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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施行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2020-11-30

法制博览 2020年35期
关键词:过错方婚姻家庭婚姻关系

赵 琴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江西 九江 332000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民法典的施行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婚姻法》,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不仅对我国婚姻关系和谐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还标志着我国当前婚姻家庭立法在理念与技术层面上都有重大突破。与此同时,在多元化市场经济冲击下,家庭成员之间利益纠葛问题日益突出,并逐步演变成婚姻家庭问题。据统计,2018年离婚登记有446.1万对,2019年离婚登记有415.4万对,与2018年相比离婚登记数虽然有所降低,但是整体来看离婚率依然较高。基于此,探究民法典施行对婚姻关系的影响,以及如何建设和谐婚姻关系是本文重点研究内容。

一、民法典关于婚姻法的修订内容及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一)法律保障是婚姻家庭关系和谐建设基础

法律法规是婚姻家庭关系和谐建设基础,对规范婚姻家庭行为具有重要作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提倡自由、平等、和谐婚姻制度,且婚姻具有法律保护效应。该项法律规定明确了婚姻的法律地位,为婚姻家庭关系和谐建设奠定了基础;《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在申请离婚登记过程中,有三十日离婚冷静期限,期限之内,需得双方自愿才能申请离婚登记。该项法律规定主要是作用于夫妻离婚方面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地降低夫妻双方冲动离婚概率,为夫妻双方冷静协调提供了充足时间和空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生活需要承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项法律规定明确了婚姻关系的核心地位,对减少利益纠纷,促进婚姻家庭和谐发展有推动作用。

(二)平等是婚姻家庭关系和谐建设驱动力

平等是维持婚姻家庭关系重要因素,也是建立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的根本所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关于子女抚养、教育等相关权利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该项法律规定有效地维护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平等地位,表明夫妻双方可以共同行使亲权,如果夫妻双方在关于子女扶养、教育等方面出现分歧,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明确规定,在没有特定约定情况下,任何一方由于家庭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相应责任。这条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婚姻中男女平等的制度,表明夫妻双方应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如夫妻一方非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夫妻另一方拥有知情权。综合来看,这两条法律规定都明确指出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同等地位,一切与家庭生活有关的事务都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双方拥有平等行使权利,保障了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对更好地建设和谐婚姻家庭关系有重要意义。

(三)公平是婚姻家庭关系和谐建设要素

在婚姻家庭关系当中,公平原则更多地体现在利益分配、事务分配等方面。例如,夫妻一方如果承担较多家务,那么其事业以及其他方面发展将会受到较大影响,而另一方则在事业发展和社会地位等方面获得较多益处等,这时应该从客观角度评价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任何一方在家庭方面承担起了较多责任义务的,如照料老人、抚养孩子等,有权利申请并得到相应补偿。该项法律规定深刻地渗透了公平性原则,并将其扩大至整个婚姻家庭中,着重维护了为家庭付出较多一方的法律权益。从另一角度来看,该项法律规定也在间接地督促夫妻双方要为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付出和努力,为婚姻家庭关系建设做出的贡献便是维护整个婚姻家庭利益。

(四)相互尊重是婚姻家庭关系和谐建设核心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相互尊重具体包括人格方面尊重、劳动成果方面尊重等。相互尊重是维持夫妻双方之间和谐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共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的根本要素。《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关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实际财产情况、无过错方以及对家庭的贡献程度进行判决。该项法律规定最关键的要点在于提出了无过错方法原则,不仅为无过错方提供了权益保护途径,还保护了无过错方合法权益,也是间接告诉人们要懂得互相尊重;《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当过错方存在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况时,无过错方有权利申请补偿。该项法律规定充分保障了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婚内家暴、出轨、抛弃家庭成员等不良行为做出了明确态度,最终目的还是警告人们要懂得尊重对方。

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婚姻关系和谐建立新趋势

(一)深刻贯彻和谐家庭理念

家庭作为社会基本组成部分,和谐婚姻家庭关系不仅关系着社会生活秩序稳定,也关系着民生生活,对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具有重大影响。在民法典施行的背景下,家庭成员要深刻贯彻和谐家庭理念,贯彻落实和谐、友爱、互助等社会主义核心精神,并将该种和谐理念渗透到婚姻家庭生活各个方面,共同建设和谐、美好的婚姻家庭关系,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二)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关爱及明确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

作为婚姻家庭关系中的重要一员,应当明确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以建设和谐婚姻家庭关系为根本目标,并围绕该目标具体开展各项家庭工作,实现最终目标。一方面,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关爱,互相尊重,日常生活中要多多关注其他家庭成员生活、工作以及其他方面事务,并给予适当关爱,使对方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而且家庭成员之间要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如主动分担家务,不添乱,让对方的劳动成果价值得以体现;另一方面,明确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正确认识自己的家庭地位和相应家庭责任,在履行好角色本身的责任义务的同时,也要适当给予家庭其他成员关心和呵护,建设和谐、温暖的婚姻家庭关系。

(三)树立优良家风及强化责任意识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拥有明确责任意识是建设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的根本前提,同时树立优良家风能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规范家庭成员日常行为,强化婚姻家庭的重要性。其一,树立优良家风。各家庭成员应当严格规范自身日常行为举止,家庭成员之间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互相监管,及时指出问题所在,严于律己,弘扬优良的道德品质。其二,强化责任意识。各家庭成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意识到拥有明确责任意识对建设和谐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不仅要对婚姻家庭负责,还要对自己负责。对内,家庭成员要有强烈和谐的婚姻家庭观念,努力塑造好自身角色,即便出现部分失误,也要及时地进行纠正改进,并严格检讨自己的错误;对外,家庭成员要有家庭责任意识,努力做好相应的家庭任务,维护整个家庭利益。

三、结语

综上所述,民法典从多角度、多方面加大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保护力度,如离婚冷静期、增加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等内容,从法律角度进一步明确了夫妻双方的平等地位和权利,也间接地督促家庭成员之间要懂得互相尊重,只有互相尊重才能更好地维护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在新婚姻法律政策背景下,为进一步推进婚姻关系的建设和发展,加快和谐、美好、文明的社会发展进程,每个家庭成员都应该深刻地贯彻和谐家庭理念,并将该种理念渗透到实际行动当中,还要树立优良的家风,强化责任意识,要对整个婚姻家庭关系负责。同时,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关爱,互相尊重,在这过程中,进一步明确自己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充当的角色,明确自身的家庭地位和责任,共同为建设和谐、美好的婚姻家庭关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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