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期间广东省银行沟通潮梅汇路之研究*
2020-12-02秦云周
袁 丁 秦云周
(中山大学 历史学系,广东 广州 510275)
潮梅地区是潮属地区(汕头、潮安、潮阳、揭阳、普宁、澄海、丰顺、南澳、大埔、饶平、惠来)和嘉应五属(梅县、兴宁、平远、蕉岭、五华)的合称,其范围相当于如今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及梅州市所辖地区。[1]潮梅地区在我国侨汇经营格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每年华侨汇款,“汇往潮梅一带者,多集中汕头,约占百分之十五至二十(全国侨汇总额——笔者注)”。[2]然而,这一巨额的侨汇资源却长期掌握在民营侨批业手里。抗日战争爆发后,侨汇作为一种重要的外汇资源,成为中日双方在华南争夺的焦点。为切断我国的对外交通线,掠夺丰厚的侨汇资源,日军于1939年6月侵占汕头并封锁潮汕沿海,致使大批侨汇滞留香港,潮梅汇路梗阻。潮梅汇路畅通与否,不仅直接关系着数百万侨眷的生计,更是关系到华南抗战的成败。如何沟通潮梅汇路,就成为国民政府及广东地方政府为舒缓侨困并争取海外侨汇资源而必须解决的重大金融问题。针对该问题的深入探讨,对理解战时国民政府侨汇管理政策及华南抗战格局的最终走向具有重要意义。
有关潮梅汇路的研究,张慧梅探讨了1939—1945年潮汕与东南亚之间的侨汇流通及背后的金融与传统人文网络;[3]焦建华集中探讨了太平洋战争前潮汕沦陷区侨汇业的变迁;[4]泰国学者黎道钢论述了暹罗银信局公所为沟通潮梅汇路所做的努力;[5]袁丁认为,汕头沦陷后,国家行局(主要是邮政局)的侨汇业务依然在运作,国统区与沦陷区之间保持了相当程度的侨汇合法流通。[6]学界对该问题虽然做过一定的研究,但这些研究多集中于国家行局和民营侨批业,针对广东省银行的研究仍然薄弱。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集中考察1939年6月汕头沦陷后广东省银行(以下简称“省行”)沟通潮梅汇路的成因、成效及局限,进而分析其对华南抗战的作用及贡献。
一、汕头沦陷前省行潮梅汇路经营概况
广东省银行的前身是1924年8月15日孙中山亲手创办的中央银行,第一任行长是宋子文,享有发行纸币、代理国库及代募公债等特权。1927年,国民政府迁都南京,另设中央银行于上海,广东省的中央银行于1929年3月1日奉令改称广东中央银行,该行继承前中央银行全部资产负债,由省库拨足资本1300万,从此变为地方银行性质。由于对前中央银行发行之纸币负有兑现之责,故仍加上“中央”二字;由于其资产由省库拨付,纯属省立银行,为循名责实,划清界限起见,1932年1月1日再次奉令改组为广东省银行。1936年7月广东“还政中央”以后,孔祥熙亲信顾翊群为行长,宋子文之弟宋子良为董事。此广东省银行既不同于1912年成立的广东银行,也不同于1920年成立的省立广东省银行。[7]1939年6月汕头沦陷之前,广东省银行虽然有较好的经营网络,但在广东侨汇中仍处于“从属”地位。
(一)汕头沦陷前省行潮梅侨汇经营网络的构建
侨汇是广东经济的重要支柱,直接决定着广东经济的兴衰。省行作为广东地方金融的枢纽,发展侨汇业务不仅是自身业务商业化的必由之路,而且是顺应广东地方经济“外向型”特征的内在需求。随着抗战局势的紧张,“吸收侨汇已成为粤省当局施政计划之重要部分,其执行机关则为广东省银行,广东省银行年来皆以吸收侨汇为主要业务”。[8]为扩大汇路,在广东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省行积极向海外扩张。1938年10月广州沦陷后,省行海外侨汇经营网络构建的关键一环即是新加坡分行的设立,这使得省行在粤侨集中的南洋地区有了经收南洋各埠侨汇的枢纽。此外,省行还在广州湾、澳门等地设立了办事处。对于未能直接设立行处的暹罗及法属安南,省行派员赴潮侨集中的暹罗办理通讯及侨汇事宜。[9]省行还在法属安南设立了海防通讯处,该处的设立,不仅可以和已成立的香港分行、广州湾办事处等行处遥相呼应,而且对于办理法属安南、英属缅甸侨汇极为有利,“是时仰光侨款由批局带至海防转汇回国者为数甚巨,本行在侨胞中有甚深之信赖”。[10]截止1939年6月汕头沦陷以前,省行的侨汇经营网络已初步形成了集南洋揽收、香港中转、省内解付于一体的格局,呈现出省内解付优势明显而海外分支机构明显不足的特点。但省行作为华南最大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所构建的海内外侨汇经营网络、积累的侨汇运营经验及相应的人才储备,决定了其可以在华南抗战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汕头沦陷前省行在广东侨汇中的地位和作用
侨汇是数百万侨眷的主要生活来源,“潮人仰赖批款为生者几占全人口十之四五”。[11]据吴承禧研究,就潮梅侨汇来源来说,暹罗占50%,英属马来占30%,法属安南占10%,荷属东印度占6%,南洋其他地区占4%。[12]鉴于潮梅侨胞多集中于南洋,潮梅地区又是我国重要的侨汇区,省行一开始即把南洋及潮梅地区作为侨汇经营的重点区域。到1939年6月汕头沦陷前夕,省行在潮梅地区已形成以汕头分行为中心,以潮安、梅县、兴宁等行处为辅助的侨汇经营网络,但这些分支机构均集中在汕头及县一级,而未能深入广大侨眷居住的偏远地带。从其海外侨汇经营网络来看,虽在潮梅侨汇最大来源地暹罗设有通迅处,但要有效吸收暹罗侨汇,直接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将是省行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对于潮梅侨汇另一重要来源地之新马地区,省行在新加坡已建立有分行,辅以众多的通汇处,吸收新马等地侨汇显然不成问题;在法属安南和英属缅甸,虽可以通过海防通讯处联络批局吸收两地侨汇,但省行在上述两地未能直接设立分支机构,制约省行吸收两地侨汇的成效。显然,省行潮梅地区及海外分支机构数量过少且布局不均衡,是制约省行吸收侨汇的重要原因。
据统计,省行吸收的潮梅侨汇从1937年的不足200万元法币剧升到1938年的1156.8万元。[13]但相对于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侨批局和水客而言,依然“微不足道”。据统计,1937 年潮梅侨汇共计法币6200万元,而民营侨批业累计吸收的侨汇就高达5700万元(其中侨批局4000万元法币,水客1700万元)。[14]由此可见,汕头沦陷前,无论是海内外的侨汇经营网络,还是侨汇经营的成效,省行在潮梅汇路中均处于“从属”地位。
(三)国民政府既利用又限制的侨汇管理政策
抗战之前,广东与南京国民政府关系不甚紧密,国家行局在广东分支机构有限,省行遂成为广东最大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民营性质的侨批业则是闽粤地方侨汇经营的重要力量。侨汇作为国民政府外汇的重大来源和抗战资金的主要构成要素,对于平衡国际收支、购置抗战武器装备、维系侨乡经济和上千万侨眷生活有重大意义。最大程度集中侨汇成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外汇管理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集中侨汇,国民政府转而采取争取和团结闽粤两省地方银行和侨批业的政策,“一面充实侨汇机构,一面拟定侨汇合作办法,督促各经营侨汇机构切实合作,形成一吸收侨汇之金融网,并责成中国银行总其成,联络闽粤两省银行、闽粤省侨批业、邮政分支局,以广吸收”。[15]但这种争取和团结是以国家行局主导侨汇经营为前提的,它具有鲜明的倾向性和两重性,即国民政府鼓励、支持国家行局,使之成为侨汇经营的领导和主干,对闽粤两省地方银行则采取既限制又利用的政策:一方面要限制其向海外拓展,以免成为国家行局吸收侨汇的强劲对手;另一方面鼓励、支持其在本省推设分支机构,以便更好地为国家行局的侨汇经营服务。由于国民政府严格限制闽粤两省地方银行海外拓展的政策直到1939年1月28日财政部公布《吸收侨汇合作原则》和《银行在国外设立分行吸收侨汇统一办法》才予以明确,在此之前,因政策相对宽松,省行得以构建起以南洋为重点,以香港分行、新加坡分行、澳门支行为枢纽的海外侨汇经营网络。尤其是香港、新加坡两分行的设立,使得省行可以借助近代以来形成的以新加坡——香港为主要渠道的亚洲地区金融网络,[16]扩大和强化海外侨汇经营网络。
二、海内外各方为沟通潮梅汇路建言献策
1939年6月汕头沦陷后,因日军封锁潮汕沿海致使潮梅汇 路梗阻,中国银行、省行等公办行局后撤内地,使得侨款转驳困难、侨汇头寸缺乏,再加上地方不靖,导致汇路安全缺乏保障。在此形势下,数百万侨眷嗷嗷待哺,海外侨领在致广东省政府的函件中大声疾呼,“苟不设法救济,前途宁堪设想”。[17]然而环顾当时潮梅汇路的各种经营机构,长期主导潮梅汇路的侨批业因日军入侵遭到了沉重打击,幸存的侨批业又无力单独解决批路安全等问题;国家行局在该地分支机构本来就不多,且已撤至内地;因此,沟通潮梅汇路的重任就自然而然落到了省行身上。为此,海内外各方迭次请求广东省政府及省 行早日沟通潮梅汇路。
(一)国民政府要员、海外侨领及侨批业推动沟通潮梅汇路
1939年6月汕头沦陷后,中国银行董事长宋子文出于维护中行的经营利益,要求广东省政府及第四战区维护批路安全。1939年6月24日,他致电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广东省主席李汉魂,“拟恳请驻潮梅驻军派兵保护批局分发各县侨款,以冀安全。”[18]尔后,长期经营潮梅汇路的侨批业通过 跨国网络和机制化运作,进一步谋求借助广东省政府及省行的力量,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商业利益。因暹罗是潮梅侨汇的最大来源地,暹罗银信局公所率先作出反应。6月24日,该公所致电李汉魂及财政部驻港专员,寻求侨批投递,最终无果,于是决定自6月30日起暂缓配往香港侨批。[19]随之,旅港潮梅商帮纷纷要求省行设法救济。[20]8月15日,代表侨批局利益的汕头市商会主席陈焕章致电李汉魂:“恳商国家银行着南洋各埠分行与批局妥定汇兑分发办法,救民倒悬,至各县分发批款尽可由各批局办事处由县负护送责。”[21]新加坡潮帮各汇兑商则提议妥速在揭、饶两地增设行处,其中饶处拟设黄冈,揭处拟设棉湖墟。[22]
暹罗、新马地区是潮梅侨汇的主要来源地,面对潮梅侨汇梗阻的困境,两地侨团纷纷展开救乡活动,其中以暹罗中华总商会主席蚁光炎影响最大、成绩最著。他祖籍广东澄海,具有强烈的爱国情感和桑梓情结,面对家乡的沦陷,多方寻求解决之道。7月20日,他致函侨委会委员长陈树人,系统阐明了侨汇对侨乡、侨眷及国家的重要性,并且提出了沟通潮梅汇路的具体举措,“拟请政府在香港设一侨汇机关,或指定银行办法,一方与南洋各地华侨银信局联络,将所有侨批悉在香港集中,然后由香港转道淡水惠阳送入内地,或由航空输桂林转韶关,再输入内地,并以兴宁或梅县为侨批内地集中处,然后由驻防军护送至各县各乡。以策安全。总之,一方宜尽量采用现有民信局深入民众之办法,一方宜统筹统办,以求经济快捷与安全。侨眷生活与外汇吸收,实深利赖。”根据暹罗中华总商会的建议,7月21日,他再次致函陈树人,“现在救急办法须由广东省银行迅为广设县办事处接发侨批”,并恳请陈树人转呈行政院电饬省行照办。[23]至此,蚁光炎明确形成了由广东地方政府保障批路安全,省行主导沟通潮梅汇路的构想。这一构想集中反映了国民政府集中侨汇的政策和救助广大侨眷的愿望,颇具前瞻性和可行性,得到了陈树人、广东地方政府、新加坡潮州八邑会馆、马来亚潮州公会联合会主席戴澍霖、槟榔屿潮州会馆等海内外各方的积极响应。
(二)地方政府、潮籍要员及第四战区对于沟通汇路的各自考量
潮梅汇路梗阻,侨眷生计无着,直接关系着当地的社会稳定和华南抗战。因此,潮属地方政府、潮籍要员、第四战区纷纷要求早日沟通潮梅汇路。应该说,在潮属地区增设行处,是普遍共识。但在具体行址的选择上,则各有其利益考量。潮属地方政府关注的是本地利益和社会稳定,因此多希望省行在自己辖区或靠近自己辖区的地方设立行处。1939年7月9日,普宁县长杜邦致电李汉魂,建议省行在普宁当地设立行处。[24]潮籍要员刘候武因长期工作、生活在暹罗,和暹罗颇有渊源。他提议省行在普宁鲤湖设处以接发暹罗侨汇。[25]因南山管理局靠近普宁,杜邦的建议得到了南山管理局局长黄端如的积极响应。[26]8月2日,揭阳县长陈友云提请省行在毗邻揭阳的普宁或汤坑设立办事处。[27]潮梅汇路持续梗阻,将直接影响华南抗战的顺利开展。第四战区特派员林雁峰在巡视东江途中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8月18日他致电李汉魂,“乞饬省行或商中行迅办南洋各埠汇兑,并在潮、揭设分行,以济燃急。”[28]其后,这一情况上报至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为此,他于8月30日电告李汉魂,要求妥速筹办具报。[29]其后,根据广东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何春帆提供的情报,9月7日他再次电告李汉魂,要求从速解决粮食恐慌和侨款阻滞问题。[30]张发奎作为负责两广对日作战的最高指挥官,其电文的分量不言而喻。其后,广东省临时参议会(简称省临参会,作者注)吴鼎新议长、同属潮籍的省临参会 议员许观之及同盟会元老方瑞麟,也积极为沟通潮梅汇路建言献策。
显然,围绕潮梅汇路的沟通,海内外各方既有利益的一致性,又有利益的差异性,这与各自的站位及代表群体的利益密切相关。在由广东地方政府力量保障批路安全的基础上由省行主导沟通潮梅汇路,是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利益的差异性则主要体现在新增行处处址的选择上。地方各方的互动,也推动了省行早日沟通潮梅汇路的落实。
三、省行沟通潮梅汇路的保障与实施
抗战爆发后,因中央银行在广东分支机构过少且实力较弱, 省行事实上又承担着领导广东全省对日金融战的重任。因此,打通潮梅汇路就成为省行战时的重大使命。而要沟通潮梅汇路,就要从维护批路安全、保障头寸接济、便捷侨款转驳等多方面着手。
(一)潮梅汇路安全的有效保障
批路安全是侨批业正常开展侨汇经营活动的前提和基础,要沟通潮梅汇路,首要任务就是维护批路安全。由于战时国民政府执行的是争取和团结侨批业的政策,中国银行作为国家行局经营侨汇的主力,因在潮梅地区分支机构有限,当地的侨批业遂成为其侨汇解付的重要依托。为此,宋子文要求广东省政府及第四战区为当地批局提供安全保障。由于他长期位居中枢,对其要求,李汉魂自然不敢怠慢。1939年7月12日,他复电宋子文,称已分别责令保安处转饬驻潮梅各部队,第五、六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转饬所属各县政府切实维护批路安全。[31]此外,省行依托自身优势,积极为侨批业提供批路安全、转驳侨款等服务。有信银庄(批局)司理芮诒壎曾在回忆文章中指出:“广东省银行在国统区各县前线设点,接应批款,继而不辞艰险,武装押运。后来还请准将所属批局解送批款员工穿着军装,荷枪实弹解款,由汕头侨批公会理事长万兴畅批局经理许自让充当队长。”[32]
(二)省行潮梅侨汇经营网络的扩大与完善
侨委会为国家侨务管理的最高机关,团结侨领、维护侨胞利益是其重要职责。陈树人和广东有很深的渊源,熟悉省情和侨情,因此他积极支持蚁光炎的主张。在侨委会、广东省政府、暹罗中华总商会多重压力和敦促下,省行将蚁光炎的建议一一落实。1939年8月11日,广东省政府函复侨委会:“今后潮梅各属侨胞汇款,当依照原定计划尽量吸收,先集中于香港分行,然后以梅县、兴宁两分行为中心,大埔、松口等办事处为协助,并拟于蕉岭、丙村及潮属各县未沦陷之适中地点增设办事处,尽量充实头寸,以期输送迅速,便利侨胞。”[33]鉴于省行既有的行处多集中于梅属地区,因此在潮属之揭、饶两地增设行处将是省行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根据蚁光炎、刘候武及新加坡潮州八邑会馆的建议,省行当即派员前往揭、饶两地筹备。[34]作为应急措施,省行还打算将普宁省分金库改组为办事处。[35]为加快揭、饶两地筹设行处进程,刘候武还通过李汉魂对省行施 加压力,“若再不设法,恐怨声随起,并将影响宣慰专员工作”。[36]随着省行在上述两地增设行处的成功实施,11月6日,潮梅汇路得以完全沟通。[37]
(三)省行与侨批业关系的调整和改善
私营侨批业长期根植于南洋和闽粤侨乡,在多年的市场竞争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经营模式和不可替代的优势。因此省行要有效地沟通潮梅汇路,一方面需要联络海外侨批业以扩大汇路,另一方面需要依托当地侨批业以有效解付侨汇。为便捷侨款解付,省行一度考虑与邮局合作,但邮局辐射范围有限且收费昂贵,省行转而与侨批局合作。以与省行建立特约代理汇款关系的陆丰吉祥庄为例,最明显的成效就是省行可以依托吉祥庄长期经营侨批形成的良好社会信誉,以较低的成本快速将侨汇网络进一步延伸至河婆及附近乡村。[38]通过这些特约代理汇款店,省行将侨汇解付网络由市县一级进一步延伸到揭阳河婆,丰顺留隍,梅县白渡、银市、畲坑、宫市、西阳、中部墟、长沙、南口、太平墟,普宁棉湖、五云洞,大埔之大麻、湖寮及揭阳县城等地。[39]对于侨眷集中的偏远地带,则进一步发挥水客的作用和优势。
扩大汇路是省行沟通潮梅汇路的应有之义。为此,省行一面与海外同业订约通汇,一面联络海外侨批局和水客。在南 洋一些重要商埠,“如星加坡(大坡、小坡)峇珠巴辖、吉隆坡、关丹、昔乜加、金保、美里劳勿、文德甲、怡保、居銮、古来等埠,亦先后觅得通汇处与代理点二十余家。并为推广荷印侨汇起见,特委托实武牙埠广成公司通汇处,又与荷属张立端批局订约吸收侨汇”。[40]而要有效吸收侨汇,非假手水客不可。因此省行要求东江各行处及新加坡分行与各地水客紧密周旋,妥为招待。[41]通过联络海外侨批业,省行得以将侨汇揽收网络覆盖到南洋广大地区,这是省行扩大汇路并增加侨汇的重要基础。
四、省行沟通潮梅汇路的成效
省行在沟通潮梅汇路的过程中,在潮梅、东兴、昆明、重庆等地遍设行处,形 成了完善的经营网络。这一优势使得新马等地沦陷后,越、老、柬及暹罗等地的侨批业能够将收集的侨汇通过省行东兴办事处转驳到粤东、闽南等地,这一局面一直持续到1944年11月。据统计,1939—1941年,省行累计吸收潮梅侨款将近2590万美元;到1942年底,省行东兴办事处直接吸收的侨汇高达法币3900余万元。[42]这对于维系数百万侨眷生计并争取人心,为改善广东地方财政和厚实抗战资源,为赢取华南抗战的最终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对此,日方也不得不承认,“太平洋战争爆发前日方在华侨汇款方面获得之外币极少,而法币却因获得间接滋润支持而对国民政府之抗战经济产生正面维护作用。”[43]
省行之所以能沟通潮梅侨汇,首先是省行具有衔接海外侨居地社会和国内侨乡社会的网络优势。从法理上说,省行既是国家金融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广东地方推行国家侨汇政策的主导力量,因此省行得以在海外建立起以南洋为重点,以香港、新加坡两分行为轴心的海外侨汇经营网络,从而最大程度将侨汇揽收网络扩展到南洋侨居地社会。在潮梅侨乡,省行一面普设机构,一面通过联络侨批业,打通了侨汇解付的“最后一公里”,建立起深入侨眷的侨汇解付网络。其次是省行具有沟通广东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身份优势。“国父手创”的金字招牌和中央银行的“高贵出身”,是省行与中央政府长期保持密切联系的历史基础。从职能上看,省行除兼代国库外,还代理省库和县库,这是省行得以沟通中央政府和广东地方政府的职能基础。最后是省行所具有的地缘优势和灵活务实的经营策略。省行长期作为广东地方政府的“钱袋子”,和广东地方渊源颇深,省行上下又以粤籍为主,相对国家行局来说,发展侨汇业务更易获得当地的认同和支持。省行作为广东地方金融的枢纽和华南最大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正是凭借上述特色和优势,在沟通潮梅汇路的过程中得以发展壮大。
由于省行的地方属性,1939年1月28日财政部公布政策,限制地方银行海外拓展后,省行无法向海外拓展,“本行原拟在美洲、南洋各地普遍推设行处,以利侨汇之吸收。因财政部对各省地方银行在国外设立行处限制甚严,以致未能实现”。[44]这使得省行侨汇来源相对单一,直接制约了省行吸收侨汇的效果。而作为国家行局的中国银行到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却在海外增设了18个行处,[45]侨汇来源广泛而多元。此外,英、法、荷等国在南洋属地实施的外汇管制以及英美对中国资金的封存,对省行吸收侨汇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据统计,仅因香港冻结中国资金关系就导致省行侨汇减少了约1000万元法币。[46]
五、结语
抗战以前,随着中央集权和经济垄断的逐步推进,南京国民政府力图限制和取缔私营侨批业,但成效并不显著。华南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采取团结闽粤两省银行和侨批业的政策,体现的是经营侨汇的思路,潮梅汇路得以沟通,从而为我们从地方层面认识战时国民政府的侨汇政策及抗战救济提供了新的视角。这一汇路之所以得以沟通,离不开战时的特定环境和海内外各方的积极推动。在此过程中,省行能够顺应时局发展,合理听取海内外各方的意见,并及时改善了与侨批业的关系,由此实现了互利共生、合作共赢。
1939年6月汕头的沦陷,为省行沟通潮梅汇路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在此过程中,省行依托自身优势,积极联络侨批业,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国民政府严格限制省行海外拓展的政策和自身分支机构相对不足的局限,在沟通潮梅汇路的过程中发展壮大。而在特定的战时背景下,长期主导潮梅汇路的侨批业遭受重创,省行作为公办行局所具有的经营网络和政府背景,相比民营侨批业,更契合广大侨胞汇款寻求安全的心理需求。在办理侨汇业务环节,不同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注重吸收大额商业汇款,省行以办理小额家用汇款为主,从而避免了和国家行局在吸收侨汇上的正面竞争。[47]由于“华侨小额家用汇款确是近代侨汇中的主体和极具稳定性的部分”,[48]因此,省行沟通潮 梅汇路不仅直接惠及了数百万潮梅侨眷生计,进而为配合和支持国家行局办理侨汇,为厚实抗战资源,赢取华南抗战的最终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国民政府的限制政策及战时的影响,也制约了省行在潮梅汇路中发挥更大作用。
[注释]
[1] 谢雪影:《潮梅现象》,汕头:汕头时事通讯社,1935年,第1~5页。
[2] 童蒙正:《中国战时外汇管理》,重庆:财政评论社,1944年,第303页。
[3] 张慧梅:《战争状态下之金融与传统人文网络——1939—1945年潮汕与东南亚间侨汇流通研究》,《潮学研究》第11辑,汕头大学出版社,2004年。
[4] 焦建华:《太平洋战争前潮汕沦陷区侨汇业研究(1939.7—1941.12)》,《南洋问题研究》2014年第1期。
[5] [泰]黎道钢:《汕头沦陷初期暹罗银信局公所恢复批路之努力》,广东省档案馆编:《侨批故事》,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265~271页。
[6] 袁丁:《国统区与沦陷区之间的侨汇流通——抗战中的广东侨汇研究》,钱江、纪宗安主编:《世界华侨华人研究》第一辑,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
[7] 欧阳卫民主编:《岭南金融史》,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年,第391~452页;广东省银行编:《广东省银行史略》,广州:广东省银行,1946年。
[8] 云照坤:《战时广东侨汇》,《广东政治》1941年第1卷第1期。
[9] 《暹罗中华总商会证明书》(1947年5月3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银行档案, 41-3- 3312。
[10]《关于本行恢复及增设海外机构并兼营存放款业务事项由》(1946年3月),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银行档案41-3-270。
[11] 饶宗颐总纂:《潮州志·实业志六·商业》,潮州:潮州市地方志办公室,2005年,第1312页。
[12] 吴承禧:《汕头的华侨汇款》,《华侨半月刊》1937年第99、第100期合刊,第13页。
[13] 《近年来广东省银行办理侨汇之概况》(1941年),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银行档案 41-3-4240之二。
[14] 姚曾荫:《广东省的华侨汇款》,重庆:商务印书馆,1943年,第39页。
[15] 《钱币司关于拟定英美经济运输使节来华工作项目计划大纲及抗战以来办理金融币制情形说明书签呈》(1941年1月18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二编·财政经济(四)》,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551页。
[16] [日]滨下武志著,朱荫贵、欧阳菲译:《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224页。
[17] 《李汉魂致顾翊群函》(1939年9月6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银行档案41-3-2221。
[18] 《香港中国银行来电照抄》(1939年6月24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财政厅档案4-2-10。
[19] [泰]洪林、黎道钢编:《泰国侨批业资料荟萃》,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2011年,第73页。
[20] 《本行积极办理侨汇情形案》(1939年7月27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银行档案41-3-33。
[21] 《陈焕章致李汉魂电》(1939年8月15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财政厅档案4-2-10。
[22] 《港讯处致省行函》(1939年10月30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银行档案41-3-2221。
[23] 《侨务委员会公函荒渝己字第1929号》(1939年7月21日),广东省档案馆藏财政厅档案4-2-10。
[24] 《杜邦致李汉魂电》 (1939年7月9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财政厅档案4-2-10。
[25] 《曾晓峰致李汉魂电》(1939年7月9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财政厅档案4-2-10。
[26] 《黄端如致李汉魂电》 (1939年8月9日), 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财政厅档案4-2-10。
[27] 《陈友云致李汉魂、顾翊群电》(1939年8月2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财政厅档案4-2-10。
[28] 《林雁峰致李汉魂电》(1939年8月18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财政厅档案4-2-10。
[29] 《张发奎致李汉魂代电》 (1939年8月30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财政厅档案4-2-10。
[30] 《张发奎致李汉魂代电》 (1939年9月7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财政厅档案4-2-10。
[31] 《李汉魂致宋子文代电》(1939年7月12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财政厅档案 4-2-10。
[32] 芮诒壎:《有信银庄(批局)琐忆》,陈训先:《潮汕先侨与侨批文化》附录,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04页。
[33] 《广东省政府致侨委会函》 (1939年8月11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财政厅档案4-2-10。
[34] 《筹设揭阳、饶平等办事处案》(1939年8月20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银行档案 41-3-34。
[35] 《李汉魂致杜邦代电》(1939年9月2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财政厅档案 4-2-10。
[36] 《曾晓峰致李汉魂电》 (1939年10月11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财政厅档案4-2-10。
[37] [泰]洪林、黎道钢编:《泰国侨批业资料荟萃》,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2011年,第85~86页。
[38] 《普宁办事处致省行总行函》(1940年7月16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银行档案 41-3-3390。
[39] 广东省政府秘书处编译室编:《广东金融》,曲江:广东省政府秘书处,1941年,第20页。
[40] 广东经济年鉴编纂委员会:《广东经济年鉴续编》(三十年度),曲江:广东省银行经济研究室,1942年,第F43页。
[41] 《省行致东江各行处及星行函》(1939年12月17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银行档案41-3-2215。
[42] 云照坤:《一年来之广东金融》,《广东省银行季刊》第3卷第1期,1943年3月。
[43] 杨建成主编:《三十年代南洋华侨侨汇投资报告书》,台北:中华学术院南洋研究所,1983年,第69页。
[44] 《关于建设厅黄厅长吸收侨汇意见各项办理情形由》 (1941年8月13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银行档案41-3-2215。
[45] 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中国银行行史(1912—1949)》,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年,第554页。
[46] 黄卓豪:《战时广东金融问题》,曲江:广东省银行经济研究室,1942年,第50页。
[47] 《拟议广东省银行在海外华侨自由聚居地点自由择设分支行处意见请核示办理由》(1947年9月4日),广东省档案馆藏广东省银行档案41-3-284之三。
[48] 袁丁等:《民国政府对侨汇的管制》,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