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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基层治理效应

2020-12-01田玲玲

关键词:行政区划调整基层

田玲玲 罗 静

(1.华中师范大学 社会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9; 2.华中师范大学 地理过程分析与模拟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湖北 武汉 430079)

一、问题的提出

行政区划是国家政治结构的一种基本形式,是中央统治地方及中央与地方分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手段①。国家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在地理区域划分行政管理区域,建立一定级别的地方政府,因此赋予行政区划行政管理和空间管理的双重性质②。从行政区划发展的历史来看,自秦汉时期的郡县制到元明清的行省制,发展到如今的一般地域型建制、民族区域型建制和城镇型建制等市县制度③,行政区划一直在适应区域发展,促进自然和社会资源合理配置以及保障国家利益的实现,不断交融在国家与地方间、区域内和区际的协调与平衡、博弈与整合中,在不同的社会矛盾中发展和调整。地方政府在其行政区划范围内开展社会治理,保证各主体有序发展,维持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④。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指出,“行政区划本身也是一种重要资源”,行政区划作为现代国家基础性的空间安排,往往在社会转型和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的行政区划资源论,开启了新时代行政区划改革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里程碑⑤。近年来,国家开启了大范围的行政区划调整,且展现出新的发展逻辑,强调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和发展转型以及新型政府社会治理等理念,行政区划调整不断趋向与社会治理同行⑥。我国的行政区划体系中,基层政区最庞大,与群众联系最紧密,主要包括乡、镇、街道等;而乡镇和街道治理体制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乡、镇、街道作为最基层的行政单位,上级指令要通过基层单位来实现,民众通常也是通过基层单位来参与社会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为有效解决乡村基层问题指明了方向和解决方略,其中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在基层治理中,行政区划并非决定性因素,但行政区划作为行政管理的基础性空间安排,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运行管理、治理模式等。在当前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双重战略影响下,如何立足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和乡村振兴的实践走向,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高度深刻认识当前基层治理出现的诸多问题,准确把握行政区划优化与经济社会重构及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选择正确的调整和改革道路,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为此,笔者围绕这一问题,通过对2019年湖北省行政区划调整的乡镇进行调研,由行政区划与社会治理两者内在运行机制出发,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动力机制及不同驱动因素下的社会效应进行分析,以揭示乡镇行政区划设置优化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复杂关联及其深刻逻辑,为进一步探讨以行政区划调整为推手,提升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参考,助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行政区划是社会治理的空间基础

行政区划作为一种有意识的国家行为,是中央集权出现后的产物,是国家对所辖领土进行分级管理的区域结构⑧。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完善和科学的社会分工及区划调整应该是具有内在的必然性、合理性,帮助和推动农村脱离愚昧,促进乡村社会的文明与平等⑨。科学合理的行政区划应该是帮助配置资源,促进城乡融合和社会公平,提高居民个人获得感的基础。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随着朝代的更迭,最明显的变化特征莫过于行政区划随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更,行政区划的划分是以符合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而设立的,因国家本质不同而有其明显的阶级性和一定的历史连续性⑩。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行政区划的设定相对稳定,行政区划的变更集中体现在基层层面的变更,其主要原因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的引领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受市场经济、城镇化和科学技术等因素的驱动,传统的基层生活方式与社会治理模式开始快速转型。

在乡村,社会治理是公共权力对乡村社会进行组织、引导、规范和调控的过程。过去的基层行政区划设置依赖于传统乡村的治理模式。费孝通先生将传统的中国社会称为“乡土中国”,认为传统的农业社会是乡土性的。农民扎根于土地,以务农经济为主,农民的生活生产与其土地财产密不可分,乡村的社会治理主要实行“双轨制”:一方面是行政区划体系下的逐层治理;另一方面则是靠村社等伦理组织自治。毋庸置疑的是,市场经济、城镇化和科学技术改变了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传统的“双轨制”变成一体化的治理。农民的生产方式改变,农村出现了更多的剩余劳动力,市场经济推动资源要素的流动。人的身份逐渐多元化,农民工实现阶层流动和职业转变,逐渐实现市民化转移;土地进入市场流通,不同性质土地被赋予不同的价值和用途,部分农业用地转换成建设用地,土地性质呈现多元化。传统乡村人地钱关系发生转变,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组织结构和城乡关系的改变冲击了现行的社会秩序和治理体系,流动人口期望打破行政区划的层级差异以获得身份的认同,获得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公平权利,对本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社会治理方式、质量和效率提出新的诉求。

为回应因社会秩序和结构转变带来的社会冲突和治理难题,适应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以及市场发展规律,国家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改革,其中一项主要举措就是行政区划调整。20世纪80年代,全国恢复了乡建制,修改镇建制单位的设置标准。到90年代,政府治理和行政区划开始统筹考虑区域规划、环境治理、社会平等和可持续发展,高水平的城市化使城市型政区逐渐取代传统的地域性政区。据民政部统计,2004年以来全国共增加了2615个街道,减少了7333个乡,近5年县以下行政区划调整共达4117个。在新时期,行政区划调整又展现出新的特点,党中央将行政区划作为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将治理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地理学者和规划专家为此展开了关于“空间治理”的讨论,政治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的相关研究也开始关注“行政区划”的重要性,认为行政区划是社会体制运行与社会政策落地的空间基础。学者胡恒认为,“所谓行政区划,无非是国家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而对国家的土地和人口进行的一种区域划分”,其观点体现了行政区划的政治性和地域性。近年来空间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将工具理性和技术手段逐渐转变为价值理性和公共政策,例如有学者认为基层政区是对基层空间进行分级划片的政策性工具,在理论上遵循空间和地理科学的指导,行政区划是中央政府统治和管理全国各地的一个基本有效手段,是国家为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空间再配置,这些研究从理论上阐述了行政区划调整从行政手段变为治理手段,从空间区划工具转变为社会治理工具的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行政区划“资源论”观点,从顶层设计上支撑了行政区划是社会治理的空间基础,他认为行政区划作为上层建筑为区域和地方发展做顶层设计,也作为契机和途径为基层人民谋求发展福利。在顶层设计中,行政区划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局部和整体的资源配置,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和合理分工,从而达到社会公平和结构平衡,激励和稳定社会经济发展;在行政区划划分和调整过程中,又能对相关利益主体产生影响,从而提升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的能力。两者不断产生矛盾、磨合,在博弈中逐渐达到契合,由此推动行政区划深刻变革及经济社会资源的重构。

三、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对资源的重构

在我国,行政区划体系是国家政权实现的实体结构和管理框架,是中央政府为了加强对各个地区的管理分而治之的方式,各地区各层级根据行政区划赋予的公共权力和边界约束治理辖区内的各项事务,国家和地区通过行政区划设置来层级式配置经济社会资源,逐级实施战略规划来促进相关政策落地。而目前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行政村是基层群众自治单位,不属于行政区划;政府层级式和全局性的安排一般通过行政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逐级印发到乡镇级行政区,再传达到各村。这一过程基于一定的人口、地域、组织和权利来进行,涉及国家对乡村的治理和乡村自我治理两个方面,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自身和所在家庭的发展路径。因此,乡镇的行政区划调整会影响辖区人口、面积、治所等资源配置的变化,从而带来各方面的资源重构并引致更深层次的社会治理体系变革,如图1所示。

图1 行政区划调整对资源的重构内容

(一)对要素资源的重构

乡镇的合并拆分、行政区划层级的提高,能够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流动要素一般包括劳动力、资本、技术、土地、信息等。一个区域发展格局的形成主要由生产要素和资源的流动方向来决定,行政中心一般会成为区域内生产要素和资源集聚的中心,行政级别越高,要素越集中。市、街道办事处比县和乡更能吸引投资,能更多地为企业提供土地指标用以厂房建设等,产业的集聚引起技术和劳动力的集聚,因此促进农业人口的市民化转移。行政区划的边界扩张或者建制升级,能有效打破行政区之间的藩篱,扩大市场,促进行政区与经济区相互融合,从而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形成良性的循环,也能有效促进土地等相关要素的功能转变与价值提升,例如农村型行政区转向城市型行政区之后,土地开发使用从低附加值产业向高附加值产业转换。区域内行政边界的合理重组能打破制约资源和要素跨行政区流动的障碍,同样也能避免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有效地配置生产要素,降低资源和管理成本,促进地区整体发展。

(二)对空间资源的重构

从空间视角看,涉及界线变化的行政区划调整都会重构空间资源,一方面要涉及政区国土空间界线的勘测和调整,另一方面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的修编。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自上而下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提高国土空间治理能力。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口、产业等向城镇聚集,城市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利用。撤镇设街、建制升级、政区合并等行政区划调整,有利于拓展发展空间,调整土地利用类型。另外,行政区划调整必然要修编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上级行政区划的调整,新一轮区域规划的修编会逐级影响所辖政区的区划调整,进一步带动空间资源的再分配和整合,从而影响每一个基层单元空间资源的重组。行政区划调整作为一种行政手段,从外部的拓展和内部的调整两方面,促进一个区域的空间载体重构。

(三)对组织资源的重构

不同级别行政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及从属关系均不同。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受影响较大的一个主体是地方组织机构。地方政府为保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一般会组织相关单位和机构反复论证,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人事编制、公共事务、宣传、维稳等事务,根据新的行政区划配套相应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和调整相关从属关系等。如增设街道办事处要增设县级各机关的派出机构,配套工作人员;合并行政区划则要撤销重复的行政机构,合理安排人员的归属,调整或新建各级党政机关等;工作开展过程中,奖惩和提拔等制度会带来人员调整问题。行政区划调整重构组织资源,对社会治理的重要影响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优化行政资源配置,确定合适的行政层级、隶属关系和管理机构,健全基层行政建制体系,有效激发政区治理活力;二是借助区划调整契机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一盘棋”考虑编制资源,优化基层行政机构设置,增强领导力量;三是借此调整村民自治基层民主制度,以规模调整为契机推动基层组织转型升级,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从而提高基层治理的绩效水平。

(四)对权利资源的重构

权利意味着话语权,除了经济实力能增强话语权,行政级别更能决定权利的大小。行政区划的等级越高,管辖范围越大,国家则会赋予更大的审批权、财政权和更多优惠政策。行政区划调整促进基层经济治理权力下放,使基层政府能够支配更多的权利资源招商引资和管理执法。例如县级市享有土地供应审批权限,市辖区的土地转让和划拨一般要统一到市政府审批,县级市能拥有住房货币补贴资格审核权利,市辖区无此权限;乡镇推行一级财政的模式,街道则由市(区)政府设立派出机构;县辖镇级市具备独立的财政体系,拥有城镇建设融资权和更大的经济发展事权。另外,更大的财政自主权利使地方政府能够为地方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如基层公共医疗机构的等级关系到救护车、电梯安装等资源配置。提高实质性的社会福利发放权能够激发政府的治理积极性,与经济发展趋势相适应的行政区划调整能够使地方官员的个人利益和区域发展的公共利益出现激励相容,行政区划调整所带来的权利激励和权力约束,使得官员有更大的动力致力于经济建设。

(五)对政策资源的重构

不同类型和级别的行政区具有不同的政策权利和约束规范。如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在城区内设置,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一般是城镇居民;镇一般在县或市郊区,人口规模多,经济发展较好,有一定的工业区域;乡建制多以管理乡村经济为目标,镇比乡在二、三产业发展上有更多权限,用地方面有更多政策便利。简而言之,乡是广域型农村行政区,镇和街道是广域型城市行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和县级市等在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公共服务设施等级、税收、财政、投资、金融、审批、社保和户口等方面的政策均不一样。成为城市型行政区就意味着会有土地从农业集体土地转化为能被政府直接征用的土地;当农村土地被征收征用建设工厂、商品房,被征地农民成为失地农民,身份向工人或自谋职业者转变,生活方式进而改变。行政区划的调整,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和政策优化来促进整个政策体系的调整、过渡和重构。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从广义来看,包括建制变更、区域界线变更、行政机关驻地迁移、隶属关系变更、行政等级变更和更名、命名等。不同类型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带来的资源重构效应不同,重构程度则是行政区划的设置和调整类型因其构成要素、组成形式、结构模式和运行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

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推动基层治理优化的实践探索

2004年以来,全国县以下行政区划调整呈现出农村型行政区转向城市型行政区的趋势(图2),主要为撤销合并“犬牙交错”的乡镇和建制村,设立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推动城镇化进程。基层行政管理掀起的区划调整浪潮说明了现阶段是我国经济社会急剧变革的时期。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仍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发展的关键阶段。行政区划作为每一个组织和个体利益权属、认同归属的地域空间和生产生活空间,其调整问题涉及各方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政策制定者需要十分慎重,需要每一个居民的广泛政治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并不是简单的由上到下的单向划分和调整,而是涉及多源的动力机制,需要广泛征求所辖民众、社会组织和各级政府部门的意见,以推动基层治理优化和各利益主体的反馈响应,其具体运行机制由行政区划调整的驱动力组合决定。

图2 2004年以来全国县以下行政区划调整情况数据来源:根据民政部公布的2004-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下行政区划变更情况》数据整理。

(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产生及驱动条件

1.内生驱动力

不同层级的行政区划具有不同定义和职能,拥有人口数量和密度、地域空间大小、行政机构权力范围、经济发展程度、公共服务配置等均有不同。乡建制多以乡村经济管理为目标,当社会经济结构出现深刻变化,通过行政区划调整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则是当务之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理论中,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便会产生什么样的上层建筑。行政区划调整的内生驱动力体现在地区经济社会结构与行政体制两个方面。一是乡镇经济社会结构是影响地方行政区划调整的动力条件。同一社会形态内经济基础产生了足够的量变或者质变,那么在政治上就会有相应的变革,当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就能促进行政区划调整,以提高行政效能。二是行政体制的不匹配是地方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原因。中国有基于行政区形成典型“行政区经济”的政治经济空间特征,不同类型的行政区权利完整性和独立性不同,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导向和方向也不同。在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出现冲突时,决策者要做出调试,采取的策略一般是为经济发展扫除阻碍,放宽或者提高行政管理权限,即当行政区划设置成为区域经济发展障碍的时候,则会推动必要的行政区划调整和改革,激励行政管理升级和社会治理进步。

2.外生驱动力

行政区划调整的外生驱动力体现在区域分工与网络体系两个方面。一是区域分工协作是行政区划调整的充分条件。区域发展既有竞争也有合作,促进一个区域发展的长久之策是发挥其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外部资源要素,加强合作,消除不良竞争,提高产业集聚效应,发展规模经济。行政界线和行政区划层级既是联系纽带,也可能成为阻碍壁垒,因此区域的分工与协作就成了促进行政区划调整的一个充分条件。二是层级体系完善与均衡是行政区划调整的约束条件。行政区划具有阶级性和系统性的特点,各单元在时空地域上互有联系、互为依存,而又互有制约,形成一个复杂的城镇体系网络。城镇体系网络是由各个主体以及主体间的联系流、联系区域等多个要素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具有层级性和动态性,其中某一个组成要素的变化,都可能通过交互作用和反馈,影响整个城镇的层级体系。在整个行政区划体系中,均衡是很重要的政治选择。行政区划调整所引起的所在区域城镇体系的平衡反应既能夯实网络的稳定性,又能推进网络的进化。这种平衡反应既包含经济社会的结构变动和要素流动,又包含社会治理的改革以及居民在相互交流中产生的情感连接和荣辱观。

3.复合型驱动力

行政区划调整的动力是多元的,更是复合的。有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驱动力并不是单纯的以内生或者外生为主,而是内生和外生动力的综合性驱动,例如区域资源设施配置不均、区域发展历史遗留问题等形成的行政区划调整驱动力。

(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推动基层治理优化的实践

2019年湖北省县以下行政区划调整19个,实践类型多样。由于经济、文化和人口差异因素影响,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驱动机制、各社会主体扮演的角色和各主体的参与状态响应均有异质非均衡性。对此,本部分以湖北省3个乡镇的行政区划调整的社会治理实践为考察对象,综合分析和比较归纳行政区划调整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优化的逻辑及运行机制。

表1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动力机制

1.强内生动力、弱外生动力的社会效应

2.强外生动力、弱内生动力的社会效应

外生动力带动作用强,有效激励当地发挥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和调动外部资源要素。利川市文斗乡在启动行政区划调整程序过程中,各相关利益主体均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调整前的主要矛盾是区域均衡问题,中心集镇与镇区集镇、本地集镇与邻县集镇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文斗乡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最高,强烈要求获得与邻镇同等的身份和资源配置,乡级干部积极向上级征求意见和参与谈判、到邻镇考察学习经验、到各村组宣传讲解和引导。文斗乡一直保持赶集这一民间风俗,各村民通过赶集与邻镇的居民进行往来,由于身份、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差距,民众对乡建制认同感和归属感差。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集镇和农村的基层干部和群众政治参与热情高,民众普遍希望通过撤乡设镇来优化集镇建设,改善基础设施,解决交通不便问题,获得与邻镇同等的身份地位。金融、医疗、教育等机构组织希望提档升级获得更多权限和配置资源。以行政区划的调整为契机,文斗乡各主体通过向上反映和向下反馈的互动和协商促进了社会治理主客体之间的信任及相互认同,组织网络运作更加密切。

3.强外生动力、强内生动力的社会效应

松滋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属于拆并复合型,撤销原新江口镇,调整王家桥镇、八宝镇和陈店镇,设立新江口和乐乡两个街道办事处,调整工作挑战大,涉及面广。调整前的主要矛盾是经济空间与行政空间冲突、县级市管理与乡镇建制不匹配的问题。松滋市自1995年设市后一直沿袭乡镇建制,是湖北省唯一没有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县级市,境内省级经济开发区的管理与乡镇建制管理权限在土地开发和行政审批等方面时有冲突。其行政区划调整关系到全省行政建制体系的完善,省民政、经济、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度高;松滋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及各职能部门参与热情非常高,市领导成立专班开展调整工作。所有涉村和社区的基层干部和群众以及学校、医疗和金融等组织群体对调整积极提出建设意见,政治参与度高,支持率高。被划拨拆分的乡镇干部和民众对行政区划拆分带来的财政税收减少,债权债务处理和民众利益分红等存在疑虑,表现出非常高的政治参与度。松滋市的撤镇设街涉及政府治理机构编制设置、街道办事处派出机构设置、财税收入划分、国有资产清算、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和转移接续、企业投资手续和营业执照办理、民众户口证件更换、历史文化传承和地理要素如水系的协调以及人民群众的归属感等问题。市和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基层干部、退休人员、企业及民众等各利益主体之间反复谈判协商,通过转变政治经济管理方式,基于政府、市场和个体相互融合的治理模式得到不断完善。

五、结论与讨论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核心在于以人为本,重点在于处理好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增强基层服务功能。我国行政区划划分和调整遵循的重要原则是促使国家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便利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使之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和各民族团结。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与基层治理不是孤立的两个主题,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为重组要素、空间、组织、权利、政策等资源提供了新路径,通过资源重构和空间重组引致更深层次的系统变革,为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统筹城乡民生、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提供了治理基础,为解决基层治理问题提供了新视角和新思路。

当前世界格局正在急剧变化,我国经济社会正在面临一系列的深化改革,“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战略促进中国更加开放地融入世界,实现区域协同发展,这些变化推动了行政区划体系的改革。乡镇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其行政区划调整成为实现基层治理有效的重要手段:一是推动要素资源与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优化社区、村等基层治理单元,创新空间治理和网络治理;二是推动组织资源的科学管理,优化机构设置,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解决政府主导的官民二重性等不成熟以及民间组织发展不规范、不平衡等问题,实现组织治理有效;三是保障权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优化基层的社会经济管辖权,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实现权利治理和市场治理有效;四是促进政策资源的整合聚焦,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完善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相关政策,以重塑地区形象,实现政策治理和文化治理有效。

总的来看,未来我国农村的社会要素将会日益流动、开放、分化和多元,城乡走向一体化,居民的公共需求和行动能力显著提高,这些变化将推动乡、镇、街道、社区和村级建制的调整,进而推动基层治理体系、治理结构、治理功能及治理方式的变革。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以优化空间布局、改善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率和巩固基层治理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乡镇区划调整的资源的重构效应,进一步增强乡镇组织力量,推动形成体制机制简约、运行管理高效、多方协同治理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注释

①罗震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行政区划变更特征及趋势》,《城市问题》2008年第6期。

禅茶养生产品衍生产品开发:在进行产品开发中要坚持多样化和创新性原则,以满足游客的不同层次需求。结合佛教文化、佛教建筑风格、坐禅形式等加入茶具用品和茶道服饰的设计中。

②李春安:《我国行政区划调整的经济分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③郑烨、李金龙:《历史演进、现实困境与法律重构——“市管县”体制的合宪性问题探究》,《社会主义研究》2011年第5期。

④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http://www.12371.cn/2017/10/27/ARTI1509103656574313.shtml,2019年12月5日。

⑤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中,提出“行政区划并不必然就是区域合作和协同发展的障碍和壁垒。行政区划本身也是一种重要资源,用得好就是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更大优势,用不好也可能成为掣肘”。2018年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提出党中央将行政区划作为党领导人民依据宪法法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相关部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行政区划的“资源论”,国务院第19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3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了《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⑥林拓、申立:《行政区划优化:与国家治理同行》,《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6年第4期。

⑦温铁军:《乡村振兴战略之下的基层治理问题》, 2018年8月24日,http://www.cssn.cn/gd/gd_rwhd/gd_ktsb_1651/wxczxgxzhhll/201808/t20180824_4548619.shtml,2019年12月10日;江维国、李立清:《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响应:乡村振兴下的乡村治理创新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年第4期。

⑧周黛:《中国行政区划改革历史回顾》,《产业与科技论坛》2010年第4期;王丰龙、刘云刚:《中国行政区划调整的尺度政治》,《地理学报》2019年第10期。

⑨张薇:《马克思恩格斯分工理论视阈下的中国分工现状》,《求索》2013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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