态势及治理研究(1912—1928)》(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7年),涉及殷承瓛的治边活动,但其所占篇幅短小,内容简略,有待深化。。殷承瓛(1877—1945年)②有人认为其生卒年为1877—1945年,参见李景煜:《云南省志卷80人物志》,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3页;殷英:《殷承瓛故居》,载桂云剑:《五华文史资料(第21辑)》,昆明市五华区政协文史委员会2009年版,第202页。也有人认为其生卒年为1882—1946年,参见陈予欢:《云南讲武堂将帅录》,广州:广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1987页。陈予欢在另一本著作中认为其生卒年为1877—1946年,参见陈予欢:《中国留学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将帅录》,广州:广州出版社2013年版,第369页。,字叔桓,云南陆良人,1907年11月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5期③也有人认为其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3期或第6期。,1911年任新军第十九镇参谋官,率部参加“重九起义”。1912年7月23日殷承瓛任云南滇军西征军总司令,率部进藏作战,平定滇藏变乱,攻克盐井,收复乡城,后授予陆军中将。1916年8月13日,殷承瓛任川边镇守使[1],1917年9月30日北京政府批准殷承瓛辞职,他离开川边返回云南,后潜心修佛,1945年病逝于昆明④也有著作认为其病逝于上海,见云南省陆良县志编纂委员会:《陆良县志》,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1991年版,第897页。,1946年被国民政府明令褒扬。殷承瓛先后参加过辛亥革命、川滇军西征、护国运动等重大历史事件,目前学界专门研究殷承瓛的成果也较少①这些成果主要是其后人的论著,殷英女士是殷承瓛的曾孙女。参见殷英、杨建虹:《护国上将殷承瓛》,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殷英:《殷承瓛评传》,载《民族·历史·文化》第2辑,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殷英:《殷承瓛对护国运动的贡献》,载《云南学术探索》1998年第5期;殷英:《殷承瓛与护国运动》,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这些成果主要论述了殷承瓛在辛亥革命、川滇军西征和护国运动中的表现,极少涉及其任川边镇守使的内容。

本文拟对殷承瓛出任川边镇守使的经过、治边措施及其困难做详细的考察,以加深对川边镇守使的认识,升华对民国康藏人物的研究,对当今的西南边疆治理也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一、殷承瓛出任川边镇守使

1904年殷承瓛与罗佩金、唐继尧等30余名云南籍同学赴日本留学,在日本留学期间,殷承瓛结识了蔡锷,他们志同道合,二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武昌起义后,殷承瓛与蔡锷多次策划起义,共同组织、领导了昆明的“重九起义”,一起为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作出了重要贡献。1912年蔡锷还任命云南都督府参谋厅总长殷承瓛为滇军西征司令官,入藏平叛。护国战争前夕,1915年蔡锷奉调到北京,蔡锷需要一名得力助手,力邀殷承瓛同行,殷承瓛同意北上[2],随后蔡锷任经界局督办,殷承瓛任副督办。不久袁世凯称帝野心暴露,殷承瓛和蔡锷返回云南,12月22日蔡锷、殷承瓛、罗佩金等人歃血为盟,拥护共和[3]。1915年12月25日护国起义开始,蔡锷为第一军总司令,殷承瓛任护国军第一军总参议,罗佩金任第一军参谋长②还有人认为其时任护国军总参谋长。。殷承瓛与蔡锷再次并肩作战,共同为护国运动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上述可见,殷承瓛与蔡锷不仅是政治上的合作者,而且也是亲密无间的战友,两人关系非同一般。殷承瓛的杰出才能和人品得到蔡锷的高度信任,且屡被蔡锷委以重任。另外,殷承瓛曾担任过滇军西征军司令,对川边和西藏的政治、宗教、文化等情况十分了解,从而出任川边镇守使也是情理之中。护国战争接近尾声时,滇、黔军占据四川许多重要城镇,蔡锷获得四川军政大权,1916年6月24日北京政府任命蔡锷为益武将军,督理四川军务兼四川巡按使[4]。不久,蔡锷因病急需治疗,推荐罗佩金代为督军职务,川边镇守使刘锐恒开缺,以殷承瓛继任[5]。殷承瓛、罗佩金、蔡锷同为云南人,又互为好友,而川边镇守使一直由四川都督节制,显然,这样的人事安排使得川边、四川军政大权仍然牢牢掌握在滇军首领手中。

二、殷承瓛在任时的治理措施

(一)查办“傅青云叛乱”事件

1916年8月31日,炉城(康定)发生“傅青云叛乱”事件,造成了恶劣影响。此时殷承瓛虽已被任命为川边镇守使,但还没有去康定赴任。有些著作误以为“傅青云叛乱”事件,导致了前任川边镇守使刘锐恒被撤职。如《西康史拾遗》记述:“民国五年驻守康定的边军第一营营长傅青云率部哗变,大肆抢劫,全城商民无一幸免……刘锐恒也因此被撤职”[6]78;又据《甘孜藏族自治州军事志》记述:“由于驻康定边军第一营营长傅青云率部哗变,大肆抢劫,北洋政府撤去刘锐恒之职,以殷承瓛继任川边镇守使”[7]。由于相关论著对此事件记载甚少,部分著作论述还有误。因此,下面简要交代一下“傅青云叛乱”的经过。

护国战争爆发时,滇、黔军入川,3月四川将军陈宦被迫宣布“独立”,1916年6月陈宦奉调进京。前任川边镇守使刘锐恒之职由陈宦推荐,陈宦离开成都时,电调刘锐恒回川省。陈宦离职对刘锐恒仕途带来了直接影响,刘锐恒不安其位,赴省辞职。1916年8月驻炉城边军未领军饷已有近8个月,其余往年之饷也未领清,欠饷既多,士兵渐渐地不守纪律。虽不能领饷,士兵尚盼望刘使回川边能补领。刘锐恒在成都期间,据《申报》记述:“川边之事益难办理,其镇守使署办事人员亦皆敷衍从事,只以无事相告慰,军队无饷亦诿诸刘使在省,此哗变之远因也。”[8]炉城驻军得到川边镇守使更换的消息后,愈加恐慌,刘锐恒在成都,其电文到炉城,预备交代此事,炉城边军多为刘使抱不平。《浙江兵事杂志》记载了哗变的近因:“近日殷承瓛氏又刻一川边镇守使之关防,因刘使前带印赴省尚未交出也。殷氏刻印后,更有人造谣殷氏(殷承瓛)将来将川边人员一概取消,军队之饷前任所欠者也不承认,边军闻此消息遂突然哗变”[9]。8月31日①査骞在《边藏风土记》中记载傅云叛乱时间为1916年8月29日(农历八月初一),时间有误。《申报》对此事件进行连续记载,时间均为1916年8月31日,傅青云叛乱时间应依此为准。参见査骞:《边藏风土记》卷3,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5页;《纪炉城兵变事》,《申报》,1916年9月20日;《西报述打箭炉兵变事》,《申报》,1916年9月28日;《公电》,《申报》,1916年12月11日。晚8时驻炉城边军第十一营营长②第十一营原驻邓柯,刘锐恒在任时,将其调往炉城自卫,参见査骞:《边藏风土记》卷3,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5页。《申报》中一则电文认为其为驻炉城边军第一营营长,参见《公电》,《申报》,1916年12月11日。傅青云率部索饷哗变,劫掠全城,城中商号无一幸免。边军帮统杜培琪不能控制,刘锐恒在川,无法救援,康定经此浩劫,商务萧条[10]。陕川各帮及茶帮损失之数约在百万元(藏洋)。9月1日,叛军抢劫后,饱载而去,即溃散关外,一走河口(雅江),一走北路出懋功、绥靖、美洛、崇化,只有少数人出泸定桥。9月3日川边第一混成旅旅长陈遐龄率兵200名由雅安赶往炉城,携款约两万元以供发饷之用,川边镇守使殷承瓛等边饷领齐再定期启程赴炉[11]。

1916年10月1日,殷承瓛才开始由成都启程,10月 23 日到达康定[12][13]157。殷承瓛率滇军华 封歌③华封歌(1883—?),别号咏三,云南呈贡人,1913年云南陆军讲武堂第四期步兵科毕业。1915年12月参加护国战争,入川参加讨袁战争,1917年任云南靖国联军总司令部第九混成旅旅长。全团、护卫营高树槐(应为高荫槐)④高荫槐(1889—1976年),号蕴华,昆明人。1906年云南武备学堂毕业,选送河北保定陆军速成学堂深造。1912年参加殷承瓛西征军二等参谋,入藏平叛。1913年回滇,任一团三营营长。1916年受入川滇军将领罗佩金密召入蜀,相继担任四川督军署参谋、川边镇守使署参谋兼独立营营长。1927年授予陆军中将,后追随龙云。一营到炉(康定),约有千余人,并携现款和军需等物,大受政界与居民的欢迎。殷承瓛抵达当日,商民纷纷前来呈诉“傅青云叛乱”事件,殷承瓛随即严密查访,查得边军第十一营营长傅青云等人是主谋。11月9日殷承瓛按照《陆军刑事条例》第74条和77条,“下令将纵兵掠夺之营长傅青云和队长张纥伦,以及掠夺炉城之官兵赵占春、杨心辉、黄荣陛、徐树华等41人均处以死刑;对于无抢劫实据,或被逼随往,或事后分赃之士兵,如杨贵廷、谭洪顺等39人,均从宽罚充苦工,由建昌道道尹杜庆元派遣各属县;其余无实据而情有可原之官兵,如李熙华、曹树云、徐万方等97人,派兵押赴雅州,分别领遣去讫;所获赃物,查传失主认领;对于事发守护机关之独立营排长熊兆口、副营长周承平、士兵罗先信等38人,分别奖励,行予编制各在案。”[14]

傅青云及叛兵数十人被枪毙后,“陆、边两军闻之,咸为震慑,一时军纪为之肃然”[15]211。另外,因帮统杜培祺镇炉期间,应对叛乱不力,殷承瓛将其撤职,以聂明德(也作聂民德)为帮统,进驻昌都。殷承瓛还设立清理欠饷处,清结陆、边两军欠饷,暂时解决了边军的燃眉之急,使军心稳定。因此,殷承瓛通过查办“傅青云”叛乱事件,整治了川边的军队纪律,维护了川边的安定。

(二)整治粮税积弊

殷承瓛上任后,川边军费又出现积年未清,政费紧张,各县治岁入之款有减无增,赋税上报时有隐报、漏报现象,各知事征收粮食,奉行不力,积弊丛生。1917年3月17日,殷承瓛饬行川边财政分厅“重新调查粮税征收,认真清理,以杜浮收,而恤民隐”[16];随后川边财政厅确定清理方法,下令对川边户口地亩牲畜进行调查,3月29日川边财政分厅长发布训令,其中提出:“欲求赋税之实数,则以调查户口地亩牲畜之确数为最重要,则一地赋税无隐漏现象发生,以剔除积弊,增加收入为目的,各县调查限期一月办理完毕,造册呈报。一月期满,如限满尚未完竣,或查报不实,予以呈请记过参撤,绝不稍涉宽假。[17]21”训令附有《户口地亩牲畜调查章程》,其主要内容有:

各县调查应分区分乡,于村民之上冠以东西南北中五路某区某乡,以便识别;地亩分为水地、旱地,水地纳粮一季或两季,其亩仍沿旧习,暂以块计;下种分青稞、小麦、大麦、荞麦、豌豆、圆根,间有出米之处,本年实下种若干收获若干,实纳本色粮若干,分别填写;牲数分马、牛、羊若干,纳税若干,马不及岁者不必填入;有漏户漏粮漏税等事,均既往不咎,但此次务须查出填列,从本年起遵纳粮税,不得再有隐匿;此项调查表册,限于本年四月以内详细查明造报,并出具查无隐漏印结切结,随册备文呈送,不得逾违及草率了事。[17]21—22

除了整治川边粮税隐、漏现象,殷承瓛还对川边田赋乱折征现象进行治理。1916年4月21日川边财政分厅已拟定了《川边征收田赋暂行章程》,其中规定:

一、川边田赋以上地下种一斗,征粮一斗二升,中地下种一斗,征粮一斗,下地下种一斗,征粮八升;二、地粮概征本色,不得折征;三、地粮如遇荒欠或他项情事,详准征收折色;四、地粮折征官价:青稞、小麦、豌豆、玉麦每斗折征藏元2元,大麦每斗折征藏元1元2咀,荞麦、粟米、元根每斗折征藏元1元。[18]53—54

1916年12月7日,川边镇守使殷承瓛训令提出:“前任川边镇守使通饬概征本色,不准折征。如实系边远地方,碍难输纳,始准折征征收,惟不过十分之三。所收粮石,全数存储拨给军事,颗粒不准变卖在案。兹据访问各县,仍多任意折征,私行变卖,除通令严禁,并由本署派员密查外,合行令知。”[18]64当时,青稞、小麦、玉麦,官价每斗折征藏元贰元,而市价四五元,川边县署利用折征有赢余可图,多方捏故请求折征,妨碍军食,徒饱私囊,亏公甚巨。殷承瓛改定青稞、小麦、玉米一斗一律为官价藏元三元,自是各县捏故折征之风稍杀。殷承瓛将各县之征收田赋成绩,一律加以考核,咨报财政部,并将各县征课员,连带负责考核。1917年川边财政厅统计,除科麦、察隅、嘉黎、硕督、太昭五县早已失于藏人不计外,其余二十七县,共收地粮两万四千零三十一石[19]331,收牲税藏洋十三万四千零五元[20]。可见,殷承瓛整治粮税积弊,维护了川边赋税征收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川边收入。

(三)拟定川边屯殖计划

清末赵尔丰在川边“改土归流”,曾发动移民对川边进行垦殖,取得过一定成效。辛亥革命后,川边战乱频繁,不但荒地未加开垦,已开垦者也日旧荒芜。1912年殷承瓛率军西征时,计划了屯兵殖边的方法,上报财政部确定预算,还认为中甸、维西、丽江三属可屯可守,屯兵的目的是保卫国土,后屯殖未实现[21]。1916年殷承瓛在川边上任后,对川边屯殖事业有继续推进之意,拟定屯殖办法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先饬各县将境内旷地、荒山、森林、矿产,分别以面积、矿质列表详报;二、饬各营长官在所部宣示屯殖要旨,将自愿屯垦者按姓名、年岁、籍贯、原有职务列表详报,以便编为屯殖军,分配屯殖;三、各县知事及各军长官,斟酌情形,委为屯殖处长或屯殖委员,以专责成,但不另给薪公;四、屯垦士兵定其名为屯垦军,即寓兵于农之意,平日给与半饷以作口粮,征调扔给全稰,以期捍卫农器,籽种均由公家酌给,丈地升科,三年始行酌定成绩,优者给予契纸,农业废者,另给他兵,惩劝兼施,成效自著;五、凡屯垦处长或委员对于屯垦士兵须勤加考察、指导,以便易于进行;六、凡屯殖处长或委员须将屯殖士兵进行成都按月呈报;七、官长有自愿屯垦者,按阶级多给地亩,以示优异,并委为屯殖监督,督率屯殖之进行,每年酌给薪水若干,以资鼓励;八、凡任屯殖处长、委员、监督等项人员,如克尽厥职,成效昭然,由镇守使报部请奖,以答贤劳,如不尽厥职者,严重惩罚,以儆效尤;九、由专门人员编纂垦殖、牧畜、林业、矿务浅近说明书,分发屯殖士卒,以资研究。[22]

殷承瓛拟定将川边屯殖各种详细章程于1917年8月以后开始实施,各县及各营须照上拟各种办法详细筹划,切实进行。殷承瓛还计划在1917年10月后,须派专员赴各地视察屯殖进步情形,“课其殿最,以资鼓励”[22]。殷承瓛制定的川边屯殖计划,有助于增加边地地粮收入,减轻川边饷银不足的压力。然而,1917年9月底殷承瓛被迫辞职,其川边屯殖计划戛然而止。

(四)管理宗教事务

早在1912年滇军西征时,殷承瓛曾邀请东宝喇嘛①东宝喇嘛(1860—1925年),即十五世东宝·仲巴活佛,藏名白玛赤烈旺秋,原名木槐青,转世于丽江木氏土司家,精通汉藏语言,做过十三世达赖喇嘛的近臣,在藏族民众中有威信,曾授予藏传佛教“四宝法王”的称号,还担任过中华佛教总会云南支会副会长。参见何明栋:《虚云和尚传》,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版,第46页;杨福泉:《纳西族与藏族历史关系研究》,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第219—220页。出面,担任西征军宣慰大法师,负责宣传滇军对藏政策。殷承瓛深知只有维护广大僧人的利益,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和风俗,才能赢得藏族人民的真正拥护。殷承瓛在任期间,川边成立了边藏佛教总会①《关于“边藏佛教总会”的史料》推测边藏佛教总会成立于陈遐龄川边镇守使时期,而其文中提到“本使……西征与西藏喇嘛人民接洽”(尹昌衡西征时,滇军也参与西征),本使应是殷承瓛;《近代康区档案资料选编》又提及殷承瓛担任川边镇守使时,边藏佛教总会会长东宝向上提交呈文,故边藏佛教总会成立于殷承瓛时期。参见佚名:《关于“边藏佛教总会”的史料》,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委会:《康定县文史资料选辑》(第3辑)1989年版,第103—107页;四川省档案馆:《近代康区档案资料选编》,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8页。,边藏佛教总会系边藏各地僧人的共同组织,其成立目的是进一步振兴川边佛教。边藏佛教总会暂设地址为川边康定县城之关岳庙,东宝喇嘛担任会长。殷承瓛曾亲历边藏佛教总会会场,他宣讲到:“本使愿与诸君发大誓愿,将佛教会中一切事务期于办好,将被蹂躏之僧俗召回(川边战乱中被毁寺院僧人),务使安居乐业……至于推行佛法,由近而远,使恢复旧日佛教之盛。”[23]103—107

总会成立章程主要内容有:“第二条本总会宗旨为指导边藏僧俗修明佛教,采取世界文明与汉满蒙回一致进行;第五条实施教育,应使各喇嘛寺筹设佛教学校一所,选择通晓藏文,资质纯美喇嘛入校肄业,教授国文、国语及大小乘相,华严各宗,以为造就佛学人才基础。将来办有成效,并得酌加汉文各科科学,增长普通知识;第七条入会各喇嘛有不规则行为,经本庙大喇嘛不悛,得送交本总会处理。如有情节较严重者,并得由本总会呈请地方长官依法惩办。”[23]103—107从章程中可以看出,边藏佛教总会既保护和传承了川边佛教文化,也教授边民国语和内地佛教文化,边藏佛教总会受川边地方政府的保护和约束。

边藏佛教总会成立后,四处发布布告,其内容有:“今镇守使,发菩萨心,倡明佛教,普济群生,边藏总会,已定名称,边藏各僧,共相劝导,迅除魔障,及早皈依。”[23]103—107显然,川边镇守使殷承瓛对边藏佛教总会予以积极支持。

另外,1917年9月,川边镇守使殷承瓛在即将卸任前,派遣边军分统刘赞廷,还有理塘知事蒋凤琪、义敦县知事杨显②另一说为杨煜,参见理塘县志编纂委员会:《理塘县志》,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69页。、白玉县知事古锡钧,曲登土司、崇喜土司、毛丫土司与乡城土头,在理化噶布可贡生雍河地方签订二十一条协定,称为《噶布可条约》。其中规定:

桑披寺由该县僧俗人等集资培修;该寺寺主由该县公举此称向秋曲丕令龙大喇嘛、土登宜马、绒堆哈仁不其三人充任经理,入寺喇嘛须择经典熟悉,秉性善良两种,如不合格,不准入寺,已选入寺不守清规者,由寺主斥革设,有重大不法行为仍报请地方官讯办;理塘喇嘛寺,前所有乡城喇嘛仍归理塘乡城孔村诵经朝佛,不得改入桑披寺,并不得散处别县,以便约束;应支应各项差役,不论贫富有无势力一律均平摊派,不准保正村长偏袒人情任以派支;百姓等此投诚后,永为良民,不再为乱,复不为匪骚扰,即不再行驻军。[24]

《噶布可条约》安抚了乡城僧人和附近信徒,缓解了乡城寺院僧人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对当地佛教文化的恢复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进一步维护了川边稳定。

(五)其他方面

殷承瓛在任期间,还在吏治、新税、教育等方面有积极表现。殷承瓛根据首任川边镇守使张毅所定奖罚学行章程,将全边各县知事考察才学,造具清册,呈请北洋政府荐任为各县知事[15]213。

边地欠饷现象经常发生,殷承瓛呈请将炉关划为川边财政分厅接管,并将中央直接收入之新税截留,如契税、屠宰税、矿税、酒税、烟酒牌照、官产各款等,由报解财政部转为边款之用,财政部均予以同意。

殷承瓛还计划整顿教育,筹备经费。1917年经费预算中,殷承瓛特列教育费三万余元(藏洋),惟不久川滇战起,殷使回云南,计划告吹[19]391。

殷承瓛在任期间,还通令各县条陈治边各种计划,以及地方改革大计,令总务处会同道尹、财政厅查核,拟具行政改进一年计划,经核定后全书印刷成册,通令各县五年内实施。若殷承瓛不离职,按照书中计划,边政有望日新月异。

三、殷承瓛被迫离职

殷承瓛离职的源头是川滇军混战,接着由于边军争权夺利,最终导致殷承瓛离职。护国战争结束后,入川滇、黔军占据四川省大片土地和重庆重要城镇,四川督军罗佩金奉行“滇强川弱”的政策,引起第二师师长刘存厚等人不满。1917年4月川滇军在成都激战,罗佩金败退。8月,川、滇军在简阳和资阳再次激战。川滇混战期间,刘存厚曾电告陈遐龄旅长、张煦统领、彭日升统领等,驱逐殷承瓛。陈遐龄在雅安宣布严守防地,处于中立,无论何军经过,须卸武装;张煦力谋发展,招买枪支,编军至三十八营,也只是控制川边出路,不暇进攻;彭日升,远在昌都,电文被阻,一个月后他才获悉刘存厚进攻滇军的消息,又过几日他才得到刘存厚驱逐殷承瓛的命令[25]。川滇混战不可避免波及到川边,因川边军饷由川中接济,川省大乱必然引起边饷空缺。另外,川边地方军派系林立,驻察木多、巴塘、打箭炉三处分属三独立派,各自专决用事,势力不相上下。7月边军统领彭日升以其侄彭斗胜率边军第五营直逼炉城,彭日升随后于8月、9月、10月,抽调所部各营大举入炉,攻击殷使,声罪殷承瓛为滇人,应予斥逐,扣关索饷,彭日升意在镇守使之职位[26]16、21。

1917年川中滇军为川军所败,北洋政府以周道刚为四川都督,令罗(佩金)督率全部出川返滇,在成都的滇军相继撤退。9月殷承瓛的军队在打箭炉被边军围困,孤立无援,他见川人甚恨滇军,且边军彭日升觊觎其镇守使职位,此时陈遐龄是川边第一旅旅长,且保持中立,于是殷承瓛向陈遐龄求助,并推荐陈遐龄为川边镇守使。《申报》记载:“1917年9月21日,川边镇守使殷承瓛辞职,举陈遐龄自代”[27]。1917年9月30日北京政府批准殷承瓛辞职,调熊克武继任[13]194,因熊克武未到任,后由陈遐龄担任护理川边镇守使。

不久,殷承瓛遂率领川滇籍军政官兵经木里到丽江[28],于1917年10月8日先后离开康定[15]212。《陆良名人录》认为殷承瓛离开康定的原因还有:“护国战争后,西南军法之间连年混战,一年三小仗,三年一大仗,殷承瓛在西南各省护国将领纷纷参加军阀混战之时,没有参战,这是和他长期追求的共和民主、富国强兵的理想相差甚远,1917年殷承瓛在川滇黔军混战中心灰意冷,决定辞职归省。”[29]至此,殷承瓛也结束了自己的政治生涯,不再步入政坛。

四、殷承瓛治理川边的困难

(一)川边灾害频发

川边自然条件恶劣,灾害频发,严重制约了川边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川边治理的难度。川边平均海拔为4000米之高原,3000米以下之河谷,占地仅得全康面积十分之二三,且被绝壁斜坡占去大部,可耕之地又仅得其十分之二三。故西康粮食奇乏,以致不能供给此每平方公里一人之需要。4000—5000米之地,约占全康面积十分之五,为牧场草地[30]。川边气候、土质均不好,生产方式落后,百姓使用木犁、木耙等工具。一遇灾荒,川边农牧业收成均受影响。西康秋季,几乎每日午后,皆有雹降,酿成灾害。西康多数旷原沃土,放弃不耕者,并非完全由于气温太低,不堪耕植,最大原因为收获之际常有雹灾[31]。如1916年12月,察雅县知事上报1915年的地粮数目受灾之事,呈报提到:“惟地居高原,以及地连深谷之处,水旱霜雹,迄不能免,为边地恒有之灾,收成亦欠”[32]。自民国以来,康定先后发生五次火灾,人民财产损失严重。1917年2月28日夜晚11时,康定蜂窝街发生火灾,殷承瓛饬营和县署竭力救援,火势延至3月1日午前(即上午)8时才被扑灭,全城烧毁过半,幸军械军粮无恙[33]。

(二)匪患丛生

民国前期康区民风剽悍,康南匪患严重,其中乡城土匪尤为突出,部分村民被迫逃离出去,而川边政府难以彻底清除匪患,这给川边治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如1917年6月,雅江县马岩匪患使得各村粮税难征,雅江县知事呈报:“马岩娃串通马岩匪首三人来各村,抢去各村牛马一千余头,粮食银钱衣物概行抢尽,并将各村房屋折毁甚多,所有地中禾稼亦被该匪等踏尽净,本年收成无望。本年粮税,断难征收,伏乞大使派员前往该村查看情形,斟酌办理。”[34]还有乡城地区长期处于失治状态,1914年“陈步三兵变”时,乡匪获得驻军枪支,之后抗拒县知事赴任,汉官不能恢复对乡城的治理,1917年川边镇守使派遣定乡(乡城)县长,试图行使职权,川边政府派兵保护,但不到数月,县长被撤回[35]。

(三)边地欠饷

川边贫瘠,物产甚少,地不足以养民,民不足以养官,更无以养兵,所以自清末赵尔丰经营川边以来,边务经费就全靠四川协济。自张毅时期起,军饷一直依靠四川接济,民饷就地解决,然而川内政局不稳,四川对边地无暇顾及,边地欠饷现象经常发生,这就很容易导致边军兵变。“至于粮饷军需,边外各县粮赋不能接济。三统(统领、帮统、分统)则请镇守使运援,或稍迟误,立称边军哗变”[26]14。1916年8月31日,炉城(康定)发生傅青云叛乱事件,首因就是索饷劫商,“驻守康定的边军第十一营营长傅青云率部哗变,大肆抢劫,全城商民无一幸免,财政厅保存的四川协济的现金及美丰银行的钞票,亦全数被劫”[6]78。1917年川滇交恶时,川边接济又断,边饷愈竭,彭日升在派其侄彭斗胜率边军进窥炉城,除意夺镇守使之位,扣关索饷也是其重要目的。因此,川边粮饷的解决与否,关系到康区边军和边防的稳定。川边政府、四川政府和中央政府均没有妥善解决川边粮饷问题,致使边军时乱、边防空疏。

总之,殷承瓛历经辛亥革命、川滇军西征、护国战争,与其他三任川边镇守使相比,对川边治理的经验更为丰富,尤其在维护川边宗教信仰方面,殷承瓛采取一系列举措,赢得了广大僧俗的拥护。殷承瓛在任期间,积极经营川边,如查办“傅青云叛乱”事件,整肃了川边军纪;整治粮税积弊,维护了川边粮税征收秩序;管理宗教事务,安抚了川边僧俗,保护和传承了川边佛教文化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川边的稳定。然而,川边治理还面临诸多困难,如自然灾害频发、匪患丛生、边地欠饷,这些无疑增加了川边治理的难度。1917年川、滇军发生混战,殷承瓛被迫离职,其治边措施来不及完全付诸实施。

殷承瓛就任镇守使仅有约一年时间,治边措施没有继续推进,这点甚为遗憾。任乃强先生认为:“殷氏勤咨博访,锐意图治。凡所设施,多洽舆情。有志未竟,论者惜之。”[36]川边财政厅厅长陈启图对其评价:“殷承瓛军事具有特长,而行政亦富有经验。蔡(蔡锷)荐殷镇康,期望甚殷,盖以克继赵边使成绩相责,冀其安康定藏,为西南树一屹然重镇。故自到边以来,策划军政,皆自切实可行着手,以推动其逐年进步之计划,向使川滇不构怨,得盖殷之志愿,边疆之治理,盖可翘企以俟者也”[15]214。还有人对其评价:“边使(殷承瓛)有治康之决心与毅力,但因其时间之过于短促,故无特殊表现”[37]。因此,川边镇守使殷承瓛在任期间,川边治理的整体成效并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