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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处置研究

2020-11-29

法制博览 2020年34期
关键词:警械武力强制措施

黄 浩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 300382

当前,我国社会大局保持基本稳定,形势总体向好,但是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发展进入关键期,社会不同群体利益调整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加大,社会生活中一些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凸显,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是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以立即处置的事件。积极应对、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得当,能够及时化解社会矛盾,避免事态扩大。一旦应对处置不好,很有可能使事态升级,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处置原则

在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处置中,公安机关必须正确把握现场处置原则,综合运用处置战术,尽力把事件控制在初始阶段,制止事态扩大,避免矛盾激化形成对峙局面,力求以最小的代价平息事件。

(一)现场统一指挥原则

群体性事件具有突发性、复杂性的特点,现场指挥处置工作难度极大,稍有不慎,就可能会激化矛盾,导致事件性质发生转变。因此,事发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必须亲临事件现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靠前指挥,全面掌握事态发展状况,主动承担联动指挥牵头的重任,在统筹全局的基础上独立行使现场指挥权,避免出现多头指挥、步调不一、各自为战的局面。

(二)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

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处置中,应坚持快速反应、依法果断处置原则。所谓快速反应,就是要做到信息灵敏,闻警而动。接报群体性事件后,要按工作预案迅速行动,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掌握现场情况,了解事件真相,控制事态发展,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情况。另外,在现场处置中,采取果断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积极调动现场警力,果断采取非强制性措施或强制性措施,控制现场局面,把握事态变化,尽快平息事件。

处置群体性事件,应以非强制性方法为主,通过说服教育和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可能化解矛盾,疏散群众,平息事态。对严重破坏公共秩序,冲击国家机关,阻断交通和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带头煽动闹事的组织者和直接实施打砸抢烧犯罪的参与者,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果断带离现场。绝不能在指挥处置过程中,态度消极、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对于极端暴力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使事件愈演愈烈,酿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三)慎用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原则

在群体性事件的现场指挥处置中,要坚持慎用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的原则。在处置中,现场指挥人员应坚持运用教育疏导的方法疏导矛盾,积极进行宣传、规劝,防止事态升级。切忌轻易使用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避免贸然激化矛盾,使事态失控,形成严重对峙局面。

在处置中,既要防止因使用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不当而激化矛盾,也要防止当用不用而使事态失去控制。慎用武力不等于不用,要把握好武力使用的对象、时机和程度,综合决定是否动用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对暴力冲击党政机关、伤害无辜群众、对民警进行武力攻击、实施打砸抢烧等犯罪行为的人员,必须坚决果断使用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和控制。在采取武力措施时,还要把使用警械、武器的种类、数量、范围和程度控制在最低限度,尽量不要流血伤人。

(四)加强舆论引导、信息公开原则

在群体性事件的现场指挥处置中,要坚持舆论引导、信息公开的原则,形成有利于处置事件的外部环境。群体性事件爆发时,会受到很强的社会关注,如果权威部门信息失语,容易造成谣言漫天飞、以讹传讹的混乱情况,甚至出现造谣蛊惑、煽动群众的过激行为。此时,公安机关不能信息失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澄清事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从而避免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二、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处置战术

(一)及时封锁控制现场

在群体性事件的现场指挥处置中,及时封锁控制现场,是通常运用的有效战术之一。封锁控制现场,是针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指挥现场警力,对事发现场周围的重要路口、路段和制高点布哨设卡、设置阻截点和拦阻线,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警戒,对过往人员、车辆进行检查、控制、疏导,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发地区,切断事发区域和外界联系,遏制事态规模扩大和蔓延的一项现场处置战术。

封锁控制事件现场的作用在于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立即封锁控制核心区域的范围,阻止后续人员、车辆进入现场,防止现场人员、车辆越聚越多,造成事态进一步升级;第二,封锁控制事件现场,能够有效孤立事发现场的闹事人群,断绝其获得支援的途径,使其无法继续串联、煽动,并暴露在警方的监控中,形成强大的威慑态势,从而使其产生畏惧心理,为进行教育疏导、分化瓦解打下基础;第三,封锁控制事件现场,为下一步依法、果断使用武力、警械和强制措施,武力驱散闹事人群,抓捕、带离闹事骨干分子赢得空间和时间,同时避免伤及无辜群众,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二)武力震慑与教育疏导相结合

在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处置中,应当适时巧用武力震慑战术,达到震慑闹事人群心理,瓦解其意志,“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当现场劝解、情绪疏导工作久不奏效,闹事人群情绪冲动时,现场指挥员可利用现场警力部署和警械装备的优势,运用警棍、高压水枪、防暴枪等警械,展开战斗队形严阵以待,造成大兵压境态势,使闹事人群望而生畏,从而促使心理动摇。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也可以通过鸣放警报、架设路障等方式,进一步营造高压态势,对闹事人群造成强有力的心理震慑。

在武力震慑闹事人的同时,还要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和情绪疏导工作,警告闹事人员无论有什么要求,有什么不满情绪,都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法律这条底线不能逾越,谁的过激行为如果触犯了法律,不但问题得不到解决,还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三)区别对待分化瓦解

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处置中,应当对闹事人群分清情况区别对待,积极运用分化瓦解战术,使闹事人群内部的力量分裂,以此最大程度地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

通常可以把闹事人群分为核心层、附和层、围观层,他们对于事件的参与目的、利益诉求、参与程度、参与行为、抵抗心理各有不同。对于事件围观层和附和层人员,可通过大功率扩音器做好宣传疏导劝阻工作,同时责令现场无关人员马上离开,使大多数围观人员和部分事件附和层人员认识到“闹事”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受法律的震慑,自然脱离事件现场,从而将事件核心层孤立起来。对于群体性事件的核心层,也要采取分化瓦解的战术,对于其中的一般策划者和组织者,通过抓住软肋,分析利害,启发自觉等方法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对不听劝阻实施违法行为的核心骨干人员,在教育引导无效的情况下,获取其违法犯罪证据后,应将其果断带离现场,以使其他闹事人群陷入群龙无首的境地。

(四)把握时机强行驱散

在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处置过程中,一旦现场事态升级或失控,现场指挥员应当及时调动警力,运用强行驱散战术,突入现场闹事人群,有限度地使用非杀伤性警械,强行驱散闹事人群。强行驱散,属于武力平息事态的方法,稍有不慎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激化矛盾,使事态进一步失控。因此,强行驱散只能作为处置事件的最后手段,是在政治攻势和思想疏导无效的情况下,为恢复社会正常秩序,迫不得已采取的一种战术方法。

运用强行驱散战术前,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评估、研判现场情况,周密部署,充分准备,没有成功把握,坚决不能盲目行动。现场处置警力应配备防护装备和非杀伤性警械,如防护服、头盔、盾牌、警棍、胡椒喷剂、烟雾喷射器、催泪弹、高压水枪、布袋弹、网枪、声光弹、爆震弹、抓捕器等。强行驱散行动开始后,根据现场具体态势,可采取“合围控制,开辟通道”“中间突破,两翼卷击”“整体运动,强行带离”等方式推进,确保指挥统一、行动坚决,一举成功驱散闹事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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