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是推进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20-11-29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 昆明,650111)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党校(行政学院)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推进新形势下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中共中央制定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 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党校(行政学院) 迎来了继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之后又一宝贵发展机遇,形势鼓舞人心,使命催人奋进,更加坚定了党校人在新时代奋发有为的信心与决心。
一、制定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以党中央名义颁布的党内法规,是指导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推进党校(行政学院) 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 《条例》 的制定和实施,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 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用十分重要,意义十分重大。
(一)《条例》 通篇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 工作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发表重要论述,就做好党校(行政学院) 工作提出要求。特别是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辟论述了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重大意义、根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办党校、办什么样的党校和怎样办党校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中央制定印发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对进一步做好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作出了新的规范,为新时代做好党校(行政学院)一切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条例》 充分体现了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面领导的政治要求
党的领导是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生命线。中央制定印发的《条例》,开宗明义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事业的领导,突出强调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办学指导思想,把坚持党校姓党放在办学原则的首要位置,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主业主课,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办学第一任务,把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作为重点,把提高学员政治素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第一目标,把政治合格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第一标准,把政治纪律作为党校(行政学院)教职工和学员的第一要求。这些重要政治要求,把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党校(行政学院) 工作始终,确保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条例》 明确了提升党校(行政学院) 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重大举措
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一条重要经验。1995年,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首次把党校工作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2008年,经过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正式颁布。2010年,国务院颁布《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并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家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2015年,中央又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央制定印发的《条例》,全面回答了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机构改革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一系列方向性、原则性要求和政策性、制度性措施,必将进一步提升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深入理解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 共13章70条9000余字,内容丰富、体系完善、要求明确、措施有力,分别从党校(行政学院)的地位和性质、办学方向、职责使命、制度规范、思路措施、办学保障等方面,对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党校(行政学院)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 深入理解把握《条例》 关于党校(行政学院)的职能定位和历史使命
明确职能定位,开展工作就有目标、有重点、有动力。 《条例》 规定,党校(行政学院) 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这些重要规定,既认真贯彻了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职能的新要求新定位,确保党中央赋予的职能定位不错位、历史使命不落空,又深刻阐明了党校(行政学院) 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表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已经并且正在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与原《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原《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的规定相比,党校(行政学院)职能进一步扩展,为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二) 深入理解把握《条例》 对坚持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方向的明确要求
方向问题始终是党校(行政学院)办学的根本问题。 《条例》 规定,党校(行政学院) 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关键在于坚持党校姓党、从严治校、质量立校。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把党校姓党贯穿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大力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积极探索和遵循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水平。
(三) 深入理解把握《条例》 赋予各级党委对党校(行政学院) 的领导责任
党校(行政学院)办得好不好,党委的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关键。 《条例》规定,各级党委是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同时,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强调各级党委要把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每年进行专题研究;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讲课、作报告和与学员座谈的制度,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要加强党校(行政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养、经费保障、现场教学基地建设等,支持党校(行政学院)实施综合性的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管理服务创新;要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党委党的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列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内容等。这些要求,有力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四) 深入理解把握《条例》 对做好党校(行政学院)各项工作的制度规范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工作规范,是做好各项工作必须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条例》 总结近年来党校(行政学院)的办学实践,进一步明确了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规范性要求,确立有利于突出主业主课、增强教学针对性实效性的教学制度,有利于出精品、出成果的科研制度,有利于成就人才、激励人才的人事制度,有利于全面从严治校、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的管理制度,确保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质量得以提升、水平不断提高。贯彻落实这些制度性、规范性要求,必须强化对“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坚持制度管校,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和各行业领域的特点和实际,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形成涵盖党校(行政学院)各方面工作、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为做好党校(行政学院) 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五) 深入理解把握《条例》 对推进党校(行政学院)创新发展的思路措施
解决突出问题是各级党校(行政学院) 的热切期盼。《条例》聚焦问题、回应关切,进一步明确了解决制约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突出问题的思路和措施。在班次设置和学制管理方面,对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级党校(行政学院) 新增了理论研修班,对各个班次的学制作了进一步明确。在加强基层党校建设方面,明确党校(行政学院)四级设置,提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 党(工) 委可以设立党校。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提出逐步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的教师管理体系。在校风和学风建设方面,对师德师风不良或者不适宜从事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调离党校(行政学院),等等。贯彻落实这些思路和举措,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积极有为,切实解决长期困扰的办学重点难点问题。
三、扎实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抓好《条例》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确保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 持续深化学习宣传
按照中央要求,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交流研讨会等会议,开设专题课程,举办专题培训,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发挥带头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思想内涵、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真正把《条例》学深学透、弄懂弄通、落实做实。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介,积极组织撰写理论文章、编写辅导材料,广泛宣传《条例》,阐释解读《条例》,及时反映学习贯彻《条例》 的重要进展、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二)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对照《条例》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针对《条例》关于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学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校风和学风建设、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新要求新任务,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思考谋划,总结成效经验,查找问题不足,提出对策措施,进一步解决制约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成果,转化为推动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质量和水平。
(三) 着力强化督查问效
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条例》所确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不断推动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发挥好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为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