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健康面临的问题及国外经验借鉴
2020-11-28吕承达
吕承达
摘 要: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其所引发的以环境健康为代表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面对环境健康问题对我国发展所带来的巨大阻力,我们要从多方面着手解决,形成我国环境健康规划方案,本文从我国在环境健康中所面临的问题出发,对国外的成功经验进行借鉴,探究如何解决当前我国环境健康面临的问题。
关键词:环境健康;问题;经验借鉴;解决路径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20)12-0026-02
环境健康对于我国现代化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我国的城市化趋势日益推进,涌入城市的人口增多,带来的不只是经济效益,还加剧了环境风险和健康威胁。由于环境因素所造成的疾病在全球范围内高达24%,环境与健康密不可分,在发展的新阶段,优化环境、缓解健康问题成为我国公共卫生领域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针对环境健康问题,世界各国都在探索中发展,一些发展迅速的国家所探索出的成功经验为我国发展提供了范式。
1 我国环境健康现状与问题
一方面,环境污染问题是多种疾病的主要诱因,已经成为了我国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推进的强大阻力。首先,交通运输、燃料使用、废物焚烧和工业发展所造成的空气污染程度较高。空气污染所导致的健康问题甚嚣尘上,美国健康效应研究所于2019年发布了《2019全球空气状况》(基于2017年的数据),该报告显示,2017年在全球范围内,由于大气污染所引发的中风、心肺疾病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死亡人数将近500万,而在中国范围内人数已达120万[1]。其次,我国的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所导致的水污染现象严重,地下水污染治理也不到位,水体污染通过多种形式对人体健康产生威胁,尤其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水体污染程度和范围还在不断扩大。再次,据相关媒体的数据报道,我国农业土地存在污染进一步加重的情况,这些情况从某程度上代表着我国的农业土壤环境污染形势严峻。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而过去重农业生产轻环境的落后发展做法所产生的土壤环境弊病逐渐显露出来,尤其是土壤污染。土壤中所含有的有机物逐渐被消耗,土地中含有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和放射性等物质逐渐超标,这些有害物质经由农作物的种植和食用后进入人体,威胁着公众健康。最后,气候变化是全球问题,包括中国在内,各国都深受影响。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都会因气候的剧烈变化而有所变化,同时还会导致极端天气、突发灾害频发,由此所引发的传染病数量大幅增加。
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对于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非常高,在治理环境污染的工作中所花费的成本很高,而严重的环境污染对于我国已经造成的巨大损失是根本无法进行准确计算。据统计,环境污染给我国人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实际上我国自2007年将其环境保护所需的经费全部纳入国家预算到各级政府的一般性财政预算后,环境污染治理所需要损耗的资源和费用在逐年大幅度地增加,并于2017年增加到9539亿元[2],近年来,还在平稳地增加着,但是由于我国GDP增长迅速,我国在环境污染中的投资比例有所下降。
2 国外环境健康问题解决经验
2.1 美国
美国针对环境健康问题所采取的措施是构筑美国国家环境健康风险追踪体系(NEPHT)。2016年美国国家环境健康委员会针对美国所存在的环境健康问题提出要填补美国环境与公共卫生之间存在的空白,而后,国家环境健康委员会和州、地方等相关机构展开联合合作,首次提出了建设国家环境健康风险追踪体系的构想。2002年,国家环境健康风险追踪体系得到发展,在环境健康委员会的支持下,美国25个州都被纳入到该风险追踪体系的监控范围内。NEPHT是一个能够将环境危害因素、环境暴露和环境健康等多方面数据进行收集,并联合国家多个部门进行数据监测,同时完成数据整合的综合平台。NEPHT在完成数据的收集和整合后,通过现有的网络平台公开发布数据,为公众提供环境信息,从而促进国家和地区及时展开健康保护行动。NEPHT随着时间和实践的推移逐步完善,逐渐系统化。
2.2 韩国
韩国针对国家环境健康问题主要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规制,2008年韩国颁布《环境健康法》,2014年修订该法,该法制定宗旨在于维护环境健康。《环境健康法》第一章第1条规定:为了预防和维护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减少健康危害,评估、识别和监测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等对公众健康以及生態系统的影响的损害,制定本法。韩国依法治污,通过制定《环境健康法》来保护民众健康,推进现代环境理念的普及和环境权的维护。该法是在全球领域内第一部系统化的环境健康立法,其中对韩国的环境健康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具体阐述相关概念等做出系统阐述,并将环境健康预防管理工作、环境健康相关调查、疾病研究等以法律的形式命令规定。
2.3 日本
日本在规制环境健康问题方面主要侧重于明确损害责任,进行环境损害补偿,秉持“污染者负担原则”。日本在政府机关之外设立了专门管理环境健康相关事项的专门机构——日本环境恢复和保护局,定期向以工厂为代表的固定污染源征收补偿款,同时,对于其他以交通工具为代表的移动污染源,则采用征收税负的方式获得补偿。另外,日本中央及各级政府要对环境健康损失提供健康和福利服务,就医疗费、残废救济金、儿童抚养费、治疗补贴、葬礼补助等进行赔偿。同时,政府负责对公共区域中的公害病区域进行认定,进而划分出应补偿区域,而所指定的补偿区域的政府必须承担起提供给患者健康和福利服务的法定义务和职责,直到受害者恢复健康,并持续维护民众健康。
3 我国环境健康问题解决路径
3.1 完善环境健康监督管理体制
我国在环境健康问题的解决方面最为欠缺的就是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环境监督和管理体制。一方面,环境健康需要管理体制来规制。以国外经验为借鉴,完善环境与健康相关法律是十分必要的,就目前来说,我国的相关法律的侧重点仍停留在对环境的保护方面,对于公众健康的维护还不到位。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制定环境健康法,借鉴美国制定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制度;同时,拓宽信息公开与沟通渠道,保护公民知情权,维护公众健康权。另一方面,要对环境健康工作进行监督,建立起监督体制。现有的国家环境与健康领导小组的组织结构、体制机制要进行升级,划分清楚各有关部门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管理职权,加强对环境健康工作的监管力度。
3.2 建立环境健康控制评估机制
在完善我国环境健康监督管理体制后,要对相关控制和评估机制进行优化。环境问题要常抓常管,公民健康才能成为常态,因此,要建立起环境健康控制机制。参考美国的环境健康风险追踪体系,我国可以采用四段控制机制,即:污染物质排放到环境介质污染到人类暴露再到健康危害,从这四段将环境健康进行全程控制。同时,对环境和健康风险进行科学评估,构建环境健康评估机制。
3.3 制定环境健康损害赔偿策略
健康是重大问题,涉及人身权利,当因环境污染所导致的健康损害出现时,我们不仅要考虑如何防治,更要思考应该怎样弥补权利损失。在当前我国的立法中,应该增加因环境污染所导致的健康问题造成的人身损害鉴定条例和对环境健康损害的赔偿条款,并对认定环境污染及因该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健康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法定程序进行明确。同时,在参考日本划分环境健康补偿区域的基础上,对环境健康问题的赔偿范围和额度进行划分。另外,环境是世界的,环境污染所威胁的不是我们一国人民的健康,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加强国际环境健康合作和交流,针对国际环境健康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国际协议,促进世界环境与健康的持续发展。
4 结语
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都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全球都在倡导健康生活,响应全球环境与健康倡议,中国要认识到,环境与健康不是单一学科问题,需要坚持推进跨学科的协同研究,全国各界共同努力,维护环境与公众健康。
参考文献
[1] 蒋玉丹,王建生,黄炳昭,等.国外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实践与启示[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9(5):9-14.
[2] 向明灯,黄科茂,李良忠,等.美国、欧盟、日本和世界卫生组织环境与健康风险交流的经验及启示[J].环境与职业医学,2017(12):1098-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