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
2020-11-30张倩
张 倩
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1
“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到现在,沿线各国经贸合作不断加强,其中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则是重中之重。知识产权对创新具有巨大的推动力,也导致其日益成为当今国际和科技竞争的制高点,同时也成为经贸摩擦的焦点。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合作情况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在不断完善。首先表现在专利制度不断发展,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其次,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最后,知识产权方面也成果不断,主要表现为申请专利的数量逐年提升,专利使用率不断提高等。但是不足之处也非常明显,例如:专利纠纷时的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饱受质疑;企业的相关意识不强、民众缺乏基本认知等。
(二)沿线各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一带一路”倡议涉及多个国家,各国的发展水平以及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也千差万别。这就要求各国在进行知识产权合作时,除了克服技术和语言上的差异,还必须关注彼此的法律及制度,做到求同存异。虽然沿线国家存在三个区域知识产权组织,但是由于各个知识产权组织都处于其特定的地域,因此保护范围和保护程度也存在许多不同。
(三)沿线各国知识产权合作情况
“一带一路”倡议自2013年提出以来,沿线各国在知识产权合作上取得了极大成就,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合作协议签订数量惊人;
2.有更多的沿线国家我国申请专利,数量迅猛增长;
3.中国在沿线国家专利申请数量逐年递增;
二、“一带一路”倡议实现过程中,开展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的必要性
知识产权交流及合作有利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各国因为发展情况、语言、文化背景等的不同,在交流上存在一定的障碍。但是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扫清这一障碍,因为技术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同行却可以看见学习。开展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不仅有利于经济全球化,而且有利于各国实现互利、共赢。
(二)契合相关各方实际发展需要
知识产权的快速发展有利于提升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对于国际地位的提高也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纠纷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来源,这样不仅不利于彼此的发展,而且会阻碍技术进步。实践经验表明:合作比对抗更为有利且长久,也比对抗的成本要低的多。
(三)共建“一带一路”的保障
沿线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自身发展上的差异,成为彼此合作时的一大阻碍。面对这种情况,必须加强合作,在合作的过程发现差异和不同,解决差异和不同,才能有效地避免因为差异引起的贸易摩擦和贸易争端,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保障①。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促进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的宏观政策建议
(一)从法律制度和政策层面进一步完善,为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扫清障碍
1.国内: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
(1)完善国内立法和有关制度。我国现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实体法方面,调整范围和保护对象较窄,许多先进技术没有包含,许多新兴领域也并未涉及。程序法方面,缺乏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程序法。
因此,我国在今后的知识产权立法实践上,对于新出现的问题,可以先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最后,根据实施情况决定是否制定相关行政法规和法律。同时,应当类比民诉、刑诉,来制定关于知识产权的程序法。
(2)完善相关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在相关政策上应该从引进和输出两个方面完善。
通常大量引进外国知识产权如专利等的实体,大多以我国的企业为主,其中高科技产业引入较为普遍,因此,国家应该采用相关政策鼓励高科技产业发展:第一,给予资金补贴;第二,洽谈时,对手方为外国政府或者是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我国政府可以给予相关援助和支持;第三,在进口时,对于相关关税,可以采取适当的减免措施。
我国许多技术在世界都位列前茅,因此输出在所难免。但是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在出口时常常会遭到国外歧视,因此,为了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出口,国家可以采取相关政策,为我国知识产权出口扫清障碍。
2.国际立法:完善双边、多边协定
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应该结合实际,从各国国情出发,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制定不同的保护规则;其次,要重点关注沿线国家在经济往来中所使用的相关规则,总结冲突点,发现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攻坚克难;要创新立法、包容立法、保持立法的先进性,尊重沿线国家文化的多元性,吸收、学习、传播各国的优秀文化,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最后,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知识产权合作协同机制,连接知识产权各个环节,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②。
(二)提升国内执法和跨境执法能力
1.国内: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当前,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存在着多头管理的现象,多部门间管理范围不清晰且存在交叉,这就导致在实践中产生“谁都有权管,谁也都管不好”;同时由于管理职能过于分散,导致这些管理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执法水平层次不齐。而且,管理部门处理案件往往是被侵权人的举报,不能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护知识产权。
因此,应该将多个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能拿出来,建立一个综合执法部门。同时,对于新设的综合执法部门,应该对其职能进行具体细化,避免权力冲突和监管空白。对于执法人员,建立适当的考评机制,提高积极性和为人民服务水平。
2.国外:加强跨境联合执法
国际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以国际协定为基础,以跨境执法为手段,强化法律层面的保护。因此,我国应当与沿线国家一起构建专门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部门,协调国内以及国际范围内的跨境执法工作,为其提供司法保护与协助。
四、“一带一路”倡议下,推动知识产权合作和交流的微观战略分析
(一)提升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1.提升企业产权保护意识③
企业应当树立产权保护意识。应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提前在国外进行申请注册,而不应在进军外国市场时才去注册。过迟的国外注册不仅造成后期维权成本过高,还因此无法进入部分国外市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与时俱进,用全球性眼光进行战略部署,对知识产权做系统性规划,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紧跟时代步伐。
2.举办各种宣传活动,提升民众意识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该积极举办各种活动,通过各种形式来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提升民众知识产权意识,例如:可以定期举办相关专利竞赛,提升公共参与度;在每年的专利周上,除邀请有关企业外,适当邀请专家,普及相关知识普及。
(二)注重人才的培养和信息交流
1.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和交流的加深,也需要各色各样的人才支撑。首先要以才华、技术为选人用人标准;其次资金支持应当充分;再次要加强校企合作,加快不同国家之间、不同国家高校之间的人才交流;最后鼓励优秀人才到区域性或全球性组织中任职,积极为人民发声。
2.合作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
沿线各国应该通力合作,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在该平台上,应该提供下列类型的信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目前沿线各国已经申请在册的专利、商标和正在公告期的专利商标;在不同国家专利、商标被侵权时的维权途径。同时,还必须具有多种语言的选择,满足沿线各国不同语言背景但是又想学习不同知识产权的人群的需要。
五、结语
“一带一路”倡议对于沿线各国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当今变化莫测的世界局势面前,合作比对抗更有利于自身发展。因此,各国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让知识产权成为助推自身发展的利器。
注释:
①温军,张森,蒋仁爱.“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国际合作的战略思考[J].国际贸易,2019(7):90-96.
②孟子煊.“一带一路”合作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J].智库时代,2019(6):31-32.
③邓文.“一带一路”创新下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战略研究[J].中州大学学报,2019(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