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意现象学
——一项情感哲学与汉语哲学的个案研究
2020-11-30卢盈华
卢盈华
国内外学者对于羞耻、爱、敬、同情等情感的哲学研究已取得丰硕成果(1)See Lu Yinghua, “The Phenomenology of Respect”, Asian Philosophy 27, No. 2, 2017, pp.112-126; Lu Yinghua, “The Phenomenology of Shame”, Continental Philosophy Reviews 51, No. 4, 2018, pp.507-525; Lu Yinghua, “Shame and the Confucian Notion of Yi (Righteousness)”, International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58, No. 1, 2018, pp.5-18.,但是国内哲学界还没有出现对于醋意的专题研究。作为一种切身的实存体验,醋意对人们的动机与行为具有重要的支配作用,我们不应将其排除在哲学思考之外。西方学者对相关的envy与jealousy话题有专门讨论,但无法对应醋意本身。笔者希望本文的澄清工作可以引发学界关注此生存境遇,进一步探讨醋意对我们生命的影响。此外,目前汉语哲学是一个前沿的话题,但其合法性、可行性、研究对象与方法一直存在巨大争议。哲学探究普遍性问题,若只对汉语进行语义分析,则过于强调特殊性。本文对汉语所传达的特定情感的分析,亦试图展示汉语词汇如何以特殊性来表达普遍性,通过个案考察说明汉语哲学可能的研究模式。
一、嫉妒、羡慕、怨嫉、妒忌与吃醋
对醋意的分析,需要通过对比与之相关、容易引发混淆的一簇体验来进行。若不对它们进行澄清,我们就无法发掘醋意的独特意涵以及相关的侧重点与从属关系。因此,本文将首先分析嫉妒、羡慕、怨嫉、妒忌各自的含义。
在日常语言中,人们常常将嫉妒、妒忌、忌妒、吃醋等混同使用。在词典中,编纂者使用其中一些词为其他词下定义、做解释(2)在《现代汉语大辞典》中,“嫉妒”与“妒忌”之条目均被解释为“忌妒”,“忌妒”一词被定义为:对才能、名誉、地位或境遇等胜过自己的人心怀怨恨。相似地,《汉语大词典》使用“妒忌”来解释“忌妒”,并使用“忌妒”来解释“嫉妒”。笔者尚未发现“忌妒”一词可以表达重要的独特含义。我们或许可以将“忌妒”看作统称,即忌妒=嫉妒+妒忌。不过,口语的“眼红”一词或许可以更好地传达此广义,如果不考虑该词不太正式的话。。笔者认为,以现象学的进路研究情感,需要借鉴心理学、日常语言、词典学,却不能将它们看作准绳,因为这些领域中模糊的概念恰恰需要现象学与哲学的澄清。开放的现象学精神致力于澄清我们个人和人格间体验的意义,发现心之不同类型的运行模式,故而情感澄清工作的准绳在于能否敏锐地看到相似体验所具有的本质的意义差别。笔者无意于强行制造不符合通行用法的区分,重要的是澄清人们使用某词汇时所表达的实际意涵,并给不同的意涵冠上不同名称。此名称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仍以日常使用为线索,尽管不将之作为标准(3)关于对情感的理解与研究方法,参见[美]安东尼·施坦因博克:《道德情感的独特性》,卢盈华译,《思想与文化》第21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28页;[美]安东尼·施坦因博克:《人类经验中的纵贯型被给予性》,卢盈华译,《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第16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第181—208页;Lu Yinghua, “The A Priori Value and Feeling in Max Scheler and Wang Yangming”, Asian Philosophy 24, No. 3, 2014, pp.197-211.。由于考虑到如无必要,无须凭空制造名词,笔者这里只保留与探讨“嫉妒”“妒忌”“醋意”这些词汇。
此外,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被给予性。舍勒曾论证,本质不等同于普遍(4)Max Scheler, Formalism in Ethics and Non-Formal Ethics and Values: A New Attempt toward the Foundation of an Ethical Personalism, trans. by Manfred S. Frings & Roger L. Funk, Evanston: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73, p. 76.。不同的语言表达了对某一簇体验模式之不同意义的划分与侧重。异质的文化之间既有普遍性,又有差异性。所谓的差异性绝非是不可调和、排他式的相异。跨文化的理解与沟通需要我们通过比对,澄清各自的模式,以促进彼此之间更好的理解以及将来的发展与相互丰富。因此,西方学者的相关讨论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而我们对中文语境下体验的澄清也会对世界文化的发展的做出相应的贡献。
(一)嫉妒、羡慕与怨嫉
首先考察“嫉妒”一词。如词典所示,可以将其概括为“由于自己不如他人,或者说他人好过自己,所产生的对他人的怨恨”。先行于嫉妒的是价值的比较,嫉妒者在比较中处于劣势:他人在力量、财富、相貌、权力、知识等方面优越于自己。对比之下,他人的优胜展现出自己的不足与缺陷。由此,自己便会怨恨更大价值的实现者。嫉妒最简单的心理机制是:人人都有某些愿望,自己的愿望得不到实现尚可接受,但若有人实现了此愿望,实现的主体并不是自己,这时遗憾就会特别强烈。欲望或愿望的满足,本身就是一种快乐与幸福。这种快乐与幸福为他人所体验到,而自己没有获得某享受、取得某成就便没有相应的福乐,因此自己就会希望他人也失去这种福乐。在论述恶意与嫉妒时,休谟写道:“我们因为他人的苦难,而对我们的幸福有一个更为生动的观念,因为他人的幸福,而对自己的苦难发生一个更为生动的观念。因此,前者就产生愉快,后者就产生不快。”(5)[英]休谟:《人性论》,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409页。除了在心中诅咒他人的厄运,充满嫉妒的人还会试图对他人某方面的价值进行破坏。这种破坏有“行动”与“评价”两种表现形式:一个行动上的例子是,对比自己漂亮的人进行毁容;一个评价上的例子是,对有才华的人刻意挑毛病、贬低对方取得的成就;一个行动与评价结合的例子是,当自己具有相应权力或者可以影响决策的时候,通过负面的评价来阻止被嫉妒者的成功。而在直接的福乐之外,深层地看,嫉妒还可以关联于第三方的认可与敬重。两个人的距离呈现出他人的优点与自己的缺点,使得他人更多地、而自己更少地得到认可与敬重。对于看重他人评价的人来说,这种低人一等的被轻视感构成了对自身的极大否定,因而难以承受。
“羡慕”同样是一种由价值比较的失败所导致的不满。与嫉妒不同的是,羡慕者并不希望看到被羡慕者的衰败,只是希望自己也能获得被羡慕者得到的利好(good)。由于人们通常和身边的人进行比较,因而通常会羡慕距离自己较远的人而嫉妒周围的人。首先,周围的人与自己构成现实的利害冲突,更容易引发仇恨。其次,与自己人生轨迹没有交集的人,不能通过与自己的历时对比,对自己的价值构成否定。而如果身边的人获得成功,尤其是曾经非常卑微的人后来取得极大成就,便反衬出自己的退步。因此,人们难以接受曾经是乡巴佬、鼻涕虫的同学居然成为风云人物。同理,当人们成功之后,热衷于“富贵还乡”(6)《史记·项羽本纪》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获得家乡人的敬仰。这里的矛盾在于,既然同乡难以接受自己的成功,富贵还乡又如何获得敬仰?对此的解释是,尽管一部分同乡,尤其是看不起自己或和自己有竞争的人不愿接受自己的成功,但客观的成就又将自己的成功呈现在他们面前,他们不得不接受。这种不得不接受和不愿接受构成了嫉妒者的内心矛盾与挣扎。
与嫉妒相关的另一种情感是“怨嫉”(ressentiment),它为尼采、舍勒所着力阐发(7)See Friedrich Nietzsche, On the Genealogy of Morals, trans. by Ian Johnston, Arlington, Virginia: Richer Resources Publications, 2009; Max Scheler, Ressentiment, trans. by Lewis B. Coser & William W. Holdheim, Milwaukee, Wisconsin: Marquette University Press, 1998.,大致类似于于中文的酸葡萄心理及心理学的合理化行为。与酸葡萄心理不同的是,怨嫉不是否定价值的承载者、实现者,认为其不具有某价值,而是否定价值本身。说葡萄酸,仍然是承认甜比酸好;而若认可葡萄是甜的,与此同时认为酸比甜好,才是接近怨嫉的表现,它密切相关于价值的颠倒(8)譬如,甲心中清楚却表面否认乙漂亮、有知识,可能只是出于嫉妒或酸葡萄心理;如果甲公开承认乙漂亮、有知识,却主张漂亮与知识没什么价值,如“红颜是祸水”“知识越多越反动”,那么这就是怨嫉的表现。简言之,在同一个价值模态(横向)上,怨嫉者将较小价值看作等于或大于较大价值,如将疾病、夭折看作等于或好于健康、长寿。在不同的价值模态(纵向)上,怨嫉者将较低价值看作等于或高于较高价值(如快乐比生命更重要);或者将较低价值看作毫无价值,如消极禁欲主义将快乐与财富看作本身就是负面的。。由于对价值等级的排序不同,尼采和舍勒对怨嫉的描述相异:尼采将生命价值看作最高,认为基督教精神是出于怨嫉;而在舍勒看来,尼采忽视了更高的精神与神圣价值。此外,由于道家和佛教表面上否定固定的价值等级,摈弃世俗的追求,抛却感情和欲望,也会被批评为消极禁欲主义意义上的价值颠倒者(9)关于对怨嫉问题的思考、译名的解释以及对相关学派观点的诠释,参见卢盈华:《怨嫉与良知的遮蔽》,《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第23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8年,第181—204页。。
(二)妒忌与吃醋
与嫉妒不同,“妒忌”是由于他人受关注、欢迎、青睐而引发的不快。相较于嫉妒可以只涉及两方,不一定涉及三方(深层体会才涉及第三方),妒忌本质上就需要三方的参与。例如,一位不受欢迎的作家会妒忌另一位畅销书的作者,一名只有两人选课的老师会妒忌另一名听众爆满的老师,一个不被赏识的职员会妒忌另一个得到上级器重的同事,一位无人问津的歌手会妒忌另一位炙手可热的歌手。在这些表现中,第三方的关注是至关重要的构成要素。这与嫉妒的深层体会类似,均相关于第三方的评价。不过,嫉妒聚焦于价值大小的评价,关注第三方是否敬重我,而妒忌不必然如此。受欢迎不必然表示价值更大,人气、大红大紫、火热、趋之若鹜等词汇表示的是一种被簇拥的、受宠的舒服感受,它印证了某人具有较大的魅力或吸引力。实现较大价值的杰出人物不必然具有较大魅力(如由于性格原因),人们可以敬重他们却不喜欢它们,即“敬而远之”。同样,受宠爱者也不百分之百受到敬重,尽管通常如此(10)相较于嫉妒者对他人更优越的怨恨,妒忌者是对他人更受欢迎的怨恨。这种欢迎乃就广义而言,例如他人作品更流行、他人的热闹人气衬托出自己的门可罗雀。受忽略而产生的寂寞、冷清感也昭示着受到排斥、边缘化,在重视他人目光和亲近的集体主义社会中尤其如此。。“吃醋”属于妒忌的一种,是其特殊、集中、主要而又强烈的形式,特别地相关于“爱”这种关注。妒忌有时用来表达吃醋的含义,如“妒妇”这种表达。关于醋意的特定含义,下一节再展开分析。在分析之前,需要指出一些跨语境的疑难与启发。
(三)相关的跨文化诠释
在对这些情感体验的澄清上,相较于中文单字可以组合以制造新词的便利,英文可借用的词汇较为稀少。由于少数词汇负担了许多不同含义,词义的含混性更加突出,英语世界学者面临的问题实更严重。上文的ressentiment实际上是一个法文词,英译者找不到合适的词来翻译,因此将其保留下来,没有译回resentment。显然,仅仅依赖英语世界哲学与心理学学者关于envy和jealousy的澄清工作(实则彼此也处于难以解决的争论之中),并不能解决汉语语境下相关情感的分析问题。不过,他们富有启发性的工作的确丰富了我们对相关情感的理解,有益于我们根据不同的面向进行解释。在与他们工作的对照中,我们的诠释可以更清晰地呈现出来。
从跨文化、跨语境的视角看,我们绝不能简单地将envy看作羡慕,将jealousy看作嫉妒。Gerrod Parrott、Sung Hee Kim、Richard Smith的确做出类似的诠释(11)Richard H. Smith, Sung Hee Kim and W. Gerrod Parrott, “Envy and Jealousy: Semantic Problems and Experiential Distinctions”,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Bulletin 14, 1988, pp. 401-409.,认为envy主要表达自己的低等感、自我批评、愿望与渴求,而jealousy表达对他人的怀疑与猜忌、排斥与伤害、敌意与愤怒。即便在这个解释中,它们与“羡慕”和“嫉妒”的区分也有所不同。首先,中文的“羡慕”虽然也表达一些渴求,但并不意味着对自己有多少否定与批评,这种低等感更为嫉妒所传达。其次,在他们的解释中,jealousy可以同时表达嫉妒与妒忌的含义。总之,这个解释最大的问题在于它与日常英语用法的差距太大,难以具有说服力。
另一些学者以“缺乏-失去”模式来区分envy和jealousy,例如Gabriele Taylor(12)Gabriele Taylor, “Envy and Jealousy: Emotions and Vices”, Midwest Studies in Philosophy 13, 1988, pp.233-249.、Aaron Ben-Ze’ev(13)Aaron Ben-Ze’ev. “Envy and Jealousy”, Canad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20, 1990, pp. 487-516.、Sara Protasi(14)Sara Protasi, “‘I’m not Envious, I’m Just Jealous’: O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Envy and Jealousy”,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Association 3, No. 3, 2017, pp.316-333.。Sara Protasi认为,在感到envy时,对方被看作更好,拥有自己所缺乏的;感到envy的人力图去战胜对方,剥夺其所有。在感到jealousy时,对方被看作更差,缺乏自己所具有的;感到jealousy的人为将要失去自己的所有(possession)而不安,力图防御对方的攻击,保持自己的所有(15)Sara Protasi, “‘I’m not Envious, I’m Just Jealous’: O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Envy and Jealousy”, p.323.。因此,我们更同情感到jealousy的人,讨厌和害怕感到envy的人。在此,envy大致相当于嫉妒与妒忌,jealousy大致相当于吃醋。不过,与此种解释下的jealousy不同的是,醋意指向的是“爱”,而不是一般的“拥有”。此外,吃醋者是否必然已经得到爱,也是一个需要考察的问题。
一些心理学家认为envy与jealousy不存在本质的区别。Bers与Rodin(16)S. Bers & J. Rodin. “Social-comparison Jealousy: A Developmental and Motivational Study”,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47, 1984, pp.766-779.、Salovey与Rodin(17)P. Salovey & J. Rodin, “Coping with Envy and Jealousy”, Journal of Social and Clinical Psychology 7, 1988, pp.15-33.均认为,两者的差别仅仅在于欲望对象的不同:envy针对社会比较的竞争关系,jealousy针对两性之间的爱情关系。Kristján Kristjánsson恰当地指出的,心理学家处理jealousy问题的盲点在于,他们常常将其局限在爱情关系,而jealousy本质上可以针对任何类型的好处与关照(favouring)(18)Kristján Kristjánsson, “A Philosophical Critique of Psychological Studies of Emotion: The Example of Jealousy”, Philosophical Explorations 19, No. 3, 2016, p.239.。事实上,由于中文有更细微的表达,如果用中文来说明,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心理学家所研究的jealousy实则是醋意,而且特指爱情与两性的醋意。
另一种流行的区分是,envy只相关于两方(two parties),而jealousy相关于三方(three parties)(19)D. M. Farrell, “Jealousy”, The Philosophical Review 89, 1980, pp.527-529.。在此,envy接近嫉妒,而jealousy接近妒忌(20)事实上,这里的“方”在严格意义上只表示“人”。如果我们将事物、价值也看作一方,嫉妒也包含了三方,即被嫉妒者实现的某价值,而妒忌中的第三方是青睐被妒忌者的某人。。此种对envy的解释之不足在于,它不能将嫉妒与羡慕、觊觎区分开来。不过也不必求全责备,因为英语中并不能找到专门表达羡慕的词汇。
判定对envy与jealousy的哪种区分才是最好的解释,并非本文的任务,尽管目前笔者认为“缺乏-失去”模式能够最大程度地涵盖日常英语的用法。不过,上述的不同区分标准,确实为我们理解中文所表达的相关情感提供了有益启发,使我们了解相关情感的特征。下文在中文语境下做出的细致区分,也可以帮助西方学者澄清其争论中的词义混淆,深化他们对envy与jealousy的理解。
二、醋意的表现与类型
(一)不同类型的爱之争夺
如前所述,醋意针对的不是普通的关照,而是“爱”这种独特的关照。这种爱也是儒家所说的“爱有差等”的爱,而非作为具体的博爱的“仁爱”、参与神之爱的“圣爱”、无我空智下的“慈悲”。与彼此相忘的逍遥相对立,这种特殊之爱使人强烈而持续地关怀另一个独特的个体,其特征是牵挂与执着。差等之爱有不同的程度与类型,包括爱情、亲情、友情、同事情、同学情、战友情、师生情、玩伴情等。对于不同的感情,醋意表现为不同的形式。譬如,男朋友或丈夫有了新欢,女人会吃这位新欢的醋;母亲偏爱弟弟,哥哥会吃弟弟的醋;朋友交了新朋友而疏远自己,自己会吃这位新朋友的醋;某人对某同事、同学、战友有诸多关怀帮助,另一些同事、同学、战友会吃这些同事、同学、战友的醋;老师表扬、赏识甲同学,乙同学会吃甲同学的醋;自己的球友不再和自己一起玩耍,而和别人一起打球,自己会吃这位新伙伴的醋。醋意也存在于不同类型的爱之间,例如某人的好友得到爱情,便“重色轻友”,此人也可能感到醋意;婆婆会吃儿媳妇的醋,自己爱护儿子二三十年,此陌生女人却想夺走他全部的爱,这也是婆媳关系难处的一个原因(21)舍勒将婆婆对儿媳妇的此一敌意看作是ressentiment, 这是不确切的。;子女会吃继母的醋,这个陌生女人会夺走一部分父亲对自己的爱,甚至造成严重的父子隔阂(22)当然,在这些感到不满的事例中,不仅存在感情的问题,还有经济纠纷、利害冲突等因素的作用。囿于主题,笔者的探讨只集中于醋意。。这些事例也表明,醋意往往发生于既有的感情格局被打破之时。某人感情投入的重新分配,会引发此前感情接受者的醋意。
就狭义而言,醋意中所争夺的“爱”最契合于爱情、亲情与友情,其他感情不能十分明确地与一般的妒忌区分开来。换句话说,广义的醋意类似妒忌:青睐与关注可以被看作某种意义上的爱(喜爱)。当然,妒忌与广义的醋意仍有不同,妒忌中的第三方可以是大众群体,而醋意中的第三方是某个具体的个人。可以说,宽泛意义上个人感情争夺引起的敌意,介于吃醋和妒忌之间,分享了二者的含义。严格意义上的醋意针对的是最亲近的人的感情,即狭义上的爱。就此而言,上述关于师生的叙述是不确切的:乙同学对甲同学的感受,与其说是吃醋,不如说是妒忌。除非他们与老师有亦师亦友的亲近关系,才称得上是吃醋。同事、师生、玩伴的感情深厚到一定程度,便可以被看作是友情,这便可以造成醋意,而不仅仅是妒忌。当然,醋意所针对的最狭义的爱,便是爱情。不过,我们仍然不能将醋意限制在爱情上。由于其他的表述(如兄弟姐妹之间的吃醋)也是可能的、惯常的表达,我们不能将其排除在醋意的含义之外(23)日常表达与文艺表达之间存在差距。后者大量的因爱情而吃醋的事例,仿佛为“醋意乃囿于爱情”这种解释提供了文本与影音证据,然而这种证据是有偏颇的:爱情故事更加具有趣味性,更适合作为流行的小说与影视的题材。。
(二)醋意的本质:占有爱而非投入爱
我们至此似乎可以概括:当甲爱乙时,乙没有把足够的爱给予甲而是更爱丙,甲便会吃丙的醋。在这个醋意格局中的“丙”,即甲感受到的被爱者(未必在事实上真的被乙所爱),是否一定是某个人?未必。如果乙更关爱他的宠物狗,甲也会吃这只狗的醋。事实上,甲和乙也可以是动物。不过,吃醋者、中间者、被吃醋者却须是有情存在(sentient beings),具有人格性与能动性,而不能是非生物。一个女生可能会为男友玩电脑游戏、看电视、写论文而无暇顾及自己而生气,但不会去吃电脑、电视、论文的醋。这是因为非生物不具有能动性、不能给予爱,被忽略者无需忧虑某物体和产品会对中间者的投入有所回爱。不过,如上概括也面临一个困难:即便甲不爱乙,当乙更爱丙时,甲吃丙的醋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钱钟书在《围城》中写道,一个女人可以不爱一个爱她的男人,但可能乐见此男人为他终身不娶;当此男人不再爱她,开始追求另一个女人时,她也会有吃醋的感受(24)钱钟书:《围城》,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第131页。。就此而言,关键不在于已经爱上中间人(或第三方),而在于人们对已经得到的爱,如同得到的任何东西一样,在要失去时总觉得失落。
人们通常只珍惜尚未得到以及将要失去的东西,一旦得到某物便习以为常,不再重视。因此,(1)某人不爱他人,与(2)此人很享受后者的爱而不愿失去,这两个态度之间并不矛盾。这也可以解释很吊诡的局面:甲越爱乙,乙越不爱甲;而当甲不爱乙时,乙反而会爱他/她。当然,在后一种情形下,也可能乙会怨恨甲或爱恨交加。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论语·阳货》)这里暂时悬置关于“女子”的争议,这句话主要描述的现象是:道德修为较低的人,当他人亲近他时,他会看不起此人;当此人远离他时,他又会怨恨此人。这种现象背后的自然情感倾向在于,某人对我的亲近,会引证我的魅力,而降低此人的魅力。这种自然情感倾向对“爱”的潜在理解是:爱是去渴求自我所缺乏的东西,而爱的对象具有自我所缺乏的价值。因此,爱被看作是自“低”向“高”、自“较不完善”向“较完善”的一种趋向。在这种理解下,被爱者会产生错觉:感到自己很优秀,而爱者是没有多少价值的失败者(loser),因而变得骄傲起来。当此人撤回他的爱、不再关注关心自己时,自己魅力的降低连带打击了自身的价值评估,因此吃醋者会产生怨恨,而且相形之下有可能认识到此人的魅力和价值。
正是由于使对方吃醋反而可以激发对方对自己的认可,情场上的高手会利用醋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营造出自己很受异性欢迎的氛围。“马太效应”确实起作用:已经拥有较多的人会拥有越来越多,贫乏的人会一直贫乏下去。正如老子所云:“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道德经·77章》)这是由于人们往往将某人的“拥有较多”看作具有相关能力和价值的根据。不过,如果对方也是情场高手,就未必会坠入此人圈套。对方即便吃醋,可能也只是想重新夺回此人对她的关照,重新确证她的价值。她可能会释放一些虚假的喜欢此人的信号,让此人感到仍有希望得到她的爱,以此激发此人去重新追求。而她未必给予真正的回爱,只是再次享受被关照的感受,以她的受欢迎作为资本,来吸引她更中意的别的追求者。因此,一个真正的高手,其关照和撤离往往恰到好处。他在对方没有真正认识到他的价值与魅力、对他有所好感之前,不轻易暴露自己的需求感。显然,这种情场上若即若离的较量,是在利用人性的弱点来操纵感情。孔子指出这种现象是希望人们能够克制这种弱点,而不是去利用它。或者说认清醋意的运行,以保护自己不落入圈套是正当的,而若据此设计圈套是不正当的。人们应当尽量避免关爱所造成的错觉,应当根据事实和逻辑对自身和他人做出较客观的认识与评价,珍惜、善待关爱而非滥用、扭曲关爱。
现在,我们可以将之前的概括进一步修订:当甲期望乙爱甲时(而不必然甲已经爱乙,或乙已经爱甲),乙没有把足够的爱给予甲而是更爱丙,甲会吃丙的醋。这种理解除了可以解释上述现象外,也可以解释诸多醋意现象。例如,一个妻子不爱她的丈夫,但当她的丈夫爱上别人时,她仍然会吃醋。她不爱丈夫,却期望丈夫爱她。丈夫爱她的同时,她可以嫌弃丈夫;但如果不爱她,她连嫌弃也无从嫌弃了。同理,一个丈夫不爱他的妻子,他自己有许多情人,却会要求妻子对他保持绝对的忠诚和爱,不容许她爱上别人。可见,醋意强的人更想要占有别人的爱。当然,笔者并不否认,相比于由自己不爱的人撤回他的爱而感到的醋意,我们为自己爱的人所感到的醋意往往更加强烈。
由于我们常常通过他人对我们的评价来认可我们自己,而爱被看作是一种肯定评价。Irene Mcmullin认为,在jealousy中,我们试图占有另一个人的自由,通过控制他/她的选择和评价来确保我们的价值(25)Irene Mcmullin, “Love and Entitlement: Sartre and Beauvoir on the Nature of Jealousy”, Hypatia 26, No. 1, 2011, pp.102-122。醋意驱使我们加强这一控制,失去控制使我们感到更加吃醋。
(三)醋意的意义:确证自身魅力,而非确证自身价值
运用其他一些模型,如我们谈到的担心“失去”的模型,难以解释为何人们会在单相思中吃醋。Leila Tov-Ruach认为,这种情形下的吃醋者必须想像他已经得到了爱(26)Leila Tov-Ruach, “Jealousy, Attention, and Loss”, Amélie O. Rorty (ed.), Explaining Emotions, Oakla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0, pp.465-488.。其实,这种想像是不必的。即便我并没有单相思,我都可以为此人感到吃醋。不论我是否爱她,也不论我是否已经得到她的爱,我都会为她更爱别人而吃醋。我想要得到或维持她对我的爱,但她将爱给予他人,这使我失落。如果被爱者给予她回爱,会使我更加失落。她对别人的爱降低了我的魅力,而被爱者对她的回爱又确证了她的魅力。醋意最本质的意义在于,我们想要通过他人对我们的爱来确证我自己。与Mcmullin不同,笔者认为,醋意所确证的是自身的魅力或吸引力,而不一定是价值,尽管二者存在关联。如我们在分析嫉妒和妒忌时所展示的,较大价值实现者不一定能吸引他人的喜爱。
醋意在本质上是一种妒忌,而不是嫉妒。美丽、健壮、财富、权力、知识等价值自然可以给人增加一些魅力,但并不能穷尽所有的魅力。魅力更相关于品性,如幽默、温和、慷慨、浪漫。甚至霸道、冷“酷”、夸夸其谈、巧言令色的人,也为一些“肤浅”的人所着迷,陷入枷锁式的喜爱。受到萨特“他人目光(参与)构造了自我”这一观点的影响,Mcmullin未能在自身价值与自身魅力以及爱与评价之间做出区分。
(四)吃醋与妒忌的文字学关联:酸之感受蕴含了不同主体的比较与争夺
现在我们简单谈一下关于“醋”的语言学解释。从字义的演变看,“醋”一开始表示“客酬主人”(《说文解字》),后表示一种食用的酸味液体调料以及酸味本身,大致在元末明初,“醋”才表示妒忌的含义。杨琳对“吃醋”一词做了词源学与训诂学的考察,澄清了一些典型文字学解释的讹误,并得出结论认为“吃醋”转自于“争醋”,而“争醋”类同“争风”。“风醋”通假于“风错”,本义为风雅俏丽,引申义为风流、风情等(27)参见杨琳:《“吃醋”考源》,《励耘语言学刊》2016年第1期,第174—187页。一个澄清讹误的例子是,学者常常认为,在唐代人们已经将吃醋和两性爱情的妒忌情绪联系起来。在杨琳看来,这种解释源于对中唐白行简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的误读。。笔者不打算就考据做出裁决,最开始古人为何选取“醋”这个字来表达爱的妒忌,并非本文关注的重点。笔者关注的话题是:许多俗语只流行短暂的时间,为何“吃醋”的表达愈加流行且经久不衰?即使在在词源上吃醋与妒忌无关,二者的内在也应具有某种关联,才会促使所有人都借用这种表达。
在吃醋表示妒忌之前,“酸”与“寒酸”已经用来表达困窘,并特指读书人的穷苦与迂腐,例如唐代杜荀鹤《秋日怀九华旧居》的“烛共寒酸影,蛩添苦楚吟”,宋代苏轼《约公择饮是日大风》的“要当啖公八百里,豪气一洗儒生酸”、《答范淳甫》的“而今太守老且寒,侠气不洗儒生酸”,南宋陆游《客自凤州来的》的“会须一洗儒酸态,猎罢南山夜下营”。“寒酸”若分开来看,“寒”指冷清、凉意。人们若受到热情对待,内心会感受到温暖;若被忽视冷落,则会感到冰凉(这里不排除“寒”也有贫寒的意思)。“酸”指内心的酸溜溜,传达嫉妒和妒忌的心理(28)读书人通常穷苦且清高,以重义轻利自居,被人们讽刺为“寒酸”。读书人为了自嘲,时常也以此自称。。醋无疑是“酸”的代表,故而用“吃醋”来表达爱之妒忌就顺理成章。这里,妒忌由三种至关重要的情感所组成:被忽视的凉意、受到亏待引发的愤怒、对被关注者的怨恨。
如果进一步追问人们为何以“酸”来表达嫉妒和妒忌,而不是用别的味觉感受,如咸和苦?韩陈其认为,“因为吃醋,所以才酸,从口酸引申到心酸——见自己的心爱者为人所夺而产生嫉妒情绪”(29)韩陈其:《汉语借代义词典》,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83页。。杨琳反对这一解释,辩称心酸的酸是悲伤的情感,而不是妒忌的情感(30)杨琳:《“吃醋”考源》,《励耘语言学刊》2016年第1期,第176页。。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愤恨之情(妒忌的主要表现)不同于心酸,但组成妒忌的凉意本身也是一种悲伤失落。这种心酸为妒忌者先行体会到。尽管如此,以心酸来解释寒酸,理由仍然是不充分的,因为寒酸并不只是普通的心酸。笔者认为,酸之所以被用来表达妒忌的含义,是由于酸最能传达“觊觎”和“贪欲”的意味。在品尝酸的东西时,人们会流口水,而垂涎三尺被看作想要占有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酸”之感受蕴含了不同主体的比较与争夺,在广义上传达了羡慕、嫉妒、妒忌、怨嫉、醋意等多种情感。在后来的发展中,“吃醋”这种特殊的“酸”逐渐集中于关于爱的妒忌上。
三、总 结
通过上文分析,笔者得出如下结论:(1)“嫉妒”表示对实现更大价值的他人的怨恨;(2)“羡慕”同样是一种由价值比较的失败所导致的不满,但与嫉妒不同的是,羡慕者并不希望看到被羡慕者的衰败,只是希望自己也能获得被羡慕者得到的利好;(3)与嫉妒相关的另一种情感是“怨嫉”,大致类似于中文的酸葡萄心理及心理学的合理化行为,但与酸葡萄心理不同的是,怨嫉不是否定价值的承载者、实现者,认为其不具有某价值,而是去否定价值本身,怨嫉表示价值的颠倒。
与嫉妒不同,“妒忌”是由于他人受关注、欢迎、青睐而引发的不快。相较于嫉妒可以只涉及两方,不一定涉及三方(深层体会才涉及第三方),妒忌本质上就需要三方的参与。“吃醋”属于妒忌的一种,是其特殊、集中、主要而又强烈的形式。它特别地相关于“爱”这种关注。此外,跨文化地考察英语学界对envy与jealousy的不同区分,为我们加深对嫉妒与妒忌的理解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通过辩证考察,笔者将吃醋的契机界定为:当甲期望乙爱甲时(而不必然甲已经爱乙,或乙已经爱甲),而乙没有把足够的爱给予甲而是更爱丙,甲便会吃丙的醋。吃醋的本质是占有爱,而非投入爱。醋意的意义是确证自身魅力,而非确证自身价值。“吃醋”的表达之所以会风行于世,是由于醋是“酸”的代表,而“酸”早已开始表达嫉妒和妒忌的心理。进一步看,酸之所以被用来表达妒忌的含义,是由于酸最能传达“觊觎”和“贪欲”的意味。
以上笔者澄清了醋意的哲学与文字学意涵。进一步地,围绕不同类型的爱的占有与争夺,分析吃醋者与引起吃醋者应当遵循怎样的道德规范,探索醋意与妒忌的伦理学与政治学维度,亦是非常重要的话题。不过这已经超出本文的范围,将留待未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