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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进取 大胆探索 云南沿边金融改革开放成效显著

2020-11-30李波

时代金融 2020年31期
关键词:南亚跨境云南

李波

云南是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辐射中心,在“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中具有重要地位。云南省金融系统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习近平对外开放重要思想,结合云南优势,大胆探索,努力提升云南沿边金融改革开放水平,为进一步深化区域金融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对加快建立多样化现代金融体系、全面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与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助推云南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9年,全省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406.08亿元,同比增长15%,占GDP的比重达到6.1%,连续3年稳居千亿级产业行列,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人民币在本外币全部跨境收支中的比重达3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民币已成为云南省第二大涉外交易结算货币和对东盟的第一大跨境结算货币。

一、新时代金融支持沿边开放取得新成就

(一)“开放末梢”变身“开放前沿”

云南地处中国西南边陲,东部与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邻,北部与四川省相连,西北部紧依西藏自治区,西部与缅甸接壤,南部和老挝、越南毗邻,地处中国与东南亚、南亚三大区域的结合部,国境线长达4060千米,是全国边境线最长的省份之一。同时,云南还与泰国和柬埔寨通过澜沧江—湄公河相连,是我国毗邻周边国家最多的省份之一,是中国通往东南亚、南亚的窗口和门户。云南自古以来就有连接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陆路通道,是向北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向南连接海上丝绸之路的枢纽,是中国唯一可以同时从陆上沟通东南亚、南亚的省份,区位优势独特。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云南经济金融对外开放,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时,都要求云南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为云南在新时代全国战略布局下确定了新坐标、新定位。从2013年11月国务院批准同意云南、广西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到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再到2019年8月国务院批准建设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让云岭大地从“开放末梢”变身“开放前沿”。

(二)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金融支持沿边开放提供可借鉴经验

2013年11月,国务院批准同意云南、广西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经过五年的努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成效显著,为全省经济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为下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支持沿边开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跨境人民币业务贡献“云南经验”。自2010年6月跨境人民币业务在云南试点以来,经过10年发展,改革创新成效显著,有力支持了云南省涉外经济的发展。一是跨境人民币业务特色多。在全国率先试点个人全部经常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及从东盟和南亚国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试点;组建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开展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业务,促进云南对外股权投资,推动人民币“走出去”;推动境内银行为境外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有力支持了国内企业在缅甸、老挝等地“走出去”项目的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开发了“东盟七国产品体系”“越老缅产品体系”“南亚国产品体系”“跨境结算宝”等跨境业务产品体系,鼓勵富滇银行磨憨支行采用“批量汇款、多人分摊”的方式,降低了个人单笔结算手续费,鼓励工商银行试运行个人边贸产品“工银互市通”,实现电子化系统自动清算和完成数据的申报。二是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20年6月末,云南省与境外101个国家(地区)建立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其中“一带一路”国家达38个,境外银行在滇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89户,境外机构在滇开立非居民人民币账户1841户,形成以云南为枢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网络。三是市场主体认可度和接受度显著提升。云南跨境人民币业务已从试点初期的边境贸易拓展到全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投融资领域,结算主体从企业延伸至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已覆盖全省,参与企业达3800余家,人民币成为云南省第二大涉外交易结算货币和对东盟的第一大跨境结算货币,2020年1-6月,人民币收付在全省同期国际收支中占比是2010年试点初期的6.5倍。

2.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兑换交易形成“云南模式”。不断推动完善以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为主、银行柜台交易为辅、特许兑换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区域交易的“云南模式”。全国首例人民币对泰铢区域交易由云南发端,并成功实现在全国银行间市场挂牌;银行柜台挂牌币种已涵盖泰铢、越南盾、老挝基普、缅币等周边国家货币;积极探索红河河口地区人民币对越南盾市场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测算指标,改进测算方式,持续发布人民币对越南盾市场汇率,市场汇率的影响力和操作性不断增强;中国农业银行泛亚业务中心落户昆明,成为全国首个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挂牌交易平台,汇率定价权逐步增强;积极推进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发展,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挂牌交易货币达40多种,并开通了网上预约、电话预约及线下提取服务,现钞兑换时间仅需要2-3分钟即可完成;搭建了云南省两个越南盾现钞直供平台、西南地区第一条泰铢现钞直供平台以及中老双边首条现钞调运通道;不断探索企业携带超额人民币现钞出入境制度的可行性。

3.金融机构引进来和走出去突显“云南亮点”。富滇银行到老挝合资设立老中银行,是全国第一家走出国门、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太平洋证券到老挝设立了老中证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境外设立的第一家合资证券公司;农行泛亚业务中心、中行沿边金融合作服务中心、浦发银行离岸业务创新中心、建行泛亚跨境金融中心等区域性功能总部先后在昆明成立;云南外资银行增加到8家,数量在西部地区位居第三位。

4.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彰显“云南元素”。结合云南沿边特点,推动符合实际的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云南省沿边开放发展。加强与跨境清算组织的联系,协助支持云南省跨境结算清算项目落地,积极向周边国家推介CIPS系统全球参与者情况和运用模式,引导、鼓励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推动云南省境外边民账户信息平台正式开通运行,规范云南省毗邻国家老挝、缅甸、越南三国边民在境内开展的金融活动,提高云南省边境贸易阳光化、便利化,助力云南对外开放;建立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绿色通道”,推动开展非居民人民币账户存取现业务,累计共批复沿边州市 69家境外机构办理业务;为加深边境国家友好往来,促进跨境经济发展,推动跨境金融支付服务业务,累计发展商户28家;建立外籍人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站,初步形成了独具云南特色的“一站一台一宣传”的边境地区外籍人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模式。

5.跨境金融交流合作突出“云南特色”。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与泰国银行北部分行多次举行双边会谈,推动滇泰人民币结算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促进了贸易投资便利化。2016年和2017年分别开启了与老挝央行、缅甸央行的首次会谈,建立了滇老、滇缅双方央行机构交流沟通平台,促进双方金融合作向纵深发展;昆明成为全国首个设立跨境人民币反假工作的中心城市,全省共成立1个省级中心、8个州市反假货币工作分中心、16个县区跨境反假货币工作站,构建起“省、市、县”三级跨境反假货币工作组织体系,加强与周边国家跨境反假货币合作,全国首家货币鉴定分析中心实验室在昆明建成,为跨境反假货币提供技术支持。

(三)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码金融支持沿边开放力度

2019年8月,国务院批复云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赋予云南积极探索沿边地区先行先试政策、推动构建开放新格局、形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开放前沿的使命与任务,金融支持沿边开放再度升级。

1.多管齐下,促进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一是推动开展自贸试验区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指导和推动银行自律机制印发《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业务实施方案》,依据方案选取出123家优质企业,将原来所需2-3天的办理时间压缩到几分钟,通过金融服务创新进一步带动人民币跨境使用;二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积极推动落实自贸试验区外汇创新业务试点,通过网络、微信、邮件等非现场培训,及时将创新政策传达到银行及市场主体,引导企业和银行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电子邮件和银行线上递交三种电子化文本办理外汇业务,大大节约了企业的“脚底成本”,切实发挥外汇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作用。2020年上半年自贸试验区收支总规模、结售汇业务量已约为全辖的1/5,截至2020年6月末,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业务服务市场主体113家;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服务市场主体6家;为试验区相关业务提供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市场主体5家。三是政策创新及流程便利化推动跨境融资业务量持续增长。自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后,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积极宣传便利化政策,简化办理流程,优化服务措施,加强跨境融资事中事后监管,助推我省利用外资水平迈上新台阶。2019年,全省共办理外债登记同比增长182.05%,累计提款额是2018年的4.13倍。截至2020年6月末,虽受疫情影响,但在全省各方的努力下,办理外债登记数基本与去年持平。跨国公司跨境外币资金池业务开展极大便利了企业资金周转。四是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落地,业务办理时间从数小时缩短至几分钟,大大简化了企业外汇资金支付流程,资金结汇使用更便捷,业务办理效率更高。

2.多路并进,金融支持各自贸试验片区建设亮点突出。红河片区通过海关“边民互市管理系统”与富滇银行的“跨境通”和“综合运营平台”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边民、货物、结算等多方数据的全流程自动交互和比对,全电子化边民互市跨境结算业务在红河片区成功试行,解决了边民互市贸易真实性难审核、交易程序不规范、银行结算效率不高、滋生非正规结算通道等问题。德宏片区由富滇银行、工商银行两家银行针对边民互市结算开发资金清算系统,分别与海关、商务、人民银行及外汇局监管系统实现互联。2019年末,辖内瑞丽、畹町边民互市通过银行正式办理业务,提供“T+0”(边民互市结算资金当日到账)高效率结算服务。

二、抓住机遇,全力推进金融支持沿边开放

云南省金融支持沿边开放建设成果颇丰,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表现为“三不足”:一是金融业发展不足。全省2019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4926亿元,低于周边省份,存贷款规模占全國的比重不到2%,非银行金融机构种类少,金融资源分布不平衡,金融产品单一、同质化严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人才缺乏,运用政策能力不足。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企业,对创新政策、新兴业务做到知晓政策、敢用政策、精通操作的不多,政策难以用好用活,政策红利未充分释放。三是涉外经济规模较小,对金融的有效需求不足。云南省对外贸易和投资总量较小,且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周边国家,外向型经济普遍以“小、弱、散”的粗放发展为主,接壤各国经济发展相较我方而言更弱,内外两头都对云南省借鉴、吸收好的金融改革政策的内在需求不足,经济金融发展的衔接不畅,合力受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沿边金融的发展。此外,与我省毗邻各国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较低,金融基础设施落后,对外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存有不同程度的政策限制,制约了云南“走出去”银行服务能力的拓展,加之海关监管政策不完善、人民币在周边国家使用还存在一定限制等因素,金融服务沿边开放和辐射周边的能力有待增强。

形势不断发展,服务与时俱进,金融支持云南沿边开放的实践创新永不停歇。在当前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沿边金融更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抓住机遇,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紧扣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题,以开放促改革,为金融支持沿边开放谱写云南篇章。

(一)增强金融实力,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沿边开放的支撑力

一是着力推动多元化、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组织、市场和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搭建融资平台及合作架构,推动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基金和中介机构聚集,形成机构齐全、功能互补、竞争有序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贯彻落实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新设金融机构奖励政策,吸引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来滇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驻滇金融机构在云南设立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性功能总部,推动沿边金融业务创新,支持在滇各类金融机构专业化、差异化经营,发挥比较优势,促进金融资源区域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增强地方金融总量与竞争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立足沿边特色,加大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积极探索服务沿边发展的新路子。支持设立地方法人保险公司、总部在云南的人身险公司法人机构和专业性保险公司,完善保险市场体系。贯彻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用好货币政策工具,提高再贷款、再贴现使用效率,发挥好定向调控功能,推动建设广覆盖、可持续、互助共享的普惠金融体系。加大区块链、互联网技术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中运用,有效整合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推动建设覆盖各州(市)、各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可获得性。

二是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融资功能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互补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高质量增长必然面临着传统基建、地产和出口三大需求未来会有所下降,经济增长更多的要求新经济提升效率,传统间接融资将难以很好适应新经济发展要求,要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鼓励上市公司开展有利于转型升级的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要丰富直接融资工具,积极发展项目收益债及可转换债券、永续票据等股债结合产品,发展创投、天使投资等私募基金,吸收更多的社会资本,鼓励引导其价值投资和实体投资,形成支持科创企业、中小企业完善的资本体系。

三是发挥昆明和沿边州市各自的优势,在金融对外开放方面探索不同的功能定位,各有侧重。支持昆明市发挥金融资源、技术和人才聚集的优势作用,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把昆明打造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金融服务中心的核心载体,重点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经济金融合作大通道、完善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推动人民币在对外贸易投资中的计价结算、跨境投融资服务、引进金融机构区域性总部、吸引南亚东南亚地区中央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在滇设立代表处等方面推动探索,尤其要在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要求的海外项目和企业“走出去”项目给予人民币资金支持,推动人民币在境外的使用方面发挥昆明市金融资源聚集的作用。支持德宏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文山州等沿边州市依托口岸优势,结合实际把现有政策“集合创新”,即立足现有政策框架,重新组合、深入挖掘,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工具,有效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为非居民提供便利化金融服務、货币兑换、探索开展面向边境贸易的金融业务、开展口岸贸易结算互联互通体系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

(二)扩大沿边金融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沿边金融开放的竞争力

一是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市场主体在跨境贸易、投资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结合云南优势,积极探索大宗商品贸易、对外承包工程人民币结算,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完善与境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跨境清算结算渠道,积极推动使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进行资金清算结算,规范和提升边境地区边民互市人民币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充分利用区域性总部的优势,开发境内外联动的人民币融资产品。为满足边贸企业进出口业务结算实际需求,探索边贸企业超限额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入境制度。

二是推动人民币对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区域交易。以人民币兑换泰铢、老挝基普、越南盾等周边国家货币为突破口,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推进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柜台交易。支持云南推动人民币与更多南亚东南亚国家货币开展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适时推动人民币对老挝基普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探索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兑换机制,逐步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汇率定价机制。进一步规范、优化本外币现钞调运渠道、流程,支持各商业银行通过空港、陆路边境口岸开展本外币现钞进出境调运。

三是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混合贷款、项目融资和银企“走出去”联合体、共保体等方式,为中缅经济走廊、澜湄合作、一带一路倡议中涉及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电力、电信等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究系统性融资规划或方案,加大对云南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的融资支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支持云南“走出去”协同境外有关国家企业向亚投行、丝路基金、澜湄合作基金申报资金申请,推动云南周边国家基础设施和产能合作项目建设,促进地区产能国际合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政府间合作、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能源矿产合作等领域重大项目给予合理金融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风险可控项目实现应保尽保,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支持保险公司创新跨境保险业务,大力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地区在跨境农业合作、国际产能合作、境外重大项目、跨境货物运输、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四是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自贸试验区作为金融开放的前沿阵地,给金融提供了加快发展的广阔舞台,要抓住沿边自贸试验区的特点,有效整合沿边重点开放城市、边合区、跨合区、保税区等政策,把金融政策同外贸、外资、外事、外汇、关税、投资等政策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跨境金融综合服务方案,为跨境企业提供更加丰富、专业的金融服务,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在借鉴先进地区金融创新政策的同时要注重政策的“本土化”,从优化政策环境、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市场对接等方面促进政策更好落地生根,并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引导金融资源支持自贸试验区优势产业发展,积极探索开展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支持贸易新业态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此外,也要不断完善并加强金融创新试点业务跟踪监测和风险防控。

五是继续深化与周边国家的金融合作。继续深化与周边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交流合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形式,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本币结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建设,搭建金融合作与对话交流平台。扩大境内外银行业同业间的交流合作,加强在跨境融资、结算、金融创新和服务方面的交流。

(三)加大市场培育,完善相关机制和配套政策保障,充分发挥沿边金融的作用力

一是增强经济基础,使金融创新政策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加大总部经济建设,并且通过总部经济的辐射和扩散效应更进一步地促进金融、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利用效率的提升和建设规模的扩大,进而最终形成“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两者良性互动的循环。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产业再分工很可能使得南亚东南亚国家未来经济保持高速增长,成长为下一个全球性的制造工厂,云南省应该找准定位,结合本省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多民族文化等优势,充分运用现有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机制,发挥南博会、边交会等平台在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整合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依托重点城市和内外通道,合理布局保税区、跨合区,针对性发展商务接待、物流运输、会展策划、投资咨询、金融服务等第三产业,成为我国对南亚东南亚投资的前哨站,引导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资源向省内中心城市汇集,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利用东西部经济落差形成的梯度,发挥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比较优势,积极吸引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外向型特色产业基地。

二是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打造精准可控、稳定可期、实惠可及的政策环境,打造保护有效、打击有力、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探索负面清单制度,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金融活动的干预,推动落实减税降费,着力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调动市场主体参与沿边金融改革开放的积极性。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逃废债行为打击力度,持续推进完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三是借资、借智、借力为云南沿边金融开放提供支持。加大对高质量外资的引进力度。目前我省外商投资基本集中于房地产领域,难以利用外资带来先进技术和人才。未来要依托省内重点高校、研究机构、医疗机构等平台的合作项目,重点向外资推荐能够实现转化的项目,并在土地、资金、制度上出台配套措施,加大对发达地区先进服务、技术、人才的引进。积极争取亚投行、丝路基金加大对云南“走出去”重大项目的支持。加大与各类先进智库的合作。南亚东南亚市场未来将越来越凸显其重要的地位,国内很多研究机构、智库对南亚东南亚市场十分关注,云南应主动寻求与各类先进智库、研究机构的合作,推动研究成果项目在云南的落地,借力增强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影响力。优化金融人才工作机制。云南沿边金融开放需要国际金融、资本运作等专业化的高端人才,应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引才、留才、用才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政策环境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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