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工作排除干扰难的原因及对策
2020-12-01韩佩峰
韩佩峰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000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经济发展状况出现了极大的不平衡性,同时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法律体系也因管理体系中存在大量漏洞,从而导致经济犯罪活动十分猖狂。同时,公安机关往往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干扰,为使得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排除这些干扰。文章通过分析经侦工作中排除干扰难的原因,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并找到解决对策。
一、经侦工作中排除干扰难的现状
在经济案件侦查过程中存在诸多难题,最为明显的还是经侦工作易受干扰的问题。经侦工作的排除干扰难问题作为长期存在于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实战工作中的困难,给侦查部门的调查、取证、追赃、抓逃等活动的顺利开展制造了极大的阻碍。经侦工作中排除干扰难具体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涉案群众带来的干扰
公安机关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时,由于涉案的群众较多涉及地区广泛,在收集被害人证词时往往会出现证词不一致的情况,其中不乏有被害人因担心赃款无法追回而夸大其词,或是怕损害自身利益而隐瞒部分事实,给办案人员带来极大困难。还有的被害群众长时间被犯罪团伙蛊惑,认为其从事的就是正经的发财道路。公安机关立案后,他们认为是公安机关在阻挠他们发财,甚至聚集大量人员集体上访,给侦查人员办案带来了很大的干扰[1]。
(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
经济犯罪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并且跨国、跨地区作案的情况也非常常见。因此经侦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往往跟工商局、税务局、海关、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网侦部门、技侦部门甚至是国际刑警组织开展合作。很多时候经侦部门的侦查对象是地方著名的企业家,对地方经济的发展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一些地区领导只把地区经济发展作为自己的核心利益,若没有明确的犯罪证据,地方的官员就可能会不重视、不配合,这就给侦查取证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三)权钱交易滋生腐败
因为经侦民警办理案件的特殊性,其是面临诱惑最多的警种,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实施经济犯罪活动获得巨额非法利益后,就会对地方领导、经侦部门领导进行贿赂,这些领导干部很容易与犯罪分子达成共识,进行权钱交易[2]。警察的管理模式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有些犯罪分子为了阻挠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通过“关系网”干扰侦查行为,为犯罪嫌疑人寻找理由开脱罪责,严重影响办案人员侦查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犯罪专业化、科技化程度高
经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大都长期从事于专业领域的工作,因而具有一定的金融、财会、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再披上合法的外衣实施犯罪活动,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例如金融领域具有极高的专业性和科技性,不法分子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实施金融犯罪。其在面对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丰富的犯罪人员时,干警的知识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不足的情况就会显得尤为明显[3]
二、经侦工作中排除干扰难的原因
想要找出解决排除干扰难的解决对策,首先应该找到困难的成因,对排除干扰难的原因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从而找到问题的解决对策,并对实际侦查活动的开展提供指导。
(一)涉案群众法律素养较低
在很多涉案金额巨大的经济案件中,往往涉案人员也非常之多。多数是老年人,不懂得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味地想要追回自己投入的资金,甚至夸大投入的金额,以获得警方的重视。这就导致在侦查过程中,警方收集到的其他证据与言辞证据不符难以形成证据链。还有侦查活动的保密性,很容易受到一些虚假信息的影响而对侦查工作产生质疑,甚至造成了集体上访的尴尬局面,进而给经侦部门实施了巨大的压力,同时也给侦办工作带来了干扰。
(二)地方官员的“GDP拜物教观念”作祟
GDP作为干部业绩和晋升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很多领导会把“经济体制改革”、“发展才是硬道理”当做理由,而直接无视GDP是以何种方式提升的,不管是否损坏了社会和谐稳定。其为了保护地方的经济效益,通过表面答应、暗中阻挠的方式给正常的侦办工作设置阻力,不但严重破坏了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的形象,也影响了经侦工作的正常进行。正是因为这种观念的盛行,也导致很多经侦民警不敢办案、不能办案,与领导同流合污,造成腐败。
(三)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收入失衡
在计划经济时,领导干部在资源分配中处于绝对的优势。比如,粮库主任负责对粮食进行分配和统购统销,可以说把握了人民的命脉。但到了市场经济,领导的经济地位一落千丈,巨大的收支差异很容易导致地方领导的心理不平衡。在面对经济犯罪动辄上亿的涉案资金时,就容易导致领导干部被金钱所收买,从而运用手中权利阻碍经侦办案,给侦查取证带来干扰。
(四)经侦队伍专业化水平整体不高
任何事物都有一个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一个发展过程。我国经侦队伍的建设起步较晚,涉及知识复杂多样,与传统的警种相比,不论是经验积累还是知识储备都较为逊色。在面对日益严重的具有专业化和智能化的经济犯罪活动,经侦部门特有的侦查策略与经验不足,导致经侦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提升速度相对较慢。由此,经侦队伍在办理专业程度较高的经济犯罪案件时,很容易被犯罪人的专业知识误导。[4]
三、经侦工作中排除干扰难的解决对策
通过综合分析经侦工作排除干扰难的原因,在此基础上通过改变观念、工作方式、管理体制等方法来解决这些难题,具体可以分为如下几种方法。
(一)提高经侦民警的综合素质
目前,我国的经侦民警大都来自于刑侦部门,都是一些资深的老刑警,具有丰厚的侦查素养和法律基础,因此在侦查策略方面以及法律修养方面都不是很欠缺。但真正短板的是经济领域的知识和前沿科技的应用。我们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提高经侦民警的专业化素养上来。一方面,要对在职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至少要对这些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另一方面,就是要多培养一些经侦复合型人才。在全国警校中开设经侦专业。
(二)构建经侦内部监察机制
对于那些实行地方保护主义的侦查人员,我们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提高经侦民警的思想防线。杜绝侦办人员不经审核讨论变相办案,越权办案,干扰正常的经济活动,危害群众利益,损坏公安机关形象。☆经侦部门也必须及时构建内部监察机构。设立经侦内部监察机制,初查、取证、人员分工、追赃的流程、审讯等各个环节都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给经侦工作带来干扰。
(三)增加办案透明度,构建群众沟通机制
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在不影响侦办案件的前提下,可以适时的将案件的侦办情况公布于众,揭示犯罪团伙和作案人员的作案手段和案情,使受害群众了解犯罪内幕,同时也提高潜在受害者警惕性,进而起到防范的作用。此外,也应当建立与群众的沟通机制。为防止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者潜在的危险事件,应当及时建立群众沟通机制,一方面安抚群众情绪,另一方面也能够获取更多的犯罪证据。
四、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揭示了当前经侦工作受干扰的严峻形势,再结合司法实现和对学术论文的研究最终得出了经侦工作中的排除干扰难的成因以及这些难题的解决策略,对于学术理论界起到一定的创新和促进的作用。相比于前人的论文研究成果,本文研究内容更加贴切经侦实际的发展趋势,对现实经侦执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