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条件句:一种意义理论研究

2020-12-01余俊伟

逻辑学研究 2020年2期
关键词:条件句蕴涵所指

余俊伟

条件句表达了两种事物情况的某种条件关联,典型地以“如果,那么”连接起来,表达了通常说的充分条件关系。尽管以“只有,才”连接得到的句子也表达条件关系,但它们一般都可转化为“如果,那么”表达的语句。考虑到“如果,那么”连接的语句在学界讨论更常见,而且其比“只有,才”连接的复杂1反事实条件句以及后文中提到的借用条件形式改变说话者的语气这些情况,人们一般使用“如果,那么”,而使用“只有,才”就不合适。这也表明,除条件关系外,前者还表达了其他的内容。但是仅就纯粹的条件关系而言,二者等同。,本文就以前者为讨论对象,“条件句”仅指以“如果,那么”连接的语句,但所说也适用后者。同时,本文说的条件句只限于前件与后件是逻辑上完整的陈述句,所以,像“如果世界上那个最高的人身高超过2 米3,那么其身高超过2 米”属于本文主要讨论的类型,而“如果一个人身高超过2 米3,那么其身高超过2 米”则不属于,尽管讨论前者会涉及到后者。

从形式上看,条件句与推理的形式类似。因而这种类型的语句在逻辑研究中占据重要地位。解读它的性质一直是逻辑学的核心任务。从古希腊斯多葛学派到经典逻辑,再到当代许多非经典逻辑,条件句都是其研究的重要对象。直到今天,它依然是逻辑学家研究的重要主题。从逻辑角度考察条件句,最早的理论是实质蕴涵理论。但从一开始人们对实质蕴涵就争议很大([14],第166 页)。近代以来,人们质疑实质蕴涵偏离人们对条件句理解的直觉,试图给条件句一种更合直觉的形式刻画,希望能给条件句统一的说明,逐渐形成了条件句逻辑这一分支。但直至目前,对条件句的刻画都不能令人满意,甚至没有取得像模态逻辑那样一个大家公认的该类逻辑中极小的逻辑系统。

本文试图从意义理论角度解析条件句的一般特征,给予其一种普遍的说明。

1 问题起源与研究概述

对条件句进行逻辑解析由麦加拉学派开启,延续到斯多葛学派。代表人物是第奥多鲁(Diodorus)及其学生菲罗(Philo)。他们关于条件句的理论与其模态理论纠缠在一起。这是因为,虽然他们发现了实质蕴涵这种解释,但无法对“如果,那么”表达的围绕真值的诸种因素给予全面统一的解释。这些因素就是今天依然困扰人们的内容意义方面的问题。另外,也存在语句表达有歧义,分不清一个条件句是表达了命题还是命题函项。所有这些进一步导致与今天称为时态与模态方面的问题缠绕在一起([15],第111–114 页)。

真正形成条件句逻辑这一分支是在近现代。实质蕴涵与严格蕴涵都没有达到人们理想中的对“如果,那么”语词的刻画。前者走向了数理逻辑,后者演化成模态逻辑,专注于模态词的研究。而还有一些逻辑学家仍专注于联结词“如果,那么”本身,努力用现代逻辑刻画条件句的逻辑特征,给出一种令人满意的形式语义解释。满意的标准通常是,能解释经典逻辑中的蕴涵规则于自然语境下失效的现象越多越好。

下面是规则失效的一个经典例子:

• 如果我将火柴在火柴盒侧面摩擦,那么它会燃烧。

• 所以,如果我将火柴在火柴盒侧面摩擦,并且没有氧气,那么它会燃烧。

它表明以下前件加强规则(也叫弱化规则)对于条件句推理失效:

A →B

所以,A ∧C →B

现代各种条件句语义学通常在语义装置中增加参数,通过调节参数规避反例的伤害。目前最流行的有可能世界语义学和概率语义学。前者代表人物有刘易斯(D.Lewis)([7])、斯托内克尔(R.Stalnaker)([8],第41–56 页)等;后者如爱丁顿(D.Edgington)([5])、亚当斯(E.Adams)([1])等。

这两种语义学通常都是通过在前件为真的基础上评估后件的值获得对条件的刻画,也就是选取真值表的前两行。这是符合人们直观的。可能世界语义学增加了世界或状态间的二元关系,作为评估公式真值的重要因素,模拟表达式的涵义影响其指称。这种方法显然是从模态逻辑直接移植过来。模态逻辑就模态如何对应于二元关系,已经有一些明确的结论,而且,模态概念本身很抽象,模态命题逻辑领域中质疑二元关系的反例不常见。但是,使用二元关系——例如,可能世界之间的可比较相似性或者前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关系——刻画内容与意义的关联,面临不同的情况。内容关联与模态概念相比更具体直观,易把握,因而条件句逻辑就容易受各种反例困扰。

而对于概率语义学,人们还会面临如何获得精确的初始值这个问题。主观概率只是个估值。评判条件句所需要的只是比较前件与后件的可能性大小,理论上高低两个等级似乎就足够了。另外,按这种语义学,条件句的意义本身也需要明确。在统计学上,概率是指事件的概率。而A →B显然不是事件。它表达的是一种观念,是一种理。人们通常以P(A)表示事件A发生的概率,以P(B | A)表示事件A发生的情况下事件B发生的条件概率。按概率语义学的做法,我们只能说,将A →B的意义理解为P(B |A),即B的条件概率,而不能说,这种意义就是这个条件句的概率。附带的问题是,当前件与后件本身是复杂公式时,尤其含有条件句时,例如P(A →B |C)与P(A|C →B),其含义不明,至少不是事件的概率。另外,概率计算只是将真值细化,没有触及涵义本身,从意义理论来看,它体现不出从涵义到所指的过程。

这些方法所得到的技术结果按现代逻辑研究的标准无疑值得肯定。需要反思的是,这种抽象本身是否恰当,多大程度上反映评估条件句的真值或可判定性的机制。特别是,在定义有效性时,各种语义学最终都会采用后件断定程度不低于前件的断定程度这一思想,而这其实是实质蕴涵的最根本特征。

也有一些学者并不像以上两种语义学的支持者那样反对条件句的经典逻辑解释。日常语言学派2最有名的代表人物是格莱斯(H.P.Grice)。认为,人们在社会交际中,言语行为要遵循一些准则,如合乎礼仪,表达尽可能简洁,内容尽可能可靠等。据此格莱斯提出了会话隐含理论([3],第73–75 页)。杰克逊(F.Jackson)后来进一步发展这种思想,提出了约定隐含理论([3],第90–94 页)。他们用这些理论补充抽象的真值表原则。这类理论有直观易理解的优点,但与条件本身关系不是很紧密。

也有学者从结构推理角度解释条件句,认为条件句一般都表达了推理,前件加强(弱化规则)违背了推理的相干性:人们实际使用的推理其前提在推理过程中都是实际使用到了的。据此发展出相干逻辑([10],第9–16 页)。这也是发展条件句逻辑的一种形式。

以上任何一种方法,在某些方面能够做到了更贴近“如果,那么”,发展出各式各样的技术理论([12,13]),得到一批逻辑学家支持。但是,几乎没有一种方法获得大家的普遍认可。要在它们之间做优劣比较,也是一件极其困难的工作([13],第3 页)。

所以,有人只是根据逻辑学家关于条件句所秉持的理念将条件句理论分成三大流派:实质派、观念派与虚无派([3],第78 页)。实质派坚持对条件句做实质蕴涵的解释——坚持条件句有真值,而且其真值是依子句的真值而客观地确定的。这种解释与共相实在论有关联。观念派则主张条件句的真假只不过是认知上的确证度或概率值的高低。在这种解释中我们感到共相的概念论气息。虚无派则主张条件句没有真值,只有可断定性的条件。后两种流派所得到的逻辑是关于保持可断定性的逻辑。

我认为,这三种流派反映了人们研究条件句的出发点各不相同。实质派将陈述句看成真值的名称,所表达的实际乃是真值之计算。这是实质蕴涵现代研究的初衷。即使在古代人们就发现了实质蕴涵,但那时的认识与现代逻辑学家重新发现它,这二者的背景与目的是大不相同的([6],第1–5 页)。后者与数学基础研究相关联,有数学哲学的背景。不仅如此,对如何使用它,二者也是不同的。后者将蕴涵放置在包含了谓词演算的逻辑整体之中。与量化相结合,丰富的语言,这些都为当代坚持实质蕴涵的学者提供了解读“如果,那么”的新方案。前者显然不具备以上这些因素。

而其他两派并不考虑实质蕴涵在现代重新被认识的这些背景,而是强调要尽可能地刻画“如果,那么”的实际用法。观念派注意到,人们对条件句的断定,很多情况下不是绝对的肯定或否定,而是接近于肯定或否定。实质派关于条件句的理解相当于观念派的如下表述:对后件成立的估值不会低于对前件成立的估值。因此二者也有相通之处。差别是,观念派要求分析高低值是如何得到的。而虚无派则准确地抓住了条件句的核心,需要刻画这种条件关系。

我认为,人们实际运用“如果,那么”得到一个具体的条件句,都不是脱离内容的,都是基于所表达的涵义,为实现某种具体的交流目的而实施的言语行为。实质蕴涵只是考察结果(真值),而抛开涵义与目的。人们所举的质疑实质蕴涵的所有例子,都是将条件句看成表达人们对事物(不是对真值)的认识,因此,要把握“如果,那么”这种条件联结词,得到一种令人信服的对条件句的理解,涵义是重点,应该考察从涵义到真值的过程,而不能仅停留在所指层面。观念派与虚无派在这方面的考虑无疑是值得肯定与借鉴的。

本文从自然语言使用者角度出发,从意义理论角度诠释条件句,给出使用者使用与评判条件句的一般模式。论文并不着眼于给出形式语义学,而是解析条件句的一般使用规律。我们的目标是使用这种模式回答以下问题:涵义是如何影响我们评判条件句的?为什么有的反事实条件句为真,有的为假?若干规则何以失效?

2 意义理论视角下的条件句

首先我们对比理解条件句“如果天正在下雨,那么地上现在是湿的”与理解其构成成分的差别。“天正在下雨”和“地上现在是湿的”都是描述世界的状况。我们通过观察可以分别检验它们是否成立。这类语句我们称之为描述句。但是,“如果天正在下雨,那么地上现在是湿的”是对前后件所描述的世界状况之间的条件关系的陈述。我们必须凭借思维才能把握这种条件关系,获得对条件句的评价。这类语句我们称之为说理句。条件句是表达理的典型句式。即使A与B本身也表达了理,例如选择公理这样的抽象命题,“如果A,那么B”也依然是表达了关于理的理。例如,“如果连续统假设成立,则选择公理也成立”。

根据达米特(M.Dummett)等人的观点,弗雷格将语言的意义分成三个层次:语力、涵义与所指。达米特说,弗雷格洞察到,断定句与疑问句可以有相同的内容。当内容相同时,二者的区别在于语力。([4],第114 页)据此,我将语力界定为语句具有的传达使用者意向、达到交流目的的力量。意向包括作出断定、表达疑问、抒发感叹、发出命令、作出承诺、给出建议等。涵义是语句表达的内容。在所指层次,对于断定句(陈述句),它们的所指是真值。但对于疑问句、祈使句、命令句等其他类型,人们一般认为它们没有真值。弗雷格将探究真之规律视为逻辑学的任务,因而他没有特别关注这类语句。

但是这类语句是否有类似于真值的所指?从上述围绕条件句的各学派之间的争议可以看出,有人认为条件句没有真值,只有可断定或在多大的程度上可断定的问题。因此,我认为,我们可以在弗雷格、达米特等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意义理论,将所指理解为评价范畴。命令句、祈使句、承诺句等表达了命令、请求或建议等行动安排或打算的句子,本质上是给出了评价(主体)行为的依据。其指称是遵守或是采纳与否等意向性实施状况。这类语句都表达了主体对主体如何行事的意向性,区别只是力量不同,有的强(命令),有的弱(建议)。但是,它们都与前面的陈述句有本质不同。而感叹句是表达主观情绪,例如赞赏、悲叹等。这是情绪方面的表达,很难说有评价值。而疑问句则是寻求评价,本身没有评价值。

根据上述,语力区分出断定句、疑问句、命令句等不同类型语句,而条件句表达了理。我认为,不同类型的条件句,其表达的理的力量来源是不同的。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客观的,另一类是主观的。表达了命令、承诺与建议安排打算的语句都属意向性类型,其表达的理的力量来源于主体的主观意向。它还可进一步细分为单个个体的意向性与群体意向性两种。前者即为通常的一个主体向另一个主体发出一个请求或命令。而人的社会性特征决定了需要有表达群体意向性的语句。人们有组织有秩序地从事生产,开展社会交往,构建一个有序的社会,都基于一定的社会规则,这即为群体意向性的体现。其他类型的条件句,表达了对现象间关系的判断,其理的力量来源是某种普遍原理。此处所说的普遍原理,除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广义意义上的科学原理外,还包括个体意义上的以往经验的归纳概括。下文将其统称为理。3此处采纳冯棉教授的建议,使用“理”这一统称。特此致谢!

涵义是语句的内容。条件句的涵义就是理的具体内容,也即前后件内容的条件关系。语句类型不同,内容的作用力或主体的意图就有差别:有的断言了这种关系,有的言明主体行动依照的方式与准则。由此,人们使用不同类型的条件句,实现不同的社会交往行动目的。相应地,在所指层面其值的类型也不同。真值只是其中的一种。它是断定句的所指。它是依据理评价语句获得的结果。其他表达了命令或建议等的语句,则给出了理。其所指是遵守或不遵守、采纳或未采纳等。这些是评价主体意向性实现的情况。对于语句本身,则是被动式的:被遵守或未被遵守、被执行或未被执行等。总之,对于条件句,所指就是围绕理而展开的效用评价结果。

要注意,有些条件句仅有条件句的形式,但实际上并没有表达某种条件关系。这类句子只是借用条件形式改变说话者的语气:有的是弱化建议的语气,有的是加强断定的语气。说话者的建议或断定的内容其实由前件或后件单独表达了。下面以两个具体语句为例来说明。

第一种情况,使用条件句表达委婉的建议。例如:如果我是你,那么我会接受他的邀请。这里的条件句式只是弱化语气,突出说话者的建议性质。

第二种情况,使用条件句加强断定的语气。例如:如果你能赢AlphaGo,那我今后就倒着走。这句话使用条件句纯粹是加强了说话者对对方能赢AlphaGo 的否定语气。

以下我们只考察真正的表达条件关系的条件句。根据语力,理的力量来源为意向性的条件句并不是作断定,也不在本文考虑的范围。因此,理的来源为第一种(即客观的)的条件陈述句才是我们最终需要考察的。这种条件句依赖理支撑其前后件之间的关系。而条件句本身只是此理的一个示例与运用。例如:

• 如果姚明身高是2 米1,那么他身高超过了2 米。

• 如果姚明身高是2 米1,那么他身高超过了2 米15。

人们会依据数学原理判断第一个条件句为真而第二个为假。这与姚明实际身高是多少(据说是2 米16)并没有关系。

再如:如果曼永加(世界著名的跳远运动员)刚才第一次试跳成绩是8 米5,那么他接下来第二次试跳能够超过8 米52。

理性的人(比如他的教练)说出这个条件句,一定有根据,即某种理支撑。例如,可能是基于曼永加此前在若干场合头两次试跳的表现,或者,更普遍地,基于专业运动员头两次试跳的表现有某种规律。而听者在判断该条件句是否成立时,也会问:为什么头两次试跳有这种关联?专业跳远运动员的头两次试跳成绩都有此规律吗?还是曼永加此前头两次试跳的表现有此规律?

总之,一个人说出一个条件句,其意识里一定有某种理作为根据。有的情况下为普遍被人们接受的科学原理,有的情况下是个人以往经验。而一个人在面对一个条件句考虑是否接受时,会努力寻找背后的理作为从前件到后件的支撑。如果能找到,则他会肯定它。如果理属于数学或自然科学领域,那么他肯定的语气就是绝对的;如果理只是以往经验的概括,那么他的语气通常不是绝对地肯定,这时评估值就不是真或假,而是很可能真或较大可能性为真或仅仅是有可能为真。日常生活中,后者的情况居多。现实中人们面对的都是有内容的语句,而且其内容多是有关现实生活和经验世界,诸如天是否会下雨,张三是否喜欢韩剧,李四的衣着是否时尚等等。这些句子不是真值的名称,人们评判由它们构成的条件句是否为真或它的可接受程度,要依据内容。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人们对实质蕴涵不满意。如果找不到理支撑一个条件句,人们通常对其不可置否,即使前件为假或后件为真。但如果人们确认其前件为真而后件为假,那么,即使找不到理驳斥它,人们也通常倾向于拒绝它。这一点与实质蕴涵是相符合的。我认为,实质蕴涵令人不满意的地方,不是它说错了,而是它说得太少,只是纯粹作为处于所指层次的一种真值函数。

以上我们分析了人们实际上是如何判断一个条件句的。接下来我们使用意义理论分析涵义的介入如何使得推理规则“失效”的。

在划火柴的例子中,人们之所以认为其前提成立,乃是基于燃烧三要素理论4燃烧三要素理论是指,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着火源三者同时具备并且相互作用下才能发生燃烧反应,缺少其中的任一要素燃烧便不能发生。燃烧反应在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着火源等方面都存在着极限植。燃烧需要达到以下四个充分条件:1.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汽浓度。2.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氧和氧化剂。3.着火源必须具有一定的温度和热量。4.燃烧要素之间必须相互作用。对于有焰燃烧,还包括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这个条件以使得燃烧扩展。参见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官网的介绍http://www.china-safety.org.cn/caws/Contents/Channel_21045/2013/1113/224478/content_224478.htm,以及高三网的介绍http://www.gaosan.com/gaokao/262309.html。。其前件使得三要素之一的着火源要求得到满足。其余两个要素及其相关条件在语境中应该被视为默认已具备了。在结论中,加上没有氧气这个条件使得三要素之一(助燃物)不具备,因此根据三要素理论,人们认为火柴不会燃烧,后件不成立。人们分析该实例,始终都是根据三要素理论理解那两个条件句。从意义理论看,这不是一个加强式:前提能成立就隐含了结论所加强的那个合取支(没有氧气)是不成立的。

显然,人们质疑这条规则不是基于真之计算,而是考虑真之由来,将涵义纳入了考虑范围。弗雷格认为,逻辑以真为研究对象,探讨真之规律。他所说的真是一种先验的真,停留在所指层面讨论这种对象的特性。而从人们举的各种实例来看,人们讨论的并不是这种先验意义上的真,而是后验真,要考虑由涵义如何获得真,即观念派所说的可判断是怎么做出的问题。将涵义考虑进来,反例只是说明例子中的前提不能那样形式化表达。如以下两个分别质疑传递规则与逆否规则的例子:

如果克林顿5指希拉里·克林顿。2008年她和奥巴马竞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初选)。最终奥巴马依靠党代表票数领先,被定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赢得初选,那么奥巴马就位居第二。

如果奥巴马死亡,那么克林顿赢得初选。

所以,如果奥巴马死亡,那么奥巴马就位居第二。([3],第80 页)

这个例子中的“如果,那么”前提之所以成立,同样背后考量了判断何以得出,有选举规则等背景知识支撑。第一个前提中条件关系成立,隐含一个背景知识:奥巴马活着,以得票多少论输赢。这个几乎是不言而喻的条件与前件共同支撑了后件。第二个前提显然不符合这一条。

如果克林顿赢得初选,那她也不会压倒性地赢。

所以,如果克林顿压倒性地赢得初选,那她不会赢。([3],第81 页)

其前提的否定是:克林顿赢得初选,并且她会以压倒性地赢得。而这也等值于:克林顿会压倒性赢得初选。由此我们发现,前提其实就是:克林顿不会压倒性赢得初选。明白这一点,我们回头再看前提就发现,前提中的“如果,那么”其实是让步从句:即使克林顿赢得初选,她也不会压倒性地赢。前提的后件所含的否定词是作用于“压倒性”这个程度副词,否定的是压倒性这个程度。再细致一些,前提的涵义完整表达应是:克林顿不会赢得初选;即使赢,也不会压倒性地赢。

从意义理论来看,直陈条件句与反事实条件句都是理的运用,二者的区分在逻辑上意义不大。它们的区别在于后者的前件事实上为假或前件为真的可能性极小,而这是事实层面的问题,并不涉及条件关系。我们用下面两个反事实条件句为例加以说明。

• 如果语言能够创造财富,那么夸夸其谈的人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了。

• 如果语言能够创造财富,那么夸夸其谈的人就不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了。

人们会认为前者真而后者假,而不会因为二者的共同前件事实上为假就断定两个条件句为真。原因就在于,考察真值时要退回到涵义层面,分析真值是如何得到。前者符合背后一般的理,是理的运用。这个理就是:倘若某样东西能创造财富,而某一类人拥有了那样东西,那么,这类人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后者与这条理冲突,所以为假。

有些情况下,相关的一对直陈条件句与反事实条件句,支撑它们的理是相同的。例如:

直陈条件句如果张强19:00 赶到了机场,那么他能坐上CA1907 航班。

反事实条件句如果张强19:00 赶到了机场,那么他已经坐上了CA1907 航班。

这两个条件句都是依据如下之理:人抵达机场的时刻与其坐上CA1907 航班之间的因果关联——例如,晚于19:10 就赶不上该航班。差别仅在于后者的前件事实上是假的;而前者并没有断定这一点。

这里也要指出,理的一般性程度可以有差异。刚才所要求的理可以是更一般的如下之理:人抵达机场的时刻与其要搭乘的航班起飞时刻的因果关联——例如,时刻差小于30 分钟就赶不上要搭乘的航班。这种差异并不影响人们对条件句的判断,只需要足以支撑当下的条件关系即可。

但也有这样的情况,其中相应的两个条件句背后的理并不相同。例如下例所表明的6参见[3],第71 页。该例最初来源应是亚当斯([2],第281 页)。:

直陈条件句如果奥斯瓦尔德没有射杀肯尼迪,那么是其他某人射杀了肯尼迪。

反事实条件句如果奥斯瓦尔德没有射杀肯尼迪,那么其他某人也会射杀肯尼迪。

这二者谈论的对象其实并不一样。前者是关于那个特定刺杀行为怎么实施的问题。背后的理是刺杀行为总是由某人实施。后者是关于刺杀事件会不会发生的问题。背后的理是当某个组织或个人下决心要刺杀肯尼迪时,将千方百计付诸实施。前者是关于殊(token)的性质,后者是关于型(type)的性质,是关于其现实化的问题。

由以上分析可见,无论是直陈条件句还是相应的反事实条件句,无论其背后的理相同与否,它们都遵循排除前件真而后件假这一情况。这也是实质蕴涵的要求。具体如何排除,并不是依据其现实世界的真值,而是依据第二个层次的涵义,考虑背后的理。将所考虑的条件句看成理的一个具体应用。因此,这两种类型的条件句其逻辑特征是相同的。它们的区别仅是语法上的,而不是逻辑上的。

有人可能质疑上述本文的观点,认为这种观点没有明确指出理是什么,因而不同的人对于同一个条件句的理解会有分歧。我认为,这是针对具体的条件句如何选择理的问题。即使有分歧,这种分歧造成的只是具体的分析过程以及结果不同,而不是对理参与分析条件句的断定这种分析方式的质疑。例如,考虑下面这个条件句:

• 如果MH370 在偏离正常航线之初时就被发现,那么它就不会神秘失踪。那些肯定该条件句的人总是能说出足够强的理由为其断言背书,虽然不同的人给出的理由不相同。你质疑他们的断言时,有人可能会说,东南亚各国空军强大,可以拦截任何一架客机;也有人会说,一旦发现前提所说的异常,地面人员可以持续追踪,等等。这其中的任何一种理由运用于MH370,都会令其无所遁形。这种分歧不影响我们的观点:断言一个条件句都是基于某种理。

刘易斯质疑这种解释有循环的嫌疑。他认为,一般性原理本身可能是条件句,只有在其被断定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将其运用于上述解释;否则,这种解释对于前件本身含有条件句的复合条件句并没有给出解释。([7],第65–66 页)

我认为可以从奎因的整体论角度回应这种质疑。询问一个句子的真值只有将其置于一个信念或理论体系之中才有意义。在自然语言中,表达一般性原理的句子形式虽然常为条件句,但实际上是全称句,形如∀x(A(x)→B(x))。此处量化的可能是个体,也可能是时间或场合等等。本文中所论述的条件句,相应的形式为A →B,是命题逻辑的语句。因此,一方面,普遍原理的表达形式并不在条件句(命题)逻辑讨论的范围里,如本文开头所指出的那样。另一方面,本文所论述的条件句,其所表达的位于主体信念系统的更边缘,距经验世界更近,主体在评估它们时,会调用处于信念系统更中心的具有更大稳定性的一般原理。在评估过程中,如果系统没有出现明显的冲突,主体就完成了评估。如果出现明显而剧烈的冲突,主体同样会使用逻辑规则,对前提提出质疑,质疑理于评估场合的适用性,即质疑A的真值。在多次出现剧烈冲突的情况下,人们甚至会质疑理本身。因此,并不像刘易斯说的那样([7],第72 页),那些依赖普遍原理解释条件句的理论,无法给出形如“如果如此这般状况发生,那么,某某原理就不成立”这种类型的条件句的真值。

最后,作为理论的一个运用,我们回答[3]提出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几乎没有形如((A →B)→C)这样的在前件中嵌套了条件句的条件句?([3],第72 页)

条件句断言两种事物情况之间有某种关联。这种关联抽象程度高,它以两个位置不对称的子句构成,相比于简单句或是简单句的并列或选择,它的表达方式间接,不是直接说某事物是否如此这般。要把握它的内容相当困难。如何理解它直至今日依然是哲学与心理学研究的重要论题。沃森(P.C.Wason)有名的选择任务试验7此试验大意如下。桌上有四张卡片,每张卡片的一面是英文字母,另一面是阿拉伯数字。受试者知道这一点。而且受试者只能看见四张卡片朝上那面的符号,它们分别是E、K、4 和7,而不能看见其背面。现在主持试验的人说:“若卡片的一面是元音字母,则另一面为偶数。”你要检验该说法的真假,必须翻看哪几张卡片?试验表明,大学生受试者选择的正确率为4%至10%。([9],第95 页)可以佐证其难度。如果条件本身又是以条件句陈述,这种条件句的复杂与抽象性更高。所以,人们本能地避免这种表达。数学家在讨论某些命题(例如连续统假设)的推论时,都会选择“如果连续统假设成立,那么……”这种形式,而不会将“连续统假设”代之以“如果κ是一个无穷基数,那么在κ与2κ之间没有基数”。即使没有名字,人们也会选择指示代词。例如,本文主要讨论的条件句A →B中的A与B是特殊而具体的事件,根据我们的理论,它是理的一个具体运用。A →B的关系也是一特殊的关系,因而不像普遍原理(如连续统假设)那样通常都有名字。即使我们要以其为条件,我们宁愿采用如下表述:如果这种关系成立,那么……,也不会直接说:如果(如果A,那么B),那么……。

3 总结与展望

以上基于意义理论,我们较为系统地考察了条件句前后件真值制约关系方面的特征。我认为,想要完整地把握条件句的真值,不能仅停留在真值层面,必须上升到涵义甚至语力层面。因此,条件句的语义解释是一个三元组:⟨语力,涵义,所指⟩。语力解释下获得的是条件句的类型,主要有断定、疑问、命令、承诺、感叹等。它回答的是条件句的理的力量来源问题,可以分为客观的理与主观意向两种。涵义解释下得到是条件句所依据的理以及理的内容与表现,主要有各种自然因果律、科学原理、社会规则以及主观的意向等。所指是理的效用或结果,包括真值、实施状况以及空三种类型。如果在语力层次得到的是感叹或疑问等类型条件句,其所指就是空。

从意义理论看,各种质疑规则的反例都可以得到较好的解释。所有质疑都没有看到经典规则只是讨论第三层面的所指,但是,质疑所用实例都涉及第二层面的涵义。涵义的介入使得许多隐性条件所起的作用突显出来,命题变元不再单纯地指称真值。在构建形式语义学时,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方法是改变联结词的解释。命题联结词不仅承载所指层面的真值关系,而且还体现第二层次的涵义,反映涵义对所指造成的影响。这是当前条件句逻辑普遍所采用的方法。这也是通常说的异释逻辑。如此得到的是(各种)条件句逻辑。第二种方法是丰富语言。将命题变元进一步分解成谓词与项,将背后支撑的理表达出来。此方法是将经典一阶逻辑运用于某些领域,得到的是理论,如物理理论、化学理论等,而不是逻辑。采用后一种方法,构建一种具体的理论在当前很少见,但它是值得尝试的方案。另外,论文只是指出命令与承诺等类型句有所指,但其所指的更多细节及其规范性等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猜你喜欢

条件句蕴涵所指
伟大建党精神蕴涵的哲学思想
蕴涵的决策蕴涵表示研究
趣填51
遗忘者
四部电影版《小妇人》
幻笔的艺术:《红楼梦》的“金陵省”与“所指优势”释出的要旨
我的超级老爸
勾股定理中蕴涵的数学思想
火柴迷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