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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以前比喻式书论的审美观念嬗变

2020-12-01郭伟波

大学书法 2020年6期
关键词:书论比喻书法

郭伟波

弁言

历代书论,包罗万象,妙语迭出。或品评书家风格,或考证碑帖源流,或讨论前贤笔法,或著录名家名作,或总结书写经验,甚至收藏品鉴、口诀书信、文房四宝等,也都可以作为书论的组成部分。书论的体系在历朝历代的积累中,逐渐扩充边界,范围越来越广,评论的角度也越来越多样化。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交叉前进,共同促进了书写技巧的多样化发展,也促使了书学观念的逐步成熟。书法学的学科建设,离不开大量的书写创新实践,更离不开深厚的理论基础。两千年来,书论对书法实践与美学理论的发展有很深刻的指导意义,留下了很多宝贵的精神财富,其丰富的文化内涵与画论、文论等不相上下,值得研究者仔细挖掘分析。

历代书论讨论的话题边界,随着时间的变化而逐渐扩展,经过了不断传承与变革,积累了大量的文本。目前的书论研究中,对中西比较的论文比较少,对书论修辞的研究也不多。有学者指出:“书论的语言,多半为独特的意象语言,并常有自己不同于其他文体的叙述方式。但长期以来,人们更加关注的是其美学与哲学的价值及其对书法实践的指导,对其语言现象的研究知识散见于书论的相关篇章之中,且不充分。”[1]

中国古代书论的精彩纷呈,不只体现在内容之上,其修辞现象也很值得关注。“书法艺术化,直接受到文学的陶染。”[2]书论中修辞与思想内容密不可分,一些修辞手法甚至可以透露出古代书论审美模式的嬗变过程,最典型的便是比喻手法。“书论虽主言书法,但仍为文学作品,故而必定会受到其他类文学作品及当时文学审美流行大环境的影响,于遣词造句方面多有物象比喻性描写。”[3]在历代书论中,比喻式批评非常常见,成为书论的主要形式。因为“传统书法美学往往是以一种意象化的阐释方式来表述自己的审美感受”[4]。比喻式批评贯穿在中国的书论发展史中,直到现在依旧是一种常用的审美批评模式。

目前对书论中的比喻现象分析,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分析比喻的内容,一种是分析产生的原因,还有一种是分析审美价值。除此之外,对书论的比喻现象研究还是比较琐碎的,内容多有重复,很少有真正深入的分析。

传统书论既有对文论的沿袭借鉴,也有对书法审美的阐释辨析,还有对民族文化心理的投射映照。通过对书论中比喻现象的分析,可以管窥中国书法审美模式的嬗变过程,也可以为后代的书法评价提供参考价值和比较意义。

一、唐以前比喻式书论的思想基础

“书法美学依托的思想基础是系统完整的中国美学和中国哲学。”[5]将书法与自然界的景物比拟,这种朴素的审美观符合古人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哲学观念。“中国古代书法观念史上一些重要的思想与命题,除了接受文论的影响,也来源于从道家思想的直接转化。”[6]古代书论受到的影响非常多,既有哲学的根基,也有道家思想文化的内涵,甚至还有时代文风思潮的影响。《说文解字》中云:“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视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庶业其繁,饰伪萌生。皇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7]蔡邕《九势》中也说:“书肇于自然。”古人对自然界的观照与借鉴,是原始书法产生的原因。后世出现比喻式批评的书法审美模式并非偶然,正是源于古人造字“取法自然”的基本理念。从唐以前比喻式批评的流行现象来看,可以看出古代的书法审美是以外观自然、模仿自然为主,所以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才会成为评价书法的参照体。

“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对书论中‘取象喻书’的广泛运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8]古人提出“书画同源”,认为书法和绘画一样,都是从天地之间的自然景观取象。而后绘画以“师法自然”为宗旨,而书法则不再拘泥于比拟自然界,两者审美模式同中有异、异中有同,而这个嬗变分离过程是十分漫长的,且始终纠结在一起。

虽然后世模仿自然的书法审美模式逐渐由主流变为支流,但在古代的书论中,从自然界取象设喻的批评范式始终是存在的。比喻的泛滥,使得书论的语言开始变得复杂、模糊。“比拟自然物观属欣赏玩味领域,可以借来说明主观的感受,传达某些复杂的欣赏经验,但在作书法美学深度理论上的探讨或技法上的解说则是不适用的。”[9]

唐之前,比喻式批评一直是很受欢迎的,但是唐代之后,逐渐泛滥开来的比喻式批评也开始出现负面评价,比如孙过庭《书谱》里就曾言:“至于诸家势评,多涉浮华,莫不外状其形,内迷其理。”宋朝米芾也是反对比喻式批评的,他在《海岳名言》中说:“历观前贤论书,征引迂远,比况奇巧,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是何等语?或遣辞求工,去法愈远,无益学者。故吾所论要在入人,不为溢辞。”这两段评论都一针见血地指出书论中比喻式批评的缺点。这可以说是中国书论的第一次觉醒,只有认识到比喻式批评的不足,才能逐渐摆脱因循守旧的书法审美模式,也才能重新审视书法的审美意义,开启书论的新天地。

在初唐书论中,有很多书论家都不自觉地会用到比喻手法,这是时代的局限,也与中国人的审美观念有直接的关系,并不是偶然的现象,比喻式批评对后世书论的影响极为深远。“汉代书法理论中表达出来的丰富的生命意象,是后代意象化、印象式书法品赏方式的发端。”[10]唐代以后的书论也多多少少受到前代书论的影响,比如宋代黄庭坚的“树挂死蛇”、苏轼的“石压蛤蟆”等,皆是源自古代书论中生动形象的比喻。

二、唐以前比喻式书论的类型和发展

从现有的唐以前书论来看,比喻式批评大致可以分成四类:明喻、暗喻、借喻、博喻。这四种比喻的手法都体现了中国书法审美的基本原则——“取象设喻”。“中国文字具有象形的特征,这也是书法形态之美的第一步:将自然界的美投射到文字之上。”[11]比喻由本体、喻体和比喻词组成,在唐以前书论体系中,本体其实是有限的,而喻体却是丰富多彩的。古代书论中喻体都不约而同地指向大自然中的意象。“审美意识中的意象问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核心问题。”[12]古人喜欢以天地万物设喻,以字体笔画拟之天地万象,这种思维方式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符合中国古代的文字演变规律。“汉字不仅是语言符号,也是审美符号。”[13]中国的文字体系其实暗藏着书法审美体系。“在上古的书法理论进程中,书法理论与文字理论始终处于一种高度融合的状态。”[14]汉字最初是以象形文字为基础,文字的象形思维发展到了后世,也就成为书论取象设喻的源头。换句话说,早期书法的审美原则其实就是“道法自然”,“自然”可以说是书论中最重要的参照体系。“在汉魏六朝,不管是本体论还是创作论,崇尚自然都是书法艺术的美学追求。”[15]

虽然象形文字体系深入到书法体系中,但是两者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古代的象形文字是整体取象,如牛羊马之类,而书法体系中的取象设喻至少可以分成三种类型。

第一种:以笔画取象设喻。以笔画象形,可以具体到点、线、面,卫夫人的《笔阵图》中就曾把不同的笔画比喻成不同的自然景象,比如把横比喻为“千里阵云”,把点比喻为“高峰坠石”等。字的基本笔画在自然界中都能一一找到对应的物象比喻。

第二种:以结构取象设喻。以结构取象设喻是通过字体本身结构的内在联系,包括呼应、断连、避让、留白等方式来设喻,乃至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的篇章结构,也都可以取象设喻。如唐代书法家张旭“始吾见公主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得其神”。又比如怀素“观夏云多奇峰,辄常师之。夏云因风变化,乃无常势,又遇壁坼之路,一一自然”。像这样的书论,所着眼处已经不是局限在笔画而已,而扩大到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的结构关系。

第三种:以气韵取象设喻。这主要体现在通篇的风格气韵之上,不再拘泥于一笔一画或字体结构等,而开始从书法中看到人的精神存在。由笔画、字体到篇章,后来再加入书家的精神气韵、品格情感,评论视野又宽阔了许多。“汉字由象形文字的具象到语言符号的抽象再到书法艺术化的意象,一路走来,与文学追求的‘离形得似’极为一致。”[16]后来的比喻式批评,不再受限于一笔一画,而又发展到气韵精神方面,由具象走向抽象。由“取象设喻”到“取意设喻”,已经走了相当长的一段距离,但是骨子里还是取法自然的比喻式评论,一直到唐代之后中国的书论才得到长足的发展,开始出现新的评论体系。

三种取象设喻的方式在现在的书论中依旧层出不穷,翻出许多新意来。以自然为取象依据,决定了中国书法的审美体系中,其实是以“似”为中心的,只是这个“似”的内涵不断丰富,由“形似”逐渐进化为“神似”。“在与自然的关系中也不仅仅处在模拟物象的层面,而是逐渐上升为对自然物特征、自然变化规律的追求。由描摹‘风物’转变为描绘‘风神’。”[17]

唐以前书论中,比喻式批评虽然喻体丰富多彩,而本体始终局限在文字本身。唐代之后的书法评价体系增加了许多比喻本体,由字到人,到流派,到时代背景等。评论的本体对象不断增加,喻体也越来越丰富,于是书论就得以繁荣发展起来。书论的评价对象越多,则书评的体系越加复杂多样化。历代书论多有因循,大都是因为评价视野受限,所以很多言论都是“换汤不换药”。翻开唐以前的书论,就会发现有些观点是雷同的,甚至是一模一样的。

三、唐以前比喻式书论审美观念的变化和局限

书法作为视觉艺术的一种,既像画,又不像画,“书画同源”的理念为后代审美范式的嬗变提供了思想基础。从比拟自然万物的角度来审读书法,这是唐以前的惯用视角。“中国古代书法理论非常强调‘外师造化’,主张书法应从自然万物的形象中吸取笔意和具象因素,重视观察生活和自然事物的形象,并从自然之美中提升出艺术之美。”[18]唐代之后的书法审美已经大大拓宽和发展了这种审美方式。中国画其实也经历过由“形似”到“神似”的阶段,以自然为参照物的评价体系和“形似自然”的审美模式早在宋代就开始被排斥了,因为“书法的自然美是一种艺术之美,并非大自然的‘自然’美”[19]。比如苏轼《书郡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二首》其一云:“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这种变化是书画审美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书论的取象设喻原则在后来的历史中,也逐渐远离书法审美的中心。在唐以前的书论中,有的书论家其实已经意识到比喻式批评的审美局限,开始重视从心灵、个性的角度来审视作品。因此,有学者就认为:“‘书肇于自然’是对‘书者散也’的补充语。”[20]隐含在比喻式批评里的,是两种审美模式的交叉与融合。由自然界的取象设喻,走向书法家本身的精神内涵,这就是书法评论史上的一次飞跃。

书法审美原则最初是以自然万物为参照物的,与现代的审美模式不同,现代的书法审美大多以临摹古人为旨归,不再取象于自然万物。书法与绘画最初的审美原则都是以模仿大自然为主,而后绘画继续以取法自然为发展方向,而书法则挣脱象形文字的束缚,逐渐摆脱自然界的比拟限制,进而反观自身,由外观转为内省。唐代之后,书论从以大自然取象设喻为出发点,逐渐转为关注书家的精神世界。值得注意的是,书论中的外观与内省也不是截然分开的审美形式。事实上直到近代,取象设喻的书法评价还是一直存在的,但是很多都以神韵取喻,不再以自然实体取喻。书论家很早就开始注意到书法的抒情功能,所谓“书者,舒也”“书者,如也”,以及韩愈对张旭的草书评价等等,都一再强调书家的心灵世界,但这种评价角度并没有完全取代旧有的审美角度,只能说拓宽了书法审美的思路而已。

书论中的比喻式批评体现了书法艺术本身的含蓄委婉特征,以物说物,是一种朴素的审美观。书法作为一个独立的审美个体,本身就有很强的观赏性,书论家在进行评价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回归到书法的本源之上。取象设喻的范围由最初的笔画象形、结构象形,到后来的神韵象形,都是在取法自然、模仿自然的范畴内,但是可以明显看出书法审美已经出现由具象转为抽象的观念萌芽。原先是一笔一画,后来却变成了整体风格、气韵的取象设喻,虽然最终都从自然界取材,但是无疑在比喻本体的选择上增加了许多新的对象。“书法对自然物象的取法不是外在形体的模拟,而是对自然与生命的体察,所以,书法的形式表现固然不是类似于自然物的再现。”[21]象形文字在后来书法评价体系中逐渐淡出,具象的功能被弱化,抽象的功能被放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早期的象形文字对后世的书法审美原则产生过巨大的影响。

比喻的本体匮乏,是唐以前书法理论的发展局限。这个现象在唐代以后才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增加本体和喻体,由单字的取象设喻,变为邻字、行列之间的取象设喻,整体的评价视野已经扩大了很多。卫夫人最初只是把八个笔画简单取象设喻,而后来书论已经变成担夫过桥、蛇斗等复杂的比喻。“南北朝以后,书论逐渐减少了对文字形体演变的描述,论书更多贴近书法艺术的本体。”[22]比喻的范围扩大了,自然需要讨论的话题也就变多了,由单一的模拟自然评价体系,扩充为更为复杂的精神气韵评价体系,这是书论的一个重要转变。

“魏晋是一个玄学盛行的时代,玄学提供的本体论和方法论为他们提供了很多可以借鉴的地方。‘人物品藻、言意之辨、崇尚自然’等揭示的道理都给这个时期的书论以深刻的影响。”[23]比喻式批评虽然生动形象,但是难免会有不确定性,滥用比喻,反而会伤害书法审美的体悟,阻碍书法评价体系的健康成长。拟形的书法评价在唐宋以后由主流变为分支,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审美规律的自然演变。现代的书法评价体系应该要追求更深层次的内涵,突破前人的审美框架与视野。比喻式批评一度限制了书法的创作导向,侧重于模拟自然,而忽略了书家的个性存在。书论家针对的是字本身的审美价值,而不是书家的精神气度。而后代的书论更多是评价书家及其传承体系,而不仅仅是书法作品本身,甚至有时还会因人废字。这种书法审美观念的嬗变也是很值得注意的一种现象,它说明后世的书法审美受到的影响因素更多、更复杂化,不是单纯的艺术感知,更不是简单地比拟大自然而已。

结语

诚然,书论中的比喻可以增加可读性和形象性,但是也极大地限制了书法审美观念的进一步发展。古人云“书者,散也”“书者,如也”,其实都是对唐以前书论范畴的扩充。注重书法的书写心灵作用,也应该是后代书论的发展方向。当前书法展览中,重视临摹的书法评价体系其实也是不妥的,有学者认为当前的书法展是“高级临摹展”,切中时弊。以临摹古法作为书法学习的要点固然没问题,但是不能成为唯一的书法评价角度,书法还是应该要回到书写内容和书写者本身的思想内涵之上。临摹古人的“形似”,其实与唐以前书论中临摹自然的“形似”并无本质的不同,都有自身的局限性。从形体的“似”转到思想情感的审读,这才是未来书论的发展方向。从唐以前书论审美模式的变化脉络,大致可以预见,未来的书法评论,必须继续扩大评论边界,立足传统,关注精神世界,这样才可能有新的突破。

注释:

[1]吴士田,詹绪左.东汉至晚唐书论语言研究综述[J].中国书法,2018(02):129.

[2]张天弓.书法审美“四看理论”的逻辑分析——论书法作品中的艺术形象[J].大学书法,2019(01):72.

[3]李君若.略论魏晋南北朝时期书论中的比喻性描写[J].书法赏评,2018(04):12.

[4]李毅华.传统书论的形象和感性[J].汉字文化,2018(07):88.

[5]周睿.二十年来书法美学理论若干问题集疑[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版),2014(03):95.

[6]郑淋升.古代文论与书论的相互影响研究[D].重庆:重庆师范大学,2013:12

[7]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12:314.

[8]谢学海.古代书论中“取象喻书”的思维方式[J].艺术品,2018(04):50.

[9]蒋忠友.论我国古代书论自然物比拟观的嬗变[J].铁道师院学报,1997(06):88.

[10]梅学味.试论汉代书论的叙述特点[J].国画家,2013(01):73.

[11]吉人.刍议书论中“天人合一”的书法之美[J].江苏教育,2018(37):28.

[12]谢建军.书法美学意象研究[D].上海:华中师范大学,2009: 118

[13]曲斌.从物象到心象——中国书法审美范畴中“象”的内涵述论[J].大学书法,2020(04):139.

[14]吴萍.书法理论摭谈[J].创作与评论,2014(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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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王晓斌.意象审美在古典文论与书论边缘中的契合[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13,32(05):107.

[17]范荟.古代书论中的自然情怀[J].艺海,2013(06):97.

[18]黄丹麾.论中国古代书法美学的“自然观”[J].大学书法,2019(02):108.

[19]李梦媛.苏轼“自然”书法批评观探析[J].大学书法,2020(03):109.

[20]高长山.汉晋书法理论的传承与嬗变——兼论蔡邕书论的首创意义[J].艺术教育,2008(08):16

[21]彭再生.中国书法中的比喻式批评模式探究[J].书法,2016(10):48.

[22]王岩.中国汉唐书论中的物喻[J].中国书法,2017(04):168-169.

[23]朱鹤.试析魏晋玄学对魏晋南北朝书论的影响[J].美与时代(下),2013(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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