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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沿海地区疍家族群问题初探

2020-12-01刘显钊

广西地方志 2020年4期
关键词:海獭合浦渔民

刘显钊

(合浦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广西 合浦 536100)

疍家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特殊族群。在不同时期的记载中,疍也写作诞、蜒、蜑、旦、但、蛋等。就目前我国学界的表述而言,台湾学者多称之为“蛋家”,大陆学者多称之为“疍家”。疍家的族系问题一度是学术界争议的焦点。从历史时期的记载来看,疍家或许曾是少数民族的一支。不过,就今日的情况而言,疍家与汉族已差别甚小,可视为汉族民系的一支。

疍家在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时间较早,《三国志·黄盖传》对此记载为:“自春讫夏,寇乱尽平,诸幽邃巴、醴、由、诞邑侯君长,皆改操易节,奉礼请见,郡境遂清。”[1]1285这当为史籍对疍家的最早记载。此前东汉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虽然现在通行版本中有“蜑”字条目,但其系宋人徐铉的增补字,不足为训。西晋以降,疍家的记载日渐丰富。不过,从唐代开始,四川等内陆地区的疍家不复见于史籍,疍家的活动范围似乎转移至广东、广西、福建三地[2]2-3。这一情况延续至今,是为疍家的基本情况。

广西沿海地区的疍家向来得到学界关注,在宋代以降关于广西沿海地区居民的历史记载中,“疍家”的记载不绝如缕,相比其他族群的变化,“疍家”的记载一以贯之,令人瞩目,学界对此已展开较多研究。不过,笔者认为个别研究成果对于“疍家”的定义是值得商榷的,有将“疍家”泛化的嫌疑。如范翔宇在《汉港珠郡》中认为:北海市的疍家有四种,分别为乾江疍家、地角疍家、沙田疍家和涠洲疍家[3]18-21。这便几乎囊括北海市的所有渔民,古籍记载的珠民和民间所称的“海佬”均包含在内。这些人群真的属于疍家吗?是为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一、珠民是疍家吗?

珠民,也称珠户,顾名思义,指的是主要从事珍珠捕捞和养殖的渔民。这一群体分布在北海市的东南沿海地区,即民间所谓的“东海”附近,以铁山港区营盘镇白龙村的居民为主,白龙村是历史上有名的“珍珠城”所在地。

周家干先生在《合浦水上人家(疍家)小考》中就把珠民归入到疍家①文章题目沿用了作者先前发表于内部资料《合浦文史资料》的题目。:“全县沿海疍家约有三种:蚝疍、珠疍、渔疍……居住在南康、营盘、白沙、闸口、公馆、山口、沙田的疍民约8000多人,大部分以采捕珍珠为生。少部分疍民从事深海和浅海捕捞为生。合浦以采珠疍民(也称珠疍和珠民)被压迫最重,生活也最为艰苦。”[4]883-884

黄家蕃先生在《北海水上人家史话》中也是如此归类①这篇文章刊于《文史春秋》的版本有错别字,引文参考内部资料《北海文史》收录的版本作了校订。,作者在描述地角等地的渔民时便说道:“地角(南澫)、高德(岭底、沙脚)、涠洲(斜阳)、咸田(白虎头、高沙龙、电白寮等)等渔村的船民,清朝末年民国初年估计有5000人左右,其中地角约占3000人左右,多属合浦土著‘疍民’又称‘珠民’的后裔……大多数操合浦廉州土语,其风俗传统与市民大同小异,而明显区别于外沙。市民管他们叫‘海佬’。”[5]可从这段文字我们也不难看出,北海市的普通市民并不认可这些珠民的后代为疍家,而是称其为“海佬”。这就不免让人对其是否属于疍家产生疑惑,我们实有必要对珠民的源流进行梳理。

合浦珍珠的记载很早就见于史籍,《后汉书·孟尝传》就称:“(合浦)郡不产谷实,而海出珠宝,与交阯比境,常通商贩,贸籴粮食。”[6]2473然而,这段文字未见提及珠民。虽按常理来推,有珍珠就会有珠民,但未有记载,我们对此还是只能采取较为审慎的态度。合浦珠民的记载似乎直至三国时期才出现,东吴丹阳太守万震的《南州异物志》如是记载:“合浦有民善游。采珠儿年十余,便教入水求珠。官禁民采珠,巧盗者蹲水底。剖蚌得好珠,吞之而出。”[7]207而后是晋人刘欣期的《交州记》:“合浦围州有石室,其里一石如彭形。见榴木杖,倚着石壁,采珠人常致祭焉。”[8]9再后是唐人刘恂的《岭表录异》:“廉州边海中有洲岛,岛上有大池。每年太守修贡,自监珠户入池。[9]2

不过,这三段记载都未将珠民和疍家联系起来。首次将珠民与疍家联系起来的著述似乎为宋人范成大的《桂海虞衡志》:“珠。出合浦海中。有珠池,蜑户没水探蚌取之。”[10]110其后将二者等同的记录便多了起来,《宋史·高宗纪》的记载便有“闰月丙午,罢廉州贡珠,纵蛋丁自便”一语[11]586。而明清两代将二者等同的记述颇多,在此试举两例。《崇祯廉州府志》记载:“(万历)十年八月,乌兔、那思蛋民盗珠,永安所千户田治督军捕之,战死。”[12]21屈大均《广东新语》的记载为:“合浦珠名曰南珠……蛋人常玄身没海,凿石而得树,树上得蚌,蚌中得珠。”[13]414-415

这种将二者等同起来的情况延续至今,前文业已叙述。尽管历史上不乏将珠民视同疍家的先例,但从史源学的角度来说,初始记载并不混同,后人著作方才相混,就有以讹传讹之嫌。而宋代开始,正是疍家相关记载在史籍中逐渐丰富之时,传统方志修撰又常有“以小历史为大历史做注”的倾向,在记录地方的情况时,努力寻找本地与其他地方的相同处、避免不同处,实现国家层面上叙述的统一。这种说法便有附会嫌疑,珠民能否被归入疍家,还要结合珠民晚近的生活情态进行考察。

学界传统定义的疍家有一点很重要的特质,即以船为家,采海为生,基本不过陆居生活,即便上岸也多是在沿海地区搭棚聚居。可珠民的生活并不如此,他们在岸上有村庄,并不住高脚屋,这就不太符合疍家的定义。再看自称问题,珠民一般自称“海佬”,而非疍家。当然,诚如白云在《广西疍家话语音研究》中所言:“疍家”是一种蔑称,其自称并不如此[2]6-7。不过,典型的疍家即便不自称“疍家”,也会对“疍家”一称避讳莫深,存在抵触情绪,可珠民没有这种禁忌。

最后来看方言问题,方言往往是区分族群的一个重要依据。就广西沿海地区的典型疍家来看,他们的方言为疍家话,这是一种与白话较为接近的方言。而珠民多操持瓦话,这种方言与廉州话较为接近,不会被别的族群视为疍家话。如民国时期记载合浦地方风物的《珠官脞录》就称:“武刀西村有犽族,渔而不耕,其言语则合浦土话,惟重鼻音,称为‘犽话’。廉中土著或其种欤?”[14]157-158而作者许瑞棠先生对合浦县疍家的记载为:“蜑户其来不可考,有谓秦使尉屠睢统五军监禄,杀西瓯,王越人,皆入丛薄中。莫肯为秦意,即其遗民以舟楫为宅、捕鱼为业,辨水色则知有龙。昔时有称为‘龙户’,齐民则目为‘疍家’。土人不与结婚,不许陆居。洪武初编户立里长,属湖泊所,岁收鱼课,今北海多此族。按蜑户近来生齿日繁,渐与居民同化,间有与土著通婚者。”[14]157

可见,许先生认为合浦县的疍家指的是北海外沙一带的渔民,说瓦话的居民则不被其视为疍家,而被称为“犽族”。“犽”得名于瓦话的第一人称,是“我”字古音的摹写,部分今人著述称为“伢话”或“佤话”,本文一律称为“瓦话”①笔者认为:“犽”是过去文人对其蔑称,当不取;笔者曾用过“伢”,但“牙”的读音与该方言第一人称的读音声调不同,用“瓦”更为准确;“佤”则容易被误会为佤族的语言,亦不取。。再从自我认同来看,说瓦话的居民将自己的方言称为廉州话,合浦县廉州镇居民说的方言则被他们称为“坡外话”。尽管廉州话和白话同属粤方言的大范畴,一些学者的调查报告也将其称为“廉州白话”,但二者语言面貌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说廉州话的人群更不会将自己的方言称为“白话”。由此看来,珠民并非疍家。

二、海佬是疍家吗?

海佬,顾名思义,指的是以渔业为生的人,因当地居民将从事渔业称为“做海”而得名。在近年来被划入疍家范畴的群体中,海佬占绝大多数。上文提及的珠民,民间也将其视为海佬的一种。因为其历史较为悠久,相关记载较多,故本文将其列出单独讨论。在将海佬归入疍家的著述中,其多被分为两类,即前文提及的蚝疍和渔疍,下面分别叙之。

(一)蚝疍考辨

“蚝疍”始见于宋人范成大的《桂海虞衡志》:“蜑。乃海上水居之蛮,其种有三,渔蜑取鱼,蚝蜑取蚝,木蜑伐山。”[10]161同一时期周去非在《岭外代答》中也有类似说法:“钦之蜑有三:一为渔蜑,善举网垂纶;二为蚝蜑,善没海取蚝;三为木蜑,善伐山取材。”[15]115民国时期,蚝疍似乎已不存在。民国《防城县志初稿》如是记载:“蚝寄生于海底之石,(县境领海)西南一带,海底皆泥沙,不适于蚝之生殖,间有之亦稀。故专为蚝蜑者亦无,大抵以鱼蜑而兼蚝蜑。”[16]263不过,周家干先生在《合浦水上人家(疍家)小考》中说道:“蚝疍4000多人,居西场镇沿海。他们大部分以采大蚝为生,也有少数以捕鱼为生。”[4]883-884

看来广西沿海地区的蚝疍并没有完全消失,民国《防城县志初稿》所述只是防城县的情况,对合浦县的情况不了解。“蚝疍”一称看来是因“大蚝”而得名,大蚝为方言,普通话称为“牡蛎”。广西最重要的牡蛎产地为大风江口,即钦州市和合浦县的交界处。如此看来,蚝疍除大风江口东岸西场镇的渔民外,还包括西岸犀牛脚镇的渔民,以至于《千年史话》将犀牛脚镇居民说的海獭话视为“疍家话”:“海察话即疍家话,分布在沿海犀牛脚等地。”[17]82

海察话,是海獭话常见误记形式的一种。“海獭话”的得名缘由,现主要有三种说法。民国《防城县志初稿》称:“本邑与廉州同滨于东京湾之土,廉民之泛宅游家者,常移居于县属海滨一带,俗称其人曰‘疍家’,称其语曰‘廉州语’,又曰‘海獭语’,盖以‘疍家’出没龙宫,捷如水獭也。”[16]619《钦州市志》称:“有人说,‘獭’(普通话读[t‘a214],钦州白话读作[t‘at33])又叫做‘水獭’,是一种生活在水边的野兽,捕鱼为食。讲这种话的居民,可能从前曾被内地人称为‘海獭’,因而他们所说的话被称为‘海獭话’。此说虽有一定道理,但尚有待查实。若情况果真如此,则是带有贬义了。”[18]1308陆波在《广西钦州钦廉片方言音韵研究》中称:“海獭话又叫“海查话”或“海察话”,至于为什么叫这样的名字,据当地的老人说,是因为海獭这种动物一般只能在海边活动、不能离开海边而生存,而使用海獭话的人基本生活在海边,如果离开海边到内陆去,他们所说的语言就无法和其他人进行交流,这与海獭的习性有相近之处,故此得名。”[19]

事实上,这是因为“獭”字在《广韵》中有两个读音,一个声母为“透”母,另一个声母为“彻”,大部分方言取前者,取后者的方言本字便容易迷失。虽然“海獭”一称与海有关,而陆地居民对疍家的蔑称也有“獭家”一种,但“海獭话”应该不是蔑称,不然它不会成为当地渔民对自己方言的自称。何况“海獭话”其实就是廉州话,若将其视为“疍家话”,就意味着所有说廉州话的居民都是疍家,“疍家”便不仅限于广西沿海渔民,且人数将达百万,这实在令人难以想象。

可能有些人会根据部分将“疍家”与“马留人”联系起来的历史记载,认为廉州话就是疍家话,因为廉州话又名“马留话”,在此略作说明。将“疍家”与“马留人”联系起来的记载主要有明人田汝成的《炎徼纪闻》:“马人,本林邑蛮。相传随马援北还,散处南海,其人深目猳喙,以采藤捕蛎为业。”[20]63其实,作者自己对这种说法就不是很肯定,他在后面补充道:“或曰卢循遗种也。故又曰卢亭云”。[20]63可见,还是有不同的说法的。另外,笔者已在多篇文章中对“马留话”问题进行考辨,得出如下结论:“古史记载的‘马留人’是否存在还有待商榷,即便确实存在,其使用的方言也与今日的廉州话无涉;古史记载并无明确提及‘马留话’的内容,这一说法更多见于今人著作;现实语境中也没有‘马留话’这种说法,仅有与之音近的‘麻佬话’一称。而‘麻佬话’的得名,可能反映了明末以来合浦县的种麻史,与马援则无关系。”

(二)渔疍考辨

海佬之中,实以渔疍占据主体。承前所述,渔疍的记载较早可追溯到《桂海虞衡志》《岭外代答》两部宋人历史笔记中。而后是被众多著述征引的“俗有四民”说:“俗有四民:一曰客户,居城郭,解汉音,业商贾;二曰东人,杂居乡村,解闽语,业耕种;三曰俚人,深居远村,不解汉语,惟耕垦为活;四曰蜑户,舟居穴处,亦能汉音,以采海为生。”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对于这段记载的时间,学界往往存在分歧。有说是宋朝的,有说是明朝的,也有说是清朝的。这其实是一段被历代文人不断传抄的史料。就笔者所见,比较重要的存世史籍中,出现这一段记载的有明英宗天顺年间官修的《大明一统志》[21]1250、王士性的《广志绎》[22]103、顾炎武先生的《天下郡国利病书》[23]3288以及清嘉庆年间官修的《大清一统志》[24]652。

王士性在序中称“余言否否,皆身所见闻也,不则,宁缺如焉。敢自附于近代作者之习乎哉”[22]7,可当我们发现他的记载与136年前的《大明一统志》相差无几时,就会不由对此表示怀疑。其他三部著作中,《大明一统志》称引自宋代的《合浦郡志》,《天下郡国利病书》称引自宋代的《太平寰宇记》,《大清一统志》称引自宋代的《太平寰宇记》和《廉州图经》。另外,利敏在《廉州话概说》中称这段记载见于《太平寰宇记》《舆地纪胜》《宁越志》等宋代史籍[25]。《太平寰宇记》《舆地纪胜》至今仍有流传,内中并无这段记载。而《合浦郡志》《廉州图经》《宁越志》今已散佚,无法得知具体内容。不过,这段记载所言并非清代的情况是显而易见的,笔者目前倾向于这段记载反映的是宋末至明初的情况①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记载的“五民”,在个别学者看来与“俗有四民”差不多,“四民”系由“五民”演化而来。对于这种观点,笔者实在不敢苟同:宋代钦州和廉州是两个不同的行政区,钦州的记载不能用以印证廉州的情况。何况“五民”和“四民”的具体所指学界向来众说纷纭,笔者对此亦有不同观点。囿于主题,本文不作展开。。

明代中后期渔疍的情况见于嘉靖《钦州志》:“有曰蛋民,舟楫为家,捕鱼为业,计丁输课,役属于官。然同姓婚配,无冠屡礼貌,不谙字墨,不自记年岁,此其异也。”[26]20清代初期渔疍的情况见于屈大均《广东新语》:“廉阳自永安至乾体一带,种谷之地无几,濒海居民,非插箔无以为生。然有箔无船,箔又何利。近者关榷印烙海船,蛋人率舍舟楫,致插箔日少。”[13]567民国时期渔疍的情况见于民国《防城县志初稿》,前文已有部分引用,这里对其生活情态作进一步补充:“今操福广语者甚少,而操廉州语者为多。或与其接近之土著,操同一语言。且通来完全以舟为家者,几于无之……大抵以水陆两居者为多。”[16]263当代渔疍的情况见于周家干先生的《合浦水上人家(疍家)小考》:“渔疍约6000多人,居党江、环城、福成等乡沿海。大部分以捕渔为生,少数人从事海上运输业。”[4]883-884

一言以蔽之,不同历史时期的文献记载一致指认这部分海佬为疍家。事实果真如此吗?历史时期的情况已难以查清,现在的情况还是比较容易考证的。下面根据范翔宇对现时渔疍的划分,分别论之。

乾江疍家,即生活在合浦县廉州镇乾江村一带的渔民。其操持廉州话,以渔业为主。不过,他们的聚居形式为陆居,渔船只是他们的生产工具,不能将其归入到疍家中。与之同理的是,今日防城港市企沙镇一带操持廉州话的渔民,也不能归属于疍家。虽然民国《防城县志初稿》将之称为疍家,但其与典型疍家的特质并不符合。

地角疍家,顾名思义,当为生活在北海市海城区地角街道一带的渔民。不过,范翔宇显然混淆了地角和外沙的渔民,他的著作将二者并举之处比比皆是。就黄家蕃先生的研究成果来看,二者的差别十分显著。首先,地角渔民操持廉州话,而外沙渔民操持疍家话。其次,地角渔民的风俗与市民大同小异,并无家口随船及临水棚居的传统。接着,历史上未闻有对地角渔民不准“着屐上街”及陆居的苛例。反之,外沙渔民则常遭歧视,以至于在北海方言中,“赤脚”等同于“疍家”。最后,市民往往将地角渔民称为“海佬”,认为他们是从乾江迁徙来此,而将外沙渔民称为“疍家”。乃至于在自我认同上,地角渔民对于疍家一称并无忌讳,而外沙渔民避讳莫深。就此来看,地角渔民不能归属于疍家。

沙田疍家,范翔宇的指代较为含混,他将沙田的多种渔民混为一谈。就方言问题来看,范翔宇所介绍的沙田疍家涵盖多个群体,既有操持“百姓话”的人群,也有操持军话的人群。前者属于海佬,后者其实是明代永安守御千户所军户的后裔。这些情况与典型的疍家也不符合。同样情况的还有钦州龙门岛一带的渔民,虽然《钦州市志》将其归入疍家中,但他们其实是清代戍守官兵的后裔[18]197,与疍家并无关系。

涠洲疍家,即生活在涠洲岛一带的渔民。涠洲岛渔民的语言情况较为复杂,但以客家话为主。客家人的到来与历史时期的“土客冲突”密切相关。清咸丰四年(1854),广东、福建等省部分地区发生土著与客家的宗族大械斗,有小姓李、陈、阮、戴、黄、钟、江、邓等部分逃到涠洲,此前几近荒无人烟的涠洲岛由是人口大增。而来涠洲岛的客家人,无论其之前从事的是什么行业,都因岛内“山多田少”的环境特征,转而从事渔业[27]。这就是一些人把他们称为“疍家”的原因,但客家本身就是一个族群,不应归入疍家。

综上所述,“海佬”显然是一种职业称呼,是陆居民族对从事渔业的居民的一种泛指,但并不等同于疍家,这在当地居民间早有共识。这是现时的情况,又根据典型疍家多是1949年后才获得与陆居民族平等地位的情况来看,若过去这部分居民曾属于疍家,他们不会连一丝被歧视的历史记忆均无。因此,历史时期的情况应该与今日相差不大。

书面记载的偏颇,实源于过去部分文人出于我们上文提及的“小历史为大历史做注”的心态,也因为过去“不谙字墨”的渔民从来缺乏自己的话语权,就像合浦县的非渔业人口常将渔民使用的几种方言笼统地称为“海话”或“海边话”那样。今时今日,或许又加上“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浮躁心理,好比一些地方政府间争夺名人出生地的乱象那般。

三、谁是真正的疍家?

承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珠民不是疍家,海佬也不是疍家。那么,谁才是真正的疍家呢?仔细阅读过《桂海虞衡志》及《岭外代答》的人就会发现,范成大和周去非在文中还提到一种木疍,木疍是不是疍家呢?

关于木疍,宋代之后鲜见文献记载,以至于民国《防城县志初稿》称:“专为木蜑亦不复见。”[16]263根据其谋生的方式来看,木疍既然要以伐木为生,必定要居住于林业资源丰富的地区。广西沿海地区中,灵山县文利镇一带的林业资源向来十分丰富,且南流江的支流武利江也流经该地[28]595-620。学界一直有称灵山县有廉州话的分布,根据笔者的初步调查,灵山县说廉州话的居民正是分布在这一带,他们将自己的方言称为“獭话”,我们有理由怀疑范成大和周去非所言的木疍即指这一人群。现今操持廉州话的居民能否被归入到疍家中,已是我们在前文中多次讨论过的问题了。就整体情况而言,这些居民与典型疍家甚少相同之处,实不应归入。

这样看来,真正的疍家其实就是与广东疍家相一致的,具有家口随船及临水架棚传统,操持疍家话的那部分渔民。今北海市外沙和侨港的渔民即属于此类,下面分别介绍。

外沙疍家主要聚居在北海外沙一带。最早可见的相关记载出自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梁鸿勋的《北海杂录》:“另外沙疍户,列棚而居,计两百余间,约六七百人。”[29]8而后是宣统元年(1909)合浦知县向传干的《廉州府合浦县民情风俗民事纲目册》,不过其指代较为含糊,将外沙疍家和高德疍家混为一谈之处颇多[29]229-230。考虑到文献记载的相对滞后性,疍家聚集外沙一带的时间必定早于光绪三十一年,可能是清朝中后期以来陆续迁徙于此的。

外沙疍家的来源地,学界多认为是珠三角一带,他们的日常生活习惯即为明证:过往,外沙疍家中,男性多着短筒裤,女性多宽裆阔腿,上衣则均为短身窄袖。这是因为气候和水上生活特性所致,“衣不盖肤”的传统可能指此。而妇女还有个特别的头包,多用红黄两色相间的格纹花布,作夹层正方形斜罩于头上。左右两尖角从耳鬓下垂,在下颏互包用别针固定。一尖角从脑后下垂,一尖角从前额突出,状如猪嘴,故疍俗称为“猪嘴”。女衫多素色而镶花边,发髻多簪珥饰物,满头璀璨,光耀夺目,这与广东地区的疍家相一致。不过,此种装饰在广东疍家至今未变,而在外沙疍家中已是难见。

至于居住习惯,他们多是居住在傍岸临水架设的棚户中。竹瓦板壁,鳞次栉比,湫隘简陋,不以为嫌。是惯于舟中局促生活所致,但也恰恰说明其在传统社会中的低下地位。室内陈设例无桌椅床榻,坐卧皆席地。故地板洁无纤尘,卫生清洁十分讲究。此种棚户,市民管它叫“疍家棚”。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仍能见到,今已全由排建于沙洲之上的新村楼房替代了。

再来看侨港疍家。侨港疍家就是居住在侨港镇一带的渔民,他们主要是1979年越南“排华潮”中的难民,原居于越南婆湾岛及姑苏群岛。其中,原婆湾岛上的渔民占了三分之二。根据联合国难民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意见,他们被安置在离市区约7公里的临海处,即现在的侨港镇。侨港疍家也是典型疍家的一种,从其也唱咸水歌这一特点不难看出。时至今日,北海市区的两种典型疍家,唯有侨港疍家仍在传唱咸水歌。这与其回国时间是在“文革”后不无关系。而外沙疍家,因受到“文革”破四旧运动及现代生活的巨大冲击,现已基本不唱咸水歌。

除唱咸水歌外,侨港疍家在服饰上也保留较多的典型疍家特性。其妇女平日喜欢穿戴金银玉器首饰,如金耳环、金手镯、银脚圈、玉坠件、玉镯等,此外还有头簪、耳挖、耳铛、项链等。满头珠翠,显得富丽堂皇[30]299-307。这与西方人类学者称疍家妇女是亚洲最爱打扮的渔民的说法相一致[31]273。可见,在广西沿海地区人数较多的渔民群体中,外沙渔民和侨港渔民方为比较典型的疍家。

或许有人会指出,其他渔民中亦有一些与这两处地区渔民相同的风俗习惯,如忌“翻”、海神信仰等,为何不能将之也视为疍家呢?笔者坚持认为,真正的疍家必须要满足家口随船、临水棚居、唱咸水歌、说疍家话这几项条件。凡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只能视为渔民,不能视为疍家。至于风俗习惯方面的相同,笔者认为这可能是相同经济生活方式以及海洋文化影响下的结果。

四、结语

经过上文的考证,我们不难发现:渔民就是渔民,疍家就是疍家,二者并不完全等同。就广西沿海地区的情况而言,珠民不是疍家,海佬也不是疍家,真正的疍家主要有两支,外沙疍家和侨港疍家。

旧时文人将所有渔民均称为疍家,是泛化概念的结果,其缘于传统方志修撰常有的“以小历史为大历史做注”倾向。而渔民过去处于“不谙字墨”的弱势地位,从来缺少自己的话语权,导致了这种“人云亦云”的继续流布。时至今日,个别研究人员在研究这一问题时,或许又带有“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浮躁心理,以至于概念混乱的情况继续存在。

虽然渔民和疍家的风俗习惯有不少相同之处,但这不足以证明二者为同一群体。这种相同是同一自然地理环境及由此而来的相同经济生活方式影响下的结果,并不是其最本质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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