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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推进“互联网+”在解决民事执行难中的应用分析

2020-11-30江春雨

法制博览 2020年12期
关键词:法律义务被执行人民事

江春雨

东北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吉林 长春 130000

作为司法实务的重要体现,民事执行是推进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的关键。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近年来我国在司法实务方面给予足够重视,但取得的效果并不理想,在此背景下,“互联网+”成为司法实务的重要依托,用于改变民事执行难现状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本文对民事执行领域中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研究,有重要意义。

一、民事执行难的主要表现

所谓的民事执行难,是指被执行人因为主观逃避或其它客观因素,导致民事执行难以顺利实施的情形,其形式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案多人少。近年来,伴随立案制度的变更与完善,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爆发式增长,但关于民事执行的工作人员相对较少,不能有效开展民事执行工作。其次,被执行人的财产清查工作难度大。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会以各种方法进行财产转移,增加执行人员的工作难度。再次,被执行人的主动履行意识薄弱。当前,我国征信制度尚不完善,公民信用意识薄弱,即使成为被执行者,仍然不能积极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书规定的法律义务。最后,财产处置效率低。关于民事执行,我国最常见的财产处理方式是司法拍卖,基于传统拍卖形式的成交率相对较低[1]。

二、互联网+在解决民事执行难中的应用现状及问题

(一)应用现状

互联网+是以互联网为主的信息技术,在解决民事执行难中的应用,具有一定的意义。从其应用现状的视角看,主要有:首先,创建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以江西省人民法院为例,运用互联网+思维,创建该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加以曝光,不仅实现多家单位的联合行动,而且有助于民事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同时提高公民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有力的提升司法公信力。其次,运用大数据分析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深入分析。以无锡法院为例,借助大数据分析系统,收集与分析被执行人的相关数据,并对其法律义务履行能力有精准判断,对提高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率发挥积极的作用。最后,基于互联网+的智慧执行模式呈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该模式,实现区域查控执行一体化的局面,其民事执行效率显著提升[2]。

(二)应用问题

推进互联网+,对解决民事执行难的问题发挥积极的作用,虽然取得良好的成效,但在应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系列问题。首先,网络执行平台相对较多,缺乏有效管理,导致民事执行工作实践中,难以充分发挥各平台的优势,给民事执行工作带来阻碍。其次,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程度相对较多,多数地区未能充分利用信息资源而开展民事执行工作,降低民事执行效率。同时,网络安全性能较低,易引发不必要的风险问题。再次,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如被执行人征信制度、奖惩制度、监督制度等,未能对民事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推进性作用。最后,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虽然互联网+技术在解决民事执行难中的应用优势不言而喻,但我国关于网络空间的立法制度尚未完善,难以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效果,不利于民事执行工作顺利实施[3]。

三、互联网+在解决民事执行难中的有效应用

(一)注重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

基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云计算、大数据在社会众多行业领域中有广泛应用。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的过程中,有必要推进互联网+技术,增强民事执行工作效率,所以,相关人员应重视对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首先,开放数据信息,有效打破“信息孤岛”的局面。信息化时代,应对大数据技术加以有效应用,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实现数据互联共通,提高信息共享性,充分发挥数据价值,对司法实务提供科学借鉴。其次,利用大数据信息对民事执行的状况加以精准分析和评估,探索民事执行难的具体“难”点,并采取“对症下药”的措施,以减少或规避此类民事执行难的问题。最后,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力度,利用数据信息完善民事执行措施。一方面,以大数据技术为依托,加大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和处置力度。通过创建大数据平台,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快速且合理的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评估及拍卖处理。在拍卖过程中,建议采取多种渠道,以提高拍卖成功率及民事执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运用大数据信息对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进行有效预测评估,从多维度视角出发,进而对被执行人的自觉履行能力做科学预判,有利于提高民事执行效率[4]。

(二)提高网络安全性能

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对改变民事执行难现状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民事执行活动能否顺利开展,需保证网络安全,这是引入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基础。具体实践中,首先由技术层面出发,可考虑进行执行信息系统的构建,保证该系统可操作性强,并做好保护工作。同时,定期检测与评估系统存在的风险,设置相应的系统风险级别,使系统稳定可靠运行。也可考虑引入生物特征认证、身份认证等技术,用于验证访问人员身份,提高数据安全性。其次,由使用者视角出发,做好身份验证的同时,需在安全教育工作上强化,包括民事执行人员、技术人员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降低信息系统风险发生可能性[5]。

(三)完善相关制度

完善相关制度是推进互联网+技术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民事执行难问题的解决。首先,创建与完善被执行人征信体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机构为辅,通过大数据技术对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加以收集和与分析,并创建征信体系,如若被执行人不能有效履行自身的法律义务,建议对其征信信息加以曝光。基于此,有利于提高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率。其次,针对被执行人的法律义务履行情况,完善激励制度与奖惩制度。对于主动配合民事执行的个人,法院及其相关单位对其予以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奖励,以调动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热情。反之,如若被执行人未能有效配合,对其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最后,创建完善的监督机制。一方面,营造良好的内部监督氛围,实现法院内部自我监督,以达到制衡的目的。另一方面,对民事执行范围、形式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民事执行工作有效开展。

(四)健全民事执行法律法规

对于民事执行,必须坚持有法可依,以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为前提条件,最大限度的提高国家执行立法水平。在推进互联网+的背景下,要有效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健全民事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是必要的。首先,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模式。如,日本单行法模式,即单独的强制执行法,《民事诉讼法》、《拍卖法》等,对增强民事执行工作的威信发挥积极的作用。再如,德国混合立法模式,执行法律法规也存在于民事诉讼法中,同时还可制定单行法律,有力的提升民事执行力度。其次,我国在健全民事执行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应立足于本国国情,借鉴和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的法律法规内容,制定适合我国发展的法律法规。当前,我国民事执行立法主要为《民事诉讼法》,其中关于民事执行程序的规范内容相对较少。所以,未来民事执行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中,应重视该问题,针对现行民事执行法律法规的缺失加以弥补,以完善《强制执行法》,为相关部门民事执行工作提供可行性依据。

四、结语

“互联网+”的应用是推进我国司法进步的关键,实际应用互联网技术中,应正确认识当前民事执行难的主要表现,立足于当前互联网技术应用的现状,在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方面强化,提高网络安全性能,注意相关制度的完善,并在民事执行法律法规上不断健全。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提高司法实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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