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两会顺利召开
2020-11-29
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1日、22日在北京召开。其中,政协会议议程主要包括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及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等;人大会议议程主要包括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等。(新华网)
科技部联合多部门共同印发《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
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制定了《新形势下加强基础研究若干重点举措》。《举措》在优化基础研究总体布局、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深化项目管理改革、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发展的创新环境及完善支持机制等五大方面下,提出加强基础研究统筹布局、完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切实把尊重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主体地位落到实处、支持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基础研究、改革项目形成机制、改进项目实施管理、改进基础研究评价、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大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及完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体系等10个细则。(科技部网站)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印发
科技部等九部门共同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中所提及的试点工作主要涉及2个方面,一是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属于单位。试点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将本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或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试点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团队)成为共同所有权人。二是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应向单位申请并提交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由其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共同实施该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科技部网站)
工信部印发指导意见 加快工业大数据产业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数据汇聚,包括推动工业数据全面采集,加快工业设备互联互通,推动工业数据高质量汇聚,统筹建设国家工业大数据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包括推动工业数据开放共享,激发工业数据市场活力;深化数据应用,包括推动工业数据深度应用,开展工业数据应用示范,提升数据平台支撑作用,打造工业数据应用生态;完善数据治理,包括开展数据管理能力评估贯标,推动标准研制和应用,加强工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数据安全,包括构建工业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工业数据安全产品研发等内容。(工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