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的多维路径探究
2020-12-01李晓东
李晓东
中共通辽市委党校,内蒙古 通辽 028000
就我国社会当前的发展现状来看,法治政府的建设受到了极大关注,对于这个问题,党的十八大也明确提出,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法治政府也要全面建成,这对于我国的整体发展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全面部署下,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也迅速得到了落实,并且也在逐渐朝着多维面向发展,政府需要结合时代发展特点和当地发展现状,对法治政府建设做出全景式描绘,使得法治政府建设的多维面向能够契合小康社会的建设需求,实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符合的法治政府,政府要逐渐向服务型、数字化、创新型等方面发展,发挥出更多的职能和作用[1]。
一、多样化的政府形式成为法治政府建设内驱力
如今互联网的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信息技术在政府各项工作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这对于政府工作的开展来说是一项新的突破,和传统的工作形式相比,质量和效率都得到了显著提高。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使得数据信息的处理更加便利,人工智能的应用也更好地满足了政府的工作需求,方便群众进行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在互联网思维的指导下,政府工作得到了很大创新,并且创新型政府的建设也相应取得了一定成就。当前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放管服改革是一个重要措施,其持续推进有助于创新动力的显著提高[2]。就拿行政审批工作来说,以往的审批工作往往需要多个流程,群众有审批需要时,过程比较麻烦,但是现在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进行,使得很多业务都可以实现“一证通办”和“掌上办理”,这不仅大大减少了审批人员的工作压力,也为群众提供了便利,更大的突破在于,这种方式有效实现了行政审批流程的再造,所以在开展审批工作时,也有效杜绝了腐败问题的出现,为依法行政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保障。在进行放管结合改革时,不能盲目地减少审批程序,而是要在确保审批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来减少。如今信息技术在政府工作中的应用越发广泛,所以数字监管和智慧中心的打造也得到了重视[3]。政府在开展工作时,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监督平台也都相继投入使用,智慧监管和执法之间便有效实现了衔接,从而确保了监管的全面性。在建设法治政府的整体过程中,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是一个必然发展趋势,而服务开展的主要对象就是广大人民群众,数字化政府和创新型政府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功能融合,则能够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力。这样一来,法治政府的数字化维度、行政维度、服务维度、创新维度等多个方面,都可以增强人民满意度,构建起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面向。
二、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人民的具体需求是政府开展各项工作的一个基础和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良好的行政和实质法治,虽然当前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取得了极大成就,但是社会发展仍旧存在着比较突出的矛盾,部分人先富了起来,但是整体的经济发展处于不平衡的态势中,并且由于发展不平衡,直接导致社会公平正义无法得到保证。如今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因此法治政府的建设也是一个必然发展趋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捍卫公平正义[4]。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要从合法行政向良好行政的方向发展,使得各种形式化的治理方式落到实处,在实践的过程中,积累更多的建设经验,使政府各项政策举措,都能够有法律方面的依据,切实推进程序法治,使得公众也可以参与到市场监管中,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基础。如今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已步入精细化的发展阶段,一方面在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时,要确保整个过程的透明化,将正义实现作为基本的导向目标。另一方面还要不断地进行行政执法方式的创新,将以人为本贯彻在执法过程中,从而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通过调动群众积极性,实现更为全面有效的公众参与,在公众的监督和推动下,政府就会进一步实现善治和精治,发挥出法治政府建设对于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推动作用[5]。
三、依托人的因素来实现良法善治
在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时,要对良法善治加以重视,同时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来加以推进。人的因素也有所区分,首先是关键少数人群,在各项管理活动的实施过程中,要重点发挥出政党主要负责人的作用,他们是进行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会对当地法治政府的建设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就当前的发展实践来看,当地政党负责人的法治素养将会直接关系到当地的法治建设水平,所以法治政府的建设也离不开对负责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育。党内需要就当前建设发展的相关问题做出探究,通过专题讨论会来谋划法治政府的建设布局,明确当地的法治建设状况。在和关键少数的政党负责人交流沟通时,要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实现法治建设从口号到文件,从构想到现实之间的转换。在开展工作时,需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来进行,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党政一把手要发挥出领导功能,杜绝形式主义,有效缓解当前动力发展不足的难题。
四、做好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互补互恰
在法治政府的建设过程中,存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采取这个措施,则能够使这个问题得到合理化解决。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如何高效高质量地化解各种争议和纠纷,已经成为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点问题,面对着多元化的纠纷形式,化解机制的互补互恰与和谐共生,可以使问题更好地得到解决,行政调解可以贯穿矛盾发展始终,在诉前和复议前都做好有效调节,使得行政争议的化解可以更加灵活高效。在面对争议事件时,尽快采取解决措施,及时完成了解,对于地方政府的工作来说,行政调解的方式满足了高效化解矛盾的现实需求,某些区域的压力困境也可以得到有效改善。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对不同解决纷争的优势加以利用,可以有效实现补强和助力,既能充分地利用各种调解方式,同时也可以使行政争议的化解更为灵活高效,对于个案事件,可以实现公平解决。任何社会形态都会有纷争的出现,解决这些纷争,便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建立化解争议的法治体系,需要结合不同阶段的发展矛盾来进行,结合每种争议化解方式的优势和劣势,构建起最为自洽的争议处理体系,确保每种争议都可以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得到解决。法治政府的多维面向,可以使政府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社会的公平正义也能够得到进一步保障,法治政府为人民服务,群众也会相应提升对于政府的依赖性和信任程度。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政府是为广大人民服务的,也是人民利益的一种集中体现,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极为有必要,在处理各项事件时,要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保持公正性。如今互联网的发展使得社会整体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因此在建设法治政府时,也要考虑多维面向,使法治政府的建设也可以有多种表现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