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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古”与“释古”的前哨战
——从白鸟库吉与林泰辅的争论再探“释古”的本质性问题*

2020-11-30西山尚志

现代哲学 2020年6期
关键词:白鸟朝鲜研究

[日]西山尚志

一、前 言

19世纪80年代前后,欧美、日本等国家几乎同时开始接受实证史学。中国则在20世纪20年代钱玄同、顾颉刚等在中国古代史研究方面提出“疑古”的批判性研究态度。在广义上可以说,中国的“疑古”延续了这种历史研究态度的潮流。另一方面,在中国接受实证主义历史学的同一时期,中国内地发现了大量时代久远、价值极高的出土文献,受到学界的高度关注。1925年7月,王国维在清华大学的演讲中提出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互相印证的“二重证据法”,批判疑古学派轻易怀疑传世文献的研究态度与方法。20世纪30年代,冯友兰提出在“信古”与“疑古”的扬弃中达到“释古”的观点(1)冯友兰:《中国近年研究史学之新趋势》,《世界日报》1935年5月14日;冯友兰:《近年史学界对于中国古史之看法》,《骨骾》62期;冯友兰:《中国经济史》序,《北京晨报·思辨》第64期;冯友兰:《〈古史辨〉第六册序》,《古史辨》第6册,上海:开明书店,1938年。,承认“疑古”思潮的贡献,继而提出此后如何构建古代史这一问题。1938年,杨宽在《中国上古史导论》中承认“疑古”的贡献,但指出“其所得之成绩,多属破坏而不在建设”,并赞扬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称其为“金科玉律”(2)杨宽:《中国上古史导论》,《古史辨》第7册上编,上海:开明书店,1941年,第66页。。随着出土史料的增多,“二重证据法”得到更多学者的支持。二战后,饶宗颐、杨向奎、叶舒宪等学者在“二重证据法”的基础上加上新的史料或观点,提出“三重证据法”。到20世纪90年代,李学勤在“走出疑古”的口号下,强调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积极意义,得到许多学者的支持。

其实,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对疑古派进行批判的十几年前,在日本的中国史研究学者之间也发生了与此相似的争论。这就是白鸟库吉与林泰辅之间发生的所谓“尧舜禹抹杀争论”。1909年,白鸟发表《支那古传说之研究》,提出尧舜禹是儒教观念所创造的架空人物,否定其历史存在。而林泰辅从1911年开始连载的《关于尧舜禹抹杀论》,则激烈批判白鸟的方法与学说。发生在日本学者之间的“尧舜禹抹杀争论”广为中国学者所知。这一争论备受瞩目,不仅因为其直指中国古代圣王真实存在性的问题,亦因为部分学者批判性地指出顾颉刚等古史辨学派受到(作为帝国主义御用学者的)白鸟库吉思想、方法的影响。甚至有些学者认为顾颉刚剽窃了白鸟的学说,但也有学者反对这一观点。实际上,并没有证据表明白鸟在这一问题上对顾颉刚有直接的影响。但是白鸟库吉与顾颉刚都是中日近代史上早期最早一批对中国上古史进行批判性研究的学者,二者通过对《尚书》进行史料批判来探讨尧舜禹的历史问题,确实存在不少的共通点。

本文的目的不在于讨论白鸟库吉与林泰辅的结论孰是孰非,从现在的学术水准来批判近一百年前的学说,意义并不大;而是通过调查、探讨白鸟库吉与林泰辅争论的背景、内容、逻辑、方法、态度,展现林泰辅与王国维的共通问题点,从而重新思考、探讨“疑古”“释古”争论的问题。

二、林泰辅与白鸟库吉的简历与背景

(一)林泰辅的简历与背景

林泰辅逝世后出版的论文集《支那上代之研究》附有其简历(3)[日]林泰辅:《支那上代之研究》,东京:光风馆,1927年。,下文以此为基础,并在时代背景、人际关系等方面加以补充说明。

林泰辅(1854-1922),江户时代末期的1854年出生于现在的千叶县香取郡。年轻时,在朱子学者竝木正韶于香取郡开设的螟蛉塾学汉学。1877年,日本东京大学设立。后来由于对重视西方、轻视东方状况的反思,1882年东京大学文学部开设“古典讲习科”(甲部)、“支那古典讲习科”(乙部)。1883年,“古典讲习科”改称“国书课”,“支那古典讲习科”改称“汉书课”。1883年9月,林泰辅在汉书课入学(1887年7月毕业)。

入学时,林泰辅已经年满30岁,达到入学年龄上限。大部分同级同学在入学时20岁左右,比林泰辅小10岁左右。就是说,在1868年明治维新时,林泰辅十几岁,是受旧式教育的最后一代。但他的同学是从小学到大学都受新式教育的最初一代,几乎不知江户时代。而且,后来与林泰辅进行学术争论的白鸟库吉(1865-1942)也是受新式教育的最初一代。笔者认为,这约十岁的年龄代沟可以说是林泰辅引起各种矛盾的原因之一。

林泰辅毕业后,在第一高等中学校、山口高等中学校当教师。1896年6月,就任东京帝国大学文科大学助教授,教授“支那历史”这一课程,但1897年11月辞职。《支那上代之研究》所附“年譜”称辞职的原因是“疾病”,但实际上是因为藤田丰八(1869-1929)等学生批评林泰辅为“陈旧的学问”,并以“希望邀请後任者不是搞汉学的,而是懂东洋史的老师”为由组织排斥运动(当时日文的“汉学”指的是旧式中国学之意,此文中含有贬义),最终导致其离职(4)《先学を语る——桑原隲藏博士》中的贝冢茂树的发言。(参见东方学会编:《东方学回想Ⅱ》,东京:刀水书房,2000年,第43页。)。由此可知,明治以后出生的新世代认为,林泰辅的学问是“汉学性”“陈旧”的。林泰辅在东京帝国大学辞职后,1899年4月就任东京高等师范学校讲师,1906年升为教授。

林泰辅的研究成果,泷川龟太郎在《支那上代之研究》序文中分类、总结如下:

第一,对朝鲜史之研究。此乃本邦领先者。第二,对我国汉学者出色经解之搜集……第三,诸子考。他主张应该与经史一样重视之。第四,唐虞三代文献考的著作。此乃甲骨金石文的总括性成果,《周公与其时代》是其中之一。

可见,林泰辅研究对象的变化比较明显,按照上文的分类,其顺序为朝鲜史→诸子研究→唐虞三代文献考(含文字学)→日本汉学。

(二)白鸟库吉的简历与背景

白鸟库吉在明治维新发生的三年前即1865年出生于今千叶县茂原的农家。1872年,明治政府颁布“学制”,在全国兴办新式教育。白鸟于1873年8月在乡里的小学入学。1878年,县立千叶中学建成,同年小学毕业的白鸟便升入该中学。1882年,白鸟毕业于千叶中学校,1882年2月升入大学预备门。1887年2月,帝国大学的文科大学从德国邀请了属于利奥波德·冯·兰克(Leopold von Ranke,1795-1886)学统的路德维希·莱斯(Ludwig Riess,1861-1928)。同年9月,文科大学新设置史学科,莱斯也在史学科执教,开设史学研究法、西洋史的课程。白鸟作为史学科第一期生入学,师从莱斯。可见,白鸟是从小学到大学受新式教育的最初一代。与受旧式汉学教育的最后一代的林泰辅相比,虽然只有十岁的差距,但其代沟有巨大的环境差别。1890年7月白鸟在大学毕业,8月年仅26岁的他就任学习院教授、历史地理课课长,从1901年春到1903年10月由学习院大学派遣去欧洲留学。回国后,1904年8月就任东京帝国大学文科大学汉学支那语学教授(兼任学习院教授)。

白鸟的研究领域非常广泛,覆盖朝鲜、满洲、蒙古、西域、中国、日本等东亚地域,其研究特征在于运用语言学及严密的史料批判等方法。

三、林泰辅与白鸟库吉的学问开始——两者的朝鲜史研究

(一)林泰辅的朝鲜史研究与“印度人建加罗国”之说

林泰辅的学术研究从朝鲜史开始,处女作是33岁学生时代写的《朝鲜文艺一班》(5)[日]林泰辅:《朝鲜文艺一班》,《东洋学会杂志》第1编第6号、第2编第2号。,此后陆续发表许多朝鲜史方面的论文与著作。在林泰辅这些朝鲜史研究著作中,下文将对后来受到白鸟批判的《加罗的起源》(6)[日]林泰辅:《加罗的起源》,《史学会杂志》第2篇第25号。与《加罗的起源续考》(7)[日]林泰辅:《加罗的起源续考》,《史学杂志》第5篇第3号。的内容进行简要介绍。《加罗的起源》提出朝鲜三国时代所存在的加罗国是印度人建立的。林泰辅提出,除了加罗之外,语尾有“罗”或“耶”等的地名也多见于古代朝鲜南部,也多见于佛典。另外,《三国史记》记述加罗始祖金首露卵生的故事,虽然林泰辅认为不可信之,但《三国史记·金庾信传》说:“金庾信,王京人也。十二世祖首露,不知何许人也。以后汉建武十八年壬寅,登龟峰,望驾洛九村,遂至其地开国,号曰加耶。”林泰辅推测“不知何许人”的金首露来自印度,并引证《二十一都怀古诗》所引《驾洛国记》《东国舆地胜览》中记述金首露皇后许黄玉来自印度的内容。此时,林泰辅对《驾洛国记》的记述提出:“必当记彼国古传。然非可尽弃其说。”他也对《东国舆地胜览》的记述提出:“此乃朝鲜康靖王时纂辑,尤为近世,然系官撰,屡加修正,故是亦非无由来之说。”由此可知,林泰辅对这些文献记述几乎没有进行史料批判,并且认为其内容可信。

林泰辅已经注意到,因为佛教传到中国是在东汉明帝时期,所以在东汉光武帝时期(建武年间)印度人到达朝鲜未免太早,但解释如下:

明帝以前佛教已传之事,前人已有所论。而与印度交通之事,亦恐武帝之前已有之。吾信《隋书·经籍志》“佛教久已流布,遭秦之世,所以湮滅”及《僧史略》“秦始皇时,有沙门释利房等十八贤者,赉经来化,始皇弗信,遂禁锢之”之说。

由此可知,林泰辅明确“相信”唐代初期的《隋书·经籍志》与北宋初期的《大宋僧史略》所记载秦始皇排斥佛教的内容。另外,1894年发表的《加罗的起源续考》提出,由于好太王碑、《魏书·高句丽传》《三国史记》《东国通鉴》记载了朝鲜诸王卵生传说,又因许多文献表示卵生传说是来自印度的,且多见于中国南方或东方,北方却寥寥无几,所以加罗国应该是古代印度人渡过马六甲海峡到达朝鲜南岸建立的。

(二)白鸟库吉的古代朝鲜史——批判林泰辅的印度人建加罗国说

与林泰辅相同,白鸟库吉的学术生涯也是从朝鲜古代史研究开始的。1894年1月,白鸟发表的《檀君考》对初见于《三国遗事》所引《魏书》的朝鲜始祖檀君彻底地进行了史料批判(8)[日]白鸟库吉:《檀君考》,《学习院辅仁会杂志》28号;后转载于《白鸟库吉全集》第3卷,东京:岩波书店,1970年,第1—14页。。根据《笔苑杂记》所引《古记》与《燃藜室记述别集》所引《三韩古记》记载,檀君是尧舜禹时代的人物。但白鸟指出,这些文献都是朝鲜三国时代(西汉末以后)成书的,中国的《尚书》《史记》《汉书》亦未有此记述,怀疑檀君的实际存在性。

《燃藜室记述别集》所引《三韩古记》曰:“有神人降太白山檀木下,国人立为君。”《三国遗事》所引《古记》也可以看出檀君降临太伯山的内容。太伯山即是妙香山。《东国輿地胜览》卷54曰:“妙香山……一名太伯山,古记……地多香木,冬青,而仙佛旧迹存焉。”白鸟从此指出太伯山这一地方与佛教有关,檀君降临的“太白山檀木下”的“檀木”是“香木”,即佛教国家所说的“牛头栴檀”之意,列举佛典中记述在印度摩罗耶山有许多牛头栴檀的例子。因此,他指出因为太伯山有许多香木,所以檀君传说是僧人仿照印度摩罗耶山而虚构的。

《三国史记·高丽本纪》记述初代高丽国王朱蒙是金蛙的养子,金蛙是夫娄的养子,《三韩古记》《眉叟记言》记述夫娄是檀君的亲生孩子。因此,白鸟指出,如《三国遗事》所引《魏书》的记述那样,檀君原本不被认定为朝鲜始祖,而是高句丽的始祖。另外,佛教传到高句丽之前的文献《魏志》卷30注所引《魏略》有朱蒙建国的记载,而未记述檀君、夫娄、金蛙,因此白鸟指出檀君、夫娄、金蛙是被虚构的人物。

《三国史记》卷18《高句丽本纪》记述,小兽林王二年六月(公元392年),前秦苻坚派遣佛僧顺道赠送佛像、佛典。因此,白鸟指出,到了高句丽长寿王时代,佛教才兴盛,所以富有佛说色彩的檀君故事,应为佛教传到高句丽后,在国力高峰期的寿王时代被创作而成,且毫无顾忌地将檀君与尧舜禹并称。

白鸟发表《檀君考》的同一年又发表《朝鲜的古传说考》,其前半部分简要概括《檀君考》的内容,后半部分主要批判林泰辅《加罗的起源》的内容(9)[日]白鸟库吉:《朝鲜の古传说考》,《史学杂志》第5编12号;后转载于《白鸟库吉全集》第3卷,第15—24页。。笔者认为这是后来两者发生“尧舜禹抹杀争论”的原因之一。白鸟对林泰辅的批判简言之就是:即使从文献中可以看出古代朝鲜人物、地名等与印度有关,也不能说明伽罗是印度人建立的,只是表明这些文献是佛教传到朝鲜后而形成的。白鸟讽刺地批评说,卵生传说亦可见于蒙古历史书《蒙古源流》,但不能说蒙古也是印度人开拓的。

四、自古代朝鲜史至“尧舜禹抹杀争论”的林泰辅与白鸟库吉

(一)林泰辅开始研究中国诸子研究与中国古文字学

到1901年出版《朝鲜近世史》2卷为止,林泰辅主要研究朝鲜史,但他从1903年开始发表有关中国古代诸子研究的论文,如1903年发表《关于老子之学统》、1904年发表《逸周书考》《国语考》《战国策考》、1909年发表《老聃与李耳》。林泰辅突然从1907年开始发表《关于周代书籍的文字及其传来》(二次连载)这一中国古文字学方面的论文,契机是他在这一时期偶然看到刘鹗的《铁云藏龟》(1903年刊,石印版)。1909年,他发表的《关于清国河南省汤阴县发见之龟甲牛骨》(三次连载)是初次在日本介绍甲骨文的论文(10)[日]林泰辅:《清国河南省汤阴县发见の龟甲牛骨に就て》,《史学杂志》第20编第8、9、10号;后转载于[日]林泰辅:《支那上代之研究》,125—169页。。文中说:“我两三年前看其书(指是《铁云藏龟》),就知道这是在研究支那古代文字上极为珍贵的材料……”(11)林泰辅逝世后出版的论文集《支那上代之研究》中未收录的林泰辅《支那古代史上に於ける文字の源流に就きて》(全5册),成家彻郎发现于都立中央图书馆诸桥文库。成家彻郎提出,该书第4册对《铁云藏龟》所收甲骨文进行考证,因此应该是1907年左右撰写的。(参见[日]成家彻郎:《日本人の甲骨研究―先驱者、富冈谦藏と林泰辅》,《月刊しにか》1999年11月号。)后来,林泰辅的主要关注点转移到古文字学。

(二)白鸟库吉开始研究满洲、蒙古、西域史

到1897年前后为止,白鸟库吉主要只研究古代朝鲜史,但其以后的研究领域在地理上逐渐扩大为满洲、蒙古、西域等。从1901年春到1903年10月,白鸟去欧洲留学。在留学期间,白鸟在德国汉堡举行的国际东洋学会上用德语发表《关于乌孙考》与《朝鲜古代王号考》。回国后,白鸟陆续发表朝鲜、满洲、蒙古、西域史方面的众多论文。

如五井直弘指出,1904年就任东京帝国大学助教授前后,白鸟库吉开始频繁针对之前几乎没有提到过的政治、时事问题发言(12)[日]五井直弘:《近代日本と东洋史学》,东京:青木书店,1976年,第58—60页。。笔者推测,白鸟发生这种变化的主要背景是:第一,1904年开始的日俄战争与朝鲜归属问题有关;第二,在东京帝国大学这一最高学府工作,增强了响应舆论的意识;第三,欧洲留学的经历,促使他重新思考自我民族意识、日本东方学的现状。白鸟初次提到时事问题的文章是1904年7月发表的《关于我国强盛的历史原因》(13)[日]白鸟库吉:《我が国の强盛となりし史的原因に就て》,《世界》第1号;后转载于《白鸟库吉全集》第9卷,东京:岩波书店,1971年,第161—175页。。这篇论文从人种、地理、政治体制的角度,分析和评论了亚洲在被西方的侵略中为何只有日本成为强国这一问题。其中,他明言“国体”(拥戴万世一系的天皇,不存在王朝更替(=革命)的国情)是日本成为强国的原因之一。另外,白鸟在东宮御学问所七年给裕仁亲王(后来的昭和天皇)讲历史课,由此可知他是与政治体制有密切关系的学者。

五、白鸟库吉与林泰辅的“尧舜禹抹杀争论”

林泰辅的主要研究领域从朝鲜史转移到古代中国研究(诸子研究、古文字学)不久的1909年8月,白鸟库吉发表《支那古传说之研究》否定尧舜禹的史实性(14)[日]白鸟库吉:《支那古传说の研究》,《东洋时报》第131号;中译版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1卷通论,黄约瑟译,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9页。。如上所述,之前白鸟的主要研究领域从古代朝鲜史扩大到蒙古、满洲、西域史,这篇论文是白鸟首次针对中国史进行研究的成果。这篇论文主要针对尧舜禹的实际存在性进行批判性探讨,提出尧舜禹是根据后世儒教的理想而被创造的,并不是实际存在的人物,记载尧舜禹的《尚书·尧典》《舜典》《大禹谟》也不是当时所撰写的文献。白鸟还指出,古传说中的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有巢氏、燧皇氏、伏羲氏、神农氏等,都不见于《尚书》。此外,白鸟还提出尧舜禹是基于天、地、人的三才说而创作的架空人物,这三位人物“并非是继续性的,而是并立性的”。他列举《说文解字》“尧,高也”等例子,认为“尧”表示“天”;又列举《风俗通义》“舜者准也,循也”等例子,认为“舜”“顺”音通,所以“舜”表示“孝顺”;又认为“禹”与“宇”“?”“”音通,所以表示一定的区域。对尧舜禹这三位古代中国的圣王进行批判性探讨,无疑在史学史上具有重大意义。虽然白鸟的朝鲜古代史研究《檀君考》《朝鲜的古传说考》博引旁证,但这篇论文与其相比,在论证方法(尤其是释字方面)上未免牵强附会。

于是,林泰辅对《支那古传说之研究》的内容进行针锋相对地批判。林泰辅从1911年分四次发表《关于尧舜禹抹杀论》,在论文题目上使用“抹杀”这一历史学上的贬义词对白鸟的方法与学说进行强烈批判(15)[日]林泰辅:《尧舜禹抹杀论について》,连载于《汉学》第2编第7号、《东亚研究》第1卷第1号、第2卷第1号;后转载于《支那上代之研究》,第7—40页。。

林泰辅《关于尧舜禹抹杀论》的第三篇连载发表后,白鸟亦回击之,在1912年2月22日在汉学研究会上演讲《〈尚书〉的高等批评(特关于尧舜禹)》(16)[日]白鸟库吉:《〈尚书〉の高等批评(特に尧舜禹に就いて)》,《东亚研究》第2卷第4号;后转载于《白鸟库吉全集》第8卷,东京:岩波书店,1970年,第393—398页。,同年亦在日本学会上演讲《儒教的源流》(17)[日]白鸟库吉:《儒教の源流》,《东亚之光》第7卷第9号;后转载于《白鸟库吉全集》第9卷,第53—69页。。林泰辅的第四篇连载与1913年发表的《读儒教的源流》是受白鸟的回击后发表的文章(18)[日]林泰辅:《儒教の源流を读む》,《东亚之光》第8卷第2号;后转载于《支那上代之研究》,第423—439页。。

两者论点涉及多方面,但也存在论点不一致的地方,也有对方未回答的地方。双方提到的具体问题有:尧舜禹的字义问题,尧舜禹的并列例子问题,天地人三才思想、阴阳、五行、九州说,甲骨文的问題,西周之前是否存在文明的问题,天文记述的问题,等等。

两者的最大分歧点在于对记述尧舜禹事迹的《尚书》的看法。白鸟库吉认为,其内容具有后世儒教假托的色彩;林泰辅则认为其内容大致反映了尧舜禹时代的记述,也同意其内容所记述的尧舜禹是实际存在的。因此,两者的倾向是,白鸟要在《尚书·虞夏书》《商书》等中寻找后世的假托,林泰辅要在其中寻找当时的历史事实。

白鸟在《支那古传说之研究》的开头部分提出,但自接受西方学术以来,因为传说内容有许多错误,所以历史学的领域上不研究这些传说。白鸟接着提出如下:

凡传说必有其主角,其人是否真如所传,固值怀疑,然而传说乃事实与虚构结合而成,其形成之经过,却依然传出事实真相。加之凡国民必有其理想,而古传说又必包含此理想,故欲研究一国国民之历史并论及其精神,必需探讨其国民固有之传说,加以妥当解释。因此传说之历史研究,决不应等闲置之(19)[日]白鸟库吉:《支那古传说之研究》,《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1卷通论,第2页。。

可见,白鸟否定了古传说的史实性,且认为传说中所反映、假托后世国民的理想、精神,其中也有历史学上的研究意义。与此相反,林泰辅在《尚书·虞夏书》《商书》的内容中寻找与虞、夏、殷时代的历史一致的部分,提出其中大致记述了历史事实,因此其中所记述的尧舜禹是实际存在的。

仔细分析就可知,两者的意见都存在不少问题。但由现在的学术水准来评判近一百年前的具体学说,意义应该不大。我们最需要关注的是他们设定的基础命题是否适当。笔者认为,林泰辅所设想的基础命题存在一个巨大漏洞。这就是基本上没有脱离《尚书·虞夏书》《商书》的内容是“真”,即“文献的内容有一定的‘真’”这一前提。显然,这一命题是不可证伪的。比如,林泰辅在《关于尧舜禹抹杀论》的第一次连载上说:“若如普通说法那般承认殷末周初文明之存在,则必然不应否认在此之前,至少唐虞夏殷时代有一千年左右的历史……”由此可知,他明言如果殷末文明存在,那么唐虞时代的存在就是“当然”的。第二次连载亦说:“总之,若《虞夏书》、《商书》为周代以前记录,则周代以前——自殷至虞夏仅为近一千年之事,何必称其为无迹架空之妄谈。”“综上所述,吾浅论了周代以前有殷,殷以前有夏与唐虞。既然存在唐虞夏殷时代,则总总林林之民族间必然出现卓越掌权者,统御众多人民,成为帝王,其名传于后世为理所当然。帝王何人?尧舜禹即如是也。”由此可知,林泰辅认为《虞夏书》《商书》是周代以前的记载,这些“仅仅是近一千年”的记载也不能说是“架空妄谈”。

林泰辅在第二次的连载里提出,甲骨文、金文中还有一些不用干支而只用十干表示日子的例子,《尚书·舜典·益稷》亦可以看出相同例子,所以甲骨文、金文保留唐虞时代的遗风。可见,林泰辅并未脱离《益稷》成书于唐虞时代这一前提,因此举甲骨文等只用十干表示日子的例子来排除《益稷》成书于殷末以后的可能性。另外,林泰辅认为《尧典》中所见的刑制与妻妾的区分不同于(《周礼》等文献所记的)周代的内容,所以《尧典》成书于周代之前。但此论断仍然执着于《尧典》记述的是当时的事实这一想法,没有考虑到《尧典》的内容在周代以后为了异于西周风俗、制度而作的这一可能。

可见,林泰辅《关于尧舜禹抹杀论》的许多内容是基于不可证伪的基础命题,以提出尧舜禹的实际存在及《舜典》记述一定的历史事实这些说法。其他内容大部分是反驳、批判白鸟所提出的意见。显然,其批判有很大的意义,但即使批判白鸟说的恰当,也并不等于尧舜禹实际存在或《舜典》记述历史事实这一主张的成立。

结果,这场争论互不妥协,双方都不能得出互相接受的结论。林泰辅在1915年出版《周公与其时代》的在绪论中慨叹如下:“世人或谓,支那历史于春秋战国以后始可考,之前文化大抵不过后人假托。呜呼,何速断之甚。”(20)[日]林泰辅:《周公と其时代》,东京:大仓书店,1915年,第3页。他接着举了日本史的例子,认为中国的春秋战国时代如同日本的奈良时代一样,奈良时代(710-794)开创了许多文化,撰写《古事记》《日本书纪》《风土记》等文献,之前的推古朝(593-628)也有《十七条宪法》、碑文等史料,提出如下观点:“更何况,虽其年代存有异议,且无当时文书,举神武以来之事实,岂能尽悉抹杀之?”这甚至明确表示,不能否定初代天皇神武天皇以来的“事实”(明治政府确定神武天皇即位于公元前660年)。举例来说,白鸟库吉在1930年发表的《日本建国的精神》中明言,日本最初期的历史书《日本书纪》的神代史终究是神话,而不是历史,是反映后世的思想的(21)[日]白鸟库吉:《日本建国の精神》,《史学研究》第2卷第1号;后转载于《白鸟库吉全集》第10卷,东京:岩波书店,1971年,第398—399页。,但林泰辅的基础态度不仅在中国古代史上,在日本古代史上也与白鸟库吉是根本互不相容的。

六、结 语

本文调查了林泰辅与白鸟库吉学术研究的方法、态度、背景等,通过两者的争论,阐明与王国维“二重证据法”共通的林泰辅的逻辑缺陷,即基于“传世文献的记述不一定是‘伪’”(或者“传世文的内容有一定的‘真’”)“殷末有文明,所以唐虞时代也应该存在文明”这些不可证伪的命题。

另外,林泰辅用“抹杀”这一词形容白鸟的方法、态度,对他加以批判。如笔者曾经详细论述(22)[日]西山尚志:《历史“抹杀论”的展开——近代日本史学界上的“科学”与“道德”冲突》,《第七届中日学者中国古代史论坛文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用“抹杀”这一贬义词对过度的史料批判进行批判并不是始于林泰辅。1890年前后,重野安绎、久米邦武等在明治政府的正史编纂事业的过程中,运用新发现的古文书,受到考据学、兰克史学的影响,对当时明治政府、国粹主义者、神道家等所崇拜的文献、人物等进行史料批判。但这种史料批判的方法、态度被政治家、国粋主义者、神道家等称为“抹杀”而受到批评,导致1892年重野安绎、久米邦武等辞去东京大学的职位,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其余热还未冷却的1911年,林泰辅发表的《关于尧舜禹抹杀论》明确采用这一事件中带有强烈贬义语气的“抹杀”一词对白鸟库吉进行批判。如上一节所举,1915年林泰辅发表的《周公与其时代》提出不能“抹杀”神武天皇以来的“事实”,用让人能联想到久米邦武等的事件的口气来暗中批判白鸟库吉。笔者对于这种将民族感情与学术讨论捆绑在一起来封死史料批判的行径明确表示反对。

但给予林泰辅的不可证伪的命题说服力的可以说是以甲骨文为代表的中国古代新出土史料。白鸟库吉批判林泰辅“印度人建加罗国说”时,林泰辅并未尝试反驳,但之所以他在“尧舜禹抹杀争论”中再三批判白鸟库吉,估计是因为他对甲骨文等出土史料的价值很有自信。林泰辅逝世一年前的1921年发表的《关于支那上代的研究资料(续)》,概述甲骨文、青铜器等出土史料并强调其有用性,用如下很强的口气批评史料批判的方法:

如上,将支那上代文籍与其他资料进行比较对照及探讨后,不难在种种事项中找出一致。本无任何关系、各自流传的内容如此一致,应是记述了当时的真相,将确凿的凭据遗于几千年之后,古代文籍岂悉后世伪讬?世之论者宜扩大眼界,对文籍表里两面精密观察,于文籍之外广求资料,参伍错综,详加考核。若耽于空想假说,徒有一时之快,纵使其说巧妙,又岂能欺后世之有识者(23)[日]林泰辅:《支那上代の研究资料に就いて(续)》,《斯文》第3编第3号;后转载于林泰辅《支那上代之研究》,第103—124页。。

由此可知,林泰辅认为之所以出土史料与传世文献的内容一致,是因为这些文献记述真相,但这是与王国维“二重证据法”共通的逻辑错误。如拙稿《我们应该如何运用出土文献?——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不可证伪性》所指出,即使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内容部分一致,也可以设想其记载都是“伪”的场合。显然,在许多学者依然怀疑甲骨文的可靠性的情况之下,林泰辅分析其文字内容,提倡其史料价值,就这点而言,他无疑具有慧眼。而且其甲骨文、古文字研究的水准之高,甚至对这方面最前沿的学者罗振玉具有启发(24)参见罗振玉:《殷商贞卜文字考》序文,石印本,1910年。。

另一方面,从现在来看,白鸟库吉的史料批判确实有不少过度的地方。《支那古传说之研究》提出尧舜禹是儒教理念的产物,但比如就禹的问题而言,现在我们知道这理解是不妥的。在2002年发现的西周中期的遂公盨(豳公盨)这一青铜器的铭文上,就有可以与《尚书·禹贡》相对照的禹的记载。如果这青铜器确实是西周中期的东西的话,儒教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禹的记载(25)参见李零:《论公盨发现的意义》,《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6期;杨德乾:《豳公盨辨伪及相关问题的探讨》,《文物鉴定与鉴赏》2014年第8期。。由此可知,白鸟提出的命题被明确反驳,但遂公盨的发现并不证明“禹是实际存在的”或者“《尚书》、《史记》所记载的禹治水是史实的”,只是否定了“禹是春秋时期被创造的人物”这一假说。因为这命题对证伪开放的(带风险的),所以可以被证伪。

从20世纪后期开始陆续发现重要的先秦两汉出土文献以来,许多学者批评过去的史料批判研究,提出“传世文献的内容不一定是‘伪’”或者“不应该过于怀疑”等主张。原本,这就是林泰辅、王国维或者提出“释古”(走出疑古)的当代学者共通的思维方式。这种想法占了主导地位,则许多学者产生了像“即使现在进行批判研究,新出土文献发现之后也会被推翻”那样对史料批判持有犹豫的态度。但笔者认为带风险的命题(可以证伪的命题)就可以叫做科学的(26)参见[日] 西山尚志:《我们应该如何运用出土文献?——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不可证伪性》,《文史哲》2016年第4期。。

另外,不少学者提出疑古学派打击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自信心。但用不可证伪的命题封闭证伪、批判的后果,应该以如上所述的重野安绎、久米邦武的事件后的日本为最好的反面教材。他们的史料批判方法、态度被日本的政治家、国粹主义者等叫做“抹杀”,受到批判和排斥,导致后来日本的历史学与道德、政治分离失败,最终造成国体主义、皇国史观的形成。

不仅是中国或日本,世界各国在形成近代国家的过程中,作为历史的起点、原点的神话(或上古史),承担了创造“民族”“国民”这些“观念”的基础作用。如果我们致力于不隶属于道德、宗教、政治等的历史研究,不将其作为民族主义的工具,而是追求真理、真相的科学,就应该把命题永远对证伪开放,不停地反复证伪,使它向真理靠近。为此,作为大前提,我们必须对批判持有宽容的态度。每当有新出土文献被发现,疑古、释古的争论便会被重新提起。然而,这一问题的讨论在这一百年中却没有得到本质性的推进。笔者认为,这是因为我们对于这些意识尚未具有清醒深入、透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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