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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

2020-11-28瞿为民

唯实 2020年10期
关键词:市场主体小微全省

瞿为民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国内外经济运行不确定性的增大,党中央国务院在“六稳”方针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六保”新任务。在“六保”中,十分鲜明的一条就是“保市场主体”,保市场主体最重要的是保企业,支持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已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利用自身信用为信用不足的小微企业提供保证,引导金融活水流向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和弱小主体,是弥补金融市场失灵的重要手段,在保小微企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和经济逆周期调节时期,作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的龙头和稳定器,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始终坚持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地方发展,在“保”市场主体中彰显国企担当,在发挥地方性金融独特作用中践行职责使命。

一、把握功能定位,发挥“保”的优势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大、收益低,在金融市场中很难获得资金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通过自身引导作用,把金融服务引到小微企业,是金融资源最重要的一次再分配,是扶持弱小市场主体的关键环节和最高效的政策工具之一。

融资担保是金融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担保机构为资金供给方和资金需求方提供中介服务,促成资金供需双方交易完成,是金融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尤其在国内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备的情况下,担保对小微企业的基础设施作用更为突出。

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是准公共产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的本质是通过自身信用,把金融资源引到原本难以投向的小微企业,并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体现的是政府职能和政策导向,具有鲜明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对小微企业获得公平的公共金融服务至关重要,应当由政府主导提供,有序保障供给。

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是扶持小微企业的高效政策工具。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与主流金融机构相比,风险容忍度大,信用放大倍数高,能实现政府扶持政策的更大效益。一是把政府扶持政策变为金融市场手段。传统政府扶持企业的方式通常是给企业一定的资金奖补,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实施则可以为企业量身定做金融服务,把企业无偿获得少量补贴变为通过金融市场满足资金需要。二是实现政府资金百倍以上的杠杆效应。融资担保的可贵之处就在于杠杆放大,可以说,政府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的投入是财政支出中放大作用最大的手段。一方面融资担保的资本金(净资产)可以放大10—15倍;另一方面,这种放大是可持续的,通过几年的积累可放大数十倍甚至更多。在目前江苏全省已经建立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信用再担保集团—省财政风险分担资金池”的多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分险体系中,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为小微企业分担20%风险,省财政资金池分担18%,省信用再担保分担12%。按3%的行业平均风险容忍度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600亿元授信额度计算,能够以3.24亿元的政府资金撬动600亿元的小微企业信贷供给,实现185倍的杠杆效应。按每户500万元贷款计算,可惠及全省12000家小微企业。三是集中资源向优质市场主体倾斜。政府补贴通常需要按统一的标准平等对待各申请对象,由行政机关对申请对象进行评价筛选不一定符合市场化导向。由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实施则可以对小微企业进行市场化的识别、选择,实现扶持政策由撒胡椒面式的面上扶持向精准识别后的择优扶优转变,帮助政府识别优质市场主体,管理金融风险。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强“保”的短板

江苏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行业在扶持小微企业、“三农”等市场主体中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全省新增小微企业贷款中担保类占比达到26.3%,政府性融资担保小微、“三农”在保余额1409.74亿元,扶持市场主体25665户。但由于缺乏可持续的经营模式,尤其是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很多政策刚刚出台,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对照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根据统计,2019年有44%的小微企业因抵押或担保不足被拒绝贷款或未足额发放贷款,如果补足这44%的需求,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和受益企业数量将大幅提高,全省政策性市场主体的融资状况也将得到更大改善。

放大倍数和展业积极性不高。担保经营的是风险,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扮演的更是以“赔付”引导金融活水流向弱小市场主体的角色,在缺乏配套措施的情况下,难以实现盈亏平衡,主动拓展业务的积极性不高。目前行业平均放大倍数仅有2倍多,远低于政策允许的10—15倍,严重影响了扶持小微企业的覆盖面。

县域担保机构经营比较薄弱。2019年全省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共242家,在保余额2194.45亿元,其中县域机构107家、占比超过44%,在保余额452.12亿元、占比不到17%。县域机构虽然数量较多,但由于人才缺乏、管理经验不足等原因,发展更不充分,不论从业务规模还是放大倍数看,都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而且县域政府性机构往往依从于某个单位,獨立性较弱,容易受到长官意志影响。县域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贴近小微和“三农”主体,需要给予更多关注。

银担合作需要进一步通畅。2019年全省新增融资担保中贷款担保占比达到86.48%,银担合作对融资担保作用的发挥十分重要。但银担合作机制仍不完全通畅,担保机构处于弱势地位。一些银行合作门槛高,对担保机构采取了提高授信审批条件、降低授信额度、缴纳保证金等限制措施;一些银行出于风险管控和责任追求等考虑,不愿意分担风险。

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需要加强。目前财政部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刚刚出台,江苏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名单正在认定中,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可持续发展模式和业务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实践。

三、突出社会责任,提升“保”的成效

江苏是小微企业大省,小微企业数量居全国前列,服务好全省小微企业意义重大,保市场主体尤其是保小微企业对江苏而言就是“留得青山、赢得未来”。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始终将社会责任摆在首位,积极发挥行业龙头作用,引领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扶持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发挥再担保分险功能,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小微企业。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2020年在全国各省级再担保机构中争取到1000亿元的最高授信额度,将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的担保政策最大限度地引入江苏。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分担了50%风险,构建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再担保公司—地方担保机构的分险体系,引领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为小微、“三农”和“双创”企业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今年以来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分险类再担保规模603亿元,同比增长36.1%;占基金新增规模24.5%,居全国首位;服务企业13079家,同比增长42.4%。

坚持准公共性定位,降费让利减轻企业负担。今年以来,迅速落实中央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扶持小微企业的各项部署,充分发挥担保再担保风险缓释和风险分担作用,为小微企业排忧解难。对所有再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其中在保客户为全省重点防控物资企业的免收再担保费,普惠类直保保费降低50%,整体费率低于0.6%。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主动给予3—6个月的展期,展期期间下调费率、缓收费用,增加企业在恢复生产经营阶段的现金流。2020年已为各类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小微企业减免费用8000多万元,全年可达1.5亿元以上,受益企业超过3万家。同时,积极争取省财政和各地财政给予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费率补贴,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配套政策,推动全省建立前有再担保分险、后有政府补贴的可持续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模式,不断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拓展业务的积极性和政策覆盖面。

因地制宜加强创新,丰富普惠金融供给。加大特色产品研发推广力度,在全省各地推动形成“一司一品”产品体系,先后推出了“东吴贷”“锡信贷”“数易保”“工信保”“首贷融”等普惠直保产品,实现服务规模32.57亿元。其中“融保通”“泰信保”再担保产品获中国融资担保协会、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联合颁发的再担保优秀产品奖。践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宗旨理念,瞄准作为全省经济和产业发展主战场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和高新园区,推出“园区保”服务模式,综合运用集团已经形成的直接担保、发债增信、再担保、融资租赁、科技小贷、基金投资、资产管理等能力手段,为园区内园区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与园区共建风险资金池,为园区企业提供资金池100倍以上的融资服务,并以集团与园区的深度合作,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形成多方支持、共同分险的区域性金融生态。今年签约园区35个,直接投放规模51亿元,累计为园区小微企业提供直接担保和综合金融服务400多亿元,对实体经济获得银行贷款、多途径资金,提供了有力支持和有益补充。为园区内国有企业提供担保增信650多亿元,有效地降低地方国有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累计为企业节省财务成本30多亿元,为优化园区公共配套、更好地服务园区内的小微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承办的常州“先行绿色债”获得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绿色金融奖,成功地为全国首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和全国首单乡镇国企企业债提供增信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完善配套支持措施,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大力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合作覆盖面,体系内合作机构146家,合作率90%以上,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和40个县(市)。为全省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分担和补偿风险1亿多元,充分发挥省财政3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促进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擔保可持续发展。积极输出先进管理经验,近年来利用在政府性融资担保领域的专业运营、引入政策、信用增进、人才团队等优势,在镇江、常州、扬州等地通过股权合作方式成立由集团控股管理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累计为当地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100多亿元,发挥了在全省政府性担保行业的规范引领作用,有效地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银行“总对总”合作落地,利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担“总对总”合作机遇,在省级层面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推动合作落地,依托银行的服务网络和技术能力,开发“银担总对总产品”线上系统,开展批量化的扶持小微企业的贷款担保业务,大大地提高了政府性融资担保的效率。

(作者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责任编辑:戴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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