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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研究综述

2020-11-29齐丽

科技与创新 2020年16期
关键词:用地荷兰整理

齐丽

(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 西安 710075;陕西地建土地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 西安 710075;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 西安 710075;自然资源部退化及未利用土地整治工程重点实验室,陕西 西安 710075)

德国是最早出现“土地整理”一词的国家,随后欧洲一些国家沿用了这个词。俄国的土地整理从17 世纪开始,1799年莫斯科第一所土地管理学校应运而生,这也是世界上第一所土地管理学校,它就是以前的莫斯科土地管理工程大学。1953 年第一部《土地整理法》由联邦德国颁布;德国在20世纪80 年代,大力发展土地整理项目,每年有250 余项,涉及到的土地达到2 000 km2左右。从所获得的文献来看,现在,亚洲和欧洲的一些较为发达的国家,针对土地整理的研究多集中于对其土地整理模式、技术创新、效益评价和效果评定等几个方面。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几个国家分别是荷兰、德国以及俄罗斯。

1 德国的土地整理

德国的土地整理主要是指按照规划要求,人们对土地进行调整与理顺的过程[1]。早期德国的土地整理研究主要集中在提高土地产出率和改善农业生活生产条件等几个方面,然而,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农业的不断发展,农业人口规模持续减小,土地需求市场同样发生了重大改变,土地整理相关学者也逐渐开始思考,如何让社会、经济、环境效益三者达到协调统一,与此同时,一些学者也展开了针对景观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研究。德国开展的土地整理工作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分别是在19 世纪之前的第一阶段,这时候的德国土地整理工作主要是针对一些破碎分散的农用地进行整理,以达到提高土地产出率的目的;20 世纪30 年代是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土地整理工作已经开始考虑将基础设施纳入研究范围;20 世纪70 年代是第三个阶段,这个阶段的土地整理又加入了景观保护以及生态保护的理念,目的是希望通过土地整理达到经济、社会以及环境三者的协调统一。

2 俄罗斯的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在俄罗斯从十月革命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完善的体系,土地整理在俄罗斯最为重要的作用就是协调土地关系、组织土地利用和管理土地资源,以其扩大再生产,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构建了土地使用和占用制度;明确了土地税赋以及征地补偿费用等;针对城市、乡镇以及农村居民点的位置进行了规划;严格把控生产用地与建设用地规模,以期为土地高效集约节约利用提供空间。

3 荷兰的土地整理

以荷兰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在20 世纪初就已经针对土地整理开展了一些工作,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其在土地整理方面经验也越来越多,荷兰开始将土地整理的重心从最初的重视农业用地调整逐步过渡到对农村地区土地的多重利用。荷兰于1924 年公布了第一个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就是《土地整理法》,颁发该法律的主要目的是推动荷兰农业的发展,同时改变荷兰当时的农业利用情况。在此基础上,1938 年荷兰对该法规进行了修改,颁布了第二个《土地整理法》,其目的和之前的也是一致的,只是对手续进行了简化。1947 年荷兰颁布了《瓦赫伦岛土地整理法》,这在荷兰的土地整理史上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该法律的颁布象征着荷兰的土地整理由简单的农用地整理向复杂的土地发展进行过渡。1954 年荷兰颁布了第三部《土地整理法》,将景观规划融入土地整理规划中。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荷兰人口的不断增加,之前的法律已经不能满足荷兰发展需要,因此,1985 年荷兰颁布了《土地开发法》,颁布这一法律的目的不再是仅仅促进荷兰农业的发展,更是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发展需要,在法律中对于休闲用地和保护区用地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2]。

4 中国的土地整理

中国最早的土地整理是公元前1066 的西周时期的井田制度[3]。虽然中国土地整理历史久远,但以前都是对于农业用地的简单整理,土地整理的系统研究滞后于海外。中国在建国之后实施计划经济,土地归集体所有,实行公社制度,土地整理通过“一平二调”实现;20 世纪60 年代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中国土地整理整体处于停滞状态;70年代加强了对农业的关注,这个时期土地整理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整理沟渠、修道路、平整土地,以达到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的目的。与此同时中国台湾地区在1979 年颁布了《市地重划实施方法》,标志着该地区土地整理的运作步入规范化阶段[4]。20 世纪80 年代,中国开始施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整理在用地结构和土地利用方式上都有了重大改变;20 世纪90 年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城镇用地需求日益增加,导致耕地面积迅速减少,为了大力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中国开始采取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方式,同时通过土地整理来改善生产条件和环境[5]。21 世纪,由于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政策的不断出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作为土地整理的一种形式逐渐被各位学者熟知[6]。

从蒋敏章、邱铃、骆丽霞、邓艾等人发表的一些文章中可以看出,针对于中国农村居民点的整理模式主要包括四种,分别是“迁村上山”、农民公寓、迁村并点和“空心村”改造模式。迁村并点指的是把缺乏规划、零散分布的一些村庄进行整体的迁移,将其迁移到中心乡镇。“空心村”改造主要针对的是“一户多宅”这种现象。农民公寓是指通过“三统一”的原则打造的,分别是指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的原则,建造农村多层住宅楼,将农民转变为市民,将农村转变为社区,使居住方式由宅院式向多层公寓式楼房发展[7]。“迁村上山”是指将山地丘陵区中人均居住面积超标、占用好地的村庄进行整体搬迁,将土质条件良好、地势平坦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将村庄向山麓地带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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