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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本科教学改革研究

2020-11-29兰巧丽

法制博览 2020年25期
关键词:国际私法案例法律

兰巧丽

广东培正学院,广东 广州 510830

随着各国、各民族交往的不断深入,涉外民事纠纷越来越多,国际私法作为以涉外民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学科,该课程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目前国际私法教学的最大问题是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如何更好地培养具有实务处理能力的学生,成为国际私法教学改革中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本文欲通过改善本科阶段国际私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期能对高校国际私法课程教学改革有所裨益。

一、国际私法解决问题的间接性和不确定性

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涉外性的民商事法律关系,这使得国际私法与其他部门法的相比,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它解决问题的间接性,即其最先解决的是法律冲突问题,其次才是涉外案件中的纠纷问题。为此,“国际私法的本质是在多种法律或不同法系都可能被适用的情况下,适用哪一个法律更能够体现出法律关系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性,以期望能实现立法的宗旨、达到立法的目的。”[1]

与此同时,面对国际民事纠纷,国际私法在解决上具有不确定性。这主要表现在,即使解决的是同一类型的民事纠纷,法院如果不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是无法得出具体适用那国法律的定论,而且就相同的法律关系因可能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在裁判结果上可能存在完全不一样的情形。

二、国际私法教学内容兼具独特性、理论性和综合性

国际私法其自身显示出来的特殊性,决定着国际私法课程在教学内容上也具有与其他的法律学科有着不一样的特点,具体而言:

独特性指的是国际私法作为解决各国法律冲突的规范,其拥有自成体系的法律术语,大部分都是学生在之前的法律学科中没有接触过的,比如说冲突规范、范围、系属、先决问题、识别等。这些独有的术语只有在系统学习了相关理论知识以后才能明白。

“国际私法起源于商品经济发达的地中海地区,是从学说法逐渐发展成为制定法的,”[2]因此,国际私法教学内容中对于国外学者的理论和思想介绍较多,比如说法则区别说、国际礼让说、法律关系本座说、政府利益说等,众多的理论学说对于国际私法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作用是其他法律部门不可比拟的。这使得国际私法学以艰涩难懂的理论学说、抽象深奥的理论架构而著称。

国际私法的教学内容包括外国人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具体而言,国际私法涉及对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破产、婚姻、继承、票据、海事、管辖等涉外问题的解决,这使得国际私法在学习内容上不仅仅包括实体性规范,还包括程序性和独有的冲突规范;国际私法的理论问题涉及到法理学、国际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等多个部门法的知识,这些较之于以单一实体法或单一程序法为内容的课程而言,内容具有高度的综合性。

三、国际私法教材的特点

“国际私法教材的编写的时候,往往先讲国际私法的各大理论及法律适用,而后再讲民事诉讼程序,这不符合涉外民商事争议的解决顺序。教材的编写上注重对理论知识的讲解,不重视跨国民事诉讼程序的讲解,实务性内容偏少,”[3]对国际私法在实践中的运用情况的阐述很不够,特别是很少结合国内有关实践进行探讨,这对于司法考试和以后从事实践性工作的帮助不是很大。

国际私法作为“舶来品”,在编写教材时需要大量引用国外的国际私法理论、立法和实践资料,但是书中所呈现出来的资料都比较陈旧,部分教材还引用几十年前的旧资料,不能如实地反映国外国际私法理论、立法与实践的最新发展,容易误导读者。

在我国国际私法教材中,涉及的案例内容较少,并且很多书上所载的案例基本上是19世纪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如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适用中“李查蒂案”,法律规避中的“鲍富莱蒙婚姻案”,反致中的“福果案”。这些案例的讲解可以让学生明确某一制度的来源,但因为这些案例往往年代久远,并缺乏时代感,教师在讲授过程中难以与现实联系在一起。学生在学习了相关的知识以后,会觉得国际私法距离他们很远。

四、国际私法教学中面临的问题

(一)依赖理论灌输,教学不注重应用型教学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知道了国际私法中涉及到很多的学说理论,在讲课过程中不可能忽视理论的讲解,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要想培养出具有处理涉外纠纷能力的学生,只注重讲理论是不够的,还应当加强应用型教学。但是,我们在国际私法的应用教学还存在着问题。

一方面是课程案例教学不够。在法学课程中,大多会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增强学生理解分析、论证推理、价值判断和语言表达的能力,以期他们能扎实掌握法律实务中所需的基本技能。但是,目前国际私法教材中的案例都很古老,而且国际私法解决的涉外性案件,在生活中很难接触到实例。虽然现在的法律文书裁判网中有很多涉外案件的判决结果向公众公开,但从其应当适用的法律来看,也基本上是对国内实体法的运用,这使得国际私法所要解决的法律冲突问题不是很明显。以上问题直接导致教师在课程内容设置上较少的运用时效性较强的案例,使得案例教学难以开展。案例来源的匮乏也导致在教学过程中很难让学生“感同身受”,更加深了学生认为只要学好本国实体法即可,国际私法无用的认识。

另一方面是实践教学不够。在国际私法的教学中,没有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等实践性教学,即使是有模拟法庭的课程,也不会涉及涉外的案件模拟。在学生的实习过程中,基本上也都是在国内律所,接触到的涉外案件处理相对较少。即使是毕业实习,学生也基本上是集中在基层法院,在海事法院实习的较少。

(二)教学方式缺乏创新,学生学习缺乏主动

学生学习缺乏主动性,一方面源自于其自身对学习的认识不够,但另一方面还在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上的创新不够,导致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因为涉外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实务案例的数量少等原因,使得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仍然没能摆脱传统以教师、教材和课堂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在教学过程中,老师占据主导的地位,学生处于被动的接受状态,课堂互动较少,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专研的学习劲头。

注重终结性评价而忽视过程性评价的教学评价方式,用期末的一次闭卷考试成绩来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这样的教学评价方式过于僵化,这也使得教师大多只关注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的实现,而忽视了学生参与学习的过程和效果。同时,这样的方式也容易诱使学生借助短期突击记忆的方式通过考试,不利于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私法学课程学习的过程。

(三)国际私法课程不受重视

国际私法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其内容的涉及面甚广,既包括婚姻家庭、票据、侵权、合同、继承等问题,还包括国际民商事仲裁和诉讼问题。因此,学生要对国际私法有较为深刻地理解,就必须先对国内民商法有较全面深入地了解,否则就很难理解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目前各高校为了满足学生的就业需求,在课程设置上往往削减对就业不能产生直接效应的课程,这使得国际私法的课时在不断减少。一方面是国际私法的内容丰富而庞杂,另一方面是没有足够的课时,这使得学生很难全面掌握其内容,教学效果难以保障。

国际私法教学中多以理论为主,和司法考试要求的法律法规应用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并且国际私法在历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当中所占的分值比重较低,从考证角度而言,学生认为学习的意义不大。这个科目涉及的是和外国人打交道的问题,而且在绝大部分的学生中,很少有人会从事涉外的业务,这就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不高,对国际私法课程的重视就不如民法、刑法等课程。

五、解决国际私法教学问题的建议和方法

(一)创新案例呈现方式

国际私法教材中所选用的案例都是针对某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的经典案例,对于理解国际私法相关制度的来龙去脉有着积极作用,所以完全舍弃这些经典案例对于学习国际私法有害无益。但面对过于陈旧的案例,要想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便需要老师在教学方法上加以创新。“对于经典案例我们教学的过程中可以将其转化成漫画的形式,用漫画来表现案件的情节,”[4]从而增强学生的观感,让他们在观看漫画的过程中完成对制度的识记。

为了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兴趣,我们还可以采用影视案例教学法。在生活中我们很难接触到涉外的案件,但是在现有的影视剧中,却有各种类型的涉外民事关系,我们在讲课的过程中可以截取相关的片段,设置具有启发性的问题,并在课堂中采用视频教学的方法,与学生就观看的视频内容进行交流,这即可以弥补教学案例不足的现状,也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采取教师与学生双主体的教学方法

这一教学方法的运用在于打破传统教师讲、学生听的灌输式教学方法,“让学生参与到教学的过程中,从而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化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进而提高教学效果和学习效果。”[5]具体而言,老师在课程设计上要增加与学生互动的情节,这一前提是教师应要求学生在教学活动之前先行阅读掌握国际私法的基础性知识,适当减少由教师单纯讲授的时间。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让学生多利用课后时间,老师上课只讲重点知识,这不失为一种两全其美的方法。

为此,老师在讲课的过程中应该注重以案例讲解为主,并在案例的解析过程中加强“纠问式教学”[6]。这需要老师在案例问题的设置上要具有启发性,通过纠问方式,在一问一答之间激发学生分析和参与讨论的热情。教师还可以采用“翻转课堂”等教学方式增加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在这一方法的指导下,在教学的过程中除了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外,教师更应该积极地点评和回应学生,并在点评和回应的过程中将基本的知识点教授给学生,从而保障教学效果的实现。

(三)加强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课堂教学之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学生的国际私法实务处理能力,有必要在理论课程之外展开实践教学。学生通过实践教学既能运用所学知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获得相关的法律工作经验。目前,国内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方式主要有实习、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等形式。就效果而言,如果能够组织学生赴涉外律所、法院的涉外民商事审判庭及海事法院进行集中实习,学生就能更为直接地接触涉外民商事法律实务工作。

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所有学生都有机会参与到上述的机构中进行学习。为此,在教学中可以开展诊所式教学,将适当处理后的法律援助案件或精心选择的真实案件,在适当修改的基础上交由学生演练,让学生在模拟场景中通过扮演法官、当事人、律师等角色的方式加深对课堂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并获得相关实践经验。

(四)创新国际私法课程的考核方式

考试是检测教学效果的重要一环,为此,改善教学方法必须对考试方法进行创新。[7]以往我们的考核方式是以笔试为主,学生通过死记硬背能获得不错的考试结果,但基本上考完就还给了老师。为了更好地达成教学目标,在考核方式上应该采取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笔试与口试的方式进行。所谓过程考核,是指将期末考试的各项指标落实到阶段性的学习中,比如在教学单元结束后可以开展单元测试,这样的单元测试可以随时在剩余的课程中以笔试或口试的方式进行。通过阶段性测试,教师可以根据情况及时地调整自己的教学进度和方法。在期末测评中,除了简单的以闭卷考核的方式考核学生,也可以让学生针对所学知识寻找相关案例,或者编写相关案例的方式来进行。要更好的实现上述的考核方法的改革,就必须细化考核的评价指标,在指标中侧重对实际运用能力的考察。在最终的成绩上,除了平时成绩和笔试成绩,还应当加重阶段性测试成绩的比重,从而保障阶段性测试结果的重要性。

总之,在我国国际私法课程充满自身特点的情况下,为了适应我国涉外业务不断增加,涉外人才急需的现状,如何保障国际私法课程的教学效果变得越来越重要。笔者认为最重要的还是要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国际私法的教学方式,比如说创新案例的呈现方式、增加课程中师生的互动、加强实践教学、完善考评考核方式等。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国际私法课程的教学改革带来一定的帮助,以求提高我校的国际私法学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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