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企理念在设备运行管理中的实践和思考
2020-12-01何宗政孙高杰
何宗政 孙高杰 张 琦 白 晶
国家能源集团神东设备管理中心,陕西 神木 719315
一、法治的历史传承
所谓“法治”是根据法律治理国家,与“人治”相对。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种全新的系统化社会价值体系。
“法治”一词直接源于亚里士多德的“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亚里士多德明确主张法治优于一人之治,法治内包含着平等、正义、自由、善德等社会价值,法治是以民主、共和为基础。
“法治”在我国也很早就出现了。《晏子春秋· 谏上九》:“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史记· 蒙恬列传》:“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哲学思想,强调法律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权威地位。
纵观目前的世界秩序,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
二、依法治企的现实背景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由此形成党中央“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战略思想。党的十九大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9年10月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三、依法治企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依法治企是现代企业进化过程中的可观产物和内在需求。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基础是法治社会的高度成熟和完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企业管理越来越依靠《民法》、《合同法》、《公司法》等各种法律、规则、协议、制度来维持高效率运转,所有人在劳动分工细化及环节化的基础上必须依赖约定的法律或制度,否则所有产业链都无法正常运转。
(二)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利益诉求及相互间的矛盾必然要求依法治企。管理者需要组织被管理者进行集约化劳动,被管理者由此获取劳动报酬,如何奖惩,必然涉及双方利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基本精神,利用法治化思维,制定制度,约定权责,适时考评,科学组织生产,使得成本最小化,收益最大化,使得双方博弈后的利益最大化。
(三)有助于积淀经验、优化模式、形成合力。把经验进行制度化累积,形成企业智力资源。把个人的越权行为束缚在框架内,尤其在国企,可以最大程度避免“长官意志”和“独断专横”,助力企业健康发展。“靠制度管理、以规矩办事、按流程执行、用标准考核”,便于员工“对号入座”,有益于形成决策科学、高效管理、执行有力、运转协调的工作秩序。
四、工作实践探索
笔者所在单位承担全公司3万余台采掘设备的技术改造、运行监管、维修调剂、报废组织等全寿命管理工作。所分管部门主要承担设备运行管理、专业化服务厂商的监管考核等工作,经过15个月的内部管理流程优化,现将工作改善情况总结如下:
(一)之前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业务较多且相互独立,人力资源不能充分共享。主要岗位有矿井运行管理、洗选厂运行管理、主通风机及供电运行管理、设备大型部件管理。设专职党支部书记一名,部门经理一名,各岗位分管经理一名。四个岗位人员交流少,相互了解少,无法随时轮换(顶替)工作岗位,人员工作效率不高。
2.在与单位内部部门间的工作协作上,存在职责交叉问题,如:大型部件维修质量追查、拆件(借件)过程中存在扯皮现象。
3.在与外单位工作配合上,奖惩随意性较大,部分员工工作执行不规范。如:现场运行检查过程中,因为检查标准不完善、人员业务技能有差异,导致考核结果的公平性较差,被检查单位意见较大。
4.工作业务的法律风险依然存在。如:在专业化服务合同制定、履行过程中以及大型部件的购置、处置过程中依然需要加强制度约束,强化督查考核。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思路决定出路,笔者从1年前,逐步优化制度流程,召集部门管理人员,拟定了如下工作方略:通过机电现场检查,掌握设备运行状态,抓好预防性检修工作,重点管控设备大型部件,完善制度流程,突出管理重点,达到控制机电故障、保障安全生产、维护企业利益目的。主要解决措施有:
1.对外:严格按合同和制度履行工作职责;对内:部门建章立制,经理各司其职,员工按流程办事。
2.以问题为导向,以结果为标准,鼓励个人发挥主观能动性,鼓励团结协作。
3.发挥支部堡垒作用,在宣传教育、组织凝聚员工方面下功夫。
(三)目前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1.现场运行检查中,因为统一了考核标准、固定了检查人员,考核的公平性得到体现,被检单位不满意见得到极大缓解,每月反馈存在问题的单位由7个降至4个。
2.设备大型部件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制度兑现考核,矿井单位和协作部门的配合程度有明显改善,旧件返回时间由5天缩短至3天,维修事故追查回复率由30%提高至70%。
3.设备故障率较第一季度下降了50%,重大机电设备故障为0。大型部件完好率由45%上升到68%。
4.经过与35名员工谈话调研,员工对部门管理方式整体较满意,工作态度继续改善,部门整体风气有了明显提升,推诿扯皮的事件基本杜绝,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四)存在的不足
1.员工的创新性、工作主动性和部门工作效率提升不明显。
2.与协作部门和外部单位的工作配合还需进一步磨合。
3.人员技能培训开展较少,效果欠佳,学习形式还需改进。
4.依法治企理念还需加大宣传力度和实践深度,尚未深入人心,自觉执行。
五、实践过程中的思考
在改进部门依法合规工作方式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加强法治方面的宣传教育,全体员工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管理者要引导员工正确利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
(二)强调遵纪守法、执行制度流程的同时,要考虑部门小集体现状和具体工作事项,合理统筹规则和效率的关系。打电话能办妥的事,绝不能拘泥于等待签字手续的完善,以致于耽搁矿井生产或设备维修。
(三)强调避免风险较多,鼓励承担责任较少。依法治企的思维不是处处设限,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平衡不够,由过去的法治意识不强,突变为作茧自缚,背离了管理初衷。
(四)依法治企的管理艺术还需提升。比如:运行检查中,要求检查人员不仅严明纪律还要体现人文关怀和人性价值,“严格”而不“严苛”,不能为了查设备“失爆”而检查,要努力帮助被检单位避免再犯类似错误,让检查更具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
(五)制度、流程、规则等管理体系的形成并不代表内在结构完美无缺,更不意味着切实可行和长久管用。因此要“科学立法”,不仅在过程中和形式上要体现程序性、合理性、合规性等基本属性,还要在实质上恪守安全第一、符合实际、以人为本、执法为公的理念,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展现良善管理价值。
六、结束语
通过近一年多的工作实践,我们认真探索了依法治企在宣传、教育、组织员工方面的一些手段和方法,总结出了依法治企的一些规律:重点要依靠制度、执行制度、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不断循环改进,将法治思维逐步贯彻在员工的具体工作中,逐步贯穿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最终实现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的共同发展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