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2020-12-01叶敏
叶 敏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江苏 南京 210089
青少年网络犯罪是当今世界一种新型犯罪态势,它与网络日益普及密切相关。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数据显示,现今我国未成年人上网数量已超2300万,而他们也是沉迷网络的高发人群。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广州市检查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青少年(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20岁以下成年犯罪嫌疑人)网络犯罪案件共计24件32人,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如何减少青少年网络犯罪,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已迫在眉急。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特点
青少年网络犯罪具有行为违法性、社会危害性等基本特征,因犯罪主体主要是未成年人,加之网络犯罪手段的多样性,使得青少年网络犯罪具有自身的特点。
(一)犯罪主体年轻化,学历较低
青少年网络犯罪中,虽有高校大学生实施犯罪,但大部分犯罪嫌疑人文化水平偏低。据统计,广州市青少年网络犯罪中,最高学历为高中以下的犯罪嫌疑人占比93.8%,其中最高学历为初中以下的占53.3%。如廖某某敲诈勒索案中,被告人廖某某通过网络木马软件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其文化程度仅为小学。
(二)犯罪智能化、隐蔽性强
青少年思维活跃,易于接受新事物、能熟练掌握网络技能。他们在没有正确的思想意识指导下,出于争强好胜等心理,便利用网络侵犯公共信息安全。有些青少年具有高智商,能够通过计算机黑客身份,擅自入侵网络信息系统,进而盗取商业机密。由于网络犯罪较一般传统犯罪具有隐蔽性强的特点,犯罪手段不能被轻易发现,导致一些青少年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据统计,因在网吧玩游戏或浏览黄色网站而直接导致犯罪的占青少年犯罪的33.5%,而这是因为网络世界虚拟性强,青少年实施网络犯罪时很容易将真实身份、地址等隐藏起来,从而加大网络犯罪查处的难度。
(三)青少年受网络诱惑性强
由于青少年涉世不深、法制观念淡薄,容易受到诱惑和欺骗;加上不良社会人的蛊惑和教唆,容易埋下犯罪的种子,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目前,网络信息良莠不齐,一些网站、电子游戏中充斥大量黄色、暴力、反动、赌博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内容;由于网络传播信息直观性强,无论是不雅的情色影视画面,还是陌生人与之聊天中充满挑逗性的内容,都对青少年诱惑力极强,有的青少年由一开始“尝试”发展到走上网络违法犯罪的道路。据报道,网络暴力电子游戏是青少年实施网络犯罪的重要诱因,其作案勇气、作案手段等都来源于暴力游戏。现在3D网络暴力电子游戏动画非常逼真,玩家在游戏中杀人时经常血光四溅。有研究表明,通过网络暴力游戏长期“杀人”,会造成玩家情感的缺失、对生命感到麻木,血腥暴力游戏会极大地刺激他们的模仿欲,有的游戏高手由“网上搏杀”到“仿效杀人”,逐渐沦为现实中真正的杀人凶犯。
(四)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严重
虽然青少年犯罪心理各有不同,但是社会危害性却极大。近期,据有关新闻媒体报道,我国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接近七成青少年犯罪是受不良网络影响。河南省检察院曾收集两起青少年因受网络暴力游戏毒害而将亲生母亲杀死的惨案。此外,有些青少年上网成瘾,因负担不起高额的上网费用,为获取网费,他们中有的铤而走险、实施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
(一)青少年自身成长的原因
1.青少年大都在懵懂的青春期,生理上基本成熟,但心理发展相对滞后,由于心理发展的不成熟,容易造成他们身心发展的不平衡。现在的孩子大都是独生子女,他们成长中的孤独感与强烈需要交往产生矛盾,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些挫折,有的会感到灰心、失望,而网络世界的开放性、平等性和自由性,正好使他们内心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和慰藉,从而成为上网的主要人群。
2.青少年好奇心强、容易接受新事物。在充满神秘感的网络虚幻世界里,五花八门的内容满足了他们的猎奇心理,拼杀在网络游戏中容易获得一定的自信心和成就感;QQ、MSN、微信等社交软件可以使他们与陌生人畅所欲言,但由于青少年正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初始阶段,社会阅历普遍较低,辨别是非能力弱,自控能力差,容易依赖网络、沉迷网络,以至成瘾;加上青少年自身网络法制观念的淡薄,容易受网络不健康信息的影响,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和学校的监管缺失,是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1.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家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天然的戒除网瘾中心,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首道防线。但在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家长由于“网络素质”匮乏,对孩子上网内容不够关心,未能有效的引导孩子健康上网。有些孩子首次接触互联网和平时上网不是在父母的支持和正面的引导下进行,而是背着父母偷偷摸摸的。当今社会生活节奏加快,有些父母在忙于生计时往往疏忽对孩子的教育,特别是对孩子上网的监管。孩子如在家庭中得不到关爱,就有可能向外寻求爱和满足,或通过其他途径如上网来寻求缺少的温暖,孩子防范能力弱,就很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增加网络犯罪的可能性。同时,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性大小与他们对家庭认同度密切相关,作为家长,应更好的反思孩子的教育,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能够给孩子更多的关爱和温暖,减少孩子犯罪的几率。
2.青少年网络道德意识、网络法制教育缺乏学校积极、正面的引导。近年来,一些学校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一味的追求高升学率,忽视了对孩子青春期的教育,对孩子思想道德教育、网络法制教育不足,对孩子上网缺乏有效监管,使之沉迷网络甚至上瘾。一些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案件中发现,这些“问题少年”大多逃学或辍学,他们有的冷漠仇视亲戚、朋友;有的上网成瘾或离家出走,以致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问题少年”网络道德意识、网络法制意识都十分薄弱,为了上网他们可以不顾一切,可以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三)网络环境复杂、网络监管的不完善性
1.有些网络服务者、网络经营者为赚取非法利润,任由青少年上网点击含有大量色情、暴力、反动、赌博等内容的有害网页,不顾不良信息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的伤害。研究表明,青少年长期沉迷网络暴力游戏,会增强其攻击性,容易犯罪冲动,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有的网吧经营者为吸引大量客源,惟利是图,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些黑网吧设在学校周边,从不制止未成年人上网,未成年人进场时很少被询问身份;青少年在网吧里畅游虚拟网络世界、可以逃避现实、躲开家长和学校的监管;网吧为青少年提供自由、宽松的场所,纵容甚至包庇发生在网吧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加上一些执法部门对网吧等场所监管力度不足、清理整顿缺乏持续性,使这些黑网吧客观上为青少年网络犯罪提供了场所。
(四)网络法制体系不健全,导致青少年网络犯罪案件多发
随着青少年上网人数多、上网时间长,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发生率也逐渐上升,其危害性日趋严重,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发生有多种因素,虽然当代社会依法治国已成为主旋律,但由于网络立法的滞后性,法律不能很好地约束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目前,我国刑法新罪调整范围不完全适用于计算机、互联网等领域构成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对青少年网络犯罪未能起到震慑作用。
三、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预防对策
从犯罪构成来说,青少年网络犯罪其特殊性体现在,犯罪主体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即尚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当前青少年网络犯罪已引起全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现阶段,需要从家庭、学校层面进行正确引导;此外,政府要当好最高监护人,运用高科技手段,打造纯洁的网络环境,积极构建网络文明,传播优秀的网络文化,指引青少年健康上网,进而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一)加强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网络法制教育
青少年应正确认识网络,了解网络能干什么,正确使用网络,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一定要有边界意识,因此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增强网络法制观念尤为重要。一方面,我们要抓好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重点提升未成年人明辨是非能力和认知程度,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此外,青少年思想上应牢固树立起一道“防火墙”,进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只有提升网络道德意识,青少年才能在上网时规范自身的言行;不点击有害内容的网页,不信谣、不传谣,成为有责任感的合格网民。另一方面,通过加强青少年网络法制教育,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网络法制观念,使他们能够懂法、守法,从而增强对不良网络内容的“免疫力”。
(二)家庭、学校、社会应协同作战,共建防范体系
1.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这是一项需要各部门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社会各界、学校、家庭都肩负着重要的责任。一是要提高网络教育宣传力度,学校要把近年来青少年网络犯罪中典型案件作为宣传教材,使青少年意识到网络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学校还应正确地引导青少年文明、健康的上网,远离“黑网吧”、电子游戏厅等毒害。二是家庭和学校应给青少年们更多的关爱,积极指导和教育青少年绿色上网、安全上网、科学上网。
2.要积极培养青少年感兴趣的爱好,如画画、书法、乐器等,当他们沉浸在自己的兴趣爱好里,网络对他们吸引力就会削弱。同时,青少年还应在家长、学校的正确引导下,多参加各项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如外出郊游、看演出、看画展、关爱孤寡老人等等,这些活动不但能拓展孩子们的视野,还能进一步丰富业余生活,从而使孩子远离网络,减少参与网络犯罪的几率。
(三)完善网络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技术
一方面,完善网络秩序,加强网络安全,需要充分发展和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进行信息检疫,通过自动识别、过滤网络有害信息,让青少年浏览绿色的网页,减少对不良信息的接触。另一方面,网监部门应更加严密监控互联网各个入口,增强“防火墙”的作用,对互联网内容全面、严格地“过滤”,将与淫秽、暴力、赌博等腐蚀青少年身心健康有关的黑网站或搜索关键字自动锁住,最大限度地遏制网上各类不良内容与青少年的接触;此外,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游戏软件开发的审查、把关和市场准入制度,运用先进科学手段,严格控制网上不健康信息源头,禁止有害信息的制作和传播,打造洁净的网络环境,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四)加强政府监管力度,完善网络系统安全性
1.社会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工商、公安、文化部门要加强沟通、联手行动,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网吧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坚决取缔“黑网吧”。
2.建立一整套针对网吧经营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整顿网络市场秩序,为青少年提供健康、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一方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规范网吧经营,督促、落实网吧安全管理责任,积极落实各项经营规章制度;对传播网络有害信息的网络经营者,依法给予停业、整顿或查封,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同时,依法登记网络服务经营场所、网络用户等信息,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另一方面,工商、公安、文化部门应联手起来,积极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网吧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黑网吧;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或电子游戏厅,必要时给予停业整顿或查封等处罚措施。
(五)建立、完善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除了日常教育,还应立法禁止网络上的不健康内容。由于青少年网络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因此,有关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专项法律、法规应尽早建立、健全。同时,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严厉查处那些充当“保护伞”的部门,对失职、渎职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处罚。此外,应加快我国网络公安队伍的建设,高素质网络警察能进一步提高网络犯罪侦查能力,及时修补网络漏洞,对网络系统进行更好地维护、监督和安全管理,从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